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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證據審查是有標準的╮(╯_╰)╭

如何看待上海孕婦在莘庄龍之夢乘坐正規計程車回家途中被劫殺,丈夫案發後連跑三家派出所報案均被推諉? - 社會治安

這個問題下,我一直很敬重的警察蜀黍也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對那個回答不做評判,對回答者也不做評判。因為最近跟老婆不在一個城市,所以我其實一直很關注這個事情。於是問了一下如果我真的聯繫不上老婆了,打110怎麼證明確實是聯繫不上老婆了而不是手機沒電,他說「確實不太容易證明,但是沒辦法,證據審查是有標準的。

看見這句話,我真的對公安系統完全喪失信心了。這是邏輯問題,不是情問題。

這裡的「沒辦法」意味著你老婆孩子被拐賣了,就是被拐賣了。上海孕婦案告訴我們,你無法在親人走失的第一時間調動公器展開救援;和頤酒店事件意味著公安無力保證公共場所內部安全;事中的民眾救援只能靠運氣;即便報警,「張哥」也可能搞定了派出所;和頤酒店事件後,平安北京微博結果沒有內部肅查的消息,說明公安沒有改進意願,對犯罪分子懲罰過輕;上海孕婦案,警方也是自認為「盡職盡責」。

注意看上一段我加粗的詞,這些詞意味著:環境、事件發生時、事件發生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後、事後懲罰這一系列關鍵節點中,公器是不可依賴的,並且警方自認為盡職儘力。這意味著如果你的親人被拐賣,你是沒有任何方法展開救助的,而惡人也不太會有惡報,再結合拐賣女教師案的輿論風向,就是說,我們現在整個社會,從公安到老百姓,對拐賣的看法事實上是:你的親人,丟了白丟。

退一萬步,我不在乎上海孕婦、和頤酒店事件中受害者犯了什麼錯誤。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統統可以承認是我有錯。那麼,請問公安系統,我究竟怎麼樣,才能在我真的跟我老婆失聯的時候,讓你們動起來,像被我們一直鄙視的「小日本」一樣,幫我找找?這是很基礎的要求吧。如果公安系統為了不被那些假報案的人折騰,而讓我們這種老實人受罪,那麼抱歉,我為什麼要當個老實人,我為什麼要看得起你們公安系統,你們改名叫趙家人安保公司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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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 yu 的專欄文章:

要你們做得更好,和要求沒有犯罪根本不是一回事 - 北溟魚湯 - 知乎專欄

洗地姿勢美如畫 - 北溟魚湯 - 知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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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評論區很多人不在一個視角上。

我看到的是萬一出事,他錯了一萬次可以救一條命。

他看到的是萬一出事,雖然死了一個人但是少犯一萬次錯誤。

我寧可犯一萬次錯誤,也不想死人。他寧可死人,也不想犯一萬次錯誤。

這是根本的分野:

我們心裡給人命定的價值不同。我心裡的人命比他心裡的人命更值錢。

「假報警的可能性大,所以可能由於警力不足錯過真救贖」是開了天眼的論證,不能用的。

在事前,你只能假定兩次報警的真假是基於統計的等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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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評論區信息熵足夠,我會酌情刪除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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