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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世再出世

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是一個世俗的人,比如,我不喜歡去湊一些熱鬧,街頭巷尾有人在吵架,總有一些吃瓜群眾在圍觀,然後評論,而我覺得這事與我沒有關係,我幹嘛要去圍觀,我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春節那幾天,老家的人不是喝酒吹牛就是打牌,而我卻覺得這些事情都俗不可耐,我不想參與。逢年過節去朋友同學家裡,有人喜歡帶上一些禮物,而我卻覺得大家都是朋友完全沒有必要這樣。一開始只是希望讓自己顯得有點與眾不同,而到後來變味了。比如,由於大部分時間我不在老家,也不參與他們的牌局,竟然發現大家玩的牌我看不懂了。而不喜歡與鄉親們一起喝酒,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因為我怕他們問我後面收入是多少,有沒有買房等,實際情況是我無車無房,屬於無產階級。 而這些情況,我並不想讓鄉親們知道。而在農村裡,大家關注的不是你在外面做什麼,而是關注你一年能賺多少錢,如果是上班,那就簡單了,直接問每個月的收入有多少等。為了避免鄉親們問這種問題,我儘管不與他們喝酒,從而人為地製造一種神秘感。只是鄉村太小,而人們每天的話題就那麼幾種, 關於我的信息遲早都會傳到他們的耳朵里,倒不如下次與他們聊天時主動告之。n

原來我一直覺得朋友更多是志同道合,而不是靠利益綁在一起,這種靠利益綁在一起的方式是相當俗的,是不長久的。而這幾年,在社會上不斷地碰壁之後,我終於明白,有共同利益捆綁在一起的朋友關係是牢固。沒有共同利益的朋友關係,存在於學生時代。人們常說社會黑暗,有權人士吃拿卡要,而我卻一直覺得社會沒有那麼黑暗,我碰到的人都不是這樣的人,他們都是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一心辦實事的人。後來我才知道,不是這樣的,是因為利益不夠大,誘惑不夠大。而我從來想法都是按規章辦事,卻成了別人眼裡的不夠靈活、不懂變通的人。寫在明面上的規章只是形式,社會上流行的是另一種規則 ,至於是什麼規則 ,身在其中的人都知道。n

人出名以後,總是喜歡出書,這樣顯得自己有文化。原本是商人,出了書了讓人覺得他並不是一個只追求利益也有其它高尚的追求。娛樂圈的人出書,讓人覺得他並不是一個只會唱歌、跳舞、搞笑的人,還是有內在的。體育明星出書了,讓人覺得他並不只是一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人,而是一個四肢發達的,頭腦也發達的人。人有了名,有了錢,總想追求一些名利之外的東西。在我看來,這就是出世。而我卻總是想讓自己不那麼世俗,老是著迷一些不賺錢的東西,比如寫微信公眾號,打羽毛球等。而現實中,想出世的人,幾乎都是已經取得巨大成功的人。正所謂先入世再出世,先在世俗中賺到錢,取得成功,再追求高雅的東西,比如寫作、出書、拍電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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