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is banksy ?
看他的作品,懂的人都會會心一笑,用幽默的方式在大街上畫出人類的那些醜陋面,他這種人,在骨子裡就有一種不安分的激情,你越讓我怎麼做,我就偏要朝著你相反的方向去做,挑戰世俗,打破常規,嘲弄權貴,把自己的畫掛在大英博物館,三天後才被發現;他還把英國鈔票10鎊上的女王頭像換成黛安娜王妃的頭像,很多人還就用起了這種紙幣;他潛進倫敦動物園的企鵝館,用超過兩米的字體寫下了「我們吃厭了魚」,哈哈,好可愛的一個人,就像是《三個傻瓜》中的主角蘭徹,一個會發光的人。
這個世界上,人們總是喜歡那些充滿矛盾體的事物,比如草根的藝術大師,塗鴉本身就是一種地下草根的繪畫方式,起碼在班克斯那個年代是沒有人想要靠這個來成為藝術家的,更別說靠這個成為搖滾明星一樣的人物,我覺得班克斯之所以能被時代周刊評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這和他充滿思考性,哲學性的塗鴉作品是分不開的,但更重要的是他的作品被富人們消費了,可悲的是,那些用百萬美元買他畫的人,或許就是他想要諷刺的那些人。
但是這樣的矛盾並不能抹殺他本身的偉大,我所謂的偉大不是他走運能成為身價最高的塗鴉大師的偉大;那種人顯赫一時與其是因為他們本身的特質,不如說是他們沾了財富的光,一旦時過境遷,他們的偉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但班克斯的偉大是真正的偉大,你可能不喜歡他的藝術作品,但無論如何你不能不對它們感興趣,他的作品讓你不能平靜,從你看到他作品的面部表情就能看出,甚至他的瑕疵在世人眼裡也變成了他優點的必不可少的派生物。
班克斯文稿:
以頭撞牆
你可以說塗鴉醜陋、自私,只是一些可悲的妄想成名的人做的事。如果你這麼說是對的,那麼其實塗鴉手和這個國家其他人沒有什麼不同。
有人問我是不是大部分塗鴉手都是像我這樣挫敗連連的藝術家。我想,我生命中遭受了很多挫敗,不過,擠破頭進入藝術界並非其中之一。這似乎對於一些人來說難以理解——難道你不是無望地塗鴉,夢想著有哪家工廠發現你的才華並將你的畫放在他們牆上嗎?在公共牆面上畫畫,是一件高級的事情。除了需要像開膛手傑克那樣拿著馬克筆在夜色里東躲西竄,塗鴉是你作為藝術家最誠實的方式。沒有金錢往來,不需要高深的學位,無需入場券,與博物館相比,公車站是展示作品更有用、有趣的場所。
有些人覺得,與其每天想著更美好的事,不如想點更切實際的事情。但這是一種本能。生活並不公平,世界充滿著殘疾、死亡和錯誤。
面對這樣的世界,繪畫似乎沒有意義。如果你畫抽象畫,畫海景,那你們家水管工還比你更接近人道。至少塗鴉有一個戰鬥的機會,對於人類來說還意味著一些什麼。塗鴉曾經被用來號召革命、呼籲停戰,是那些沒有話語權的人發出的聲音。如果你幾乎一無所有,你還擁有塗鴉作為工具。即便你無法通過一幅圖像治療世界的貧困,你至少可以在他人小解時博其一笑。
塗鴉最終比高雅藝術更勝一籌,因為它是城市的一部分,它是一種工具。
「我和你在那個酒館見面吧,就是對面牆上畫著一隻猴子拿著電鋸的那家。」你看,這就是它的「用處」。
破壞者
邪惡的小人每天出門醜化這個偉大的城市。留下他們愚蠢的塗寫,侵犯了社區,讓人們感覺骯髒陳舊。他們只是不斷索取,從來不懂回報。他們卑鄙又自私,將城市變得越來越醜陋。
他們被稱作廣告商、都市規劃師。
人們說城市有塗鴉問題,塗鴉唯一的問題就是它們還遠遠不夠多。
想想一個城市,在那裡,塗鴉不再是非法的。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喜歡的地方繪畫。每條大街都滿豐富的色彩和微小的線條。在公車站等車時再不會無所事事。城市彷彿成了會呼吸、有生命的東西,它屬於所有人,不僅屬於開發商和大集團。想想一個這樣的城市,不要再靠著牆壁了,它還沒有干。
廣告破壞主義
有人每天欺負你。他們闖入你的生活,對你惡意中傷,然後消失得無影無蹤。他們從高樓斜視你,讓你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他們在巴士上對你品頭論足,讓你覺得自己不夠性感,感覺所有的樂趣都在別處。他們在電視里,讓你覺得自己的女朋友不夠美好。他們可以使用全球任何的科技方式來欺負你。他們是廣告商,他們在嘲笑你。
但他們對你來說遙不可及。商標、知識產權、版權相關法律保護了他們,讓他們暢所欲言,並全身而退。
管他呢!在公共空間張貼的廣告,那些讓你無法選擇、無法迴避的廣告是屬於你的。你可以帶走它,也可以重新組合、使用。你可以隨便對它怎麼樣。為這種事情徵求許可就像人家扔了一塊石頭在你頭上,而你還問對方能不能保留它。
你不欠商家任何東西。它們重組了世界,讓自己理所當然地凌駕於你。它們從未徵求你的同意。所以你也不必開口。
班克斯部分作品:
《三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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