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9 華盛頓至匹茲堡騎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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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華盛頓至匹茲堡有一條自行車道,全長約 345 英里。去年 5 月底,我跟室友@鍾音、韓國大叔 Jason,還有印度小哥 Vinny,用了 4 天時間,騎完了全程。那時候我還沒有開知乎專欄,於是就在人人網上寫了一篇騎行攻略。

  上個周末恰逢美國獨立日,一共有 3 天假期。我就跟 Jason 一起繼續挑戰極限,看能不能在這 3 天之內,從華盛頓騎回匹茲堡。我們計劃的每天的里程,分別是 135、105、105 英里。

  去年我是把所有行李都裝在背包里的,結果肩膀累得夠嗆。今年我吸取了教訓,買了一個可以安在車后座上的包。這個包就像哆啦 A 夢的口袋,裡面什麼都有!包的左側裝了一套修車工具,包括兩條備胎;包的右側裝了充電器、剃鬚刀、防晒霜等日用品。包的主體裝的主要是食物,包括麵包、餅乾、巧克力,還有補充電解質的 Gatorade 飲料。至於衣服,我就只帶了兩件 T 恤,而帶座墊的騎行褲,我就穿在身上啦。

  這兩件 T 恤可是不能不提呢。我 3 月份回國,在五道口的優衣庫購物的時候,一眼就愛上了它們。兩件 T 恤一件黃色,一件白色,上面都畫著一隻松鼠騎自行車的圖案。作為松鼠山上的騎行愛好者,怎能不馬上入手!

  7 月 1 號晚上,我跟 Jason 租了一輛 SUV,把兩輛自行車拉到了華盛頓;第二天早上 9 點半,我們在 DCA 機場還掉汽車,開始了騎行。我們首先到華盛頓裡面轉了一小圈,看了一眼方尖碑和林肯紀念堂,然後在 Georgetown 踏上了自行車道。自行車道夾在兩條河之間,左邊是在華盛頓入海的 Potomac 河,右邊是一條廢棄的運河,兩條河上都有遊人在劃皮划艇。距起點大約 15 英里處有一串瀑布,周圍人來人往,熱鬧極了。

  剛開始的這一段路,Jason 騎得比較慢,大概是為了保存體力。我則全力以赴,每走 5 英里,就停下來等 Jason 追上。等我們到達午飯地點——距自行車道起點 35 英里處的 Whites Ferry,已經下午 2 點半了。我們第一天的目的地,是距起點 125 英里的 Hancock。看起來路上沒有能吃晚飯的地方了,我們就在 Whites Ferry 的小賣部採購了大量的食物和水。Jason 帶了一個可以背在背上的水袋,有一根吸管引出來,可以直接喝;他光礦泉水就買了 8 瓶!我則只帶了一個 1 升的水壺,加上其它的空間,一共容納下了 4 瓶礦泉水和 3 瓶 Gatorade。「真正的旅程要開始了,」 Jason 在我們再次出發時說。

  起初我們保持著上午的步調:我打頭陣,每 5 英里停下來等 Jason。但是過了 55 英里的里程碑之後,我卻發現蹬車變得艱難起來,而 Jason 則一溜煙地跑到前頭去了。原來,我習慣把擋調高,而 Jason 則喜歡低擋。在平地上當然高擋比較快,不過在 55 英里之後,路開始有坡度了,於是低擋就領先了。Jason 說,他覺得連續騎 5 英里有些累,想每 3 英里休息一次,於是我也就跟著他休息了。但我們的休息時間都很短,這樣才能保持整體大約 10 英里 / 小時的速度——照這樣計算,我們到達 Hancock 的時間大約將是凌晨 1 點鐘。

  自行車道的大部分路段都是鋪了細沙的土路,處在樹木的掩映之中;不過 87 ~ 89 英里這一段是水泥路,並且沒有樹木遮擋,可以直接看到 Potomac 河。這是我最喜歡的路段了。去年我們經過這裡時已是深夜,但我依稀記得有月光;群山的輪廓倒映在十分平靜的河面上,讓人想起「二十四橋明月夜」的美景。今年這次雖然沒有月亮,但我們到達的時候恰是黃昏;紫色的晚霞映著河對岸幾幢點著燈火的建築,為山水平添了一份武俠般的神秘。最妙的是,這時候山那邊的獨立日焰火點起來了,不時在熹微的暮色中綻開一朵菊花;我跟 Jason 竟駐足觀看了半個小時。

  剩下的 35 英里,就是漆黑的夜路了,必須靠車燈照亮旅途。大概因為是盛夏,只穿一件短袖竟也並不覺得冷。夜晚的深山老林雖然寂靜,卻並不寂寞——有手機信號跟外界聯繫著呢。這時有正在找工作的學妹在微信上問我演算法題,我就和著風聲回答了她。不要覺得在深山老林里想演算法題煞風景,這是程序猿獨有的浪漫。

  半夜之後,Jason 開始膝蓋疼,不得不放慢速度;我們直到凌晨 3 點半才折騰到旅館。悲劇的是,由於我們一直沒有跟旅館聯繫,旅館已經把我們的房間給別人住了。好在不遠處的另一家旅館還剩一個房間。當我們到達第二家旅館的瞬間,我的車燈和手機雙雙沒電了。

  第二天,我們吃完了午飯,下午 1 點才出發。路上我們看到了許多小動物,有鹿、土撥鼠,還有無數的兔子。最好玩的是一隻狗一邊游泳,一邊追趕河裡的加拿大雁,後者的小爪子在水面上啪嗒啪嗒地擊起一排水花。

  下午的行程計劃是 60 英里,到 Cumberland 吃晚飯。Cumberland 有一家飯店叫 Crabby Pig,聽名字就很誘人。去年到達 Cumberland 的時候是晚上 11 點,街上當然已經一片蕭瑟了。按照 10 英里 / 小時的速度,我們這次到達 Cumberland 的時間應該是晚上 7 點,正是吃飯的好時候。不過,出發一個多小時後,我們就發現,第一天的勞累已經讓我們完全無法保持 10 英里 / 小時的速度。到了 Cumberland 已經晚上 9 點半了,我們只好找了一家 10 點關門的中餐館,匆匆吃了一頓晚飯。

  注意,我們第二天的行程還遠未結束呢!從 Cumberland 到第二天的目的地 Rockwood,還要翻越傳說中的阿巴拉契亞山脈,上下坡各 22 英里。整條自行車道,大部分路段地勢都是平的,但這段上坡有 2% 的坡度;去年我們是作了個弊,租了輛車把我們從 Cumberland 拉到了半山腰的 Frostburg,跳過了 16 英里的上坡。在中餐館,我和 Jason 開始嚴肅討論第三天怎麼辦。看起來,我們要到達 Rockwood 就差不多要天亮了,第三天肯定是無法完成原計劃的 105 英里了。我準備只騎 30 英里到 Ohiopyle,並請了實驗室的大師兄把我接回去。Jason 覺得他至少還能騎到 West Newton(距匹茲堡僅有 35 英里了),之後再想辦法。

  不過無論如何,當天晚上我們是必須翻山越嶺了。鑒於我倆上下坡的速度差別比較大,為節省時間,我們決定分開行動,隨時用手機保持聯繫。前一天晚上的旅館插座電壓似乎不夠,車燈並沒怎麼充上電,於是我在附近的麥當勞里賴到了 11 點半;而 Jason 在 10 點半就上路了。

  深夜爬山,就是此次騎行最刺激的部分了。為了節省手機電量,我不敢聽音樂,於是我就體驗到了什麼叫萬籟俱寂。這段自行車道是位於鐵路旁邊的,不時會與鐵路交叉。在每個交叉口前會豎著一個圓形的標誌,黃色的底上畫著一個黑色的大叉,叉的左右各寫著一個字母「R」(意思是 railroad crossing)。如果你想像力豐富一些,會覺得這是一張戴著面具的面孔在盯著你,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深夜,還是滿瘮人的呢。

  上坡路並沒有我想像的那麼困難。雖然有坡度,但坡度保持恆定,於是你可以在低擋上緩慢而穩步地前行。我按照腳下的節奏,給自己哼著一些班得瑞的純音樂,都是那種沒頭沒尾的曲子,哼著哼著就忘了哼到了哪裡,也忘了已經走了多遠了。在這種心無雜念的狀態下,我竟然一口氣爬了 5 英里。

  到 8 英里的時候,我停下來吃了一個麥當勞的漢堡。Jason 說,其實漢堡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因為怕有熊出沒,當然我並沒有那麼幸運(不幸?)遇見熊。夜裡,小動物們大多也都睡了,我只是有兩次聽到了貓頭鷹「咕咕咕咕喵~」的叫聲。對了,還在路上看見一隻臭鼬呢!

  一直哼歌也會無聊。正好我看到了 13 英里的標誌,於是我開始給自己講 13 年的故事,心想,這樣至少可以講到 16 年呢。我盡量慢慢地講,免得 13 年講完的時候還沒有騎到 14 英里。沒想到記憶的箱子一旦打開就關不上了,13 年的故事講完的時候,我已經騎到 15 英里了。這時候腦子也累了,於是我就又心無雜念地騎下去。

  凌晨 2:40,16 英里處的 Frostburg,一盞孤燈照耀著幾條長椅,我在這裡稍事休息後,繼續向山頂爬去。山頂又稱為「東大陸分水嶺」,東邊的河都注入華盛頓附近的 Chesapeake 灣,西邊的河則經密西西比河注入墨西哥灣。山頂有公路經過,自行車道在公路下面形成了一段短短的隧道,鍾音稱之為「山頂洞」。我到達「山頂洞」的時間是凌晨 3:57。雖然我沒見過凌晨 4 點的哈佛和洛杉磯,但你們見過凌晨 4 點的「山頂洞」嗎?

  越過山丘,我調亮車燈,開始全速向下沖。我給自己唱著柯南的歌,這時候 1 英里只需要 1 首歌的時間了。快到 5 點的時候,我來到了距 Rockwood 12 英里的小鎮 Meyersdale。這時候,樹叢中響起了嘰嘰喳喳的鳥叫聲。這是一種我在熬夜寫代碼時也偶爾會聽到的聲音,它預示著天就快亮了。果然,過了不久,我身後天空的烏雲下面就透出了一層透明的深藍色,不過樹間的自行車道還是黑的。在 34 英里處的 Casselman 河大橋上,我看到烏雲被撕開了幾片橙紅、粉紅和血紅的口子。此時、此地、此景,恐怕一輩子也就這一次了吧。可惜手機不爭氣,在這節骨眼兒上沒電了。

  四方的雲腳下都開始透出些許光明了。河對岸漆黑的起伏的連山,彷彿是踴躍的鐵的獸脊似的,但因為隔著路邊的一排樹,看起來彷彿也在跟著我前行。兔子們都醒了,撒歡似地在路上竄來竄去;兩隻小鹿跟著媽媽在路邊吃草,看到我接近,其中一隻就輕捷地躲到了媽媽身後。雲層漸漸由藍色變成了銀灰色,車燈可以關掉了。這時候應該開始有晨練的人了吧,我想,但直到我到達 Rockwood,都只有小動物們陪伴著我。通往 Rockwood 的橋下,初升的朝陽在河水中灑下一片金輝。一位老者微笑著向我致早安——一天的開始與結束,就這樣奇妙地相遇了。

  第三天中午,我洗漱完畢,Jason 就跟我說,他叫了朋友 John 來把我們倆一起從 Rockwood 接回匹茲堡了。正巧天下起了雨,於是我也就欣然接受。我們就這樣放棄了第三天的行程。

  現在回想起來,3 天從華盛頓騎到匹茲堡,確實是不太靠譜。去年騎 4 天的時候,不也是在第三天中午到達的 Rockwood 嘛,但因為之前沒有太拚命,所以精神狀態好多了。不過,也正是這不靠譜的安排,才讓我有了「通宵翻山越嶺」這一非同尋常的體驗,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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