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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臨風:試析新無神論的道德觀

試析新無神論的道德觀

作者:臨風

(轉自OC愛看網 ai-kan.net/?

小引

前無神論大師,哲學家傅盧2004年的改變是件國際上的大事,更是科學界與哲學界的大事。在他談到對道金斯的〈上帝錯覺〉高度不滿的原因時,他說:

「我要補充的是,當他在引用科學家有關科學數據在哲學上的涵義的時候,道金斯篩選資料的行為已經到了不誠實的地步。兩位有名的哲學家,不可知論者安東尼·肯尼和無神論者托馬斯·內格爾,最近指出,道金斯忽視了三個支持上帝存在的主要議題。原來也就是對這三個議題的追尋,使得我接受了上帝存在的立場。它們是:自然律,生命以及其有目的之組織,與宇宙的存在。」

現在他接受、相信一位(有無限)智慧的創造者。他不僅是自然界的「第一因」,乃是亞里斯多德所定義的上帝,也就是位「自我存在,不可改變,非物質,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存在」。他心目中的上帝有位格,但是並非「有情」,他只負責設計與創造,並不與人類溝通。

傅盧的困難在於,他無法把有情的上帝和人類的苦難和世間的邪惡並列。雖然他嚮往耶穌的受死和復活,但他不能接受基督教的上帝。這個問題是他唯一的障礙。在這點上,他似乎與愛因斯坦相同。很可惜,在他還沒有找到最終答桉之前就已經與世長辭了(2010)。

講到苦難和邪惡,這就回到「好與壞」的道德問題了,也就是價值判斷和是非選擇的問題,是人類最基本的關懷,關乎人生的快樂,以及生命的意義和目的。

在這方面,新無神論者有兩個勇敢的宣告:第一,一個容許苦難和邪惡的上帝不可能存在。第二,道德觀是絕對的、固定的,它的來源可以從自然選擇的進化論里找到答桉。這兩點就是本文討論的對象。

古老的三段論法

「邪惡的問題」是人類歷史上有關上帝最古老的問題之一,人類到今天還在問同樣的問題,尤其是面對災難的時候。廿世紀以來的人類歷史更是血跡斑斑,有亞美尼亞種族大屠殺(估計屠殺了60萬人),希特勒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斯大林的大整肅(估計屠殺了70萬到120萬人),文化大革命(據估計有150萬到300萬人喪生),柬埔賽的波爾布特暴政(據估計有200萬到300萬人被屠殺),以及最近世界各地頻繁的震災,這些都是人類很難接受的災難。

如果沒有一位有情的上帝,邪惡與災難就比較容易了解,這不就是老子《道德經》「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意思嗎?老子是說:天下的萬物都只是些草木土狗、而已,並沒有誰更尊貴。因此,人類遭逢大難頂多認為自己命乖。

古時的希臘人卻比較喜歡玄想,希臘大哲伊壁鳩魯(西元前341-270)提出下面的問題:

「或者上帝希望消除邪惡,卻做不到,或者他能夠,卻不去做。他如果想做卻做不到,那他就是力有不殆。如果他做得到,卻不去做,那他就是邪惡。如果上帝能夠消除邪惡,而他也願意去做,那為什麽這個世界會有邪惡?」

這個古典的「神義論」就被哈里斯用上作為否定上帝的武器。這是把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簡化為邏輯上的三段論:

大前提:上帝是一個全能、全知、全善的存在。

小前提:邪惡存在。(顯然是真)

結論:大前提是假的(所以上帝不存在)。

比此高明的是位不可知論者,宗教哲學家保羅·杜雷柏的論點,他反對簡單的三段論說法,而把問題限制在「無緣無故的邪惡」的範圍。他認為,無緣無故邪惡的存在「顯示」出上帝對這類邪惡漠不關心。這漠不關心的表現與他的屬性不合。因此,這個「顯示」傾向於支持上帝不存在。問題是,這個「顯示」不過是他的猜想,並沒有憑據。

許多通俗的作者沒有意識到,不論是有神論者、不可知論者、還是無神論者,在宗教哲學專業性的討論上,他們幾乎已經達到了一個共識,把邪惡的問題定位到邏輯層次的討論,是沒有說服力的。

上帝難道沒有其它更好的原因(超越人類有限的智慧)讓邪惡繼續存在嗎?

例如,哲學家普蘭丁格提到一個可能性:人道德上的自由意志極為可貴,是上帝愛人,尊重人的表現。如果上帝為了消除苦難和邪惡,奪去人在道德上作自由選擇的能力,那將是對人類尊嚴極大的傷害。另一種相似的想法是,上帝的全能並不等於,上帝無時無在都強制自己的意志。就像父親,尊重成年孩子(人類社會)的自主,給予他空間,寧可讓他從失敗中學習,而不強加自己的意志於他身上。

著名基督徒作家路易斯在《苦難的問題》書中這樣寫著:

「我們或許可以想像一個世界,上帝干預每個人類誤用自由意志的行為。每當一根木板被當做武器的時候,上帝就用特異功能把它變成像稻草一樣柔軟;每當我要開口侮辱人的時候,上帝就改變空氣的性質,使得它無法傳聲。在這樣的世界裡人們不可能做壞事,自由意志也變為空洞。照著這個思路走下去,邪惡的思想不可能存在,因為當我們朝那個方向去思想的時候,大腦就會拒絕工作。」

這大約不是新無神論者心目中理想的世界吧?

一個「完美」的世界是否必須包含邪惡,這是個嚴肅的議題,但不是個直接了當的議題。上面幾個例子不過在說明,許多有思想的人已經對邪惡的問題作過深刻的反思,並不像新無神論那樣,以為問題簡單到用邏輯的三段論就可以解決。記得愛因斯坦曾經說過一句名言:「盡量把事情簡化,但是不能過分簡化。」新無神論者動不動就揮動那把奧坎剃刀,把它當作橫掃千軍的大刀來使喚。或許他們還應當多向愛因斯坦學習吧?

一個基本的問題

路易斯在《返璞歸真》書中指出:

「我當年反對上帝的理由是,這個宇宙似乎是如此的殘酷不公。可是,我是從哪裡得到這個公正與否的想法的?一個人如果沒有直線的概念,就不能說,這條線不直。當我認為這個世界不公的時候,我是用什麽來作比較?、、、當然,我也可以放棄心中有關公正的想法,認為那不過是我個人私下的想法。但是如果這樣做,那我反對上帝的理由也就站不住腳了。--- 因為我是借著控訴這個世界的不公作為反對上帝的理由。我並不只是說,這個世界的現狀不符合我個人的期望而已。」

他指出,邪惡的問題點出了客觀的道德觀的存在,我們是用這些觀念判斷善惡。在這21世紀,我們要特彆強調,這個善惡觀不是所謂西方世界(有帝國主義色彩的)「統一的是非觀」,而是人們心中共同的是非觀。在大前提上,新無神論者不是道德相對主義者,他們都會同意,謀殺、性暴力、種族歧視、背後中傷、虐待、和滅族是惡的,而愛人、同情心、謙卑、與公正無私是善的。

可以說,新無神論對道德觀的客觀性這點,遠比傳統的無神論者為積極。為了達到善的境界,我們要從主張自然選擇的進化論中去尋找。這樣的看法,基礎穩固嗎?

道德觀的基礎

擁有道德觀(知其然)和能夠為自己的道德觀辯護(知其所以然),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我們知道,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從宗教的角度來為自己的道德觀辯護。那麽,新無神論者如何為自己道德觀的基礎辯護呢?

這是個「道德哲學」上的問題,哲學家曾經作過仔細的研究。道金斯在《上帝錯覺》中提到了康德的「定言令式」。所謂「定言令式」就是一個本質上自明的原則,不需要任何外在的支持,它必須被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時間、地點,無條件地服從,而且,所有的道德觀念都從這裡演繹出來。康德的道德哲學建立在一個「定言令式」上,是從「責任」這單一的觀念演繹出來。他認為,所有的道德都建立在這個基本觀念上,不是外在的經驗或信仰。這是康德從理性出發所得到的答桉。至少,他得到了哲學上的滿足。至於這個理性論證的基礎是否是堅實的,那就不屬於理性的範圍了。

鄧楠特期望把他的道德實在論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為此,他必須預先假設「真理與公正的先驗價值」。也就是說,真理與公正的觀念是自明的,不需要上帝的信仰來支撐。這位相信進化論的哲學家竟然在講「先驗」,而且並不解釋這先驗的由來,讓人十分迷惑。

哈里斯的立場比較直截了當:「是非的問題就是有情的生物關乎快樂與受苦的問題」。表面看來,這是功利主義的道德觀,因此是個道德相對論。因為甲群的快樂很可能與乙群的快樂相衝突。但是,他否認這樣的歸類,堅持道德觀是絕對的。所以,我們也搞不懂他的理論根據到底是什麽。

那麽,道金斯如何建立他道德觀的基礎呢?借著所倡導「自私基因」的理論。他的論點是,有時為了生存,「自私基因」會影響有機體作「利他」之舉,也可說是「道德」行為,尤其在「親戚」之間。

「一個基因如果能促使個別有機體偏好有親屬關係的有個體,那麼,在統計意義上,這個有機體可以使同類受益。」(《上帝錯覺》英文版第216頁)

其次,這種利他現象也可以用互惠的方式表達。道金斯認為,互惠的行為還可以發生在不同物種間的共生關係上,也就是所謂雙贏關係。不僅如此,他還加上了兩項因素。一是「慷慨的聲譽」(有機體借用利他行為取得令譽,贏得尊重),另一個是「購買真實的廣告」(以利他為手段,讓其他有機體以為你能力高強,具有競爭優勢)。

總結地說,道金斯的理論是:我們的基因都經過預先編程,自私的複製自己。雖然如此,個別有機體卻不一定會完全自私自利。在有機體的層次,它們常有利他(道德)的表現,為的是增加相同基因繁殖的機會。

現在明顯的問題來了,這種理論與我們一般所了解,有清楚的對錯與是非的道德觀極不相同。按照道金斯的架構,由於基因的預先編程,一部分有機體對鄰居友善。這樣做會賦予它進化上的優勢,並非因為這是一個普遍的,有約束力的道德價值。我們稱這種優勢為「道德上的善」,因為這個基因經過長久進化的過程,我們賦予它「善」的觀念。同樣地,如果一個有機體表現自私自利,甚至侵犯殺害他人。縱然如此,我們並沒有客觀的理由把它歸為惡,頂多不過說它沒有進化上的優勢,遭到群體的排斥而已。(注10)

新無神論者很可以借用傳統道德哲學的論點,用「後果主義」,甚至「義務論」來解釋道德觀的來源。他們沒有這樣做,這倒是種誠實的表現。但是,像道金斯這樣深文周內,用「進化論的優勢」來解釋客觀的、(甚至)絕對的道德觀,讓人不禁懷疑,他們自己真相信這套說法嗎?它更給人有「錯覺」的感受。有些同樣是信奉進化論的無神論者就不接受這樣扭曲的觀點。

新無神論者可以寫暢銷書倡導道德,可以擁有愛心,可以尊重他人,可以高舉人的尊嚴。只是在無神論世界觀的框架中,他們無法為自己的道德觀提出堅實,非主觀,普遍,有說服力的根據。因此,面對他們客觀固定的道德觀,新無神論的立場才更需要自我辯護。

參考文獻:

1、 關於傅盧的心路歷程,中文最詳盡的資料可參考吳家望:「一個大無神論哲學家的轉變」,《大使命》雙月刊第70、71、72期,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全文生動、翔實,值得細讀。網上版請點擊:praiseofgod.org/read.ph

2、 Dr. Benjamin Wiker, 「Exclusive Flew Interview,」 2007年10月30日,tothesource.org/10_30_2

3、 請參考Philip Schaff的翻譯:」A Treatise on the Anger of God,」 documentacatholicaomnia.eu[Schaff],_EN.pdf 。

4、 請參見Paul Draper, 「Pain and Pleasure, An Evidential Problem for Theists,」 No?s 23 (3), 1989, p. 331–350. 網上提示:jstor.org/pss/2215486 。他從2006年起在普渡大學任教。《維基百科》中」Problem of Evil」一則,對各種論點有更詳盡的介紹。

5、 William Lane Craig & Chad Meister所編的新書,」God Is Great, God Is Good, Why Believe in God Is Reasonable and Responsible,」 Intervarsity Press, England, 2009. 本文參考的是第7章,Chad Meister寫的, 「God, Evil and Morality,」 p. 107-118.

6、 鄧楠特:」Breaking The Spell, Religion As A Natural Phenomenon,」 Viking Press, New York, 2006, p.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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