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卓黑檔案

【前言:這是我在知乎上發布《董卓篇》的最後兩篇之一,這是第一篇。這兩篇文字可能會給「對三國歷史心懷英雄史觀」的朋友造成心靈衝擊。我強調一遍:我不是為了洗白董卓,而是為了讓大家從史料細節的角度欣賞到史書中的種種記載,「抹黑與讚美其實只是轉換了一次視角而已」。】

首先,我需要強調的一點是:董卓的真正的黑材料大都集中在初平元年(192年)關東反董聯軍起事之後。可是史書上都有意無意的把這些黑材料放在初平元年(192年)之前,形成「董卓暴政→義軍起事」這樣的邏輯關係。

可惜的是很多寫三國的人不習慣思考,將這樣的邏輯關係全盤接受下來。

其實,很多細節根本就經不起推敲,本節我就將董卓的黑材料分類整理,看看其中有多少水分。

【濫殺】

第一件事:二月社事件。簡而略之:董卓派兵去陽城縣(陽城縣屬豫州潁川郡),當時本地人正在舉辦「二月社」慶祝集會,士兵們圍攻在場的百姓,男的殺掉,女的擄走,掠走財物;返回雒陽後,對外宣稱是討伐叛軍得勝歸來。

陳志《董卓傳》:(董卓)嘗遣軍到陽城。時適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斷其男子頭,駕其車牛,載其婦女財物,以所斷頭系車轅軸,連軫而還洛,雲攻賊大獲,稱萬歲。入開陽城門,焚燒其頭,以婦女與甲兵為婢妾。

很多前輩寫這件事,都是順著陳志《董卓傳》的順序寫,將此事寫成「當權之後,反董聯軍起事之前」的事。其實,大家稍微追問一下,「二月社」是什麼時間舉行,答案就明了了。

二月社,又稱春社,春社的時間一般為立春之後的第五個戊日,約在春分前後,但在漢朝民間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說。不管具體是哪天,都是在二月舉行,這也就是「二月社」稱呼的由來。

[明]馮應京《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為春社。

我們都知道:反董聯軍起事就是在本年正月,那麼「二月社事件」其實就是董卓打著討伐潁川郡叛軍的旗號展開的一次軍事行動,當然結果變成了一場對當地老百姓的殘忍屠殺。對於這次軍事行動,《董卓別傳》解釋說,董卓想以此立威。

《太平御覽·卷364》引《董卓別傳》:(董)卓知所為不得遠近,意欲以力服之。

此後,董卓派出徐榮等將領對反董聯軍先後展開三次軍事行動,俘虜了一些反董聯軍的官員和士兵,董卓在畢圭苑將戰俘全數虐殺。

范書《董卓傳》:(董)卓所得義兵士卒,皆以布纏裹,倒立於地,熱膏灌殺之。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獻帝紀》:(董)卓獲山東兵,以豬膏塗布十餘匹,用纏其身,然後燒之,先從足起。

《太平御覽·卷645》引《英雄記》:董卓攻得李昊、張安畢圭苑中,生烹之。二人臨入鼎,相謂曰:「不同日生,而同日烹。

初平二年(191年),董卓前往郿塢,在長安城橫門外祖道【送別宴儀式。】之時,董卓將誘降的三百餘名北地郡叛軍士兵當場虐殺,在場的官員無不大驚失色,而董卓卻飲食自若。這件事在陳志、袁紀、范書均有記載,但均未交代清楚這些可憐的俘虜是因為哪次軍事行動被俘的。

裴松之註:橫音光;趙一清曰:《三輔黃圖》:長安北出西頭第一門曰「橫門」,即「光門」也。

【斂財】

董卓到雒陽後,就放縱士兵去搜刮雒陽富戶的錢財,導致雒陽城內人心惶惶,朝不保夕;隨後在何太后與靈帝合葬之時(十月三日),董卓趁機開啟文陵,又讓人取走陪葬的珍貴財物。

初平元年(190年)三月九日,董卓在雒陽放火焚燒宮殿、官府、民家,又讓呂布去發掘許多皇帝的陵墓及公卿以下高官的墳墓,收集珍寶。

范書《董卓傳》:是時洛中貴戚室第相望,金帛財產,家家殷積。(董)卓縱放兵士,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謂之「搜牢」。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及何後葬,開文陵,卓悉取藏中珍物。

范書《董卓傳》:(董)卓自屯留畢圭苑中,悉燒宮廟官府居家,二百里內無復孑遺。又使呂布發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寶。陳志《董卓傳》:(董卓)焚燒洛陽宮室,悉發掘陵墓,取寶物。

這裡做一個小小的校勘。按范書記載,「搜牢」發生在「何太后下葬」之前或同時,「何太后下葬」是在本年十月三日,此時,董卓還是太尉,在權勢上並未完全掌控朝廷;十月七日,董卓甚至還以身體欠佳為由,請辭太尉。所以說,范曄把「搜牢」事放在十月,這是有疑問的。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續漢書》:(董)卓部兵燒洛陽城外面百里。又自將兵燒南北宮及宗廟、府庫、民家,城內掃地殄盡。又收諸富室,以罪惡沒入其財物;無辜而死者,不可勝計。

——這是司馬彪記載董卓在遷都之時在雒陽的惡行,其中就提到了董卓「收諸富室,以罪惡沒入其財物」。如此,「搜牢」事發生在遷都之時,是合乎情理的。

綜上所述:范曄誤把董卓這些惡行(搜牢、掘墓)記載提前至中平六年(189年),實際上都應是初平元年(190年)三月,遷都之後才發生的事。

董卓又毀壞市場交流流通的五銖錢,再加上雒陽及長安兩地的銅人等各種銅製品,用來鑄造小錢。這種小錢製作非常粗糙,甚至沒有輪廓和文字,百姓都不願意使用,最終導致市場紊亂,物價飛漲。

不管怎麼說,董卓對財物的貪婪達到極致,他在郿塢里囤積了大量金銀、各種奇珍異寶堆積如山,不可勝數。

秦始皇鑄十二個銅人,立於長安,被董卓毀掉十個;雒陽銅人為靈帝所鑄。

陳志《董卓傳》:(董卓)悉椎破銅人、鍾虡,及壞五銖錢。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鑢。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十萬。自是後錢貨不行。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英雄記》:(董)卓塢中金有二三萬斤,銀八九萬斤,珠玉錦綺奇玩雜物皆山崇阜積,不可知數。

【好色】

董卓的好色記載也不絕於史書。在本節先簡單介紹一下董卓的家庭情況。

董卓的年齡史書上並未記載,推其死時約60歲左右總是可以的(其母終年九十餘歲,董卓為次子)。在董卓掌權時,史書上並未提及他有兒子,他重用的親屬無非弟弟董旻,兄長之子董璜,女婿牛輔三人而已。

陳志《董卓傳》:(董)卓弟(董)旻為左將軍,封鄠侯;兄子(董)璜為侍中中軍校尉典兵;宗族內外並列朝廷。

初平元年(190年),他還對司馬朗說:「你和我死去的兒子同歲(疑為「同歲舉」)。」,可見董卓的兒子是早逝了的,只不過未在青史留名。

而董卓的兒子又是生育了一兒一女的,女兒叫董白,初平二年(191年)時,尚未成年;兒子名不詳,同年有七歲(虛歲)。以七歲反推(191-6=185),可見董卓之子大約是在中平二年(185年)之後逝世的。

陳志《司馬朗傳》:(董)卓謂(司馬)朗曰:「卿與吾亡兒同歲,幾大相負!」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英雄記》:(董卓)孫女名白,時尚未笄。

《太平御覽·卷356》引《董卓別傳》:(董)卓孫年七歲,愛以為己子。

董卓對孫子、孫女(董白)十分疼愛,給他們封侯。

董卓中年喪子,固然悲劇,他在這兩年中亦「老當益壯」,又與侍妾生了個兒子,同樣封侯。

范書《董卓傳》:其子孫雖在髫齔,男皆封侯,女為邑君。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英雄記》:(董)卓侍妾懷抱中子,皆封侯,弄以金紫。

關於董卓好色的記載,約有兩處,一處為概述,陳壽說董卓「至於奸亂宮人公主。其凶逆如此。」具體哪幾位公主落入董卓魔掌,史書未有明文。按照年齡推算,以范書《皇后紀下》所載公主明細,大概有四人:桓帝(劉志)之女三人,靈帝(劉宏)之女一人。

另一處記載來自於范書《列女傳》(原始記載可能為皇甫謐的《列女傳》)。故事說皇甫規有位年輕的後妻(未留姓名),知書達理,董卓對她垂涎已久。董卓擔任相國後,便派人去皇甫規家去迎娶這位美女,而美女則親自到董卓相國府門口跪拜請求解除婚約,董卓不肯,便讓家奴們持刀上前威脅,美女見事情沒有轉機,就選擇了寧可玉碎不為瓦全的決心,最終被當場活活打死。

范書《列女傳》:安定皇甫規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規初喪室家,後更娶之。妻善屬文,能草書,時為規答書記,眾人怪其工。及規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後董卓為相國,承其名,娉以??輜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妻乃輕服詣卓門,跪自陳請,辭甚酸愴。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而謂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風靡,何有不行於一婦人乎!」妻知不免,乃立罵卓曰:「君羌胡之種,毒害天下猶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邪!」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縣軶,鞭撲交下。妻謂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後人圖畫,號曰「禮宗」雲。

這個故事在彰顯皇甫規之妻的貞節剛烈之外,順帶刻畫出了董卓這個荒淫的老色鬼形象。

當然,在《三國演義》的巨大影響力之下,大家肯定忘不了「貂蟬」的存在。

在史書里,這位讓董卓與呂布反目的女人只是董卓的一名侍婢而已,至於「貂蟬」的淵源由來,這裡就不闡述了。

陳志《呂布傳》:(呂)布與(董)卓侍婢私通。

【酷政】

董卓還有隨意殺害朝廷官員的行為。例如中平六年(189年),董卓在擔任相國後(十一月一日之後),董卓為了立威,看到侍御史擾龍宗彙報工作時未解除佩劍,便借題發揮,將其活活打死,此事震動雒陽。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英雄記》:(董)卓欲震威,侍御史擾龍宗詣卓白事,不解劍,立撾殺之,京師震動。

初平元年(190年)二月,董卓執意遷都,將反對遷都的幕僚伍瓊、周毖殺害;三月,又將太傅袁隗、太僕袁基滅門泄憤。

初平二年(191年),董卓為了應對天象,誣殺了衛尉張溫。

董卓對百姓也是殘酷暴虐。

陳志《董卓傳》:法令苛酷,愛憎淫刑,更相被誣,冤死者千數。百姓嗷嗷,道路以目。

范書《董卓傳》:虐刑濫罰,睚眥必死,群僚內外莫能自固。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魏書》則詳細記載了酷政的內容:董卓讓司隸校尉劉囂抓捕「為子不孝,為臣不忠,為吏不清,為弟不順」之人,統統以「死刑+沒收全部財產」的方式懲辦,結果引發大量的冤案。也正因為如此,董卓死時,長安百姓載歌載舞出來慶祝,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陳志《董卓傳》裴注引《魏書》:(董)卓使司隸校尉劉囂籍吏民有為子不孝,為臣不忠,為吏不清,為弟不順,有應此者皆身誅,財物沒官。於是愛憎互起,民多冤死。

俗話說:秦檜還有三個好朋友(當然此時的人並不知道秦檜是誰)。雖然董卓的酷政不得人心,但仍然有忠心於他的人。例如呂布刺董時,太師府主簿田景和另一名僕人勇敢的上前抱住董卓的屍體,擋住呂布等人的兵器,於是也一併遇害。

此後,還有一位因董卓而死的人,他便是蔡邕。

蔡邕此人,為當世大儒,人生也曾大起大落。在靈帝(劉宏)執政時期,他因為太傅胡廣的門生而得到靈帝寵信,多次參與問政對策。

光和元年(178年),「金商門應對」時,蔡邕的奏章被宦官泄露出去,引發對蔡氏不滿的大臣群起而攻之,劉宏為了平息爭端,便判蔡邕有罪,將其貶出朝廷。自此,蔡邕流落民間長達十餘年,直至劉宏死後,也未得到平反。

此後,對於蔡邕來說,能帶他重回人生巔峰的人就是董卓了。董卓非常看重蔡邕的才學和名望,加倍厚待;每次舉辦宴會時,董卓都會指派蔡邕彈琴、主持宴會禮儀。

范書《蔡邕傳》:(董)卓重(蔡)邕才學,厚相遇待,每集燕,輒令邕鼓琴贊事。

初平二年(191年)二月,大概是董卓以孟津之戰得勝的緣故,他把「相國」的名頭換成了「太師」;

四月,董卓入長安,排場非常大,文武百官在路邊迎接,董卓乘坐的車子使用「金華青蓋」,當時的人稱此車為「竿摩車」,是說董卓這樣的乘車標準已經接近皇帝了。

董卓還宣布朝廷基層官員都先要到太師府彙報工作,先由董卓過目,再決定是否施行。

范書《董卓傳》:百官迎路拜揖,(董)卓遂僭擬車服,乘金華青蓋,爪畫兩轓,時人號「竿摩車」,言其服飾近天子也。

范書《蔡邕傳》李賢注引《續漢志》:乘輿大駕,公卿奉引,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輪、青蓋、金華、爪畫轓。

《袁紀·卷26》:(董卓)呼召三台、尚書以下,皆詣卓府啟事,然後得行。

此後,太師府的馬屁團隊甚至提議讓董卓配用「尚父」這個稱號(此前「尚父」是周武王尊稱姜尚的稱號)。董卓非常信任蔡邕,便去找蔡邕商議,蔡邕說:「等太師您打敗關東聯軍後,帶著皇帝返回雒陽,再用此稱號也不遲。」董卓聽從,於是作罷。

范書《蔡邕傳》:董卓賓客、部曲議欲尊卓比太公,稱「尚父」。卓謀之於邕,邕曰:「太公輔周,受命翦商,故特為其號。今明公威德,誠為巍巍,然比之尚父,愚意以為未可。宜須關東平定,車駕還反舊京,然後議之。」卓從其言。

六月份,長安周圍發生地震,蔡邕又對董卓說:「這是因為太師您享受的禮儀級別踰制(高於身份待遇)了」,於是,董卓將「金華青蓋」車改乘「皂蓋車」(二千石官員用車)。

范書《蔡邕傳》:(初平)二年六月,地震,(董)卓以問(蔡)邕。邕對曰:「地動者,陰盛侵陽,臣下踰制之所致也。前春郊天,公奉引車駕,乘金華青蓋,爪畫兩轓,遠近以為非宜。」(董)卓於是改乘「皂蓋車」。

范書《蔡邕傳》李賢注引《續漢志》:中二千石、二千石皆皂蓋,朱兩轓。

綜合看來,蔡邕是有心幫助匡正董卓的種種亂政行為,但是董卓多有違背,蔡邕也埋怨董卓很少聽從自己的意見;蔡邕甚至還有逃出長安返回老家(兗州陳留郡圉縣)的想法,但被從弟蔡谷勸住了。

范書《蔡邕傳》:(蔡)邕亦每存匡益,然(董)卓多自佷用,邕恨其言少從,謂從弟谷曰:「董公性剛而遂非,終難濟也。吾欲東奔兗州,若道遠難達,且遁逃山東以待之,何如?」谷曰:「君狀異恆人,每行觀者盈集。以此自匿,不亦難乎?」邕乃止。

董卓死後,蔡邕因為當著司徒王允的面不經意的嘆了口氣,呈現悲傷的表情,結果招來王允的問罪,引來殺身之禍。

范書《蔡邕傳》:(蔡邕)殊不意言之而嘆,有動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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