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一種啟蒙敘事的康德革命學說 | 城與邦

作者:周一川(倫敦政經政治系在讀研究生。

學術興趣:早期現代哲學、康德政治哲學、西方現代社會學思潮、中國近現代思想史。)

引言

圍繞康德革命學說的爭論在學界由來已久,更多的時間裡,後世學者總試圖回答這樣的一個問題,即理論上明確反對革命道路的康德,緣何對法國大革命流露出了鮮見的好感與同情?對此,部分學者試圖通過歷史學的方法來打消那場群眾運動的「革命」實質,從而為康德的革命學說尋求辯護。但在筆者看來,就革命議題而言,相比於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鴻溝,康德政治哲學思想的內在張力或許更值得我們關注。這不僅是因為理論上的澄清有助於我們更加接近康德的本意,更重要的是,在這一過程中所觸碰到的某些思想資源對我們現代人仍具有重大意義。基於這一認識,本文將更多關注康德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緊張關係,兼及論述康德在法國大革命問題上的「曖昧」態度。筆者認為,事實上,康德有關啟蒙的歷史敘已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新思路,它有助於我們窮盡並理解康德在革命問題上的全部觀點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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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實踐哲學領域的重要著作,《道德形而上學》

在《道德形而上學》中,康德明確指出,人的自由屬於「天賦人權」(innate right)的範疇,它是與生具來且不可剝奪的。基於這樣的前提,我們認為康德「理應」得出如下結論:當現實世界的統治者倒行逆施、肆意踐踏人類的自由時,出於對自由的捍衛,人民是可以發動革命來對抗統治者的。可令人費解的地方恰恰在於,儘管康德也意識到了現實世界的政治有滑向「暴政」的可能,但他卻始終認為,無論何時何地,個人都沒有革命的權利。那麼,這其中的邏輯究竟何在呢?介於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這種緊張關係又該如何去理解呢?事實上,一些西方現當代的學者已對這一難題作出了回應。從觀點的內容上看,這些學者可大致分為以下兩類;第一類的學者否認介於上述兩個學說之間的衝突,他們大多通過某種「區分」來促使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在不同的條件下均得到成立。與此相反,第二類的學者則選擇接受這一理論上的衝突,並進而做出了某些理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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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類的學者中,Mulholland的觀點比較有代表性。Mulholland認為,事實上我們有必要將「主權」劃分成幾個獨立的部分,因為如此一來,我們就會發現康德只是禁止了針對某一種國家權力的革命,而為其他形式的革命保留了餘地。具體說來,如果國家的行政權力嚴重威脅到了人民的自由,人民是可以通過革命來表達不滿的。對於Mulholland來說,一旦這種針對行政權力的革命得到確認,它便能有效化解康德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的衝突;因為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將不再呈現那種非此即彼的對立關係,而是可以在不同條件下均得到成立。但遺憾的是,Muholland的這種解釋是有問題的。在《道德形而上學》中,康德就已明確指出,立法、行政與司法三權事實上共同構成了國家的「自主性」,因而針對其中任一權力的革命均會被視為對國家權威的挑戰。基於此,任何試圖通過劃分主權來調和理論之間張力的嘗試都是與康德的原意相違背的。 nn

與Mulholland思路相似,Cummiskey則試圖通過對』公民狀態』與』專制』的區分來否認康德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張力。Cummiskey認為康德雖在一般意義上否定了革命,但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即「專制」政府出現之時——革命權對康德而言就會變得正當。同樣,一旦存在這種使革命正當化的可能性,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衝突就不存在了。但是,Cummiskey提供的解釋也存在嚴重問題。這涉及到康德與洛克、盧梭所代表的契約論傳統之間的重大分歧。後者認為,人類之所以能夠進入文明社會全在於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契約』。這表明,對於每一個進入文明社會的自然人來說,他們都是「心甘情願」的。但對於康德而言,由於財產的佔有將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不可預見」的他人,而我們同時又渴望在法理意義上對其進行「穩定地」佔有,那麼就必須強迫所有的自然人都生活在文明社會之中,不管其本人願意與否。而革命的出現,無疑會破壞既有政治權威對個人財產的保障。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由於康德認同了一種近似霍布斯式的觀點——即文明社會總好過自然狀態——那種企圖區分具體政治形態的做法是無法從康德的文本中找到依據的。

情感與理智的二分法代表了思想史研究中的一種經典思路,列文森也曾以此來解釋梁啟超思想世界中的衝突

同樣,Christine則希望通過某種「情感」與「理智」的二分法來解決問題。他認為,康德只是在「法權」(理智)的層面上否定了革命,但在「道德」(情感)層面則對革命保留了一份支持。這意味著,在某一歷史時刻,我們是可以通過訴諸某種道德直覺抑或道德情感來為我們的革命行動辯解的。但不幸的是,Christine的解釋同樣遭到了康德文本的否定。事實上,從UPR原則(Universal Principle of Right)到ULR原則(Universal Law of Right),康德完成了一個微妙的轉變;最初,康德相信個體是可以通過「普遍的合法則性」來檢驗自身動機並進而為自身行動負責的。但到後來,康德似乎不再關注「動機」本身而只在乎個體所表現出的「行動」是否能和他人的自由和平相處。事實上,這一轉變代表了康德本人對法權與道德關係的精深理解。對康德來說,由於道德的要求永遠高於法律,因而一種尚未滿足法律要求的行動,即非法行動,是絕不可能從道德上得到任何辯解的。基於此,Christine的解釋自然不能成立。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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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述第一類學者相反,第二類的學者無奈地承認了康德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這種張力,並進而延伸出了某些推論。比如,Flikschuh和Arthur就明確指出,革命所挑戰的公共秩序恰恰是一切法權生存的根基。因此,出於對公共秩序的考量,人類對自由的爭取必須是有限度的。否則,人類將會再次進入自然狀態之中,任何法權也都將失去效力。從表面上看,Flischuh與Arthur試圖搭建康德理論內在結構的努力似乎解決了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問題——儘管這一解決即為承認張力的存在——然而,如果我們將康德對法國大革命的肯定態度納入考量就會發現,這種解釋是有局限的。要注意,法國大革命是一個長期的歷史事件,前後跨度將近四十年。但在1789年7月14日攻佔巴士底獄到1804年2月12日康德去世的這段時間裡,康德所目睹的大革命實際上並未建立起任何穩定的政治秩序;法國的國家政權曾先後被制憲派、吉倫特派、雅各賓派與熱月黨人把持。但即便如此,康德依舊對法國大革命表達出了好感。這就表明,那種將「公共秩序」視為理論中心的解釋思路是無法涵蓋康德在革命議題上的全部觀點與態度的。換言之,我們需要的一種解釋思路,需要滿足以下的兩個條件:其一,它能有效化解康德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張力;其二,它可以對康德在法國大革命事件上的態度作出合理解釋。在筆者看來,僅就康德對未能建立起穩定秩序的大革命表示出好感的這一事實,我們已能感受到康德在革命議題上是存有某種深層次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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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本文不去展開康德反對革命的其他論證方式。因為筆者相信,康德「啟蒙論證」所展現出的基本邏輯就已經具備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特質。在《學科之爭》中,康德向我們描繪出一種人類道德進步的前景。在他看來,人類逐漸放棄暴力轉而訴諸理性與法律的過程,恰是人類道德進步最好的體現。而在《什麼是啟蒙》一文中,康德更明確指出——儘管革命可能會終結一個專制的政府,但是,它無助人類理性與道德心智的成長。相反,革命只會加劇人類的』非理性』特質,從而會對人類的道德進步產生惡劣影響。筆者認為,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革命在理論上被康德徹底地否定了。具體說來,與Flikschuh和Arthur類似,康德也認為個人對自由的捍衛是要有限度的。可區別在於,康德並不僅僅是出於「公共秩序」的考量才認識到這點的,而是在「啟蒙」這一更深的層次上得出的結論。

李澤厚頗具爭議的「救亡壓倒啟蒙」說,或許也是看到了中國一百多年來暴風驟雨般的現代化歷程對國人心智的敗壞

但是,正如上文所說,這種以啟蒙為理論核心的思路還需要解釋康德對法國大革命的微妙態度。既然大革命在摧毀公共秩序的同時也註定敗壞了人類的心智,為何康德還會對其流露出好感?其實,在《實用人類學》中,康德已暗示出法國大革命區別於其他一般意義上革命的特殊性。在他看來,法國大革命所體現出的「自由」、「平等』與「博愛」精神是那些圍繞權力爭奪而展開的革命所不具備的。更重要的是,大革命表達出的這些精神恰恰是人類道德進步所面向的終點。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康德對法國大革命流露出的好感只是針對於這些價值而言的。至於法國大革命本身,它依舊是不道德的、是應該被否定的。因為從啟蒙的立場上看,任何革命都是一次對理性言說的放棄,都是與人類道德進步的大方向相悖的。因此,康德在法國大革命問題上的態度可以從另一種「二分法」的角度來說明,即對這場革命所代表理念或價值的肯定並不等同於對革命行為本身的肯定。

可以說,康德的啟蒙學說基本能對他在革命議題上表現出的』矛盾』做出合理解釋。但是如果我們回過頭看,就會發現,似乎「起點處」的那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既然革命是不正當的,那人類究竟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來應對現世政治的壓迫從而捍衛我們的自由呢?事實上,在《學科之爭》中,康德也給出了他的方案。在他看來,寫作的自由(the freedom ofnthe pen),是唯一一種既可以對現實政治表達不滿,同時又能尊重既有社會秩序並順應人類啟蒙進程的爭取自由的方式。換言之,只有在一種漸進改良的過程中,個體與當前政治的互動才能保證與人類道德進步的大趨勢並行不悖。從這個意義上講,啟蒙學說因其成功勾聯了康德在「個體」與「人類」兩個維度上的考量而彰顯出它理論內涵上的豐富性。

結語

總結說來,從康德的這種啟蒙敘事的角度來看:一場革命過後,我們或許會迎來更加自由的政治、更具獨立精神的公民。可是,一旦我們在理論上肯定了革命的正當性,事實上也就默許了這樣的一種可能性——即在歷史的轉折點上,出於某種現實需要,人類可以「暫時放棄」理性言說,轉而通過暴力來達成自身目的。這種棄理性言說於不顧的做法,在康德看來,實為人類道德上的全面衰退。更重要的是,比起現實政治的倒行逆施,這種衰退對人類的心性品質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往往是深遠持久且無法估量的。因此,當我們在審視康德的革命思想時,如果還能意識到康德所面向的這種宏大的啟蒙史觀,那麼法權理論與革命學說之間的張力以及康德在法國大革命上的微妙態度就都能說得通了。

父親梁濟的自殺,無疑影響了梁漱溟一生的性格與世界觀 n

民國七年,因辛亥革命後人心不古的社會現實而深感絕望的梁濟,在北京積水潭投湖自盡。在生命最後的日子裡,梁濟痛心疾首地寫道——「今世風比二十年前相去天淵,人人攘利爭名,驕諂百出,不知良心為何事,蓋由自幼不聞禮義之故。」在梁濟看來,革命絲毫沒有兌現「改造社會」的承諾,相反,它只留下一個民智未開卻又充滿戾氣的社會;麻木不仁的民眾在野心家與投機分子的煽動下,正悲劇性地趨向無知與瘋狂。思想的門徑或許有所不同,但在我看來,兩百多年前這或許也是哲學家康德關於革命的憂思與絕望。

在電影《鬼子來了》中,那些目睹殺戮場景卻放聲大笑的民眾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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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梁濟. 敬告世人書[A]. 梁濟. 梁巨川遺書[C]. 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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