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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之戀,有何不可?

作者:毛志傑

人們一提起「師生戀」就會習慣性地打上「不道德」的標籤,如今社會上那麼多的老夫少妻、甚至是老妻少夫,都能被社會輿論所接受,為什麼「師生戀」就不可以呢?

凡事總有形成的原因,那麼倒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人們紛紛譴責「師生戀」的關係呢?讓我們向前追溯一下學生和老師之前的關係,就可以得出真正正確的答案了。

長期以來,老師都是「傳道授業」者,自身要具備豐富的知識儲備。自古以來,在知識的普及效率低下的情況下,一個人要學習到更多的知識、領悟到社會經驗,就需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在學有所成達到能夠「為人師」的境界,不說年到花甲,也得而立之年了。

我們也看到,隨著近代知識普及效率越來越高,人們獲得知識需要的時間也越來越少。但是等知識儲備能達到當老師尤其是大學老師的要求,至少也得在四十歲以上。

相信四十多歲還沒結婚的老師少之又少吧,這或許就是人們反對「師生戀」的重要原因:已婚者進行師生戀,有違倫理道德。

在這一習慣性的思維支配下,「師生戀」一直不為社會主流會輿論所認可。

但是,人們忽略了現在的一些變化:如今,隨著科技技術的空前發展,知識的普及效率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效。如今,人們可以在更短的時間裡學到更多的知識,在本專業達到可以教書育人的水平。年輕的學者、教授比比皆是,二十多歲就教書育人的未婚年輕人更加不在少數。

青年才俊對學生的吸引力是致命的,由此產生出一對對「師生戀」是自然不過的事情。可以預計,以後這樣的師生戀情還會越來越多。一直會多到社會對「師生戀」的觀念轉變為「正常的事」為止。就像人們逐步接受大學生戀愛、大學生結婚一樣的道理。

更何況,法律規定了結婚的法定年齡,卻沒限制談戀愛的年齡。在青春期自然會有青春期的憧憬。另外,老師和學生間只是知識傳授的關係,你未婚我未嫁,只要符合倫理道德,相互愛戀又有何不可?

我們曾將文學巨匠思想家魯迅和許廣平之間相差18歲的師生戀的愛情描繪成以沫相濡,難道就不能講正常的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愛情寬容些嗎?其實,這只是年輕人之間的一場戀愛罷了,與「師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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