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和愛情可以雙向轉換嗎?為什麼一般是朋友成為情人,情人分手很難做回朋友?
這個問題有點糾結難受。又是愛情又是友情又是情人的,好亂。
有的感情確實可以從友情轉化到愛情,開始是不知不覺的,不是一見鍾情的,後來發現和一個人在一起久了,了解的多了,發現很多共識,有默契,就有了感情。一起經歷過的事,互相陪伴時那個人的舉止言行,都會影響你或者讓你去在意,很多時候感情也是一種習慣,習慣了一個人的陪伴,習慣了有他的關心,習慣了他對你的方式,心裡有了依賴,溫暖的東西多了,回應的多了,感動的多了,就不知不覺地有了愛。愛是在長期交往中,不斷了解,互相陪伴,彼此關心中加深的。
愛情是可以在相處中培養積累起來的。
愛情和情人不是一回事吧。愛情是有明確結果的,情人是曖昧恍惚不確定的。
愛情不在了,做朋友也很難,或者沒這個必要吧。沒有結果的愛情,你耗費那些感情,時間和精力幹什麼?不如開始一段新生活。年輕時排解不了,悲傷難受痛不欲生也是有的,曾經那個人是你的全部你的唯一你生活的意義就在於此。可是時間終究會給你療傷,你發現沒有他你仍然可以活下去,悲傷只是一陣子,擦乾眼淚,晒乾心靈,你又重生了。
情人嘛,不要求那麼多,甚至不要求有結果,只是精神和肉體層面的交流安慰。
孤單的時候有人陪說話,傷心了有人安慰。寂寞了還能互相溫暖。說起來,情人是完美的愛人。男人想要的都能給,能滿足,還不給你負擔,除了良心上的內疚不安。如果兩個人你情我願,沒有背負,心裡坦然,不影響各自家庭,那倒不失為一份理想的愛情。可是情人里很少有那麼洒脫不羈的,世俗的道理約束讓他們歡喜的時候心裡有不安和煎熬。任何快樂就是要付出代價的,不能說婚外情的人可恥,婚後遇到情投意合的人也是有的。婚後10年,誰的性生活還是激情四射,活力滿滿如初戀的?誰沒有審美疲勞?看你怎麼對待。以前三妻四妾都是合法的,不說男人,就是女人,一輩子對著一個男人,愛情到後來也是成了親情,沒了當初的激情和神秘了。女人也渴望有個情人啊。古往今來,紅顏知己,藍顏,情人,都是感情的一種存在方式。
要是兩個人足夠理智和約束,足夠強大和珍惜,可以做藍顏。很多事情是有灰色地帶的,生活這麼艱辛,對自己的精神多些撫慰,也是可以理解的。婚姻里的愛人註定是木有情人那樣的柔情,刺激和惹火。男人都有挑戰欲和征服欲。遇到了,聊得來,契合度高,很多事情能達成一致,就不必糾結,坦然去面對就行了,短短几十年,活過這一次,只要不傷害家人,不忘你的責任和義務,任你逍遙。有了身體上的親密接觸,成了情人,自然比朋友多了幾份親密無間。也就多了一些佔有和醋意。
後來因為某種原因,做不成情人了,兩個人還是放不下啊,不想斷了啊,還想有聯繫啊。可是只能是朋友了,不能回應很多了,不能親密了。那麼情人可以做成朋友嗎?不能擁抱親吻了,不能拉手愛愛了,不能說些甜蜜纏綿的情話了。要去掉這些親密,像朋友那樣噓寒問暖的不冷不熱的,一起談感悟,談理想,談工作,
互相鼓勵,互相安慰,還真是糾結難熬,不如斷了的好,這個折磨不是普通人願意去維持的。純粹的精神交流,那是知己。如果都是婚外情,或者一方已婚,都長久不了。情人看著心愛的男人和另一個人女人卿卿我我,還是會心酸掉淚的。不聯繫吧,從此音訊了無,互不相欠。要足夠智慧,看得開,拿得起放得下,回到最初不要結果的初衷,把這個看做旅途中一段經歷,現在有一個要拐彎走他自己的路了。情人分手和愛情死亡一樣,只能是過往雲煙。
不管是失戀還是失意,不必沉湎在悲傷痛苦裡,你越想傷痛就越大越深。
你無視他,就像突然吃到了個爛瓜果,他很快就消失不見。你只管往前走就是了,生活會引導你,時間會幫助你,修復你一切傷痛。
你會發現,由愛慕歡喜轉變成憎惡討厭,然後變成回憶里的點點溫暖。初次寫於2014-11-17. 修改於2014-11-20完全可以。
剛剛和之前的老情人吃完飯回到家,很想寫一篇帖論述一下「朋友變情人再變朋友」的感受。
我們是在一個微信群里認識的,是一個程序員交流群,當時我正在幫eBay招聘幾個程序猿,於是挑看得順眼的加了30幾個好友,其中就有他。成為好友之後,不外乎每天聊騷幾句,原來他不是程序員,而自己經營一家IT公司。過了2禮拜出來約了個咖啡,他覺得我言談風趣又性感大方,約我外灘邊上燭光晚餐,後來每周末都會見面2-3次,僅限於吃飯聊天。有一天,我跟他抱怨「工作好忙,壓力太大,真想躺在海灘邊上什麼都不做呀」,周末他說約我去游泳,沒想到是去一家五星級酒店泳池,還訂了套房。一個下午,他教會了我仰泳,累了困了,躺在泳池邊,他看書,我睡覺,的確是有度假的氣氛,也是好好放鬆了一回(由此看出他還是一個挺聰明的男人),沒想到當天晚上,因為游泳著涼,我提前來了大姨媽。。。
我對他的外貌,談吐,都是相當滿意+仰慕的心態。首先年齡上,他比我大10歲,幽默風趣又聰明。其次,我們做的都是互聯網行業,我幫考拉海淘採購,是要去sourcing很多品牌方,他這邊恰好能提供這樣的資源(公司業務有幫品牌方開發電商平台和大數據分析)。他覺得我活力十足,精靈古怪,但在工作上又深思熟慮,擅長交際,潛力十足,是他的菜。
但是後來種種原因,還是決定做回朋友,不再繼續發展。
冷靜了一段時間(一個月沒有任何聯繫),直到昨天,我老闆叫我找一個荷蘭童車品牌,我一拍腦袋想起來,這個誰誰誰不就是荷蘭人嗎?之前聽說他給荷蘭的很多品牌做過市場調研來著???於是啪啦啪啦寫了微信發他,沒想到他非常熱心的幫我牽線這門生意。
遂約出來吃飯,感謝。暢聊人生八卦,情感經歷,公司戰略,市場行情。。。瞬間一如當年,只不過沒了性衝動,多了一份醇厚的友誼和信任。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the lobster》這部電影,他想表達的就是: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愛恨情仇,只有共同點和交集的利益把人和人配對在一起。
對於在企業家型男人(如劉強東)來說,無論變情人或變朋友,無他,有利可圖罷了。
毛巾用久了可以當抹布用而把抹布再當成毛巾用是不是很彆扭?
感覺上,真心喜歡過的人很難做朋友吧。畢竟要把握這個度真心是有難度的。除非,TA從不知道你那樣喜歡過TA。
認為是朋友的,就不會有愛情。
太了解。太了解對方的了解。就是 你脫褲子我都知道你拉什麼屎 還怎麼能好好一起玩耍?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臉,是否還能紅著眼,我們要互相虧欠,我們要藕斷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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