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的手段都有哪些,越血腥越好?

盡職調查除了書面上的那些,比較實際可行的方法有哪些,比如說卧底?


盡職調查分兩種:

第一種是併購案中多見的,堂堂正正的調查。收購方向被收購目標公司發出DD文件清單,要求對方根據該清單準備文件,供律師和會計師審閱。經過審閱後如有疑問,可以要求對方進一步提供資料。大型併購所涉及的文件量相當驚人,堆滿整整一個會議室是很正常的。這些文件因為太多了而且往往涉及商業秘密,再加上併購參與者往往不止一方,所以一般會放在目標公司或其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專門房間內,這個房間就叫做」data room「,然後你就會看到參與併購的各路人馬從世界各地趕來進到這個房間里看文件。

這樣當然是比較勞民傷財的,信息革命以後,data room被搬到了網上,稱為」e-data room「,就是把文件都掃描了放在一個加密的空間,只有有許可權的人才能查看。美國有專門做e-data room軟體服務的公司,很多律所都會問他們買。

第二種,就是背靠背的調查了,你所說的所謂血腥手段就只有在這種調查中有可能發生。背靠背調查的情況就非常之多了,可能是調查潛在的合作夥伴是否值得客戶進一步洽談,可能是調查現在的合作夥伴有沒有違約。意思和私家政壇幫你調查老婆有沒有劈腿出軌差不多。還有一種就是調查專利、商標侵權情況,俗稱打假。

實際上自從刑法多了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以後,絕大多數激進的背景調查都是涉嫌違法的了,之前就有兩個老外因為幫助葛蘭素史克進行商業調查,鋃鐺入獄。參見:2名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獲刑 系全國首例。現在咱們專政機關對於這種商人的背景調查實際上是很不爽的。

在美國,法律取證調查業務也是法律和諮詢市場上很大的一塊業務,在這一領域領先的企業可以做到很大的規模。比如著名的FTI Consulting就是依靠調查業務發展起來的大型諮詢企業,我之前常用他們的服務。這家公司在紐交所上市,總市值達到15億美元。見:FTI Consulting。

國內也有一些比較有名的調查公司,比如當年打假名人王海的深圳私家偵探_深圳私人偵探 和這個北方狼打假維權網 商標專利打假 知識產權保護 打假 維權 北方狼 笑面狼 。但水平和整合度和FTI這種還是遠遠不能相比的,更像是私家偵探。

作為律師,為了避免刑事上的法律風險,我們基本不太會去做這些事情。但是優秀的律師由於其思維、見識和知識的高度,面對同樣的材料,確實能看到調查公司所看不到的東西。

美國有一家大名鼎鼎的做空機構叫渾水MuddyWater,其創始人當年就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他們的工作方法有很多都是從律師/會計師那裡學的。光是查查工商內檔就不知道揭出了多少老底,直接導致多地工商拒絕律師查內檔。其他更戲劇化的像是實地查訪、蹲在公司倉庫數進出的車輛之類也是有的。


謝邀,恐怕要讓題主失望了:奇葩的盡職調查方法都是聽別人說的,自己經歷的都是中規中矩的,查賬、核實資產債務經營情況、通過律師調查信用和潛在的風險。

因為每一樁投資、併購的金額不大,而且都是投上下游,基本投的對象是有圈子有口碑的,不會動用奇葩的手段。如果真需要動用這樣的手段,這樣的對象也不值得投資合作,遲早會成為一個麻煩,不如把精力資源用到有把握的項目上。另外,國外的信用體系相對完善,正常做生意真不需要碟中諜。盡調更多地在於更好地估值和談判,而不是防無底線的欺詐。

btw,我所聽到的奇葩方法還真是在國內發生的,用Photoshop做林地證之類的完全欺詐。但可以理解,一個外來的基金經理沒有太多本地的產業經驗和圈子,能找到合適的人和好deal總是會打折扣的。


做卧底也不容易 小公司沒必要,大公司接觸核心的又不容易,只要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去做就行了,創業公司作弊基本快成潛規則了,不可避免,你只要把握行動的主要目的,一些經過修飾後的數據即使有些許偏差也沒關係,如果市場有吸引力,商業模式靠譜,團對靠譜,也是值得認可的。如果為了追求細節,那麼還是建議血腥點吧,不然這個鍋不好背。


沒做過盡職調查,前段時間做市場調查,為了摸清百聯萬達等公司的租金情況,頂著某企業業務代表的身份約見他們招商經理侃大山算不算?


目的是啥啊?盡職調查的目的是確認風險是否在可控範圍內。

通常IOC的盡調分成多個方面:財務,市場(業務/商務),技術,運營,安全, HR和法律。我只負責財務同時旁觀其他,只要能保證數據資料開放,通常財務盡調能保證大風險得到識別的。大家都是專業的,假賬那一套你知我知。我看技術直接拿圖紙下工地比較每個設備銘牌(核查技術指標是否與圖紙相符),法律逐字逐句推合同。每個工作組還安排無數負責人面談。誰也不是鐵嘴鋼牙這種陣仗還不出錯吧。

當然這個費錢,要是論性價比也許血腥的便宜。


目前在一家美國專門從事盡職調查,反欺詐等商業調查的諮詢公司。剛進入公司不久,所以接觸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背景調查case, 主要是依靠資料庫等做案頭調查,但是有聽說某同事曾經為了獲得某case的資料,去翻被調查者家外面的垃圾桶的。這應該是我入職到現在聽到最血腥的調查手段了。PS:當然,這種調查手段是完全合法的。


又不是干仗,還要血腥,是幾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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