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品牌實現人格化?

互聯網時代,同類的產品層出不窮,消費者購買的渠道也變多了,所以品牌的作用就越來越重要了。誰的品牌越貼近消費者,誰就可能主導市場。

那企業應該怎麼做呢?最近公眾號「伊卜生」有篇文章說,企業可以藉助逐漸發達的信息工具,把自己的品牌人格化,給出消費者購買的充分理由。

我們先說一下為什麼品牌人格化管用。

首先,人格化能讓別人更信任你的產品。比如,同樣一杯水,陌生人給的,你可能不敢喝;熟人給的,你就放心喝了。

再比如,你在網上買橙子,不知道哪家好,只能買了試試看,這樣會增加消費風險。但如果這家店是你朋友開的,你買的時候就會很放心。

我們都知道褚時健做褚橙很成功,就是因為把品牌人格化了。如果你聽過褚時健的故事,很佩服他東山再起的經歷,你就會把褚時健當成熟人,買橙子的時候,就會選擇褚橙。

其次,人格化能加深別人對你的產品的印象。我們每天都會獲取很多的信息,大部分都是抽象的,很容易被忘記。具象的事物能幫大腦加工信息,這種加工過程被稱為「腦成像」。

人類97%以上的記憶,一個月就會被忘記。那些留下來的,絕大多數都是具象化的信息,這些信息大部分都被腦成像加工過。所以塑造品牌的時候,越具象化,人們記住的時間就越長,品牌人格化可以讓這個過程更順利。

那怎麼才能讓品牌人格化呢?

第一點,要找到品牌與人格的共性。塑造人格化品牌,不是讓代言人隨心所欲,想表達什麼就說什麼。代言人在外形、語言、氣質上,都要符合傳遞的價值觀。

比如喬布斯和蘋果產品的共性,就是極簡和突破。蘋果一直都強調極簡化的設計,高度智能,優良的用戶體驗。

喬布斯就很符合,因為他一直都是T恤+牛仔的形象,並且總是說iPhone不是智能手機,而是掌上電腦。

第二點,將能利用的資源傾斜到個人身上。我們用NBA來舉個例子。NBA比賽經常有「明星哨」,就是裁判有時候會故意偏向某個著名的球星,明明進球無效,裁判也會吹罰進球有效;

明明犯規了,裁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當沒看見;如果兩個球員有身體接觸,判不判犯規都行,裁判可能就偏向名氣更大的球星,被誤判的人也不會有太大的意見。

因為在一個商業化水準很高的賽事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些球星得分越高,數據越好看,他的粉絲就越多。看球的粉絲多了,整個NBA聯盟就會獲得更多的利益。

所以,給大牌球星創造更多的表現機會,是所有人的一個心理默契。但很多創業的人不知道怎麼將內部資源傾斜到個人身上,也不具備在行業內與盟友達成默契的意識,創造群體間的社會共識。

第三點,要形成人格化的品牌迭代,從一元到多元。打造人格化品牌,初期可以單品爆款,但後期一定要完成迭代,向多元化延伸,否則一旦領軍人物的光環沒那麼耀眼了,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就會下降。

比如,喬布斯去世之後,蘋果產品的光環就在消退,全球銷量也在下滑。很多網紅也是一樣,人格化形象太單一,不能規模化,爆紅之後很容易銷聲匿跡。

還是用NBA來舉例子。NBA剛進入中國的時候,很多人都是因為崇拜喬丹才看NBA。但一個成熟的商業體系,不能只滿足喬丹的球迷,還要照顧其他人。

所以後來NBA又出現了一批明星球員,比如科比、麥迪、艾弗森、詹姆斯、庫里,等等。而且為了打開全球市場,NBA還引進了很多國際球員,很多歐洲和南美的球星也到NBA打球。

中國球員姚明、易建聯也登陸了NBA,讓NBA的亞洲市場也擴大了。做品牌也是一樣,發展到一定階段,需要塑造多元化的形象,滿足更多的需求。

總結一下,未來誰能更快地把自己的品牌人格化,佔領市場的機會就大。品牌人格化可以從這三個方面來做,先尋找品牌與人格的共性,然後將能利用的資源傾斜到個人身上,最後從一元到多元,逐步實現人格化的品牌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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