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麼?

兇殺類的最好~

能詳細說說嗎?


案件:強姦殺人案

時間:1998年

結果:一審死刑立即執行,發回重審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二審無罪釋放,申請再審維持原判,申請檢察院抗訴無果。

這是我在刑法診所(就是法援)接觸的一個案子,去年夏天的事。當天人太多,女票把我抓過去幫忙。

來訪者是個40多歲的中年男人,不同於其他來訪者「張牙舞爪」的樣子,他明顯安靜很多,態度也很誠懇,不像是那些專業鬧訪的或者上訪專業戶。

案情不算複雜。98年夏天,他又一次晚上出村辦事,第二天早上回家發現老婆和二兒子都死在院子里,大兒子在屋子睡里躲過一劫。

案子破的也快,同村的一個算是流氓無賴(有相關案件的案底)的人很快被抓了,他自己交代當天是想強姦她妻子,因反抗未遂,於是用院子里的鐵棍數次擊打其頭部,然後發現院子里還睡著一個孩子,就順手用磚頭又打死了孩子,然後翻牆逃跑。此外還有人證明前一天和該人閑聊時他說過要去作案,案發時也有人證明該人的車輛停在受害人家門口,案發當晚和犯罪嫌疑人一起住的人也證明案發時他不再家中。

結果一審之後,犯罪嫌疑人上訴,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發回重審的時候犯罪嫌疑人就通過律師指控辦案民警刑訊逼供。不過二審影響不帶,定罪是故意殺人和強姦未遂,量刑是死緩。

然後再上訴,二審終審無罪釋放...

你覺得是司法不公么?還真不是

我仔細看了案子的卷宗,發現了一個極其詭異的地方。

整個案子,警方沒有向檢察院提交任何直接證據。

也就是說,檢方能夠向法院提交的證據至多只有:犯罪嫌疑人說了自己要犯罪,犯罪嫌疑人有性犯罪歷史,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間段出現在被害人家附近......

但被害人家中的情況,被害人加重究竟發生了什麼,卻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

比如說,受害人中的母親被鐵棍擊打頭部而死,而公安機關卻沒能從鐵棍上檢驗出指紋,同樣的,磚頭上也沒有。

又比如,來訪的大叔自己說他明明白白的看到警察用石膏取樣取走了院子里的鞋印,結果這一證據沒有被提交。

再比如,犯罪嫌疑人的大腿內側有一處傷口,他自己承認是翻入院牆是被牆上的玻璃劃傷的。但警方沒有對這個傷口進行拍照,也沒有採集院牆玻璃上的血樣

還比如,後來大叔和檢察院幾次要求警方提供兇器,都不了了之了

所以不是二審法官徇私枉法,而是當前的證據只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有作案動機,有作案時間,甚至能證明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出現在了受害人家附近。但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進入了被害人家中,更沒法證明被害人加重到底發生了什麼。

檢方一共提供了21項證據,很可惜,根本沒法形成證據鏈,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無罪釋放是妥當的。

更加弔詭的事,案件終審後,犯罪嫌疑人不知所蹤。而當年負責辦案的兩個民警,也在先後因瀆職類犯罪離職,也去向不明。

那個下午,我和我同學兩個人,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看了幾百頁的案情介紹,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判決是沒有問題的。

更可悲的是,已經過去了十幾年。就算公安機關還保留著證據,恐怕也沒法進行相關鑒定了。

也就是說,大叔就算再申訴下去,恐怕也沒有個結果。

最後我們只能建議大叔回老家,向檢察院檢舉當年辦案民警徇私枉法罪。這樣勉強有可能找到當年未能提交的證據,才有可能啟動再審。

當然,我們都知道,可能性太渺茫了。

我對這個案子的評價是:或者是辦案民警素質太差,就像美國的辛普森案一樣,對待關鍵證據馬馬虎虎漫不經心,以致案件無法偵破。但這也說明法官嚴守疑罪從無的底線,司法公正得到彰顯。至少,讓中國少了一個聶樹斌,少了個呼格吉日圖。但另一種可能是,案子後面有高人指點。利用了基層法院法官、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素質不高,民眾法律意識淡薄這一點,故意隱藏直接證據,完美的在終審的時候把案子翻了過來。這就意味著司法公正遭受踐踏,司法秩序遭到嚴重破壞,兩條生命消逝,而兇手逍遙法外。

於是,你相信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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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過百贊,受寵若驚

這個案子最讓我感慨的地方,是受害人的丈夫

十幾年的時間,他一次次申請重審,申請檢察院抗訴,申請最高院提審

他找過人大,找過政府,也到北京上訪過。但是,他沒有拉過橫幅,沒有衝擊過政府機關,沒有要過信訪辦給的一分錢,更沒有在正義無從伸張的時候把自己的憤怒投向整個社會。

儘管已經被辜負了一次,他依然相信法制,相信我們的制度。

他不要求見知名教授,也不要求微博轉發,他只想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

我覺得,他是一個偉大的人。

希望每一個守法者,都能得到制度的保護

願中國法治,法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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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幾個月,最後補一句

針對評論中的部分人

對這個案子,我只是一個旁觀者,我儘可能客觀的記錄下我見到的一切,即一方當事人的一方陳述。你問我對這個案子評價如何,我只能說我敬佩一切守法者,至於最後究竟誰是兇手、誰應該受罰,我不做判斷。

至於那些嘲笑的、自以為看透一切的人,我只想說,呼格吉日圖平反昭雪後出來罵人的是你們,罵司法系統只追求破案率,發生了惡性案件後出來罵人的還是你們,罵司法系統效率低下都應該去死,這個案子講給你們聽還在罵人,罵大叔沒骨氣,罵法院收黑錢,那麼如果這個人就這麼被抓起來判了死刑,多了個呼格吉日圖案,出來罵人的會不會又是你們?

天天說著法治是空話,那麼說這句話的你,除了說這句空話以外,又為法治做了什麼?


印度強姦案。http://share.acg.tv/av2112931

轉自微博,圖多殺貓。

這個案件的殘暴已超出我承受能力,拿鐵棍捅受害者下體,用手伸進去扯出腸胃,光是想像就感到一種穿腸蝕骨的痛。更恐怖的是,犯罪者的不知悔改,以辯護律師為代表的男權思想。

受害者母親心碎地說:看來神明不喜歡我們過得好,他結束了一切……

視頻最後問了個問題:女性的意義是什麼?


再說一個法醫老師的段子吧,轉自我在其他問題下的回答。

老師曾經鑒定過的一個分屍案。死者男性,平房獨居,被發現死於家中卧室,雙側上肢和一條大腿被利器分割,屍塊散落一地。還有一部分屍體缺失,估計是被犯罪分子拋屍了。

惡性案件啊!當地迅速成立專案組,排查嫌疑人,請法醫老師幫助屍檢以提供更多線索。

插播一個郭德綱于謙老師的段子(概述)。

郭:於老師小時候聰明,他當警察的二叔經常帶他到犯罪現場幫助破案。小孩兒的眼睛乾淨。

於:嗯

郭:有一天,看一個分屍的,砍了二十多塊兒,撒了一地,胳膊在這兒,腿擱那兒……於老師上去一看:我認為這個人是自殺!(觀眾大笑)

於老師:這不傻小子嘛!

這段子充分利用反差,現場效果特好,我一講就沒意思了。可笑歸笑,藝術來源於生活,真的沒錯!

我說的這個分屍案,還真是沒有人犯罪!

什麼?沒有人犯罪?那這個人是怎麼死的?

怎麼死的?心肌梗塞!整天大魚大肉、抽大煙喝大酒的,夜間突發心梗,又沒人在身邊,很快就不行了。

心肌梗塞?那他怎麼會被分屍的?難道是仇家報復毀屍?

我剛才已經說了——沒有人犯罪!

沒有人?難道是有鬼嗎?

當然不是了!這位死者一個人住平房獨居,他……他養了兩條大狼狗!

這兩條狼狗平日里就散養,每天又是魚又是肉好吃好喝的。死者突然發病離世,沒人喂狗!兩條狼狗餓得急了,跳窗進屋找主人。進屋一看,呦~~~西~~~地上這不就是一大堆肉嗎?得嘞,開動吧哥們兒!

丟失的那部分屍塊去哪裡了?——你猜?

這個案子難就難在現場特別像是利刃分屍。大家都看過動物世界吧?狼啊獅子之類猛獸吃動物,一般都是從肚子等柔軟的部分開始。這兩隻大狼狗,也不知道是從來沒嘗試過人這麼大的動物,還是對自己尖牙利齒高度自信,居然直接從四肢關節下嘴!硬生生把大腿和胳膊咬斷了!而且創口還挺齊整,特別像是用柴刀之類反覆切割造成的,可見狼狗戰鬥力之強。

深夜裡發病,一個人孤獨死去,還被自己的寵物分屍。如果死者在天有靈,不知會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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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本就是服務大眾的,絕不應該高高在上、脫離群眾。再分享幾個我寫過的醫療段子,希望能對朋友們有所幫助,也希望能側面了解一下醫生的日常工作內容,謝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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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麼? - 楊嘉煜的回答


「阿姆斯達號」案件。

1839年6月28日,西班牙人蒙岱和路易茲,從一個奴隸市場購買了53個剛從非洲被販賣到古巴的黑奴,他們準備將這些奴隸裝在「阿姆斯達號」中運回其莊園的途中,以蓋辛為首的這些奴隸發生了暴動,控制了這艘雙桅船。在他們試圖駕船返回非洲的途中,誤打誤撞進了美國。當美國海岸警衛隊將該船制服後,圍繞這些黑人是否屬於蒙岱和路易茲的「財產」以及蓋辛他們是否應被處以「海盜罪」和「謀殺罪」展開了訴訟。

西班牙的干涉

在黑人們殺人劫船的案件發生後不久,西班牙女王的使者就找上門來要求美國政府立即將「阿姆斯達」號連人帶船交還古巴,理由是依照1795年的《平克尼協定》各國對於海南中遇難船隻和貨物應當立即交回它原來所屬的國家。

最初,接手這個案件的聯邦檢察官認為這個案件的「暴動」發生在西班牙船上;事件發生時,船隻是在公海;「暴動」殺害的被害人也是西班牙人,美國法庭不應該對此有司法管轄權。政府為了平息事件也希望能將案件送回西班牙或者古巴審理。但是這些黑人的命運,最終還需要由法庭來做決定。

迫於西班牙政府的壓力,檢察官一路上訴,試圖將黑人定罪。但經過地區法院和巡迴上訴法院的兩輪審判,法院都沒有徹底解決黑人是否有罪的問題,這個案件最後由檢方上訴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最後的裁決。

最高法院的庭審

「阿姆斯達」案的檢方是有理由足夠強勢的,一眼看上去,黑人奴隸,奪了船,殺了人,在當時還沒有完全廢除奴隸制的美國,顯然是對於司法的挑戰。當時的美國,廢奴制和蓄奴制的交鋒已經趨向於公開化,范布倫總統(Martin Van Buren)雖然並不贊成奴隸制,但他也不傾向於採取激進的做法激化南北之間的矛盾。面對如此棘手的奴隸犯罪案件,屬於政府行政機構的檢察官一直積極地起訴應訴,直到將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

在這個案件中,法院需要解決兩個問題:

1、阿姆斯達號上的貨物到底歸誰所有?船上的黑人是否屬於西班牙人的「貨物」?在一審中,法官認定海防隊及時救助了阿姆斯達號,因此有權獲得該船貨物價值的1/3。而那2個西班牙人,對該船的安全起了保護的作用,因此可以獲得剩餘貨物的2/3。

2、黑人是否犯有海盜罪和謀殺罪?一審法官認為,案情發生在打著西班牙旗的西班牙船隻上,對象是西班牙人,美國法庭對此不作裁定。

這一案件中,檢察官提出黑人們屬於西班牙人的財產,有古巴政府出具的合法奴隸證據。而作為證人,船上還有2名生還的西班牙貨主。如果需要,古巴當局隨時可以提供證據證明當時古巴為這些黑人簽發過「貨物的」通行證。

而黑人們殺人奪船的事實,連他們自己也不否認,各種劫船殺人證據也能形成完整的鏈條。因此,黑人們始終認為自己必死無疑。在以此事件改編的電影《斷鎖怒潮》里,第一次開庭後,黑人首領辛蓋甚至對辯護律師做了一個抹脖子上吊的手勢,意思是自己已經準備接受被弔死的結局。

在檢方提供的證據中有2名西班牙貨主持有的「攜帶合法奴隸的通行證」,註明了他們攜帶的貨物里包括了44名「拉丁裔黑人」。還有船上的西班牙倖存者提供的證詞,證明他們是在西班牙法律下,合法運送奴隸,過程中奴隸非法劫持該船,並涉嫌謀殺。

前總統的辯護

但是辯護律師們發現,在44名黑人中還有4個12歲以下的孩子,古巴雖然允許奴隸存在,但19年前就已經禁止從非洲進口奴隸,如果這些孩子是在古巴出生的「拉丁裔黑人」,他們如何都不會說古巴的通用語言——西班牙語?

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中,為黑人們辯護的律師是美利堅合眾國第六任總統,時年已經73歲的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他是《獨立宣言》起草人約翰?亞當斯的長子,早年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並取得律師資格。

亞當斯一直是一個堅定的理想主義者,堅信他的父輩建國時寫在《獨立宣言》里那些「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早在阿姆斯達案的一審期間,亞當斯就在幕後積極地奔走和籌款,力求在法律的框架內拯救這些黑人。到了終審階段,這位已經30年沒有站上過法庭的老人決定親自出庭去說服那些代表美國最高司法權威的大法官們了。

亞當斯律師在關押黑人的威仕特維爾監獄會見了所有的黑人。他認為這個案件的勝訴必須建立在兩個前提的基礎上:

1、44名黑人是從非洲非法綁架的自由人,不是奴隸,也不是西班牙人的財產

2、黑人殺人奪船的行為是在被非法逼為奴隸時的正當防衛

亞當斯律師在最高法院的庭審中指著牆上懸掛的《獨立宣言》說:「在這個案件中,只有自然法是對我的當事人最為適用的。我們的建國之父們正是在這個原則上建立了我們的國家,法庭是公正的維護者,這意味著法庭必須永遠保護每一個『個人』的權利」。

他提醒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注意到這些黑人來到美國時,已經從奴役中解放了自己。而1819年《美國禁止海上奴隸貿易法》也已經規定「不論以任何形式,進口或帶入美國領土的任何黑人、混血者、有色人種,只要對他們有任何佔為奴隸和勞役的企圖,都為非法」。

公正的判決

經過漫長的法庭調查和辯論,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只有一人認為黑人們有罪。他們在最後的判決中寫到:這些黑人從來不是西班牙人蒙岱和路易茲的「合法奴隸」。他們是「非洲原住民」,被「綁架和非法運入古巴」。「阿姆斯達」號上的乘客是自由的黑人。

在解決了黑人是自由人的問題後,剩下的問題就要簡單許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中認定,一個人在被非法劫持時,具有自衛的自由。在一個人被非法逼為奴隸時,暴動也是他的權利。為了自由,這些黑人的確干下了一些「可怕的事情」,但在法律的概念里屬於正當理由(justifications)和正當防衛(self-defense),他們不能被定義為海盜或者謀殺。

雖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全都是白人,其中甚至有來自南方的奴隸主,但這一案件的判決理由和結果完全依照了美國當時的法律和嚴格的法律邏輯,阿姆斯達號上的黑人在宣判後被立即釋放了。


時針指到了凌晨一點,我在單位值班室里聚精會神的看著渡邊淳一的《失樂園》,耳塞里傳來汪峰撕心裂肺的歌聲,二郎腿隨著音樂的節奏在瘋狂抖動,

民警在值班時總是習慣睡的比較晚,因為潛意識裡總是怕剛剛睡下沒多一會就要出現場,到時候睜著惺忪的睡眼,強打精神起床更加痛苦。

邊哥推開門露出一個大大的頭,濕漉漉的頭上還掛著毛巾,

「還沒睡那?」

娃娃臉上滿是笑意。

邊哥是我的探長,個子不高,長了一顆小叮噹的大頭,還是個娃娃臉,與其他可愛的特徵特別不符合的就是他的一對濃的不像話的眉毛,一旦垂下來就顯得眼睛很是兇悍。

他的粗狂和強悍的性格更是和長相離著十萬八千里。

還記得我剛剛到命案組的時候,接了一個流浪漢倒在街頭的案子。

流浪漢的腿部有明顯的保險杠撞擊傷,腰部以下被重壓,應該由交通隊管轄,但是市局的規定是,必須找到相關視頻才能移交。

偏偏這個流浪漢被撞後,像幽靈一樣走了幾個小時,視頻覆蓋面極大,兄弟們找了六七天,也沒找到事故發生的地點。

那幾天兄弟們因為一無所獲士氣低落。晚上回單位的路上個個無言。

邊哥拿出了案卷在副駕駛上看著,突然指著死者被壓扁的下半身的照片嘆了口氣:「你說本來他媽挺好的丁丁,都他媽給壓成套兒了!這怎麼和家屬交代!」

我第一個沒繃住笑彎了腰,整個車隨即就炸開了鍋。司機只能將車停在了路邊,

大家在車裡互相推來推去,笑成一團,邊哥也大公雞一樣咯咯咯的壞笑。 就這樣大家振作了精神,高高興興的接著干,很快找到了錄像。

這種玩笑或許不雅觀,確是民警最最需要的。

總是接觸悲哀的家屬和慘死的同類,要不就是滿嘴火車的嫌疑人,民警的負面情緒是很多的。

這種充滿生命力的粗俗,像是來自邊哥家鄉草原上的烈酒,去邪提氣。李雲龍也說過,打仗的時候,不帶個狗日的就沒法說話。

邊哥粗線條,簡單,看問題直指事物本質,是個不折不扣的好刑警。

我從書中抬起了頭,邊哥早拿著盆進來坐在我對面,一把拿起了煙盒,抽出一隻美美的吸了一口。

「剛刷完牙還抽啊!」

「嘿嘿」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兩聲,趕緊把話題轉移到我身上,

「呦,大xiao生你這看什麼書呢?」

我萬語千言堵在心中,想起邊哥慘不忍睹的學歷,看著他疑惑的眼睛,話到嘴邊變成了「這是一本講出軌的書」

「出軌的書?」他撓了撓濃密的,絲絲挺立的黑頭髮。身子向後一撤。擠在一起的眉毛解開了。

「這書我最會寫!你嫂子都給我想好書名了!要是我出軌,這本書就叫《凈身出戶》!」

「我擦,嫂子這麼狠?」

他不懷好意的瞄著我胯下,臉上滿是神秘的笑,

「你沒聽明白兄弟,是先凈身,才能出戶!」特意在凈身上加了長長的音。

「滾犢子吧!」我臉上一熱,一把推開了他,他鬨笑著轉身走了。

我迷迷糊糊的坐在椅子上睡著了,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被邊哥叫醒,邊哥穿著秋褲,頭髮蓬亂著,臉上似笑非笑,

「走吧,來命案了。」

路上邊哥簡單給我講了案情。

一個二十六歲的女孩身中一刀,動脈出血死在了她二十三歲的男朋友家裡。據男孩說,倆人因為女孩對男孩送自己母親的生日禮物不滿意發生爭吵,女孩一氣之下捅了自己一刀。男孩報了120,但是沒等到地方人就死了。

現場位於一所高檔小區內,三室一廳,135平米的大房子。女孩的屍體已經被拉走,只有男孩一個人坐在沙發上滿臉是淚。

技術隊的小博走過來,把我和邊哥拉到一邊低聲說:「傷口位於鎖骨和下方的骨頭中間的縫隙,刀口自上而下,符合自主握刀插傷自己的形態,當然也不排除是他人反手拿刀,自上而下的插下來,只不過這樣拿刀的人極少,所以目前嫌疑度下降。」

我們就勢看向嫌疑人,他眉清目秀,帶著一副眼鏡,頭正縮在肩膀里,一抽一抽的哭,

我們回到派出所時,死者和嫌疑人的父母已經全部趕到。

我們先簡單從父母口中了解了雙方的情況。

男孩叫羅一成,是某本地大學高材生,剛剛畢業,現在某銀行做項目經理,年薪四十左右,父母也都是銀行工作的中層幹部。

女孩叫張燕,戶口是北京郊區農村的,初中沒畢業就不幹了,曾經賣過衣服,後來整了容,現在是北京某知名平台的網路主播。

當我們問起兩人感情時,雙方父母給出了高度一致的意見。

男孩通過網路直播看上了漂亮的女孩,對女孩愛的不行,追了大半年,女孩才決定同他交往,

男孩對女孩可謂是俯首帖耳,女孩抽煙看電腦熏眼睛他在旁邊幫著扇風把煙扇走,女孩喝水不能涼不能熱必須溫度適中,男孩一直在旁邊吹氣試水溫,女孩在網上看到什麼想買的就會暗示男孩,如果男孩沒明白就會挨打。

不但戀愛關係奇怪,倆人吵架的方法也是別具一格。

女孩經常生氣,一生氣就不能有人搭理她,必須晾著她讓她自己歇著。

男孩卻偏偏要湊上去呵女孩的癢,女孩又羞又氣,反手一巴掌,男孩笑容不變,繼續呵癢,女孩高聲叫罵之後又是一巴掌。這樣噼里啪啦的,直打到消氣為止。

我和邊哥聽的滿頭是汗……

心說名牌大學生被初中生治成這樣,

女孩的父母在家裡看到好幾次,怎麼勸也勸不了。她說男孩賤骨頭,不打不行,男孩還是一臉的笑……

女孩的媽媽表示自己根本不相信男孩忍心下手,她說男孩特別溫順善良,對女孩也好的出奇,本來因為年齡問題不同意倆人交往,但是被男孩一次次在樓下徹夜守候,一次次無怨無悔的送醉酒女孩回家給感動了。

女孩脾氣一向不好,之前幾個交往對象都因為受不了而分手。

回到屋子裡我們開始詢問男孩,男孩已經停止了哭泣,默默無語的坐在那,雙眼發獃,一直盯著手機殼的背面,那裡貼著兩個人的合影,照片里,女孩笑意盈盈的站在電影院門口,金雞獨立式的單腳站立,擺了個女王范,顯出了優美的身段,男孩蹲在地上,故意做古怪的鬼臉,抬頭看著女孩。

關於二人的關係,男孩講的和雙方父母沒有出入。出事當晚女孩和朋友喝酒差不多十一點到了家,看到男孩給母親作壽買的文玩覺得不滿意,倆人又開始吵架。男孩煩了,蹲在地上說了一句:「你就是想逼死我!!」

女孩也急了,「那就我死得了!」說著拿起了旁邊的水果刀,往鎖骨處一紮,隨手把刀放了回去,過程快的不可思議,當時羅還沒看出什麼事,男孩還在和女孩聊天呢,突然發現女孩坐不住了,整個人一個勁往下出溜,他問了一句:「媳婦你沒事吧!!」女孩還給了他一個大白眼。可人慢慢癱倒在了沙發上。

男孩脫下了女孩的衣服,卻沒發現出多少血,(其實動脈此時已經破裂,血流進胸腔眉,所以外面出血量很少)還以為這是嚇唬自己玩呢,後來發現女孩快沒氣了,才打電話給120。自己給女孩心肺復甦,結果120到了發現人已經死了。

男孩講到這裡時,淚水又止不住流了出來,雙手捂臉。

我長長嘆了一口氣。扭頭看向邊哥,卻發現他盯著男孩的臉,一邊眼眉高高豎了起來,這是他不信任別人的典型表情。

「你們之間有金錢,經濟方面的糾葛嗎?」

邊哥冷眼看了半天,終於發話了。

「」 我之前看她做直播時,往平台里沖了三十萬,都打給她了。「」男孩吸了吸鼻子說道。

「多少錢???」我生生頓住了準備吸一口煙的嘴,以為自己聽錯了。

「三十萬啊!」

「平台提多少?」

「平台提百分之六十,剩下歸個人。」

「這錢都怎麼花的?」

「就是買飛機,買火箭,送給她」

我稍微明白一點,邊哥在旁邊一頭霧水。

「那你為什麼不直接把錢給她?省的提成?」

「我曾經說過直接把錢給她,她不要,非說自己有手有腳,要自食其力,所以我就用平台沖給她!」

兩口子吵架之後自殘失手致死,雖然聽起來很離奇,但是在我們看來並不少見。所以我對男孩逐漸放鬆了心情。我讓他在筆錄上籤了字,和邊哥到會議室里商量。我提出嫌疑人作案可能性極小,首先傷口位於骨頭縫隙內,屬於特別難找的地方,而且傷口自上而下,不符合絕大多數人的持刀習慣,加上嫌疑人沒有任何情感和經濟糾葛,下一步只能等對匕首和現場的檢驗結果出來再說了。

邊哥不置可否,只淡淡說了一句,讓我把女孩的手機通話記錄調取了,和手機對比一下。

我用網上移動營業廳調取了話單,和手機對比,赫然發現,話單上當晚11點鐘有一個來電,但是手機上沒有,分明是有人給刪除掉了!

邊哥知道後,濃眉一挑,拿起女孩的手機按成公放,給這個電話撥了過去,電話上顯示的是「大豬」。片刻後,一個男聲響起:「幹嘛呀寶貝!怎麼啦,這下不生我氣啦!」

我和邊哥徑直找到了對方的位置,在一家裝飾豪華的撞球俱樂部。對方是一個帶著棒球帽,高大的潮范帥小伙,正專心致志的和一個女孩摟著打撞球,看到我們出示的證件後撇了撇嘴,「怎麼著?找我做什麼呀警察叔叔?」隨即狠狠一桿,球落了袋。

「你和張燕什麼關係,最近什麼時間見得面。」

邊哥語氣平淡。

「不是,你們人民警察還管這個啊?我們倆什麼關係對你們破大案有什麼幫助是怎麼著?你們是姓羅那個二逼叫來的吧。」他聳聳肩膀,輕鬆的笑,鼻尖對著我們。

邊哥給我一個眼神,我走上前,盯著他的眼睛,「人昨天晚上死了!」

他張大了嘴,煙掉在地上都沒反應過來。

該人叫孫浩,是拆二代,自己開了個撞球廳,家裡比較有錢,他之前也看上了張燕,多次在網上提出追求,張燕始終對他不假辭色。

後來孫浩花重金找了幾個張燕的同事當中間人,將張燕約出來在高檔館子吃了好幾次飯,張燕喝醉酒之後,也曾經對孫浩降低姿態,倆人還幾次借著酒勁發生了關係。可酒醒之後,張燕神情嚴肅,說那都是一時衝動,算不得數。說罷款款離去,留下孫浩又愛又恨,

我拿起孫浩的手機,隨手翻了翻,孫浩盯著我的手欲言又止。

我突然看到,昨天晚上十一點半,孫浩曾經發了一段性愛自拍視頻給張燕,視頻內容是張燕和孫浩倆人正在車裡纏綿,張燕不斷央求孫浩別拍臉,孫浩總是不聽勸,偷偷將手機攝像頭向上移動,清晰的將張燕哀怨的臉拍了下來。

我忍住怒意,打開了視頻庫,裡面類似的視頻還有幾十段,女主角換來換去,地點包括家裡,車裡,賓館裡,男主人公就只有孫浩一個,孫浩知道我正在看什麼,臉上通紅,幾次要撲過來奪手機,被邊哥制止。

「你他媽變態吧!沒事拍這個幹嘛用?是不是勒索女孩用啊!」

邊哥兩條眉毛快擰到一起去了。

「沒有沒有!我們在網上有一個俱樂部,註冊必須用真人頭像照片,只有上傳自己的自拍才能獲取資格,然後看別人的性愛自拍視頻,我絕對沒用它勒索過別人啊警官!」

他雙手亂擺,神色無辜。

「那你昨天發視頻給張燕是什麼意思?」

「我經常打電話給她,找她出來喝酒,可後來好像聽說她有男朋友了,不搭理我了。昨天晚上我就在他們家附近玩,想叫她出來一起,結果她電話里罵了我一頓,我心說你牛逼什麼呀,我是沒睡過你嗎,所以就把視頻發了過去!」

……

我和邊哥帶著孫浩回到了派出所,把他交給所里民警,特意囑咐了兩句,隨即繼續詢問羅一成。

我看著羅一成斯文,清秀,正派的臉,突然覺得特別不真實。

此刻他正神情平淡的看著我,手裡仍然緊緊攥著手機殼。

「她對你怎麼樣你覺得?」

邊哥吞雲吐霧,臉深深藏在吐出的香煙後面。

「還好還好」他神情悲戚地補充了一句「至少已經是她做到的最好了。」

「她跟你在一起時是不是處女?」

「不是。」

邊哥突如其來的一問讓羅一成的臉上有一瞬間的扭曲,神情也不再自然。眼睛從手機殼離開,盯著邊哥的臉。

邊哥好像一無所知,

「那她之前交往過幾個?」

「我不知道!」

羅一成的手攥的煞白,鼻子上方出現了怒痕。馬上把臉轉向別處,深深吸了一口氣。

「你和她做愛時有自拍的習慣嗎?她願意和你拍嗎?」

邊哥仍然在加量,我特別擔心羅一成會失控。

「不是,這個問題我可以不回答嗎?這和我的案情有什麼關係嗎?」

他換上一副挑釁的表情,從斯文的小夥子冷不防變成這個樣子,我有點不適應。

「你平時那麼讓著她,她還和別人有聯繫嗎?你管的了她嗎?手機都不給你看吧?!也難怪,主播這一行認識的人太雜,她還比你大,肯定見過的比你多的多。你還小……」

他不說話了,只是死死盯著邊哥的臉,頭微微低了下來,一副要撲過來的樣子。

因為此時仍然是詢問程序,沒有任何強制措施,我暗自戒備,二郎腿也放下來了。心裡打起了鼓。

邊哥卻仍然自顧自的往下說,語速越來越快,

「有人說,女人永遠忘不了第一次,唉,不過你對她那麼好,她心裡一定有你的位置,最起碼是個值得信賴的好人吧。」

邊哥在好人這裡加了重重的長音。意味深長的看著羅。羅此時雙手漫無目的的在桌子上猛摳,眼睛紅了。

「兩個人的感情不一定要算的很清楚,千萬別看手機,看完之後氣的要死你又不能吧人家怎麼著,對吧?何必呢?」

「誰,誰說我看不了她手機,昨天我就……」

羅一成自知失言,低下頭抿住了嘴。但身體還在不停顫動。

邊哥停止了刺激攻勢,又開始講法律,講技術,說這個現在法醫很先進,很快就能給出準確結果,生扛著沒有用。

坦白從寬還能有一條出路,也是唯一的出路。

羅臉上一陣白一陣紅,聽了半天。

隨後頹然向後坐倒,抬頭看著天花板,良久良久,說了一句

「警官能給我來一根嗎?」眼睛仍然看著天。

這是嫌疑人要承認的信號,我遞了過去,他說了實話。

羅一成早就知道張燕之前的風流韻事,倆人因為這個吵了好久,羅一成別的都能忍,唯獨不能提到一點和張燕的性經歷有關的事,後來張燕不勝其煩,把所有之前的微信,微博狀態刪了還不行,偶爾在電腦里發現一張和前男友的合影,羅一成就氣的拿煙頭燙自己的胳膊。

昨天晚上張燕回到家,直接去洗澡了,羅一成拿著張燕的手機翻著,正看到這一段視頻。

倆人吵的不可開交,張燕說你實在受不了咱倆就分手吧,我也受不了了,羅一成絕望中拿起了刀,說那咱倆一起死了吧,張燕暴脾氣也上來了,衝上去說你捅啊,捅死我吧,羅一成一氣之下……

視頻是羅事後刪掉的,而電話應該是張燕回家之前自己刪除的,電梯里的錄像證實了這一點。

當我們給羅帶上手銬走出派出所時,正碰上守在外面的雙方父母,他的母親第一個衝上來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孩子怎麼啦?」

「我們帶他去辦案中心,回頭再告訴你」

邊哥面無表情。

羅泣不成聲的喊了一聲媽,一步三回頭的上了車。

後來據說雙方的父母在派出所打了起來,張燕的父母還趴在車前面不讓羅的父母開車離開……

兩個家庭就因為這一時的衝動毀掉了。

我們總希望愛侶能夠愛自己比自己愛對方多一些,可過於沉甸甸的愛,或佔有慾太強的愛,我們是不是真的能夠承受的起?

我們步入愛河時總會陷入自己的幻想,在荷爾蒙作用下,將對方想像成完美無瑕的大理石雕像,可走近之後,才看到過去種種,如同雕像上的裂紋和斑點。然後我們望而卻步,萌生退意。

究竟我們是愛上了對方,還是愛上了自己?

如果不能真正接受,就請不要開始吧。


我偶爾會和朋友周庸聊一些案子。

前幾天蹲點,我倆吃著手抓餅,聊著最近很熱的白銀連環殺人案,聊著聊著,就聊到了美國作家杜魯門 · 卡波特的《 In Cold Blood(冷血)》。

這本書里,卡波特用小說的方式講了一件真實的殺人案,開創了一種新的文學創作模式。

這部「非虛構小說」當年初印10萬本,一上市就賣完了。

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講講《冷血》里,這件震驚全美的案子。

1959年11月14日深夜,美國堪薩斯州一個鄉村裡發生了一宗滅門命案。當地一位有錢的農場主克拉特,和他的太太、女兒、兒子,一家四口全被爆頭槍殺(克拉特還被割了喉)。

兇手非常狡猾,別說指紋了,警方在現場連個彈殼都沒找到。

克拉特一家的屍體,分別躺在自家房子里的不同地方——克拉特在地下的暖氣爐房,兒子在地下室,克拉特太太和女兒在自己的房間。

(克拉特一家的地下室,圖片來自網路,下同)

四個人里,只有克拉特的雙手沒被綁住 。除了女兒,其他人嘴上還都粘著膠帶。

辦公室和廚房的電話線被割斷,地上的錢包是空的,一樓主卧被搜查過,犯案動機似乎很明顯——入室搶劫。

但很奇怪,兇手沒拿走克拉特太太手上的兩枚戒指,而丟失的一副雙筒望遠鏡和一台攜帶型收音機,都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更詭異的是,浴室里放著把餐廳用椅,女兒蓋著被子,克拉特躺在鋪開的紙殼箱上,躺在沙發上的兒子,頭下面墊了兩個枕頭。

殺他們之前,兇手似乎想讓他們舒服一點。

在克拉特身下的紙箱上,警方發現了兩個腳印,一個是帶血跡的腳印,前腳掌有貓爪圖案;另一個腳印沾滿泥土,帶有菱形花紋。

(電影《冷血》的劇照,來自豆瓣)

堪薩斯調查局成立了18人的專案調查小組,由前FBI特工杜威帶隊,偵查這件看不透動機的疑案。

克拉特女兒有寫日記的習慣。

案發後,杜威翻看了日記,最後寫的是11月14日案發當天的事,只有3行字:「喬利妮來過了,我教她如何做櫻桃餡餅。幫洛克希練習小喇叭。博比過來了,我們一起看電視。11點,他離開了。」

後來證實,女兒的男友博比,是那晚最後一個見過克拉特一家的人。警方用測謊儀對他進行了訊問。

那晚,博比想約女友看電影,但克拉特不同意女兒出去,於是博比去了克拉特家,在客廳里一起看電視。博比是11點走的,那時候,他一個人也沒看見。

離克拉特一家最近的鄰居,相距不到100米,中間只隔了一座穀倉。他們本該第一時間察覺慘案的發生,槍聲在深夜很清晰,可那晚他們偏偏什麼都沒聽見。

這件滅門案通過電話、報紙、廣播電台甚至教堂的牧師一傳十,十傳百。當地人開始相互懷疑,很多人都覺得,兇手就在鄰居中。

周庸問:「徐哥,能快點講不,殺人動機到底是什麼?」

我說這也是一直困擾杜威的問題。他分析,有三種可能:

一、入室搶劫後殺人滅口

這不太可能,一是戒指沒被拿走,二是當地人都知道(克拉特一家在當地很有名),克拉特從不帶大量現金,家裡也沒有保險箱。後來證實,兇手只拿走了幾十美元、一副望遠鏡和一個收音機。為了這麼點東西就搶劫殺人,你信嗎?

二、與克拉特一家有仇

這也不可能,克拉特一家不僅有錢,而且受人尊敬,很少跟人結仇。有三個人雖然跟克拉特鬧過矛盾,但都有不在場證據,可以排除嫌疑。

三、拿到遺產

命案發生的8個小時前,克拉特買了一份4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命案發生後,這份保險的受益人是克拉特的大女兒和二女兒。大女兒已經出嫁,二女兒那晚去了男友家,都躲過了兇殺。不過,杜威認為這只是「一個奇怪的巧合」。

甚至,連克拉特一家誰先死誰後死,杜威都搞不清。

一開始,法醫只給了一個籠統的遇害時間段——11月14日晚上11點到11月15日凌晨2點之間。後來測量了屍體體溫,法醫才推算出兇手是按克拉特、兒子、女兒、克拉特太太這個次序殺人的。

杜威手上唯一有用的線索,是那兩個留在紙箱上的腳印,但杜威並沒有將這個線索告訴媒體和民眾——他要麻痹兇手。

案發後,警方尋訪了幾百人,包括克拉特一家的親戚朋友、他們家農場的員工,還有跟克拉特做過生意的人,什麼都沒發現。

這讓我想起《七宗罪》里一個年輕警察的抱怨:「我們在善後,收集一切證據,取走所有的照片、樣本,不停地做筆記,把每一件事的發生時間寫下來,巨細無遺,分門別類,痴心盼望著審判時能用得上;像在荒島撿鑽石,存起來等獲救以後用。」

(電影《七宗罪》的劇照,來自豆瓣

轉機出現在12月。

一個在押囚犯告訴所在監獄的典獄長,他不僅認識克拉特一家,還認識兇手。

1959年6月,這個囚犯因為偷東西被關進監獄。他在裡面的第一個室友,叫迪克。

有一次聊天,囚犯提起自己曾在克拉特的農場打過工。他告訴迪克,克拉特超有錢,農場一周的開銷就能高達1萬美元。

當迪克問到保險箱的時候,囚犯說,克拉特家有個保險箱,就在辦公室桌子下。迪克還打聽了很多克拉特一家的情況,包括去的路線和房間布局。

後來,迪克說,8月假釋出獄後,要和同伴佩里一起搶劫克拉特一家,而且不會讓任何人看見。

囚犯只當迪克吹牛,沒在意他的話。監獄裡這種吹牛的多了去了,有太多囚犯說出獄後要怎樣怎樣,根本沒人當真。

直到囚犯聽到克拉特一家遇害的報道,才發現迪克竟然是來真的。

在聖誕節前,也就是警方收到囚犯的舉報後不久,杜威接到線報——迪克和佩里就在堪薩斯州!迪克正在四處開假支票騙錢,用的還是自己名字。

迪克的張揚暴露了蹤跡,買電視機的時候,售貨員在迪克的假支票背後,記下了他們的車牌號——16212。

杜威立刻派人秘密追查迪克和佩里的蹤跡。「他們認為自己已經逃脫了。好,我們就不要讓他們覺察任何異常。他們越是覺得安全,我們就會越快抓住他們。」

可惜,還沒等警方摸到行蹤,迪克和佩里就離開了堪薩斯州。

一直到12月30日下午,當佩里從郵局取回一個包裹之後,警方才追蹤到他們的蹤跡。

下午5點左右,在一家招牌只剩「OOM」三個字母的旅館,警察抓住了他們。

之後,杜威與他的同僚分別訊問了迪克和佩里。

一開始,迪克和佩里按照事先串通的口供,說佩里有個姐姐在堪薩斯州的一個小城鎮,她留了一筆錢給佩里。11月14日至15日那個周末,他們去了取那筆錢。

杜威的同僚立刻戳穿佩里並沒有姐姐住在那個城鎮,接著嚇唬他們,說有個證人目睹了兇案的發生。

接著,杜威他們打出了殺手鐧。在佩里從郵局取回的包裹里,警方發現了兩雙靴子,靴底有貓爪和菱形圖案,與在克拉特家發現的腳印完全吻合。

周庸:「這樣的物證竟然還留著,他倆是腦子進水了嗎?」

我說我也有點懵,搞不懂這兩人究竟怎麼想的,可能也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兇案現場留下了腳印吧,所以沒扔掉靴子。

「人證」和物證都有,迪克扛不住了。他說:「是佩里·史密斯殺了克拉特一家。是佩里乾的。我阻止不了他。是他把他們全殺了。」

迪克招供後不久,佩里也招了。不過,佩里說自己只殺了克拉特和他兒子,克拉特太太和女兒是迪克殺的。案子到了這突然變成了《羅生門》,讓人搞不懂誰說的才是真的。

接著,佩里開始回憶他們做過的事……

11月14日中午,他們到了堪薩斯州的一間百貨商店。在店裡,他們買了尼龍繩和橡膠手套。

晚飯後,他們去雜貨店買了雪茄,以及兩卷用來封口的膠帶。

半夜,他們戴上手套,拿著刀和獵槍,潛入了克拉特一家的房子。

克拉特家的房子有四扇門,他們當時從通往辦公室的那扇門進入,門沒鎖。

保險箱應該就在辦公室里,可他們找了一圈都沒有找到。

周庸忍不住問,那保險箱究竟在哪?

我說,根本就沒保險箱。當地人都知道,克拉特從不帶大量現金在身上,家裡也沒有保險箱。

接著,他們找到了還沒睡著的克拉特,問他保險箱在哪?可克拉特告訴他們,家裡根本沒保險箱。

迪克很惱火,他不相信一個有錢人家裡會沒現金。然而現實很殘酷,在克拉特錢包里,他只找到了大約30塊。

之後,他們在廚房找到七塊錢,在克拉特太太的錢包里找到一兩塊,在克拉特女兒的房間里又找到一枚1元硬幣。

周庸問,最後他們一共搶了多少錢?

我說這個問題杜威他們也問了,佩里的答案是——「四五十塊錢吧」。

當時佩里已經認清了現實,他跟迪克說,你被獄友忽悠了,咱倆趕緊撤吧。

可是迪克不死心,一定要搜遍整棟房子。

他們把克拉特一家四口全關到浴室里,佩里考慮到克拉特太太身體不好,給她搬了張椅子。接著,迪克在浴室門口守著,佩里去搜查房間。

在克拉特兒子的房間,佩里看中了一台收音機;還有一樓辦公室里那個望遠鏡,佩里也拿走了,全放到車上。

(克拉特太太的房間)

搜查完,佩里回到二樓,把克拉特一家一個一個綁起來,押著他們走到房子里的不同地方,隨後又用膠帶封了嘴。

這之後,佩里又對迪克說:「讓他們活著,這可不是小事,至少要坐十年牢。」緊接著,他拿了迪克手上的刀,一刀割斷了克拉特的喉嚨。

在訊問中,佩里坦白:「我無意要害這個男人。我認為他是個非常可親的紳士,說話和氣。直到我割斷他喉嚨的那一刻,我還是這樣想的。」

克拉特當時沒有立刻死去,反而拚命掙扎,連綁住雙手的繩子都掙脫了。

佩里把刀交給迪克,讓他了結。這時候,平常總是吹牛的迪克慫了,不敢下手。佩里於是舉起獵槍,對著克拉特的臉扣動扳機。

根據口供,警方後來在一片草原找到了膠帶、空彈殼和用剩的尼龍繩;迪克和佩里把這些東西全挖坑埋了。在迪克家裡,警方找到了那把割喉的刀,以及那支獵槍。

周庸急了:「徐哥你說這麼久,那克拉特太太和女兒究竟是誰殺的?」

我說,警方訊問的時候,迪克一直咬死說自己一個人都沒殺,但佩里卻說克拉特的太太和女兒是迪克殺的。

不過後來,佩里又改了口供,說克拉特一家全是他殺的。佩里說不想讓迪克母親太過難受,他說:「她(迪克母親)的確是一個心腸很好的人。如果知道扣動扳機的不是迪克,對她而言會是個安慰。」

迪克母親當時在法庭上聽到他的話,忍不住當眾哭了。

周庸問:「這也太奇怪了,搶不到錢再搶另一家不就行了嗎?克拉特一家又沒有反抗,佩里幹嘛要殺他們?」

當時,法庭精神病學領域的專家薩頓醫生認為:「當佩里攻擊克拉特的時候,他正處於一種精神上的缺失,深陷於精神分裂的黑暗;他突然發現自己正在摧毀的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個他過去痛苦經歷中的關鍵人物。」

佩里自己也說:「他們(克拉特一家)從沒有對不起我。不像其他人。也許命中注定克拉特一家要替別人還這筆債。」

5歲前,佩里一直生活在幸福中。他父母當時都是牛仔競技表演者,在美國到處轉悠演出,雖然賺的錢不是特別多,但一家人很開心。

後來他父母老了,再也不能騎著馬做各種高難度動作,只能轉行。這之後他們一家過得很潦倒,母親變成了個酒鬼,動不動就跟父親吵架。

在佩里6歲的時候,母親帶著他離開了父親。佩里變得很討厭母親,她總是帶陌生的碼頭工人和電車司機到家裡,用自己的肉體換一頓酒喝。

佩里後來被送進孤兒院,總是因為尿床而被打。再後來,佩里又被送到兒童教養院,常常被一個討厭他的女護士辱罵,還被她摁進冷水裡,得了肺炎要住院。

病好後,佩里父親接走了他,一起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在這期間,佩里不僅自學了口琴和吉他,還寫歌、讀書和畫畫,活脫脫一個文藝青年。

(電影《冷血》的劇照,佩里在彈吉他,右邊是迪克,來自豆瓣

長大後,佩里參了軍,去了朝鮮打仗,因為表現出色而得了銅星勳章。

1952年,佩里退役,剛好他父親要蓋房子開旅館,於是他開車去找父親。沒想到中途出了車禍,一條腿受了重傷。後來傷好了,走路還是有點瘸,而且傷腿經常疼,只能不停吃阿司匹林緩解痛苦。

1953年底,他父親的旅館開張了,可一直沒有生意。生活的窘迫讓他們經常吵架,甚至打架。最後一次打架,佩里甚至掐住了他父親的脖子,他父親掙脫後又拿槍想要崩了佩里。

那次之後,佩里被父親趕出了家門,到處流浪,直到因為偷東西而進了監獄。在監獄裡,佩里認識了迪克。

1959年11月15日,在幹掉克拉特一家人後,迪克和佩里並沒有立刻跑路。

迪克回到自己家,跟家人吃了一頓大餐,還跟爸爸和弟弟看了場籃球比賽,雖然看的過程中他因為太累一直在睡覺。至於佩里,則在一家旅館裡呼呼大睡。

直到11月21日深夜,他們才一起開車逃離了堪薩斯州。

當時,佩里不僅帶了一車的行李,還帶了一把心愛的舊吉他,淡黃色,用砂紙打過磨,上過蠟。

他們這次的目的地是墨西哥。他們打算找一個小島避避風頭,或者沿著南部海岸線一邊逍遙,一邊潛水找寶藏。

佩里從小就夢想去冒險尋寶,他父親還教他淘過金。他常常買很多廣告冊子,譬如《潛水發財好機會!業餘時間在家中訓練,潛水快速賺大錢》和《沉沒的財寶!五十張正版地圖!千載難逢的良機!》。

(美國地圖,彩色的是他們走過的州)

11月23日早晨,迪克和佩里穿越邊境到了墨西哥。在墨西哥的首都待了一個星期後,他們繼續南下,最後到了一座海濱城市。

(他們當時逃跑的路線圖,放大能看到地名)

在當地酒吧,他們結識了一個有錢的德國大叔,以及一個墨西哥小哥。四個人一起坐船出海。

在船上,佩里彈著吉他,唱了一首歌:

我們今天生活在這個世上,

被一些人用最惡毒的語言中傷,

但是當我們死去,棺木即將合上,

他們卻總是把百合花塞進我們的手中。

我活著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把花兒送上……

分別前一晚,他們四個人在碼頭邊的咖啡館裡喝酒。因為喝懵了,佩里連心愛的吉他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佩里後來咒罵,說這是「陰險下流」的勾當。

他似乎忘了,自己也是個小偷。

他們當時沒有收入,一直在花迪克之前開假支票騙來的錢。後來錢越花越少,他們不得不在墨西哥把從克拉特家搶來的望遠鏡和收音機都賣了。再後來,他們連車也賣了。

可很快,這些錢又花光了。

迪克不得不去修車廠打工,可只幹了一天他就受不了了:「他媽的!你知道他們給多少錢?多少工資?一個熟練的機修工一天才兩塊錢!墨西哥!親愛的,我受夠了。我們必須離開這兒。回美國去。」

第二天,迪克就借錢買了兩張回美國的車票。

因為車賣了,佩里的很多行李沒法帶走。他從中挑了一些隨身帶著,剩下的打包寄回美國。

周庸問:「就是他後來從郵局取回的那個包裹?」

我點點頭:「對,就是那個包裹,那兩雙在克拉特家留下腳印的靴子就在裡面。」

當時,在佩里的隨身行李里,有一個封面寫著「佩里·埃德加·史密斯的私人日記」的筆記本。在筆記本里,佩里摘抄了很多句子,卡波特記下了其中幾句——

「人非孤島,孤掌難鳴。」

「我熟人很多,朋友卻很少,而知己就更少。」

「一個享受著自由以及自由帶來的好處的人,很難意識到被剝奪了自由意味著什麼。」

「生命是什麼?生命是夜晚的螢火蟲光,是冬天裡野牛的呼吸,是在草地上掠過的一小片陰影,轉瞬便消失在日落里。」

聖誕節前,他們回到了堪薩斯州。腦子抽了的迪克四處開假支票騙錢,而且用的是自己名字。

很快,他們又離開了堪薩斯州,去了南部的海灘逍遙。

(美國地圖,彩色的是他們走過的州)

一直到12月30日下午被捕,他們幾乎走過了半個美國。

五年後,1965年4月14日午夜,經過不斷上訴又失敗的折騰後,迪克和佩里最終被送上了絞刑架。

最後一晚,一個看守跟迪克說:「今晚一定是你一生中最漫長的一個夜晚。」

迪克這時竟然還有心情開玩笑,他說:「不對,是最短的一個。」

之後的場景,讓我想起《百年孤獨》里的經典開頭——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在行刑前,迪克和佩里都說出了各自的遺言。

迪克說:「我只想說我不難過。你們正在送我去一個比這個世界更好的地方。」

小時候,迪克很嫉妒隔壁家的小男孩。有一年去海灣度假,小男孩帶回來一盒子貝殼。迪克偷走了貝殼,用鎚子一個一個砸碎。這種嫉妒幾乎籠罩了迪克的整個人生。無論是誰,只要得到了他想要的,都會被他當作敵人。

之後,佩里也說出了自己的遺言:「我認為,用這種辦法結束一個人的生命太殘忍了。不管是在人道上,還是在法律上,我都反對死刑。也許我對這個世界也可以作些貢獻,比如……也許為我所作所為道歉是毫無意義的,甚至是不合適的,但是我還要這樣做。我願意認錯。」

佩里有個姐姐,在案發前已經很久沒聯繫,甚至搬家了也沒告訴佩里。警察找她問話的時候,她這樣評價佩里:「他有時好像心腸很好,富有同情心,溫柔而且愛哭,甚至有時聽音樂也會讓他哭鼻子。小的時候他經常因為黃昏日落掉眼淚,他說日落太美了。月亮也是如此。」

也許正是這樣,佩里才會給克拉特女兒蓋被子,給兒子墊枕頭,搬椅子到浴室給身體不好的克拉特太太坐,還給躺地上的克拉特鋪紙箱子讓他舒服點。

(電影《冷血》的劇照,佩里即將被執行絞刑,來自豆瓣)

案子破了,兇手服法了,杜威本以為會有「一種高潮的感覺」,會有「一種使命完成的解脫」。可真的處死了迪克和佩里之後,他並沒有這樣的感覺。

在電影《冷血》的結尾有這麼一段台詞:「四個無辜者和兩個罪人都被殺了,三個家庭就此破碎。報社賣了更多的報紙,政客將做更多的演說,警察和假釋委員將招致更多的批評,也會通過更多的法令。每個人都不用再為這事負責。然後,下個月,明年,同樣的事會再上演一次。」

而在《冷血》的書里,卡波特記下了《電訊報》的一篇報道,裡面寫道:

有些人認為在這起轟動一時的謀殺案開庭之時,全國的目光都會聚焦在加登城。但實際並非如此。甚至就在距本城僅100多英里的科羅拉多州,也很少有人熟知本案,他們只不過知道好像一個良善的家庭的數位成員慘遭殺害。這對全國當前的治安來說是一項隱憂。自從去年秋天克拉特一家四口遇害後,類似的謀殺案在其它地方又發生了數起。就在本案開庭前的幾天時間,至少又有三起特大謀殺案登上了報紙的頭條。因此,我們目前這起謀殺案不過是人們過目即忘的眾多案件之一……

《冷血》這部「非虛構小說」在美國文學上有著很高的地位。

當時,卡波特接受《紐約客》的邀請去給這件案子寫一篇報道,沒想到一紮進去就收不回來了。

卡波特用了6年時間,走訪了克拉特一家的親戚、朋友、鄰居、查案的警察和兇手的親人,多次探監與兇手聊天,甚至與佩里交心成為「好朋友」。最後,他記下了8000頁筆記,寫出了121890個英文單詞的長篇報道,震動了整個美國。

在《冷血》中,卡波特用寫小說的手法寫非虛構;而我正在寫的《夜行實錄》故事,則嘗試用非虛構的手法寫小說。

如果你有興趣了解我寫的故事,可以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魔宙」。我會在上面寫一些案子,都是我基於社會新聞或都市傳說所寫的犯罪故事。

http://weixin.qq.com/r/bjrg_MjE7ZWSrYyb9298 (二維碼自動識別)


【震驚!!!未成年女孩誘殺8歲兒童,肢解打包,快遞送網友食用】

圖(源於網路)

相信看到這個題目,所有人都會被這則心理扭曲殺人案震驚。

一個是17歲的花季少女,一個是8歲的幼小兒童。兩人素不相識,毫無恩怨,卻釀成了一幢令人髮指的慘案。

這則比3級血腥電影還恐怖的真實案件,發生在韓國。

今年3月份期間,韓國仁川某公園,一名8歲大小女童碰到了一名金姓女學生,隨後女童向女生借用手機。這時女生殺機隨起,她謊稱自己手機沒電,將女童誘騙至家。

在回家途中,女孩故意搭電梯到別層樓,再走樓梯想混淆視聽。可見害人之心已經成了有規劃的謀殺。

回到家後,女孩見幼童和貓咪玩耍,趁其不備,抓起平板電腦充電線纏在女童的脖子上,將其勒死。

根據韓媒報道,這位未成年的兇手殺害女童後,將其肢解。內臟部分則放入廚餘袋,並將割下的手指頭與大腿內側另外打包,交給18歲的朴姓女網友。

這樣的人肉血腥場景,絲毫不遜恐怖電影。對於一個未成年女孩來說,她的心理扭曲和承受能力已經超越了正常的範圍。

日前,兩名女孩均被韓國警方逮捕。審判正在進行中。

關於這個案子,無疑又將焦點指向了未成年的健康成長和心理。

現在存在的家庭矛盾、網路傳播,是導致未成年心理扭曲的重要因素,因為他們從小孤僻,接觸的事物多有極端的看法。久而久之,形成了傾向暴力,血腥的心理,因得不到關愛,她們開始在重口味的遊戲甚至視頻中尋求刺激,獲得滿足。

這種扭曲的心理,日漸成為她們走向違法犯罪的導火索。

韓國未成年殺人分屍,寄送人肉食用的案子,給所有人都敲響了警鐘。

青少年犯罪,正在走向極端化。其心理扭曲程度讓人恐懼,在案件背後,真正值得關注的是這些扭曲的心靈和對他們影響的源頭。

案件中收到女孩肢體並食用的18歲女學生,同樣存在嚴重的心理問題。食用人肉,在古代和野蠻的禽獸無異,更重要的是,正值花季的少女,竟然做到了野牛比爾和漢尼拔一樣的死變態。

比案件出現更嚴重的問題,是她們背後的家庭教育,心理教育,人性和認知的關注。


日本的福田孝行殺人案。

光市母女殺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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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關於這個案件的相關資料時,我感到渾身汗毛豎立,那不是因為恐怖,而是當我看到一個個個體懷抱著自己的使命感,抑或推進司法改革,抑或維護那個畜生生而為人的權利的時候,我感受到了一種偉大。

辯護團為那個畜生辯護有錯嗎?不,他們沒錯,那個畜生不是他們的子女,他們也全部自掏腰包為其辯護,也不是為了錢。

本村洋有錯嗎?他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如今突遭厄運,憤懣難當。他為了自己的妻子和子女,為了讓犯人改過自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勇敢地站起來,忍住痛苦而四處奔走。

無恥而邪惡的犯人處處都有,他們遺臭萬年,他們的墳墓也無人會踏足,註定被遺落在骯髒的歷史垃圾堆里。我對這類人毫無感想,甚至不值得我咬牙去恨他們。

而真正值得驕傲的,是這位忍住悲痛還依然能說出死刑之意義的本村洋先生,以及那些分文不取與之對抗的辯護團的人們,他們不顧一切,只為了讓司法更加公正。

願那母女天堂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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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案件內容將引用百度百科

案件背景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兇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本村彌生】 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柜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料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屍體。

作案手法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

他將被害人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捆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蘇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奸。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一審訴訟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慮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是的,你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開庭時,犯人【福田孝行】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洋】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本村洋】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 個性沉穩內斂。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讓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檢察官說:

「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拚命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摔擊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我們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洋】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洋】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 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法律修正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他說:

「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佔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洋】的訴求,很快就 得到正面的響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 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政治家 的我們,對【本村洋】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響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可是 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検察審査會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 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像本村先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再次訴訟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刑的控訴駁回。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日本法律是20歲成年,開始可以合法飲酒,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 論定犯人完全沒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請求,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法院。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 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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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這個起人名的畜生完全沒有悔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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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福田孝行辯護的律師團

官司從一審打到三審,纏訟9年,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兇殺案的審判,卻成為廢除死刑和擁護死刑兩大法理的正面對抗。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三審,由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辯護團的主任律師——安田 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彌生】以及【本村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奸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污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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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結果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查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本村洋先生拿著妻女遺照準備出庭的情景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 同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 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 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現在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在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這句話完全沒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開始寫信和遺囑表達自己的懺悔。


這個答案的鏡像回答為:
歷史上有哪些有趣的案件? - 張鴻翼的回答 - 知乎
其實我這兩個答案應該掉個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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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雍正年間的某個平常的晚上,四川瀘州小橋鎮有個張姓的大戶人家辦喜事,但不是大娶,而是迎娶童養媳。

我們爺爺輩的人有不少婚姻模式就是「童養媳」模式。窮人家的姑娘養不起,也拿不出像樣的陪嫁,就把閨女送給別人家當童養媳,迎娶童養媳的人家兒子可能更小,在襁褓中的都有,童養媳來了之後先舉行個儀式,倆人算是結婚。雖然新郎還小不能圓房,但是童養媳還得跟他睡一起,等長大了再慢慢啟蒙。生下孩子之前童養媳就在婆家吃苦受累。
童養媳的得在婆家得干粗重活,伺候一大家人,還得帶孩子(自己丈夫),由於娘家沒人管,婆家人可以隨意打罵,跟個奴隸一般,甚至打死了也民不舉官不究。好容易等丈夫長成了小夥子了,能履行丈夫的義務了,童養媳已經度過了女人最美麗的年華,開始衰老。
這還不算完,清代還有個說法是「貧家若有五斗糧,一個小妾入土房」,等丈夫長大自己開始衰老的時候,為了傳宗接代,婆家還要娶個小妾。五斗糧就可以換個小妾。等小妾進了門再生個孩子,童養媳就徹底喪失了生活的希望,在艱辛的勞動中衰老死亡,也許一輩子也沒有過愛情的滋潤。

所以童養媳的命運是很悲慘的,窮人家沒辦法才採取這種嫁女模式。

小橋鎮的張大戶家娶得童養媳就如此,兒子才十歲,而童養媳已經十八,長得還挺好看。張大戶瞅著心裡樂開了花。
這個童養媳是個有過去的姑娘,嫁來之前跟同村的一個獨身小夥子已經偷偷好上了,小夥子家徒四壁也沒辦法娶她,只好暗自幽會。眼瞅著自個兒戀人要踏入火坑,小夥子心裡也不是滋味。在張家的酒席上喝了幾杯酒之後,小夥子想了一個大膽的計劃,從新房後窗戶翻進去,偷偷溜到新房中私會童養媳。
倆人金風玉露一相逢,瞬間水乳交融,把十歲的小新郎捆在床腿上,童養媳跟小夥子倆人霸佔新房入洞房過了一夜。
張大戶家酒席散了之後也就都回去休息了,萬沒想到倆姦夫淫婦在自己家眼皮子底下肆無忌憚。

第二天一早婆婆看著童養媳還沒出來幹活,開始砸門,小夥子已經跟童養媳商量過一宿,決定劫持小新郎當人質,轟轟烈烈愛一場。立刻將門窗緊鎖,對外面喊話要求張大戶家人滾遠點。婆婆發現事情不對趕緊通知張大戶,張大戶召集家裡男丁要衝進去救人,小夥子在裡面喊:「沖吧,衝進了之前我先把你家兒子掐死!」
張大戶瞬間萎了,自己就這麼一根獨苗,要真掐死了可怎生得了,跟家裡幾個長輩商量一下之後,決定報官。

事情鬧大了。

問題是,瀘州縣衙也沒什麼好辦法,也是想衝進去救人,但是投鼠忌器不敢硬闖,只能先把張大戶家圍起來沖裡面喊話,洞房裡面壓根不理外面,在裡面該幹啥幹啥(當然,倆人也沒啥別的可干)。餓了就跟外面要吃的,不給就打小新郎,打兩下小新郎一哭張大戶家趕緊好吃好喝往裡送。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與此同時,張大戶家出事兒的消息傳遍了全縣,出的又是這種花案,而且還是正在進行時,大家裡三層外三層為了個水泄不通,有人從隔壁縣大老遠跑來,看一眼張大戶的房子然後心滿意足回去跟鄉親們繪聲繪色的描述一番。張大戶的老臉早就丟到姥姥家去了。

瀘州縣衙一看,甭說解決劫持了,這麼多人圍觀自己也解決不了,趕緊的往上上報吧,縣報到州,州報到府,府報到省,省報到京城。幾個上書房大臣一看這事兒確實難辦,上報給雍正。雍正那脾氣大家都知道,一聽居然出了這等傷風敗俗之事,瞬間雷霆大怒,先做出了最高指示:「1,務必保證小新郎人身安全。2,姦夫淫婦凌遲處死」,指示完之後下摺子把四川通省官員罵了個狗血淋頭:瞧瞧你們這些蠢貨乾的這些爛事兒!怎麼教化民眾的?撤職的撤職,杖責的杖責,流放的流放,罰俸的罰俸。

但是四爺呀,現在還沒到判刑的時候呢,人姦夫淫婦劫持這小新郎還在屋裡穩坐釣魚台呢,先商量怎麼把人救出來再說吧!結果你這麼一指示好嘛,下面官員徹底沒轍了,得務必保證小新郎人身安全,就得跟供祖宗一樣供著裡面的姦夫淫婦,萬一傷害了小新郎可怎麼辦。另一頭最高指示還說了,姦夫淫婦罪無可赦還是極刑,連跟人家談判的餘地都沒了。

本來,如果張大戶不報官,跟姦夫淫婦們妥協談判,最差不過就是不娶這個童養媳,送給小夥子吃個啞巴虧算了。就算報官,縣官接到報案之後封鎖消息,偷摸採用些下三濫的招數救出小新郎也沒什麼,再不濟幾十個男丁一擁而入裡面人還沒反應過來就已經束手就擒了。現在這個案件皇帝親自批示過,成為了朝廷臉面,不但得解決,還得完美解決,還得透明辦案,還不能出岔子,這可男壞了四川官場,只能一個字:拖。

拖歸拖,皇帝下了最高指示,四川官員們總得做點什麼吧!於是調了兩隊綠營兵,把張大戶家圍了個包圍圈;隔兩天皇帝再一問,再調兩隊綠營兵再圍兩圈;隔兩天皇帝催促說咋還沒解決呢,再調兩隊綠營兵再包圍一圈……動靜整的倒是地動山搖,可惜圍的鐵桶般也沒用,人家姦夫淫婦可不會突圍出來,人家在裡面敵人圍困千萬重我自巋然不動,快活著呢!隔三差五還要張大戶家送進來個雞湯補一補。

其他方法也不是沒想,比如反劫持,把姦夫淫婦家裡人押過來在洞房門口上刑什麼的。就算不能瓦解姦夫淫婦的犯罪意志也能出出氣不是嘛?可惜童養媳娘家就剩個寡母了,而且張大戶早就派人把人娘家打砸了一通,寡母一聽皇帝都驚動了嚇得上弔死了。小夥子家就是個光棍,找了一圈好容易找到一個遠房的表舅爺(這算什麼親戚),押過來往裡面喊話,哆哆嗦嗦地連小夥子名字都不記得了,剛往裡喊了兩嗓子還沒開始勸他投降呢自己先尿一褲子。

官員們還琢磨著下毒,姦夫淫婦吃了就死的那種,但是姦夫淫婦算準了小新郎在手他們不敢把自己怎麼樣,飲食什麼的讓小新郎先嘗。外頭一個沒伺候到位就打小新郎,整個一個束手無策。

附近有個窮酸秀才覺著自己有經天緯地之才,是個軍師的料,學人三國獻策來了,跑衙門跟巡撫說他有一計曰隔岸觀火「派人到成都行院裡面找個頭牌婊子送到洞房裡勾引小夥子,於是童養媳肯定會跟小夥子吵翻了,咱們趁機進去救人……」
巡撫一頓亂棍把窮酸秀才打了出來。

想的這些計策都沒什麼卵用。

就這樣,過了仨月。一開頭四鄰八鄉的鄉親們都來看熱鬧,然後全省都來圍觀,整個小橋鎮比肩繼踵車水馬龍,有潑皮破落戶們聚一塊兒腦洞大開你一言我一語笑逐顏開推測裡面情形的;有八十多的小腳老太太讓兒子推著獨輪車跑八十里山路來看一眼的,看完喜笑顏開地罵一句姦夫淫婦然後再推回家;有臨近縣市的秀才舉人們跑到這裡以文會友吟詩作對的;有走卒販夫行商坐賈來兜售針頭線腦的……跟過年一般。後來雍正爺的最高指示下來之後,整個小橋鎮也就戒嚴了,閑雜人等一概攆走,里三層外三層設置包圍圈架起大炮,街坊鄰居都趕走,房屋征做軍用,近處房子拆了,遠處房子給綠營軍住,居民滾遠遠的。張大戶家結婚新房孤零零地處於包圍圈正中,拖了仨月大軍人吃馬嚼的實在是受不了了,加上雍正那邊三天兩頭過問案件,得知毫無進展之後把四川官員罵個狗血淋頭再處分幾個人,整的四川官場人人自危。洞房裡面倒是春意盎然,不愁吃喝,餓了就喊話讓人把飯菜放院子中央,送飯的人走遠了童養媳出來把飯菜拿回去,小夥子在裡面看著,稍有不對就打小新郎。晚上睡覺把小新郎五花大綁捆在床腳,倆人上床逍遙。外邊一干官員恨的牙根痒痒,但是毫無辦法。

問題總是要解決的。

四川巡撫最後想了一個招,從監獄裡找了個慣偷,尖嘴猴腮骨瘦如柴。三更半夜用迷香將洞房裡的三口人迷翻了之後偷摸近房間,把小新郎解開繩索抱出來。小偷剛把小新郎抱出來,那邊憋了仨月的大軍一擁而入,牆都擠塌了,將姦夫淫婦扒光了五花大綁押出來,然後遊街示眾,開堂問詢,驗明正身,千刀萬剮。童養媳這時候都懷孕了,照殺不誤。同時捷報上傳雍正,論功行賞。

張大戶家兒子是救出來了,不過這麼折騰仨月幾千綠營兵敲詐勒索家底早就賠光了,加上丟人現眼傷風敗俗到全國皆知,兒子救出來之後沒過多久就氣死了。甭說他張大戶,匪過如梳,兵過如篦,官過如剃,整個小橋鎮都算是遭了大災。

當然,這就不是本案重點了。這案子就算是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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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案件類答案,我還有一篇,不過這不是故事:

知乎 - 與世界分享你的知識、經驗和見解


這個案件是我在2017年2月18日說法欄目看到的。那期節目叫《到底誰是受害者》。

雖然這起案件並沒有兇殺等暴力情節,但是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和對當前社會心理的把握,簡直堪稱完美犯罪的典範。

這起案件起因是在一列從濟南開往廣州的火車上,一名旅客向乘警報案說自己在車廂連接處抽煙時和一位老年人發生了口角。結果在爭吵過程中,幾個年輕人上來把他暴打了一頓。

等乘警和報案人員趕到出事車廂時,案情居然發生了180度大反轉。十幾個乘客作證說親眼看到這個年輕人動手打了這位老人,並且這位老人還受了傷。乘客義憤填膺的表示,這個小伙必須賠償這位老人。

在百般辯解無效後,乘警只能和稀泥,讓這個小伙賠償。但是小伙現金不夠,只能打電話讓朋友把錢送到火車站。結果在站台因為小伙和朋友表示不滿,和這位老人發生了口角,十幾個「路見不平」的乘客把小伙和他朋友打成輕鼻骨骨折,而且火車也被迫晚點了近一個小時。

由於有人受傷,根據執法記錄儀,警方把幾個帶頭打人的乘客進行拘捕。但是在詢問過程中,發現幾個乘客來自不同地方,而且都表示不認識事件中的那位老人和其他乘客,自己的那麼做是看不慣欺負老人,是見義勇為。。

這個案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本來按照正常程序最多行政拘留幾天就放出來了。但是濟南警方留了個心眼,對這幾個人的身份和出行記錄進行了調查。

這一調查,就發現有些蹊蹺之處。這幾個人自稱出來打工,但是這幾年可以說幾乎就是生活在火車上,幾乎轉遍了中國的大江南北。而且所有的地方停留的時間不超過三天,並且,根據出行情況發現這幾個人幾乎乘坐的都是一列車。對於一個打工仔來說,這種生活是不可想像的。

事出異常必有妖,警方開始對這幾個人開始嚴審,並且繼續追查火車上的其他十幾個人。這一查不要緊 發現這十幾個人雖然來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出行都是集體行動,而且在很多地方都因工酬發生過民事糾紛。

經過層層剝繭,一個超大型詐騙團伙浮出水面。

這群人雖然來自五湖四海,年齡也不近相同。但是一個有組織的團伙。有負責網上找用工信息的,有負責談話的,也有負責當打手的。

他們的詐騙方式和對象都是針對各地建築工程的包工頭。他們先通過網路招工信息和建築工地老闆取得聯繫,然後整體前往建築工程所在地。等到見面,再借口包工頭電話中說的用工人人數,工作內容等問題和老闆發生口角, 要求賠償路費或者其他損失。如果老闆不同意 他們會限制老闆人身自由,讓警察過來解決糾紛。

因為不是刑事案件,出警也基本和稀泥為主。最終,所有建築老闆都會認栽,花錢消災,給這群犯罪分子2萬左右解決糾紛。於是乎,這群以打工為名的犯罪團伙就當著警察的面輕輕鬆鬆幾萬詐騙到手,而警察居然無形之間成了犯罪團伙敲詐勒索的工具。

短短一年時間,這個團伙敲詐的金額就達到了一百多萬。

看完這個案子,讓我印象感覺非常恐懼。

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幾乎是所有人的弱點。我們潛意識裡相信大多數人說的話是真實的,這也是這個犯罪團伙在警方目光下詐騙屢屢得手的根本原因。

我甚至可以想像到那些包工頭在警察前有理說不清,百口莫辯的絕望感。

畢竟你不可能像警察那樣隨身攜帶記錄儀,你每次通話都會錄音。而周圍的群眾即使知道真相也往往因為怕麻煩而選擇了冷漠吃瓜。壓根別指望他們會作證幫助你。

因此,你不得不選擇花錢消災,看著這群人拿著你的辛苦錢洋洋而去。而警察就在旁邊,幾乎無能為力。

這個也是為什麼國外的劫匪和警察最喜歡欺負中國遊客的根本原因---怕事,總習慣用錢處理一切糾紛。 如果有一天,一個走在路上的姑娘突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一個男子要強拖進車。掙扎之下

,你正打算報警或制止的時候,旁邊幾個人說,沒事,我認識他們,小倆口吵架呢。

你會選擇放下手機當個吃瓜觀眾,還是繼續前行上班呢?雖然那個女孩在聲嘶力竭的喊,救命, 我不認識他!

我本來以為這個是個女性轉發的朋友圈段子,但是看完那個案件後,我發現這個情況也不是不可能發生。

如果沒有濟南鐵路警方的敏銳觀察力和

一查到底的職業精神。那個群體絕對會繼續在這條移動碰瓷詐騙的道路上暢通無阻。

「小案子牽出大案子」

感謝軸軸的濟南警方。


我想說說發生在我家附近的一起搶劫殺人碎屍案。受害者是在十字路口開小超市的一家外地人,一家三口,兒子才八九歲,被入室搶劫的拿斧子剁了。

那時候我剛上高中,離家有點遠,又在東北冬天下午五點天就黑了。那時剛剛有手機,我因為小學同學有被綁架的心理陰影(這是另一段故事了)不敢自己走夜路,就每天晚上下了公交後去那家小超市花兩毛錢給家裡打個電話讓我媽來接我,期間我就一直在收銀台那等著,有時買點零食什麼的。一來二去大家混熟了我有時跟他們兩口子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聊天,有時給他們上三年級的兒子輔導輔導作業。

後來夫妻倆建議我說要不以後我給家裡打電話讓我家人別接了,看是超市的號就出來就行了,也不收我錢了,其實我早就這麼想了,但這麼明目張胆占人家便宜的事兒我也不好意思提。有一個周五,我照例往家晃了個電話就在那跟他們閑聊,周五我媽知道我也不著急有時候會來晚點,過了將近半個小時我媽才來,寒喧幾句就回去了。周六上午我出來溜達的時候發現超市被圍起來了,走近些能看到一些警察,隱隱約約能透過玻璃窗看到裡面血淋淋的,問了圍觀群眾才知道前一天晚上有入室搶劫的,好像他們當時女的正在整理錢男的正在倉庫里拿貨,兒子在裡面房間里睡覺(他們一家人就住在超市裡)。聽去得早看到了現場的人說,收銀台附近那幾排貨架子上血肉橫飛的,兩口子頭都被砍下來了。

案子很快就破了,就是普普通通的流竄犯做的案,也不是尋仇的,要錢也給了的,不知道為什麼偏要殺人,而且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後來我家也搬走了,但直到搬走前那麼好的地理位置再也沒有別人買下那家店。那之後我家人就給我買手機了,他們怕我不敢從那經過。我也以為我會怕鬼的,但我一想到他們曾經是那麼善良的人,我也就沒什麼可怕的。


這是一個曾經轟動西方的間諜案:一個中國京劇男演員「女扮男裝」與一法國外交人員相愛,他們在北京同居、「生子」,直到法國人成為間諜,最後身陷囹圄,還不相信自己的妻子是個男人……此事震動了法國......

一、初戀

1964年,中法建交。

剛剛20歲的伯納德·布爾西科來到中國北京,任法國大使館會計。

聖誕夜前夕,在大使館召開的晚會上,布爾西科注意到了會場中唯一的中國人。他是使館官員孩子的中文教師,26歲。

他眉清目秀,少語沉靜,皮膚白皙細膩,操著一口流利的法語,總愛翹著蘭花指,很女性化。

他叫時佩璞,出身於高級知識分子家庭,曾在雲南大學學習法語,當時是北京青年京劇團的編劇和演員。

  • 1960年代的時佩璞

布爾西科主動上前打招呼,請求時佩璞教他中文,兩個內向的人很快熟悉了,成了好朋友。

時佩璞帶著布爾西科逛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並給他介紹中國文化和京劇,布爾西科被他的學識和文靜中性的氣質所深深吸引。

一天黃昏,兩個人來到故宮旁的公園裡,時佩璞講了「梁祝化蝶」的故事。聽完故事的布爾西科意猶未盡,時佩璞告訴了向他透露出一個秘密:他其實是個「祝英台」,小時候因為母親生了兩個女兒,祖母很不滿意,準備為父親納妾,所以父母為了瞞住祖母,從小他就被當作男孩養。

布爾西科聽後並不驚訝,好像一開始就知道了一樣,反而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會幫你保守這個秘密。」

時佩璞唱的是花旦,本來氣質中又帶有女性的特點,從未談過戀愛的布爾西科居然沒有一點懷疑,反而激起愛憐之心, 兩人很快墜入了情網。

時佩璞告訴布爾西科,東方女性很害羞,行房事時需要穿著衣服。布爾西科愛得如痴如狂,也就同意了,但沒人知道時佩璞在兩個人肌膚之親時,是怎麼樣瞞天過海的。

1965年底,布爾西科要離開中國了,時佩璞告訴他,自己懷孕了,布爾西科動情地說:「我會回來的!」

二、兒子

四年後,布爾西科真回來了。

因為當時的中國環境,他只能夜晚騎車到時佩璞家中,兩人見面,布爾西科問起自己的兒子,時佩璞告訴他,為了保護帶有歐洲長相的孩子,只能把他放到偏僻的西部。

沒過多久,時佩璞拿出一張孩子的照片,說這是他們的孩子,孩子長得很像歐洲人,布爾西科深信不疑。

時佩璞給布爾西科他們「兒子」的照片

因為當時國人不能與外國人私下接觸,兩個人在一起的機會很少。

布爾西科以學習「思想」的借口來到時家。在時家,他認識了一個姓康的軍人。等熟悉以後,布爾西科就把在使館接觸的情報給他,條件就是讓康保護自己的妻兒。

1972年,布爾西科結束他在中國的工作,離開中國,令他遺憾的是,始終沒有見到兒子。

回到法國巴黎的他,愛上了一個叫蒂埃里的男子。但蒂埃里好動,與布爾西科的性格截然不同,這使他又懷念起中國的「妻子」,更想念他的兒子。

讀到這裡,我們也就理解了,「雙性戀」的傾向也許是布爾西科對帶有女性化的時佩璞著迷的原因。

1973 年,布爾西科來到中國,總算見到了自己的兒子——時度度,初次見到孩子的他激動不已,給兒子買了當時北京城中最好的玩具,陪他玩耍,這也許是他一生最美好的時光了。

  • 布爾西科抱著自己的「兒子」時度度

為了能和兒子多待在一起,1977年,他又主動申請到了蒙古首都烏蘭巴託大使館工作得機會。

在烏蘭巴托,布爾西科遇到了一個蒙古女大學生,兩人同居了。

從此,他開始一段「雙城戀」。

從烏蘭巴托到北京要乘36小時的火車,布爾西科每一個半月就要去北京一次,與「妻兒」見面,並把一些情報帶給中國。

  • 布爾西科與時度度

感情的奔波讓布爾西科疲憊不堪,他在烏蘭巴托只幹了兩年,便丟了工作,只能又回到了法國。

在法國,他先後找了一個男朋友和一個女朋友生活過,他始終忘不了自己的中國「妻兒」......

三、真相

1982 年,布爾西科終於幫時佩璞母子爭取到了法國三個月的文化交流簽證。

時佩璞帶著兒子來到了法國,讓人沒想到的是,時佩璞因為他京劇的特長,在法國藝術界混得風生水起,因此把簽證延長了一年。

一個使館人員與一個中國人頻繁親密來往,當然引起了法國情報部門的注意。

法國督查開始對布爾西科和時佩璞進行問詢。督查看到時佩璞喉結突出,怎麼也不相信他是個女人。

入獄時候,布爾西科還安慰時佩璞說,沒事,如果能結婚,也許就能早點出獄。

但是,法官對時進行醫學檢查,顯示他是男兒身,且沒經過變性手術。

更讓布爾西科難以接受的是,經檢測,時度度和他沒有任何血緣關係,最後時佩璞也承認孩子是從新疆維族人家領養的。

  • 時佩璞事件成為了各大媒體的頭條

得知真相的布爾西科徹底崩潰了,精神上陷入抑鬱,只是流淚。

布爾西科甚至兩度自殺,兩度獲救。

1986年5月,法國開庭審判,兩人被判入獄六年。

時佩璞的律師在法庭上說:「這個故事的兩個主人公心理脆弱而興奮。他們生活在同一個夢裡,因為希望相信對方,而對對方的話不曾有疑。」

  • 時佩璞與布爾西科在法庭上

四、餘生

畢竟時佩璞在法國文化藝術界小有點名氣,在華人的呼籲幫助下,1987年4月,法國總統赦免時佩璞,不久,布爾西科也被赦免。

這個案子在法國引起巨大的轟動,人們實在好奇:生活這麼長的時間,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是個男人?

「雌雄莫辨」的布爾西科更成為法國人的笑柄。

  • 出獄後的時佩璞

西方世界對這段畸形戀情也充滿好奇。

美籍華裔劇作家黃哲倫將這此事編成了的百老匯舞台劇《蝴蝶君》,上演後立即引起轟動。

1994年,加拿大導演大衛·柯南伯格拍了電影版的《蝴蝶君》,華人影帝尊龍出演時佩璞。

出獄後,兩個人刻意躲開公眾的關注,各自低調生活,偶爾才通一次電話。

時佩璞出獄後曾說過:過去我對男人和女人都很著迷,我的性別、他們的性別都不重要。

2009年6月30日,時佩璞在巴黎的家中去世,時年70歲,生前與兒子度度住在一起,曾任法中文化藝術發展協會會長。

臨死之前幾個月,時佩璞打電話告訴布爾西科:我依然愛你。

布爾西科因中風住在巴黎一家療養院,在得知時佩璞病逝的消息後,接受《紐約時報》電話訪問時,對此事反應冷淡。

他一直不肯原諒欺騙他20多年的「祝英台」。

因為愛情可以超越種族,甚至性別,但無法跨越欺騙和利用。

時佩璞為國家付出也很算是很拼了。


看了一些評論,覺得民警應該網開一面,覺得法律不一定等於正義,對,法律不等於正義,甚至不等於公平,但民警唯一的職業就是遵照法律,以法律為準繩,我不知道大家平時在噴警察的時候在噴什麼,是不合法規?是不懂法律?是不嚴格執法?人不能兩個標準,一方面要求民警對這件事上網開一面,另一方面要求民警在那件事上遵守法律嚴格執法。中國的法制建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每個民眾都理解「法」的真正含義。以上。

我是一個民警,半夜一點了,看到這個題目就想寫點什麼。就在剛才我剛把這個人送進拘留所,案子還沒辦完,可是這個案子前半段給我的是震驚,後半段給我的是恐懼,我覺得我在殺死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這個案子有很多如果,只要其中一個「如果」沒有發生,那麼她就不會被關進來,她也許就不會「死」,寫這些文字的時候,我覺得我就像個儈子手,挺殘忍的,但是工作要求我這樣,我無能為力……請允許我匿名,這是個在辦案件,不能透露太多當事人信息,你們就當一個故事聽。

故事從今天中午說起,一個計程車司機打電話報警稱在我市北站有一個精神不正常的女子搭了他的車子,他覺得可疑就送到我們派出所來了。到了我所以後值班同事問她話,她說不清,有點像韓語,因為中間夾雜一些「思密達」的話,但是看穿著又不像韓國人,臉上、四肢有傷,我們有一個實習生會點韓文就問她哪裡人,說是北CX人,問她有沒有護照簽證,她說沒有。於是問題來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法》,她的情況屬於非法居留啊,於是,領導經諮詢了出入境大隊,要對這個女子進行處理。

有的人會問,不就是非法居留嗎,有什麼嚴重的。對她的行為不夠成刑事犯罪,只能根據出入境法對其行政處罰,但是問題就出在,她是一個脫北者!被遣返回國是要被處刑的!甚至要被處死!

領導指派我辦理這個案子,我就去找了翻譯。說實話我當時覺得這就是個爛攤子,一個人的命運捏在你手上,而你卻無能為力。(順便說一句小語種真貴,200一小時,還不是整個小時都在翻譯,就需要的時候翻一下)

開始做筆錄,我先問了她的各種情況,她回答的很仔細,也很老實。我瞄了一眼她的年紀,竟然只有29歲,跟我只差兩歲,而長相已經快接近我媽了!說真的你見到這個人的時候,就會對世界產生強烈的懷疑,我心裡說了一句,那裡的世界真的是一年抵十年啊。

我問她為什麼來中國,她說來賺錢,後來被賣給山東的一個人家。

我問,具體是怎麼被賣的呢?她說:偷渡過YL江後,有個男子在中國這邊接她們,然後帶她們三個人去了東北(具體地點不清楚),再在那邊她們三人分別被賣到了吉林,山東。她在山東某市待了兩天有一對老夫妻給了那個男子一筆錢然後把她帶回了家,家裡迎接她的是一個38歲的男子,叫「力」。當時她只有24歲。她在中國沒有戶口,是黑戶。她給這個力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但是她一直拿不到戶口,也只能一直在家,力經常喝酒,喝了酒就打她。她受不了,就跑出來去臨沂打工。後來實在是想念孩子,就打電話給力,提出要自己領一個孩子生活,力電話里假裝同意了,約了5.1見面。可以想像,當時的她是高興的,甚至是甜蜜的,然而她想不到接下來的半個月是地獄般的開始。

5.1她和力在臨沂見面了,力說孩子都送去另一個外省去了,要領孩子就去某市(也就是我市)。她過來了,然而,一到本市,她就被力、力的妹妹霞,霞的丈夫三人禁足了,不允許出去,關在家裡輪流打她,我在給她登記入所時檢查人員告訴我她渾身是傷。前天她從那個被關著的地方逃出去,路上遇到一個好心的姑娘,留她在家住了一晚,然後給她指了去北站的路,結果就遇上了前面提到的計程車司機送她來派出所的事情。

在詢問過程中,她一直問她會不會被遣返回國,我一直不敢告訴她真像,我怕她崩潰,我怕她在拘留所里的日子太灰暗。我的內心告訴我,這個人回去就是個死,她的結局已經註定了,可是有好幾個地方我都猶豫了,我在猶豫要不要這樣寫進筆錄里,真的,這個筆錄做的太煎熬。

我問她,知不知道回去是什麼結局。她說她不要回去,她爸爸是勞動黨員,她回去的話他們一家都要進監獄,最後被槍斃。我的心裡一凜,這是我聽過的最直白的宣告——對,連民眾都知道的死刑宣告。脫北者就是叛國。

我問她為什麼來中國賺錢,她說她在北CX是建築工人(很奇怪他們竟然還有女建築工人),一個月工作下來沒什麼錢賺不說,還要給國家交很多稅。她還說,脫北不超過兩個月的回去會被當做難民,不會處罰,超過兩個月的就沒辦法了。

差不多就這些吧。筆錄做了兩個多小時,然後我就去批拘留審查,還需要通知北朝領使館,證明她的身份,期間會被一直拘留審查在拘留所。

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參與了一個謀殺,每個人都是謀殺鏈條上的一環,我想做點什麼,卻好像無能為力,救不了她,還要在她艱難的生命里拌一腳,也許最後磕死她的是地上的石子,而我卻是地心引力,把她更快的拉向地面而已。

如果她沒有來到中國,如果她沒有被賣到山東,如果接受她的是個好人家,如果她能忍受住毒打(當然我譴責這樣的家暴行為),如果她沒有生孩子,如果她能忍住對孩子的想念,如果她不那麼單純被騙來我市,如果那個好心的司機師傅不那麼熱心把她送來派出所,如果值班所領導少那麼點責任心過問她有沒有護照簽證,我想她都不會被調查(之前她在山東的某些派出所詢問過,都不會來管這種事情),這麼多如果,只要有一個不成立,她今天就不會在拘留所等待被遣返的命運。

批完案子回來已經是晚上22點了,我才想起來她好像一直不喊餓,也不要求喝水,我順帶給她買了個麵包,讓她可以去拘留所路上吃。她得知自己要被拘留審查30天(拘留審查是出入境法規定的,不是行政處罰,算是強制措施),很驚恐,哭了一段,我安慰她沒事的,不一定被遣返,她才有點好轉。一路上我讓她吃點,她也一動也不動。

寫了一個多小時。明天還值班,先睡了,這個案子後續還要做工作的,誰有興趣的可以關注一下。後續會更新。

今天值了一天班,警情很多,沒有及時更新,早上出入境的大隊長過來詢問了案件情況,市局也很重視,其中涉及買賣人口的事情及家暴的事情也要求及時調查。下一步是對該女子身份進行核對,這是個漫長的過程,層層上報至省廳,過程可能會將近一兩個月,如有進展我會第一時間更新。

昨天在辦其他案子,不過早上有拘留所民警電話過來,說是她不吃不喝不睡,叫我去做思想工作。我只能說盡量。到了那邊,了解到我們的拘留所工作人員對她也非常同情,勸了她很久,就是不聽,差點把拘留所的給急死。我跟她聊了,她說她就算死也要死在中國。我跟她講了孩子是無辜的,不要無謂的死,就算這個世界都是惡意,但心裡不能少了光明。現在死了,什麼機會都沒有了。她也有小心思,她說要她吃飯可以,但是要先拿到中國的居留證。我說中國政府不會跟任何人談條件,我們的條件就是法律,只有在法律框架下,我們才能保證每個生活在其中的公民的權利,你要生活在中國,就得知道中國和CX的不同。最後我承諾我在自己的限度內盡最大力保護她,她承諾自己餓了會叫管教說自己餓了要吃飯。中間他問我她男朋友找到沒,我說還沒(其實身份已確認,要移交管轄派出所後續處理),然後她很驚恐的說不要處罰男朋友,錯都在自己,這個思維真的太奴性了。。

後續,今天是6.23離她被拘留審查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北朝使領館還沒有核實這個人的身份信息。不過鑒於我市最近反恐形式嚴峻的情況,這個女人很可能就要被遣返了。最近在給她辦理一次性出境證件,我有點魂不守舍,周圍辦理證件的工作人員也於心不忍。之前有網友說用槍指著她腦袋的是北朝鮮,我心裡也這樣安慰自己,不過,我也清楚,送她上刑場的是我們。我也許在未來的哪天回想起這個案件,她那蒼老的和她年齡不相稱的臉,可能也會老淚縱橫吧,每個生命都該被尊重,每個熱愛自己職業的人也該被理解。領導在定遣送回國的警力名單了,我說我不去了吧,年紀輕,怕擔不起這責任,其實我是怕面對她的眼睛,我說過要儘力保護她不被遣返的,我辜負了她……以上。罵我的我接受,但罵我們民警不公平不人道的,我還是那句話,你們追求的正義、公平,從來不是一句輕鬆的誓言,它要付出的代價,遠比你想像的要沉重得多.

後續,7.4副所長將她帶到了圖們市邊防拘留所,一行押送人員不包括我。我不知道當時她的心情如何。我也再沒見過這個朝鮮女人。興許,她不一定會被槍決(聽圖們那邊邊防說的,不一定,他們也沒去過朝鮮),不過生活可能更苦。


造數-新一代智能雲爬蟲

2016年8月23日,家住江蘇常州蘭陵地區的徐老太(化姓)散步時,突然在地上發現一張五十元紙幣,撿起來後,她發現上面寫了「救命」、「110」等字樣。當時,徐老太不以為意,認為可能是小孩的惡作劇,就把錢先收了起來。

令她沒想到的是,第二天,老太又在附近地上發現了一個小紙包。打開一看,包里有一百多元現金和一張身份證。鈔票上面依然寫著「救我,傳銷、頂樓」等。這下,徐老太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報了警。很快在徐老太家頂樓的602室,找到了撒錢的小伙小馮(化名)

小馮被關押在這裡後想盡辦法脫困,最後想到了撒錢求助。小馮前後往樓下扔了七八百元,但一直沒有人來救自己,幾乎絕望。事後,小馮托民警對徐老太轉達了謝意。目前,民警已將小馮送回了家,三名傳銷頭目則已被警方刑拘。


來答是因為看到一位答主答「彭宇案」。有些話想說。

5年後真相大白,根據當初雙方達成的協議,彭宇是承認自己撞了老人的。 事發報警記錄也記錄兩人相撞的情況。雙方不表態,是因為曾經簽過保密協議。而且彭宇本人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經一位評論的提醒,修改一下我說的模稜兩可的話。)

這個案子的大肆報道,片面擴大了一種概率極低的事件,反而淹沒了社會上更多存在的好人好事。

在彭宇案以後,我曾經在金華人民醫院門口看到一件很感人的事。那是人很多,有些擁擠,我的不遠處一個中年大媽被撞到,包括我在內的十幾個人擁上去想扶。靠著最近的兩個就把大媽扶了起來。

這樣的好人好事並不會被大肆報道。所以有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然而,因為這樣的事而導致社會變得冷漠,人們不願伸出援手。我也很失望。

有人總抱怨社會冷漠,社會不好,卻忘了自己就是社會的一員。如果每個人願意讓自己更好,那麼,社會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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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答題。

魔警徐步高的案子。

手機打字很累嗷o(≧v≦)o,以下案件經過借用百度百科。有點長,我刪減一下。

2001年3月13日中午12時,梨木樹警署接到電話,一名自稱姓陳的男子投訴受到梨木樹邨松樹樓15樓一單位的電視聲所騷擾。巡警到場發現並無噪音問題,回電未能接觸投訴人後離開。

翌日中午12時,荃灣警署報案室一個供內部使用、沒有錄音裝置的電話,接到一名自稱姓曾的男子投訴噪音;值班警員轉告投訴人致電梨木樹警署。5分鐘後,梨木樹警署接獲曾姓男子電話,投訴石圍角邨「石桃樓A座552室」有音響噪音。值日室警員按當值表,通知警員陳子坤前往。

當日早上,梁成恩因為處理一宗襲擊並沒有出外巡邏,並與陳子坤調換了午膳時段。梁成恩聽到同僚被召喚,就主動接手。12時20分,梁成恩抵達石桃樓,但未有發現,於是以手機回復報案室:「已到石桃樓552室,但聽不到有聲音,不如給報案人的手提電話派,我直接聯絡他。」值班女警於是根據資料告知梁成恩該投訴人電話號碼。其後,梁成恩受到襲擊。

12時38分,梨木樹分區第3巡邏小隊主管林蔭民督察抵達現場,發現身中五槍(分別擊中左肩膀、後頸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頭蓋骨中央)的梁成恩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蒼白,沒有呼吸」。梁成恩其後被往送荃灣仁濟醫院搶救,下午1時41分證實死亡。

下午2時,警方破門進入遭投訴噪音的552室單位,證實空無一人,其後再破門搜查五個無人應門單位。警方追查該投訴電話,證實由手機打出,並無正式登記機主。由於嘈音投訴證實虛報,而且警員槍袋有特別的防搶槍裝置,因此警方認為兇徒是存心布局犯罪行兇,並可能是熟悉警方內部運作者所為。

兇徒在兇案現場留下的口罩,經檢驗後證實與徐步高的DNA吻合由於沒有目擊者,警方必須依靠環境證據及科學鑒證技術搜證。有住戶供稱,兇案現場附近的545及547室外,案發時有3個可疑的白色垃圾膠袋。在聽到槍聲前,聽得有人在走廊拖行垃圾袋,懷疑是兇徒假扮清潔工人的道具。而鑒證人員在現場的門框、後樓梯位置發現血漬,偏偏在右邊一道防煙門不見血漬,因此估計當時兇手將右門打開,並埋伏在右門襲擊梁成恩,鑒證專家從門口及梁成恩的頸部套取到懷疑屬於兇手的衣物纖維。在梁成恩身旁發現一個懷疑屬於兇手的口罩,法證專家則找到死者和一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樣本。此不明男子的DNA樣本,在與5年後尖沙咀警員槍擊案被擊斃的疑犯徐步高的DNA檢驗比對後,證實兩者吻合。

現場共開6槍,其中5槍擊中梁成恩。此外,軍械鑒證亦證實梁成恩可能有接觸過佩槍,但由於梁成恩的雙手手掌及手背並沒有發現開槍後的遺留物料,因此證明梁成恩當日並未開火。根據法醫的推斷,肯定梁成恩頭頂所中的是第一槍,亦是致命的一槍,懷疑梁成恩當時應是被人用武器或其他方式威脅蹲下或跪下,然後被人在頭頂開槍。梁成恩頭部中三槍倒地後,被人拉扯風褸衣領翻轉成向右側卧,再被人從背面開兩槍。

警方曾經尋遍全港共1160間出售口罩的店鋪,甚至聯繫內地公安助查,但都找不到口罩的來源。警方亦對梁成恩的背景作全面調查,接見逾350名梁成恩生前朋友同僚,包括同學、警區同事,和一同在警察機動部隊受訓的同學。警方亦檢走在石圍角邨8座大廈、地鐵大窩口站及荃灣站的閉路電視的閉路電視片段,調查疑兇的逃走路線。

銀行劫案

警方公布的銀行閉路電視拍攝照片,可見左手持槍的蒙面劫匪在櫃檯外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時10分31秒,一名身穿鮮紅色長袖上衣、黑色便服長褲、戴白色手套及墨綠色飛虎隊頭套、左手持點38左輪手槍的賊人,沖入荃灣麗城花園麗城廣場6號地鋪的恒生銀行行劫。當時巴基斯坦籍護衛KhanZafarIqbal立刻舉槍與匪徒對峙,並以廣東話對匪徒說:「做咩事?唔好亂黎!」(幹什麼?不要亂來!)匪徒步步進逼,向護衛大喝兩聲:「放低槍!」(把槍放下!)但護衛沒反應,賊人遂向他身上開了兩槍。匪徒其後攀上櫃檯的玻璃屏風,此時巴籍護衛KhanZafarIqbal雖中槍,但仍企圖還擊,站直身子,舉起霰彈槍瞄準賊人。賊人見狀,就從窗口躍下,快速去到護衛身後,將他按在地上,瞄準其後頸近距離再開一槍,Khan最終不支倒地。

此時,分行經理區麗晶按動連接總行保安部的警鐘,並壓低聲線報警,但由於聲線太弱,999報案中心人員未有清楚聽到內容。匪徒從4號窗攀過玻璃屏風,見到區拿著電話筒,即對她說:「咪郁,有炸彈!唔准聽電話,踎低!」(別動,有炸彈!不準聽電話,蹲下!)匪徒最先由4號櫃檯的抽屜取出現金,然後發現5、6號櫃沒有放置現金,再搜7號及3號櫃檯,迅速掠去49萬2880港元及1091美元[,匪徒於12時11分49秒離開銀行,全程僅1分18秒。其後匪徒進入麗城廣場,經商場後門逃往麗城花園第6、7座平台,然後沿行人天橋往海安路方向逃去無蹤。

KhanZafarIqbal在下午12時30分送抵仁濟醫院,送院前證實不治。

匪徒在銀行的4號與5號櫃位表面及現場紙張上,分別留下3個鞋印。鑒證人員將鞋印與現場閉路電視錄影比對後,確認現場遺下的鞋印,同屬一隻穿上美津濃(Mizuno)男裝27號半的波鞋所留下。探員調查得悉全港共有40個出售同款鞋的零售商,而警察俱樂部及機動部隊亦有出售該鞋款。由於相信是警員所為,探員曾經透過警隊內部刊物《警聲》及在各區警局張貼海報,呼籲在警隊內部購買4款指定波鞋的同僚,可以用舊鞋換領300元贈券,而其中一款相信就是為兇徒所穿著。最後有12名警員更換舊鞋,但全都並非當日犯案同款鞋,有關行動徒勞無功。

尖沙咀案

2006年3月16日晚,警員冼家強與曾國恆,乘坐警車抵達尖沙咀天星碼頭開始巡邏,當日他們的巡邏路線是「第19咇」,途經行人隧道(即案發地點)。

3月17日凌晨1時12分,兩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並在隧道中央的警員簽簿處簽到。兩人在隧道內前進,走在前頭的冼家強正準備沿隧道樓梯拾級而上時,突然看到梯間左邊靠牆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古怪的男子站在高一級,該男子雙手放在腰間,當冼家強想截停盤問時,該男子突然從腰間拔槍,向他開火。冼家強意識到自己中槍,並拔槍指向該男子,但對方試圖用右手捉著冼家強持槍的雙手,冼隨即開了一槍,並與該男子進行糾纏。接著見到對方的手槍從左手跌下,冼再開第2槍「卻沒有聲響」,故再開第3槍。兩人糾纏期間,雙方互相拉扯,該男子曾試圖屈曲冼家強的雙手,令槍管指向冼,冼發力還擊將槍管指向對方。然後,冼聽到一輪槍聲,並且感到該男子身體開始乏力,隨即用力將他按在地上,兩人雙雙倒地。冼家強負傷倒地之後,右手緊握警槍指向該名男子,左手按動無線電通話器通知總部,直到聽到增援警員到場才鬆開緊握的佩槍。在槍戰發生後,中槍倒地的曾國恆曾經以低沉聲音要求一名正準備進入隧道的途人替他報警,當時該名途人面露惶恐,收起使用中的手提電話,立刻攀過鐵欄越過廣東道,朝尖沙咀方向不顧而去。

警察指揮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時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國恆按動通訊器的緊急掣,2秒後收到冼家強按動緊急掣,並嘗試與兩人聯絡,但沒人回應,只有背景雜聲。控制中心在1時15分派遣衝鋒隊到場支援,1時15分20秒,警長黃志強最先趕到現場,發現曾國恆、冼家強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內。當時冼家強左手還執住俯伏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領,並向黃求救。另一名趕到現場的警長林鎮雄則替疑人扣上手銬,並翻開他的身體檢查,發現他右胸壓著一支已生鏽、槍嘴有血漬,而且以黃色膠紙包裹槍柄的手槍。

疑犯徐步高及警員曾國恆於凌晨1時40分送抵伊利沙伯醫院救治,分別於1時45分及1時47分證實死亡。

警方從疑犯身上的個人證件,證實疑犯就是休班警員徐步高。在他身上亦發現一對警用黑色皮手套、兩束分別有兩條及四條的鎖匙、一個放有警察委任證、警察體育遊樂會會員證、身份證、住戶證等個人證件的啡色錢包、兩張駕駛執照及一張載列大嶼山竹篙灣警崗同僚電話的通訊錄。根據警方調查所得,徐步高在3月16日晚上11時48分下班離開大嶼山北警署,往他的住所東涌裕東苑的停車場取電自行車,花4分鐘駕電自行車往逸東邨家興停車場。其後,徐轉駛一部報失客貨車,由東涌開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車後步行抵達案發現場,警方模擬所需時間約為33分鐘,推測徐於當晚12時21分抵達現場。探員在徐步高的電自行車搜獲與他離開警署時穿著類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發之前曾經易容更衣。

警方在徐步高的電自行車上撿獲一張記錄了巡警到廣東道政府合署簽簿時間、巡警數目等資料的紙張,由此可分析出廣東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區及油麻地警區的警員巡邏交界,兩區警員巡邏時都會經過隧道,但經由不同出口離開,路線不會重疊。警方懷疑有人刻意抄下兩區警員簽更時間,得悉凌晨1時半前兩區的警員不會同時在隧道內出現。而案發時全港405條行人隧道之中,僅有7條隧道同時設有弧鏡及警員簽到簿,案發的廣東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區內4條同類隧道之中,唯一沒有安裝上閉路電視的,加上隧道附近環境空曠,利於觀察其他入口是否有人進出。隧道位置鄰近三號幹線,利於犯案後迅速逃逸。行人隧道內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鏡,其中4面證實曾經被人移動過,使兇徒能更能觀察警員進出而不被發覺。因此,警方認為兇徒顯然經過精心策劃,以巡邏警員為埋伏目標。

徐步高在案件使用的點38左輪手槍,槍枝已嚴重生鏽,槍柄則以黃色膠帶包裹,槍內3發子彈悉數發射,餘下3發彈殼。警方其後證實此為梁成恩被搶去的佩槍警方亦證實徐步高所持手槍的編號,與梁成恩被搶去的佩槍相同,而在案發當日槍內3發子彈都成功發射,留下3顆彈殼;冼家強所持的警槍,其中3發子彈有被撞槌擊撞過,但只有第1發及第3發子彈成功發出,第2發留在槍內,故手槍內仍有4發子彈。曾國恆的警槍則成功射出5發子彈,餘下1發在手槍內。現場共開10槍,其中冼家強所開兩槍並沒有擊中;徐步高所持手槍兩槍擊中冼家強、一槍擊中曾國恆;曾國恆所開5槍則全部擊中徐步高。現場所撿取的3支手槍均性能良好,然而徐步高所持的手槍用以固定彈弓的螺絲已受侵蝕而變短,被人放置紙張夾在螺絲與彈弓中間的空位,以固定彈弓位置,維持槍枝的發射功能。

法醫報告指出,曾國恆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槍,子彈打穿下顎骨至骨折,至喉嚨的左後方,子彈因撞擊到頸椎而「轉向」,折射至右頸方向,並將右頸的大動脈、靜脈、神經線全部切斷。右內頸的傷口嚴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氣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於傷勢未觸及脊髓及中央神經系統,法醫推斷曾國恆在中槍之後應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動能力,足以負傷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後向兇徒連開5槍。冼家強則身中兩槍,一槍從右鼻孔打入,撕裂右鼻翼及損壞軟組織,從右耳後方直出;另一槍擊中左腳小腿,相信是案發期間有人糾纏令槍支跌落地,引發「走火」所造成。徐步高則身中五槍,都由身體右邊射入,彈道方向相若,估計五槍是在短時間內連續發射。其中致命的一槍從右腋下射入,水平貫穿身體,子彈進入胸腔後,打穿其右肺、心臟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損。其餘分別擊中右胸下方、右後腰、另有兩槍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時失去感覺及活動能力。根據三人傷勢及血濺痕迹等現場環境證據,法醫推斷疑兇徐步高當時在隧道平台的左邊位置(即港景峰出口),向冼家強與曾國恆施襲。冼家強面部先中槍,受傷後撞倒尾隨其後的曾國恆,此時疑兇近距離向曾面部開一槍。其後徐步高與冼家強發生糾纏,此時仍然清醒的曾國恆負傷移至隧道平台的左邊位置,向疑兇開火5槍還擊,然後將警槍放回槍袋內,並向路過的途人呼救,最後不支倒地。

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整宗案件共調查3667人,包括2849名警務人員、623名前警務人員及195名可疑人士。探員每天要向3名警務人員進行問話,但絲毫不可透露調查原因。由於疑兇身手敏捷,警方亦對特別任務連及機場特警等精銳部隊人員進行調查。

2007年4月25日,陪審團在毫無合理疑點的嚴格標準下一致裁定,徐步高是非法殺害梁成恩、巴籍護衛KhanZafarIqbal及曾國恆的兇手,而徐步高則被裁定被合法殺死,原因是他先開槍射擊正在執勤的冼家強及曾國恆,後被曾國恆開槍還擊。

在尖沙咀警員槍擊案發生後,傳媒就事件進行連續幾個星期的大篇報道,傳媒很快將矛頭指向兇嫌徐步高身上,幾份銷量大報冠以「魔鬼警察」、「狂魔」、「魔警」等標籤,對徐進行媒體審判,為求銷量更不惜刊登一些有待求證的新聞資料,後來都被警方否認。亞洲電視更拒絕徐妻的要求,在2006年3月25日晚上7時35分播齣節目《徐步高事件實錄》,該節目剪輯了徐生前與妻子參加的電視遊戲節目《百萬富翁》的片段。廣播事務管理局其後共接獲602宗投訴,指亞視播放該節目的做法不顧徐家感受、令人不安、不宜於合家歡時段播出、影響警方調查構成不公,以及節目對徐步高造成人身攻擊等。

媒體普遍認為死因聆訊釐清事實真相,但聆訊同時帶來一些令外界不解的疑問,如有證人的供詞有明顯的隱瞞、專家證人對於徐的犯罪動機僅能以心理狀況作合理推測、環境證據無法完全確認徐是單獨犯罪等。有媒體以美國麻省理工大學語言學者喬姆斯基於1988年提出「製造共識」(Manufacturing Consent)理論作分析,認為部分媒體現象符合該理論的若干假設。香港靈異事件作家陳雲海則在其網上電視節目《談談靈說說怪》就死因聆訊提出他自稱是「絕對主觀」及「個人意見」的幾點質疑。

2010年,Crime Investigation Network以徐步高槍擊案為題材,拍攝名為「Anatomy Of A Crime: Hong Kongs Rogue Cop」的記錄片。

石圍角邨搶槍殺警案發生後,警方改良報案室處理投訴的程序,當值人員須核實投訴人電話號碼正確,再由警察中央調配系統派員前往調查。而警員單人巡邏的「單咇制」在案件發生後受到社會各界質疑,警方其後制訂指引,規定上樓巡邏的任務及晚上8時後警員必須雙人巡邏,其餘時間則由每區指揮官自行決定。而梁成恩生前所屬的梨木樹警區,已全面實行「孖咇制」(雙人巡邏)。

香港特區政府參考死因庭的裁決後,於2007年10月決定不向徐步高的家屬發放約40萬的死亡恩恤金,成為首次有警務人員於在職期間死亡而不獲發恩恤金的案例。


我們這裡去年發了一起惡性案件,案件現在還沒開庭,細節就不說了。簡單說就是弟弟把姐姐、姐夫和姐夫家一兒一女全家四口都殺了,然後在姐姐家裡挖了個坑,把他們四人的屍體埋進去了,在上面用磚頭和水泥封了口。

給我印象深的是

嫌疑人被抓之後始終不開口,我們隊審訊專家上陣,經過差不多6個小時的心理攻勢,終於拿下,那小子開口了。

就在這時,我們局長帶著一幫拿著照相機、攝像機的政治處的人衝進訊問室,我們局長指著嫌疑人的鼻子就說:「你知道你犯的事多惡劣嗎?啊?四條人命啊!你不好好交代就是個死刑!還不好好交代?啊?」

說完扔下一臉懵逼的眾人轉身離去,深藏功與名。。。。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好在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安撫,嫌疑人繼續供述了。


迄今為止,我親眼目睹的拋屍案現場只有一次,所以印象很深刻。

我出生在東北某市。因為礦產豐富,重工業發達,東北當年城市化程度雄踞全國前列,有個很明顯的特徵——鐵路很多,如同臍帶。所以如果您留意,東北很多城市的區級行政單位都冠名為「鐵東、鐵西」,或者「鐵南、鐵北」。甚至在民間,還有「鐵上、鐵下」的叫法——因為有的鐵路就鋪在立交橋上,夜半時分,列車從半空呼嘯而過。

小時候我住在某家屬院,臨著市政府。院很大,佔了好大一片地。人們愛管那片兒叫「鐵葫蘆」,因為大院門前的市府廣場曾矗立一個碩大的鑄鐵葫蘆雕塑——這個大葫蘆於03年被拆掉。

2000年是千禧年,我正上小學六年級。從小學一年級開始,每天跟我同行的就是鄰居小姜。本來我們該坐公交的,從家到學校約15分鐘車程。但小孩子都貪玩,記得從五年級開始,我倆就天天徒步,一路上會跟遇到的若干同學打鬧成「土驢」。

由家屬院出發向北,會依次穿過衛生局、消防局,下一條坡道,再越過三條毗鄰的鐵軌,就是一片平房。從平房間的蜿蜒小路穿過去,就是我們學校,赫赫有名,暗紅色的花崗岩校門上有某著名老幹部的親筆題詞。

那天我們越過鐵軌的時候,發現有幾個人探頭探腦地往一處看,像是要上前卻又不敢,晨霧裡顯得神秘又猥瑣。小孩都好奇,我們倆又膽肥得可以,於是徑自衝過去看個究竟。

看一眼就逃開老遠,心「撲通撲通」地跳。因為枕木上有截白花花的斷腿。

人越圍越多,我們還遇到了同班的小曼,她直接嚇哭了。

在我們看到之前,已經有人報了警。大家就都等著警察來。

人多壯膽,我跟小姜又犯賤,湊上前看了看,目測應該是大半截斷腿,斷口特粗糙,還有支棱的骨頭,像是生拉硬拽下來的,血早已凍住了。

說來奇怪,當時雖然害怕,但其實並沒往心裡去。但此後很多年,我一想起那場景,卻會不舒服,覺得後脖子發涼。有一次聊天時談起,小姜說他也一樣。

可能因為那是我們第一次見識到,什麼是血腥和殘忍。

沒等到警察來,我們就被攆走了。

把我們攆走的人姓張,我叫他張叔。他也是警察,跟我爸同事幾年。當時我爸剛從刑警隊調到局裡。張叔以前是他手下的中隊長,那次提了副大隊。

我小時候對張叔的印象一般,雖然他挺帥,但他愛喝酒、打麻將,據說有時還打老婆。那天早上他出現在現場純屬碰巧。他家就住在鐵路附近的某小區,前天晚上他打了一宿的牌,早晨牌局散了,他是去鐵路邊溜達、抻腰、醒神兒的。

他攆我們的時候,我還看見他因為熬夜,兩眼通紅。

「這有啥看的,趕緊上學去。」他輕輕踹了我屁股一腳。

這種消息傳得最快。整整一天,學校里都是傳聞,連老師們都在課間議論,語文老師甚至還把我和小姜叫住,問了問現場情景,我倆繪聲繪色地描述了一番,老師們意猶未盡,又唏噓不已。小孩子們應該是真害怕,以至於那天的課堂紀律比平時好很多。

當天晚上,我爸便沒回家。聽我媽說,因為案情嚴重,局裡火速成立了專案組,要干通宵。第二天晚上,我爸回家拿換洗衣服,我迫不及待追問,卻又被踹了一腳屁股。

我爸一般不願意跟我說這些事兒,吃過了飯,他斜躺在沙發上嗑瓜子,稍事休息後還要走。但耐不住我軟磨硬泡,於是開口。

原來刑警隊到了現場,沒費太大勁就根據血跡等線索找到了案發地點,就在那片平房的一條衚衕里。但發現死的不是一個,是六個,而且是三家合計死了六個人。

三男三女,其中有兩個超過60歲。

六人里,有四個被碎屍,屍塊被分別拋在了某垃圾場和某污水渠,相隔不遠。後來鐵路方面又傳來消息,在一節煤車裡,發現了一包屍塊。警方推測,是兇手在煤車經過時,順手撇上去的。

那截斷腿,應該是無意間掉落的。

剩下的兩具屍體,被掖在了其中一家的煤棚里。

是的,我爸當時特意強調用了「掖」這個詞兒。

兇器初步斷定有斧頭和菜刀。嫌疑人也基本確定,是一個叫三喜兒的男人,約35、6歲,死的六個人都是跟他同住一個衚衕、左右相近的鄰居。

我問我爸,人抓到了么?我爸說沒有,正在抓。

我很好奇,他為什麼殺人?他怎麼就能一個人殺了六個?

我爸開始穿警服準備出門了,印象里他們那時剛換99式警服不久。他邊換鞋邊告訴我,因為那三家都各自在門口搭「煤棚」、「自行車車棚」,衚衕本就不大,三喜兒家門口就顯得特別擠。應該是因為沒溝通好,多年來也都有積攢的矛盾和怨氣,於是吵得很兇,三喜還被打了兩個耳光。

誰都沒想到,平時不咋言語的一個人,因此捅了這麼一簍子。

怎麼殺的人?衚衕的房子都挨得近,按理說要有搏鬥的動靜別人家應該能聽到。但衚衕另外六七家都說什麼聲音也沒聽到。現在人沒抓到不好說,興許三喜兒真就用一把斧子一把菜刀,門口殺了一個,然後又進屋再殺另一個,又去第二家,以此類推。

我爸出門前還叮囑我媽,這兩天晚上就別帶孩子出門溜達了,也記得給他奶、他姥家都打個電話。

記得那段時間我爸他們幾乎天天加班,因為在公安系統里,「命案必破」。

但過了很久,那個叫三喜兒的都沒抓到。因案情極其惡劣,他被列為A級通緝犯。

我跟小姜好長時間沒再徒步上學,更沒敢穿過那三條鐵軌和那片平房。

城裡漸漸又有傳言,說三喜兒光棍一條,家裡就剩個六十多歲的老媽。那三家人都是橫死,房子也沒人願意買。於是那連著的四間房子就只剩下老太太一個人,衚衕里其他人家都繞著走。很少有人看見她出屋。隔三差五,居委會大媽和派出所民警會上門看看,既是關心,更是擔心出事兒。

當我快把這事兒忘了的時候,有一天晚上我爸難得回家吃飯,還給我帶了一隻烤鴨。我轉身給他盛飯的時候,聽見他跟我媽說:

哎,那個叫三喜兒的,昨兒找著了。

找著了?在哪找著的。

在西郊荒地的一土坡半腰的洞里,早死了。

我又死纏爛打,又從我爸那知道了些細情。

A級通緝令,又是六人命案,懸而不破給局裡造成的壓力很大。一次開會時,刑警隊的張副隊長,沒錯,就是當天攆我們走的那個張叔,他提了一嘴:布網這麼久,又有協查,又有通緝令,還沒抓到。這小子該不是早死了吧?

思路一變,又重新梳理了一下案情,沿著當時的線索推敲、搜查,最後在西郊的那個土坡半腰的一個破洞里,找到了死去多時的三喜兒。

他是把洞口堵死,喝農藥自殺的。身邊還有封簡陋得不能再簡陋的遺書,就是個破紙片,上面寫著:不後悔。

直到今天,每當想起這個案子,我總會想這樣幾個問題:

1、為什麼一個平時不顯眼的人會因為被擠占門口的地方,殺六個人?

2、為什麼殺了人以後他還要碎屍?

3、瑣事到底能讓人積攢下多深的怨念,又能激發多大的矛盾?

4、為什麼他臨死都在說不後悔?

5、什麼才是真正的尊嚴與人性?

究竟要背負什麼、消化什麼、寬容什麼,人,才可以被視為真正的人?

祝福所有人。


日本三億日元搶劫案

1968年(昭和43年)12月6日,日本信託銀行(現在的三菱UFJ信託銀行)國分寺支行經理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要求銀行派一名女職員在第二天(12月7日)下午5點前將300萬日元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就炸掉該經理的家。當天警方在犯人指定的地點布置了50名警員,然而犯人並沒有出現。

4天後的(12月10日)早上9點30分左右,一輛日產運鈔車裝著2億9430萬7500日元,由日本信託銀行國分寺支行出發前往東京芝浦電氣(現在的東芝)府中工廠。這些錢是工人的年終獎,被分別裝在三個保險箱中。當運鈔車經過府中監獄後面府中市榮町學苑路的時候被一名騎摩托車的男「警察」攔下。運鈔車司機打開車窗問發生了什麼情況,男「警察」回答「你們銀行巢鴨分行行長的家被人放了炸彈,剛接到通知你們這輛車也有問題,要檢查一下」。運鈔車上的人都知道4天前的恐嚇信事件於是都下了車。男子爬上運鈔車後引燃藏在身上的煙霧彈,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後駕駛運鈔車在眾目睽睽之下揚長而去。正當銀行職員們讚歎「警察」果敢舉動的時候,突然發現「警察」留在現場的摩托車不大對勁,這才知道受騙上當了。9點50分除了伊豆小笠原群島以外東京都全域進入緊急狀態追捕犯人。每年這天是年底特別警戒的頭一天,因此警力都分散部署在市內各個重要場所,當初沒有料到犯人會在途中換車,經過一整天的盤查沒有發現犯人的蹤跡。

這次被搶金額達3億日元(2億9430萬7500日元)是當時搶劫犯罪涉案金額最高的一次。根據1968年的物價水平,那時候的3億日元相當於現在的(2010年)20到30億日元,所以從價值上來講無出其右。而且其後長達7年的追查還花去了9億日元。雖然俗稱三億日元搶劫事件,但是在日本法律中這次屬於盜竊而不是搶劫。

1975年(昭和50年)12月10日,超過刑事訴訟時效年限(7年)。1988年(昭和63年)12月10日,超過民事訴訟時效年限(20年)。成為日本犯罪史上的一樁無頭案。


發現題主是電影學院的學生,作業要自己寫,多去經歷啊!就喜歡撿現成的,我曾經很想當編劇,所以自己喜歡根據自己的見聞經歷寫寫故事,當然比較簡略了,不寫詳細對話,情節推動,我在知乎上寫的全部都是故事,你也別問我是真的是假的。

那個時候我才當民警不久,從警校畢業頂著優秀畢業生的光環,不過呢?家裡人也沒給我做仔細安排,父親說先下基層去鍛煉一下,然後就去做了刑警大隊的現場勘查,最開始是做現場勘查走走過場,當警察也無奈,沒辦法,許多案子現場幾乎沒有什麼可以提取有效的線索,在刑警大隊也沒什麼事兒,本地雖然比較富庶,但是無奈資源枯竭,整個縣城也在不斷沒落。我沒事的時候就在這座縣城遊盪,總有握住一些什麼,但是總也握不住,所以自己也很迷茫和惶恐不安。

老王是我的師父,他脾氣怪異,據說他的愛人是縣政協副主席,老王早年做過派出所領導,一直就待在刑警大隊,曾經干出過出格的事情,差點當不成警察,關於他的事情以後再說。

那天,一個偏遠鄉鎮的同學打來電話,說讓我們去一次,說那邊死了人,一個敬老院的七十多歲的老人因為下樓梯的時候給摔死了。因為同學交情,想來也去看看吧,警隊承擔著許多本來不是他的責任,我不太喜歡,加上沒落縣城沉悶的空氣,所以覺得挺沒意思的,上去燕石鎮上估計一天就下不來了,而且就一條路,好在山上空氣好。

老王跟我說,我們走吧,老王做事還是很負責,不過嘴上罵罵咧咧的,說什麼事兒都歸我們管,整個縣城的現場勘查都讓我們出警,真是煩透了。

一路的顛簸,從縣城大道到鄉鎮小道,我們到了當地派出所,派出所的所長是一位當地有名的官二代也很能幹,也很年輕,三十歲不到,派他到這個沒事的地方,應該就是讓他做做樣子,等有了管理經驗,估計以後要當局領導。所長跟我們說,本來不想讓我們來的,新來的民警不懂事,因為就是老人自己不小心跌下去的,敬老院年久失修附近估計有青苔,就滑下去了。

所長帶我們去當地鄉鎮的敬老院,路也是越走越窄,我作為一個城市出身的孩子,自然是對於農村沒有什麼好感,來到了鄉鎮的敬老院,一層平房,三層樓房,接待我們的是院長,院長是女的,40多歲,風霜在她的臉上沒有映出的是能幹和帶著農村婦女的一絲強悍,接待我們很熱情,一邊說現在的老人家不好伺候,一邊說現在鄉鎮的經費也很緊張。儘管敬老院很破舊,但是並沒有我想像中的那樣差,老人還是兩人一間,伙食也不是很差的樣子,沙發上還放有從集市上買來的糕點,所長私底下跟我們說,院長原來是村委會主任,也是市級勞模,為敬老院付出了很多。

我很想辦完事兒就回去了,反正我做的工作也沒有意義,就是走走過場而已。樓道有痕迹但是人來人往被破壞得很嚴重,老人的屍體在醫院停屍間,所以現在沒有多少有價值的線索,老王在旁邊跟院長和所長聊天,所長心事重重,估計最近縣裡提拔的中層幹部的事情,他也是很關心,院長自己一個人回到辦公室忙去了,我就一個人照照相,主要就是遠景和近景,然後發現樓梯上有一些青苔,老人應該就是沒有踩穩摔下去的。

匆匆忙忙走了,我想今天好歹不用在上面過夜了,老王跟我一起開車回去了,我繼續罵,又出這樣的警,我的那個同學真不靠譜,明明就是意外死亡嘛。

老王乾笑了兩聲,在深夜,他的笑聲感覺有點冷,你同學雖然是新民警,不管怎麼說,也知道像這種意外也是不需要我們出警的吧?

我想想,輕輕說了一句,是啊!我們都實習過的嘛。我仔細想想,剛才去派出所,也沒有看到我的那個同學,所長說他出警去了,有事兒。

老王繼續說,你覺得那個敬老院怎麼樣?再告訴你一個事情,那個敬老院每隔兩三年都要意外死一兩個人。

我馬上追問,真奇怪,為什麼?故意殺人?

老王繼續說,故意殺人,誰這麼大膽子,你一天到晚想不幹了,很多東西你都沒有注意到。你仔細想想,既然是敬老院,那麼本來像除青苔一樣的東西就應該除去,作為院長,她怎麼會沒有想到呢?

我想了想,就是啊!這個工作也太不負責了吧。

老王說,不是不負責,就是故意的,老年人體弱多病,高血壓,腦溢血,一摔就起不來了,以前的老人大都還要料理一兩個月,這次直接就給摔死了。

我把車停在一邊,抽了一隻煙,對老王說,那我們回去吧,重新勘查,搞不好可以提取有價值的線索。

老王想了想說,不用了,剛才你幹嘛去了,就算讓你提取到了又怎麼樣?你寫現場勘察報告那裡寫有故意殺人嫌疑?我們只是負責現場勘察,不是偵查員。更重要的是你以為這件事情,那個所長不知道?你的同學不知道?你知道剛才院長幹嘛去了?她去寫保險單子去了?不然你以為敬老院的經費哪來的。

我小聲嘀咕,還有法醫鑒定吧。老王又說,你都不願意乾的事情,你當法醫比你傻啊!而且這種事情肯定很快就弄好了,明天估計就火化了。

我說,那我們應該怎麼辦?

老王:不需要怎麼辦,現在這樣都好,老人活的痛苦,死了也好。院里也有錢了,所長也沒啥責任可背了,我們也不用再跑上來了,沒有人吃虧。再說了,整個事情都是我推測的,沒有什麼證據。

我張開嘴,本來想說點什麼,一直沒有說什麼。

車從山區小道開到鄉鎮小道,從鄉鎮小道,開到縣城大道,路越來越寬,燈越來越亮,我的眼前越來越黑。


我接下來要說的這起案件,真實發生過,但我並沒有參與,是我從一本科普雜誌上看來的案例。我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為這種案子太為罕見,估計在國內也就僅此一例,這起案子被我收錄在了自己的文檔庫中,接下來就貼出來給大家瞅一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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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5日,黑龍江省雙城市青嶺鄉群利村戶姓范的人家裡出生了對男性雙胞胎,父親范垂富為其取名范業和和范業東。在這對孿生兄弟9歲那年,范垂富與妻子離婚了,12歲的大女兒被妻子帶走改嫁,范垂富領著15歲的大兒子范業江和這對孿生兄弟一起生活。

由於范垂富好吃懶惰,整日遊手好閒,日子過的很緊巴。范業和和范業東上學了,范業江卻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他被范垂富帶到了外面,在父親的教唆下,他成了地道的盜竊犯,而范垂富則也享其成,兒子偷來的錢被他全部揮翟。父親和哥哥的行為,嚴重影響了范業和兩兄弟的身心。在學校里,只要班級有人丟東西,第一個被懷疑的就是這哥倆。哥倆在學校被很多學生孤立,沒有同學願意和他們玩。讓這哥倆最傷心的卻是,他們生活的房子在一場大雨過後倒塌,連最起碼能遮風擋雨的地方都沒了,范業和哥倆站在廢墟旁號啕人哭。而此時,他們的父親在外面卻拿著哥哥偷來的錢花天酒地,瀟瀟洒灑,完全把這哥倆忘在了腦後。

家沒了,父親和哥哥又不見蹤影,范業和哥倆的心也散了。13歲這年,范業和哥倆退學了。他們居無定所,東遊西逛,有時連幾天吃不上飯,困了就隨便找個地方睡。范業和和范業東得知姐姐范麗娜嫁到了雙城市郊區農村,就找到她,希望能得到她的幫助,可是姐姐的生活也不好過,她又與母親失去了聯繫,范麗娜對兩個弟弟也是愛莫能助。

范業和哥倆惟一的親人也靠不上,哥倆很傷心,在離開姐姐家的路上,哥倆商量一定要好好乾,混出人樣來讓看不起他們的那些人看看。也就足在這一年,范垂富因偷竊罪被判刑5年,范業江因盜竊罪被判刑12年。

17歲時,范業和哥倆來到了雙城市,他們先在家建築工地找到了零活。由於哥倆從小營養不良,骨瘦如柴,很難承受工地里繁重的體力活,幹了不到半個月就被老闆開除了。隨後,哥倆來到了家人酒店應聘,酒店老闆見這兄弟倆雖然衣衫破舊,但相貌也算端莊,就決定利用這對孿生兄弟做門童,以便招攬顧客。

范業和哥倆穿上酒店特製的服裝,頓顯英姿颯爽,哥倆的形象成了酒店門前一道靚麗的風景。雖然哥倆每月只有300元的收入,但吃住畢竟有人管了。由於從小就沒有享受到家庭的溫暖,在酒店裡,哥倆得到了從未有過的幸福感,因此,哥倆工作十分賣力,深得老闆的喜歡。在酒店工作兩年後,在老闆的撮合下,哥倆與酒店的兩名服務員談上了戀愛。

2001年6月10日,范業和哥倆在酒店老闆的張羅下舉行了簡單的婚禮。他們用這兩年積攢的一些錢,置辦了簡單的生活用品,並在雙城市郊區租了兩間平房,哥哥范業和住東屋,弟弟范業東住西屋。哥倆婚後不久,范垂富刑滿釋放了,哥倆剛剛趨於寧靜的生活又被打破了。

范垂富經過幾年的牢獄生活,更加懶惰了。他來到范業和哥倆的家後什麼也不幹,還整日喝得爛醉。范業和的妻子王莉和范業東的妻子李鵑對這個有過前科的公公很不喜歡,尤其是家裡的環境,根本就沒有他住的地方,他的到來影響了兩對小夫妻的正常生活和團結。為此,王莉和李鵑經常與丈夫吵架。范業和哥倆也反感父親,多次趕他走,但他走了幾天就又回來。一次,范垂富沒有錢買酒,就偷了李鵑的金戒指買了。李鵑發現後,就將范垂富趕了出去,但她也生氣回了娘家。范垂富走後,雖再也沒有回來,但他的突然出現,使王莉和李鵑才真正了解到范業和和范業東的出身和家庭情況。因為此前她倆都不知道。這也多少影響到了她們與這哥倆的感情。

李鵑回娘家後,辭去了酒店的工作,也很少回家來住。由於酒店老闆轉行,酒店停業了,范業和哥倆同時失去了工作。因為他們沒有任何手藝,只能靠力氣賺錢生存。這麼多年來,哥倆又沒有干過真正的休力活,找工作有一定的難度。由於王莉懷有身孕,一家人都沒有工作,積蓄又少,他們的生活再次陷入了困境。面對貧窮,王莉整日與范業和生氣,後來,她也回了娘家。

2002年8月17日,王莉為范業和生下了一個男孩,孩子剛滿月,王莉就帶著孩子與范業和不辭而別了。此時,李鵑與范業東的婚姻也名存實亡,她到南方打工,在哪裡、做什麼,范業東概不知。范業和哥倆下又從天堂跌到了地獄。家庭的變故,使他倆再次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他們的心又散了。

為尋找妻兒,孿生兄弟靠默契搶劫籌錢

范業和哥倆退了房子,變賣了家產,準備分道而行。這是哥倆從小到大第一次分手,為此,哥倆特意來到一家小飯店喝酒。范業和對弟弟范業東說:「我們出生在個破碎的家庭,沒過過一天好日子,父親沒教我們一點有用的東西,如果你賺到錢了,就把李鵑找回來吧。」范業東也正有此意:「對,賺錢,去找媳婦。」范業和紅著眼說:「我賺錢,去找兒子。」一個想媳婦,一個想兒子,說著說著,哥倆同時哭出了聲來。這天晚上,范業和哥倆在雙城火車站分手,一個南上,一個北下。

弟弟范業東來到了吉林省德惠市,在酒廠跟車送酒。他隨拉酒車天天往鄉下跑,每桶散裝白酒50斤重,裝車卸車都是他一個人干,司機只負責開車和結賬。范業東每天都要搬運近8噸重的貨物,但他每月只能賺到320元的工資。幹了一年,范業東也沒攢下一分錢。他閑下來的時候,就拿出李鵑的照片看,看著看著眼睛就濕潤了。

哥哥范業和的境遇也不比他好多少。范業和來到哈爾濱後,在勞務市場轉了一個星期,兜里的錢差不多花完時,才找到份勉強糊口的工作,在火車站貨場裝卸貨物。一年下來,他只賺到了養活自己的錢。他經常看著兒子的照片發獃:「兒子,你在哪裡!兒子,爸爸想你!」

短暫的婚姻生活,曾令兩兄弟無比自豪和幸福,貧困又將他們拉回現實。在一次次打擊和失望中,他們的思想兒乎同時偏離了正常軌跡,確切地說,是複製了他們的父親范垂富的犯罪軌跡。

2005年4月中旬,范業東在送酒途中,因司機走神送酒車發生側翻,雖然他和司機都沒有大礙,但車酒全灑光了。老闆扣了范業東的工資,並開除了他。范業東一氣之下,跑回了雙城市。雙城雖是他的家鄉,但那裡早已沒有了他的房子和所愛的人。范業東無處可去,就在街上轉悠。傍晚吋分,在不知不覺中,他來到了郊區他曾經和要子居住的地方。屋裡亮著燈,女主人在看電視。范業東在屋外站了一會,推開了房門。范業東對女主人說:「我原先在這住了,想回來看看。」通過交流,范業東得知女人的丈夫晚上值夜班,孩子還未放學。趁女主人不備,范業東將她按倒在床上,實施了強姦。事後,范業東搶走了女主人家裡的50元錢。由於熟悉地形,范業東快速逃跑。受到傷害的女主人怕丈夫知道,為息事寧人沒有報案。

范業東則跑到車站,坐上了開往哈爾濱的火車。

范業東出車禍這天,遠在哈爾濱的哥哥范業和不得而知,但他在工作中卻感到焦慮不安,像是要發生什麼人事似的。范業東被老闆開除的時候,范業和也向工頭辭了職。就在范業東趕回雙城的這天晚上,范業和也回到了雙城。他來到團結街戶居民家裡,以要租房子的名義,騙得了女主人的信任,進屋後發現只有她一個人在家時,將其強姦,並搶走手機及300元錢。同樣,女主人沒有報案,范業和逃到車站後,也連夜趕回了哈爾濱。

這對孿生兄弟在分手後一直沒有聯繫,又幾乎在同一時間實施了相同的犯罪。

2005年6月29日,范業東在老鄉處得知了母親的地址,他準備回雙城鄉下看望多年未見的母親。范業和則陪同姐姐范麗娜到監獄看望姐夫後,不顧姐姐的勸阻,也執意要和姐姐回雙城。中午,范業和在姐姐家吃完飯後,就出去溜達了。在環保局家屬樓附近,范業和以找人為由敲開了一戶居民家的門,進屋後,對女主人實施了強姦。這一次,他沒有搶到錢。范業東見到父親後,母親精心為他準備了飯菜,可飯還未吃完,他心急火燎起身就要走,母親拽都拽不住。而此時,正是哥哥伺機作案之時。范業東從鄉下快速打車回到了雙城市區,在財政局家屬樓里,他以找失散多年的朋友為由騙取了女主人的同情。范業東喪心病狂,不顧有病在身的女主人的哀求,對其進行了強姦、搶劫。兩兄弟實施犯罪後,又先後返回哈爾濱。

孿生兄弟靠著心靈上的自然感應,實施相同的犯罪過程。在生活中,他們也一樣心照不宣。2005年10月25日,范業和與同事發生口角,被同事找來的幾個人打得遍體鱗傷,住進了醫院。范業東沒被打,但他的身上也痒痒得要命。范業和出院後患上了感冒,范業東也樣受了風寒。雖然,哥倆都在哈爾濱打工,但他們彼此一直沒有聯繫。范業和只要回雙城作案,范業東也幾乎同時趕到,作案手法如出轍,只是地點不同,時間有先後之分。有一次,范業和回雙城作案,范業東因為工作忙請不了假,但他心裡急得不行,用頭直往牆上撞,但還是控制不了。同事以為他足個「隱君子」犯毒癮了呢,就勸他,他怕同事報案壞事,這才強行忍住。

兩兄弟想靠搶劫來達到他們尋找親人的目的一直沒能實現,因為他們每次作案要不空手而歸,要不就足搶到幾十元,最多也就是幾百元錢。而錢到手後,又被他們很快揮霍掉。而他們給受害女性所帶來的傷害和打擊,更是無法彌補的。遺憾的是,由於這些受害女性沒能及時報案,致使這對孿生兄弟直逍遙法外,也給了他們繼續犯罪的機會。

2005年12月的一天,范業和竄至雙城市隅民街趁其居民家裡無人,將冰箱和洗衣機拉走變賣。這時,他認識了以收廢品為生的魏志英,一來二去兩人同居了。找兒子的錢還未賺夠,又認識了一個嗜錢如命的女人,范業和只有頻繁作案才能滿足。范業和與魏志英天天鬼混在起,這下可讓范業東為難了。同樣的生理需求,范業東也只能靠頻繁強姦來回應與哥哥的

心靈感應了。

2006年4月23日,范業和潛入雙城市郊區的戶民宅,在室內沒有發現任何值錢的東西,就準備走。這時,雙城市高中學生小梅和來到此處租房,見范業和從屋裡走出來,小梅就迎上去問他:「房子出不出租?」范業和竊喜,忙說:「出租。」兩人約定第二天看房,范業和將魏志英的手機號留給小梅。第二天,范業和提前來到空房子里,等候小梅。小梅不知危險降臨,獨自帶著行李和學慣用品如約而至。范業和將她帶進屋內,將其強暴。趁機逃跑的小梅連自己的東西都沒顧得上拿。幾日後,小梅返回房子拿色己落在裡面的東西,房屋主人以為她足小偷,就把她送到了郊區派出所。

破解DNA,

孿生兄弟製造了「孿生」奇案

小梅被送進派山所後,對警方講述了自己租房子被陌生男人強暴的事,向警方描述了強暴她的男人:長得挺瘦的,個兒不高,一米七左右,刀子臉,小眼晴,年齡在30歲左右。

從2006年年初開始,雙城市警接連接到十幾起關於搶劫強姦的報案,但偵破工作一直沒有進展。小梅描述男子的休貌特徵與雙城警方接待幾起案件受害人描述的休貌特徵十分相似。於是,警方決定將幾起案件串連起來。警方提取了嫌疑人現場遺留的DNA。經過比對發現,這個DNA樣本與之前報案的十幾起搶劫強姦案子中嫌疑人留下的DNA樣本驚人地一致。至此警方確認,這些案件是同—人所為。而范業和當時給小梅留下的電話號碼成了破案的直接線索,警力撥通過電話與機主接觸。魏志英、范業和被納入了警方的視線。

2006年5月18日,雙城市警方在哈爾濱市一家旅店內對范業和實施抓捕。范業和被捕後承認正是他強姦了小梅,並搶走了150元錢和一部手機。他還供述自己在雙城市搶劫強姦24次。然而警方在對手頭的案件逐進行核實時,新的疑點卻出現了。

警方發現了這裡存在的問題,因為范業和對警方串連偵査的幾起案子拒不承認,一些案件的現場環境以及當時作案使用的工具等說不淸楚。警方推斷,如果案子是范業和做的,他應該是對現場非常熟悉的,他應該能說淸的,但他卻有很多地方說不清楚。為慎重起見,雙城警方又將當時現場遺留的分泌物送到黑龍江省刑事技術總隊再次檢驗。結果出來後,經過科,論證和比對,發現送檢的范業和DNA標本與現場遺留的分泌物DNA標本一樣。在科學面前,范業和仍不承認另外幾起案子是他做的。到底是范業和在撒謊,還是案件另有隱情,警方又找來一些受害者對范業和進行了辨認。由於受害人對給她們帶來傷害的人有著格外的記憶,所以對他的長相、個頭都非常了解。警方將所有被害人找來之後都做了辨認,一致認定就是范業和。

警力在調査中發現了更蹊蹺的事,有幾起案件,竟然同時發生在雙城相距十幾公里的兩個不同地點。而根據被害人描述的體貌特徵,案犯就是同—個人。但范業和只承認其中一起是自己作的案。如果是兩個人作案的話,作案手法和方式如出一轍:倘若一個人作案,在幾乎同一時間內,一個犯罪嫌疑人根本無法出現在相距十六公里的兩地。案情變得撲朔迷離,警方也陷入困頓之中。

更令警力感到不解的是,就在抓捕范業和的當天,5月18日早上8點左右,雙城市城區財政衚衕又發生了一起搶劫強姦案。受害者和目出者描述的嫌疑人和警方剛抓捕歸案的范業和非常相似,當警方把這一現場遺留下的DNA和范業和的DNA進行比對後,鑒定結果讓他們無法相信:這起案件的DNA檢驗結果,還是范業和的。但是雙城市警方可以確認的是,5月18日這一天,范業和根本沒有作案時間。因為警方一直對他進行監控,他不可能做這起案件。

種種跡象顯示,部分搶劫強姦案不是范業和所為,但DNA檢測結果卻鐵證如山!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呢?雙城警方迷惑不解之時,他們找到了DNA專家顧明波博士向其請教。顧博士經過認真分析,為警方提供了這樣兩條信息:第一,DNA雖然完全相同,但足要考慮到他足否有同卵雙生這種現象,因為同卵雙生的DNA也是完全相同的:第二,他足否做過骨髓移植的供體,那麼也會跟他是一樣的。

DNA專家的解釋讓雙城警方突然想到,范業和有一個孿生兄弟叫范業東,與范業和長的一模一樣,但是警方沒有充分的證據說明範業東干過這類案子。

2006年7月10日,雙城市警方在黑龍江省建三江市將范業東抓獲。范業東承認,在逃往建三江市的2個月時間裡,他在當地實施搶劫強姦2起。5月18日那天早層7點多鐘,他先從哈爾濱回到雙城,在雙城客運站附近做案後,馬上又坐車返回哈爾濱。

范業東歸案後,把他的DNA和他哥哥范業和的DNA進行比對,發現他倆的DNA是模一樣的。兩個人DNA完全一致,這種情況不僅在雙城,即使在全國警方辦的強姦案中也足絕無僅有的,雙城警方甚至沒有聽說過。

范業和、范業東兄弟倆歸案後,警方査實他們分別作案24起和16起。既然事先沒有預謀,怎麼會做了這麼多相似的案子?警方試圖揭開這裡的謎團,兩人的答案更是離奇。哥哥范業和說:「他有事我心裏面緊張,有感應。」弟弟范業東說:「對,有這種感覺,有時候對自己說,別出去干這些事了,可能是他幹了,到那時我也控制不住。」

參與偵破此案的刑警趙立全說,這種默契我們也感覺挺不可思議,但是這種事情確實發生了,我們也解釋不太清楚。孿生兄弟的回答令案件蒙上了些許神秘色彩,是否真如兩人所說,有所謂的心靈感應呢?黑龍江省心理學會教授郝春東說:「他們長期在起生活,形成了比較相似的生活觀念或者生活方式。」DNA專家顧明波博士說:「他們DNA的遺傳物質完全相同,加上他們後天的生活環境的有些相似,所以他們在某些行為方面會存在著極高的相似度。」

目前尚無確切的科學依據證明「心理感應』在這對孿生兄弟身上是否真的存在,但他們幾乎是在同一時間、犯下相同罪行卻又互不知曉的事實,仍讓人覺得離奇。


愛的春夏秋冬:

A市富豪陳大山於1997年創立經營大山集團,並育有兩子兩女,大女兒陳春、二女兒陳夏、大兒子陳秋、二兒子陳冬。陳春大學畢業後即進入大山集團,深得陳大山的信任,被任命為總經理。陳冬作為公司副總,協助陳春處理集團事務。陳夏自高中起即被陳大山送去美國留學。陳秋在A市國企順達商貿公司採購部工作。

大山集團以水果起家,但陳大山希望集團能夠實現多元化經營。為此,陳春從2003年開始努力拓展醫藥市場,投入巨額資金研發治療頭疼的新葯「真靈」,由於技術底子薄弱,屢試不靈,為了避免前期投入打水漂,又考慮到雖然成分不符但試驗結果對人體無害。於是,陳春同意了技術部門的建議,將試驗品包裝成治療腳臭的「真香」出售。萬萬沒想到,「真香」的市場反應出奇的好,實效遠遠超過了一般的腳臭葯。陳大山大喜,決定成立專門的製藥廠,由陳冬負責,擴大生產。為了籌措資金,陳冬決定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向集團內部員工集資。在說明大會上,陳冬並沒有披露技術部門尚未搞清楚為何本來用於治療頭疼的「真靈」會對治療腳臭有奇效這一秘密。由於市場熱賣,前景可觀,公司員工紛紛出資並介紹親友加入。陳冬對此樂見其成,製藥廠籌得巨款後購入國外生產線進行生產。

2005年3月,陳大山決定由陳春負責將企業上市。期間,出現了個別患者懷疑因服用「真香」而出現腳部萎縮的問題。但是陳春認為這只是個例,在招股說明書迴避了「真香」面臨的藥理風險問題,公司順利上市。兩年後,關於「真香」的投訴越來越多。2007年6月,某國際公共衛生組織官員何番帶隊到大山集團調查,發現公司秘書米蘭竟是昔日同窗。陳春了解兩人關係後,向米蘭開出當月十倍工資獎金,要求米蘭與何番發生關係,米蘭為了幫助男友還清賭債而同意。何番與米蘭春風一度後,又提出長期保持性關係。米蘭拒絕,何番惱怒,表示要深查大山集團。陳冬找到米蘭,以偷拍的米蘭與何番的床照曝光相威脅,逼迫米蘭滿足何番的要求。無奈之下,米蘭又多次與何番發生關係,終因覺得對不住男友而服毒自殺。何番於2007年8月離開大山集團,調查中止。

米蘭的男友賀石得知女友自殺後大慟,深夜借酒澆愁,大醉後駕駛摩托車在環路上高速飆車,與剛剛回國駕車的陳夏相撞後受輕傷,被陳夏送進醫院。陳夏為賀石的頹廢氣質所迷,整日糾纏,並提出可介紹賀石進入大山集團。賀石假意接受陳夏表白,並加入大山集團,其實是想找到米蘭自殺的真正原因。陳夏回國後發現,因為陳大山信任陳春讓其主持集團業務,導致陳秋與陳春一直關係不和。陳夏勸說陳秋應該努力運用在國企採購部門的權力,幫助家族企業發展,以取得父親的信任。陳秋深以為然,在陳夏的建議下,2007年10月,陳秋代表順達公司以高價從大山集團訂購了1000噸水果。12月,在對「真香」的藥理風險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陳秋又與大山集團簽訂了大批量的「真香」採購合同,準備外銷。由於順達公司從大山集團採購的水果進價太高,銷路阻滯,大部分水果爛在倉庫中。而「真香」被出口到非洲後,部分黑人短跑健將因服用該葯而腳部萎縮,嚴重影響了奧運會成績,順達公司為此支付大額賠款。2008年11月陳秋被國企開除,回到了大山集團。

陳春、陳夏、陳秋和陳冬兄弟姐妹四人,在公司內部展開各種明爭暗鬥。陳春為了報復陳夏和陳秋的結盟,遂主動勾引賀石。賀石自己在外開設了一家大通公司,想通過陳春與大山集團簽訂合同,陳春懷疑大通公司的實力,賀石偽造了虛假的產權證明作為擔保,合同簽訂後賀石又將業務轉手給他人,雖然最後完成了訂單,但是陳春發現產權證明為假,不想再與大通合作。然而,此時的陳春已經在與賀石的感情中難以自拔,在賀石表示要自殘的威脅下,陳春只得同意繼續與大通公司簽單。陳夏發現賀石與陳春的關係後大受打擊,決定報復陳春。2009年5月,陳夏將陳春帶回家的公司核心技術信息外泄與大山集團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陳大山發現陳春與缺乏實力的大通公司簽約,加之商業秘密外泄,對陳春非常失望,暫停陳春在公司的職務。賀石漸漸喜歡上了陳夏,遂向陳春提出分手,陳春急於挽留,向賀石透露大山集團正在與外資合作準備資產重組的消息。2010年4月,賀石在與大山集團股票停售前買入500萬元。

2011年2月,大山集團重組計劃失敗,股票復牌後不漲反跌,大山集團開始走下坡路。陳春酒後說出了「真香」的藥理風險和米蘭的自殺真相。賀石聯繫何番,以米蘭之死相威脅,要求何番重新調查「真香」。2012年5月,何番再次回到大山集團,深入調查後表示,「真香」危及人體健康的風險不是偶然性的而是對神經系統帶有難以逆轉的傷害。陳大山得知調查結論後極為震驚,一方面以提供給何番1%的大山集團的「乾股」為代價,要求何番不公布調查結論;另一方面重新重用陳春,讓其加大「真香」的銷售速度,打算在該品牌破產前最後斂財。陳春掌權後最後提出與賀石複合。賀石想到米蘭的死,決定報復陳春,在灌醉陳春後唆使何番冒充自己與陳春上床,陳春在醉酒狀態下誤以為何番是賀石,於是與何番發生關係,醒後後悔不已。賀石對其嘲弄挖苦,陳春衝動之下跳樓,未死但摔成植物人狀態。

2013年8月,賀石到醫院看望陳春時心生悔意,覺得不如讓陳春早日結束這種雖生猶死的狀態,於是拔掉陳春的輸液管。恰好此時,陳大山和陳冬到醫院看望陳春,發現後趕緊制止。

陳大山、陳冬與賀石三人廝打在一起,陳大山在被賀石擊中鼻部後流血,昏倒在地,經搶救無效死亡。(鑒定結論:陳大山存在高血壓性並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因糾紛後情緒激動、頭面部受外力作用等導致機體反激反映,促發有病變的心臟驟停而死亡。)陳冬衝出醫院追打賀石,賀石跑到馬路對面出言辱罵陳冬,大叫:「有種就追過來!」陳冬被激怒,不顧紅燈橫穿馬路時發生車禍,被撞成重傷。(經交管部門認定,司機對此事故不負任何責任。)

2013年12月,陳秋主掌大山集團,聘請何番擔任顧問。賀石召開新聞發布會,將「真香」的藥物風險全部公開。大山集團四面楚歌。2014年3月,陳秋不得已申請企業破產,清算組進駐期間,陳秋與何番合謀,偽造了一份大山集團虧欠某國際公共衛生組織500萬元的債務。事發後陳秋、何番被警方帶走。賀石得知陳夏要出國,遂購買同航班機票,在飛機上向陳夏懺悔和告白。但是,因家破人亡而心灰意冷的陳夏,覺得一切因果皆出於賀石與自己的相遇,萬念俱灰之下臨時起意,謊稱身上有炸藥,逼迫機長飛往太平洋上某個小島,飛機改線後失聯。

問:案中人的刑事責任

後來它在網上火了,才知道這是北大法學院刑法老師車浩的四大神作之一。

附上另外三則:

愛的東西南北:

  1977年冬天,中國恢復高考,周小東、吳小南、鄭小西和王小北經過激烈競爭,考入西京大學法律系。1978年春天入校,被分至同一件宿舍。四人志向各異,但都珍惜機遇,發奮讀書,同窗四載,互相砥礪,結下了深厚友誼。1982年大學畢業,周小東被分配至西京省政府辦公廳調研室工作,鄭小西留校任教,王小北被分配至市檢察院,吳小南則陰差陽錯進入國有鋼廠。四人約定各自努力奮鬥,每十年一聚。

  轉眼幾年過去,吳小南成為鋼廠副廠長。1985年3月,西京著名「倒爺」蘇三找到吳小南,請其幫忙以統配價格批100噸鋼材,吳小南看在發小的情面上,為其弄到批條。一個月後,蘇三到吳小南家塞給其2萬元表示感謝。吳小南感到意外,幾番推辭之後收下,由此開始不滿穩定的收入,希望改變現狀。1987年,全國興辦起承包制,吳小南幫助蘇三取得鋼廠承包權,協定每年上繳國家200萬,超額利潤五五分成。一年之後,企業盈利400萬元,蘇三與吳小南商議,謊稱盈利300萬元,上繳200萬元後再分給國家50萬,實際餘利由二人均分。在吳小南的支持下,蘇三以此方法順利承包鋼廠五年。

  1992年2月,鄧小平發表南方講話。國發印務公司試點股份制改革,吳小南調任該公司經理。上任伊始,即以蘇三名義成立另一家印刷廠,將國發公司的一部分業務轉介給該印刷廠,吳獲利數十萬元。半年後,吳小南對國企再無留戀,辭去公職,下海創業。憑藉多年經驗和人脈,迅速建立起多元化業務的小南集團。1992年12月,意氣風發的吳小南召集大學同學十年聚會。在聚會上,吳小南見到了畢業時分手的大學戀人莫小君,知悉莫小君已嫁給鄭小西,但因性格不合常年冷戰。此次聚會使得吳莫兩人舊情復燃,也讓一直暗戀莫小君的王小北黯然神傷。

  1993年1月,莫小君向鄭小西提出離婚,鄭不同意。莫小君決然離開,搬至吳小南住處,兩人開始同居。鄭小西深受刺激,認為莫是嫌自己清貧,此時正值海南房地產大熱,遂決定也下海實踐一把,於是找到調任市發改委的周小東,謊稱父母手術需要錢,向周借款。2月,周小東從單位轉出30萬給鄭,囑其三個月內歸還。鄭小西攜款赴海南炒樓。1993年6月,海南房地產泡沫破滅,鄭小西全部賠光,無奈之下,只得向周小東謊稱自己已備好還款,但遭遇竊賊,被洗劫一空。周看出鄭撒謊,但基於多年同學感情不忍揭穿。吳小南得知此事,主動找到周小東還款解圍,但叮囑周對周鄭保密。

  1997年香港回歸,時任副市長的周小東赴港參訪,結識了亞姐季軍樂菲並為之傾倒。樂菲的真實身份是P國間諜,與周小東春風一度後,以幫助家族企業去內地投資為由,向周小東索求關於西京省改革的國家秘密,周小東百依百順,向其提供。1997年10月,樂菲隨周小東回到西京後,周小東介紹樂菲到小南集團工作,雖不上班但領取薪酬。半年後,周小東始發覺樂菲身份,吃驚之下找吳小南商量,吳建議周除掉樂菲,消除仕途後患。1998年6月,周小東在遞給樂菲的酒中下毒,樂菲昏迷後,周誤以為樂菲已死,遂找來吳小南處理後事。吳小南開車將樂菲拉到郊外埋屍,樂菲最終因窒息而死。吳小南的埋屍過程碰巧被和檢察院同事一起郊遊的王小北發現,但他沒有驚動吳小南,反而借口勸同事換了路線,離開此地。

  此事過後,周小東不近女色,全心工作,很快升任市長。2001年中國入世,一系列改革措施出台。周小東為吳小南提供信息,幫助其搶得與海外企業合作先機。在周的幫助下,吳用集團大廈作抵押,雖超出價值向數家銀行重複擔保,仍取得數十億貸款,償清借貸後企業加速發展,成為西京商業巨頭。2002年12月,吳小南再次召集畢業二十年聚會。自海南事件後回歸高校、已成為學界名流的鄭小西,見到吳小南和莫小君一起出席,心情鬱悶,借酒消愁。吳小南也感到難以面對昔日好友。王小北提議,讓兩人像大學時那樣打架出氣,吳小南表示,只要鄭小西能原諒自己,甘願被打。鄭小西借著酒勁,痛毆吳小南,吳不還手被打成骨折(輕傷)。鄭小西卻聲稱不寬恕,周看不下去,遂道出吳當年幫鄭還款一事,鄭小西懊惱離去,放言在不參加同學聚會。

  2003年3月,SARS驚現西京城。吳小南決定聯合另一商界巨頭陳大山,開發研製抗SARS新葯。小南集團和大山集團聯手入主已經上市的某醫藥企業,分別為第一大和第二大股東。後因爭奪董事會席位,雙方翻臉成仇。吳小南通過媒體,誇大甚至捏造大山集團生產的「真香」藥品存在致命風險的消息。陳大山請示市委書記趙豐收(大山集團的後台)後,拋出小南集團為周小東代持部分股權的重磅炸彈。

  2008年1月,吳小南被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措施,莫小君找到周小東求助。周小東決定兵行險棋,設計搬倒趙豐收。2008年5月,莫小君委託律師黃九以辯護人的身份會見吳小南,暗示其可暫作出不利於周小東的口供,伺機再翻供。同時,周小東授意莫小君帶著錄音筆親自去找趙豐收,佯言吳願意倒戈出賣周小東,並以奧運場館附近的豪宅相贈。作為投靠趙豐收的投名狀。趙豐收已經通過公安局了解到了吳小南的口供變化,遂信以為真。接受了房間鑰匙。又為莫小君姿色吸引,遂以保吳小南平安為砝碼,向莫提出性要求。莫小君逼不得已只好答應。並訂好一家酒店。趙豐收和莫小君發生關係後頗為得意,誇耀自己在西京的勢力範圍,以及陳大山為其在P國購買別墅等隱私。整個過程都被周小東事前布置好的攝像機錄下,莫小君將錄音和視頻寄到西京省紀委。2010年1月,趙豐收被雙規後移交檢察院,由於趙豐收供述反覆,已經成為副檢察長的王小北指令下屬用手銬將趙的手和腳靠在一起,保持該姿勢一夜之後,趙豐收全部招供。

  王小北明知吳小南可能涉嫌犯罪,但基於同學感情,決定對吳小南做不起訴處理。2012年5月,周小東升任西京省副省長,作為趙豐收的老領導,西京省委書記孫天宇知道趙的落馬與周有關,且聽聞周昔日與某亞姐的交往,決定通過吳小南徹查周小東。2012年10月,小南集團被人舉報捲入「地溝油」事件,吳小南再次被捕。公安局刑警李大和王二奉命到吳小南家搜查。因西京堵車,兩人坐地鐵前往,不料被4號線上的慣偷錢四盯上,李大放在衣服里的200元錢和搜查證被偷走。兩人到了吳家後,莫小君要求出示其證件,兩人這才發現搜查證丟失,莫小君懷疑其身份,遂取水果刀威脅和阻攔,李大強行制服莫小君,王二進入屋內搜查,最後取走莫小君的筆記本電腦等物品。

  莫小君找到公安局的朋友江五,想將扣押財物取回。江五疏通關係未成功。只得將部分扣押物品偷出,準備第二天交給莫。回家後,江五又臨時起意,將筆記本留給兒子江小五使用,把其他物品交給莫小君時,聲稱筆記本暫未發現,江小五在將筆記本拿給鄰居侯六修理時,被侯六發現了電腦內隱藏的趙豐收和莫小君的性愛視頻,侯六查到該視頻的男女身份後,給莫小君打電話,要求莫小君帶5萬元現金換回視頻。莫小君被迫答應,帶錢到候六家後,卻被人從背後打昏後強姦。

  莫小君醒後報案,案件被移送至檢察院,王小北聞知莫小君受辱,又見侯六拒不承認,難耐怒火,在訊問侯六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侯死亡。檢察長曹明向來器重王小北,為了保護他,讓法醫白七開了侯六心梗突發的假證明,按照一般違紀行為對王小北予以降職處分。兩個月後,網上忽現當年莫小君和趙豐收的性愛視頻,經查,系江小五放到色情網站「天國樂土」上,且已通過會員收費獲利數萬元。江小五在被捕訊問中,坦白自己當初打昏並強姦莫小君的經過。王小北這才知道冤枉了侯六,心灰意冷,自覺在機關內再難容身,遂辭去公職,下海做了律師。莫小君亦在視頻流出後失蹤。

  2013年,中國掀起反腐風暴。西京省委書記孫天宇退休。鄭小西在西京省檢察院掛職結束後繼續留任,被委派為吳小南專案組成員之一。案件調查進入深水區,但吳始終不肯供認與周小東相關的情況。周小東希望救出吳小南,也為自己的仕途擔憂,他認為破局的關鍵在於剛剛退休但仍對西京有重大影響力的孫天宇。周小東從孫天宇原秘書羅八處了解到,孫退休後痴迷德州撲克,但遍訪高手不得。2014年9月,周小東經人引介,認識了一個剛從海外歸來的面容已毀但牌技高超的「賭王」石賀,遂組局邀請羅八打牌,期間石賀利用千術騙取羅八5萬元,羅八懊惱之餘,將石賀引薦給孫天宇。石賀時輸時贏,按周小東計劃自然地輸給孫天宇百萬餘元。孫已通過羅八知悉石賀的背後是周小東,對此心領神會。

  2014年10月,周小東拜訪孫天宇,請孫在吳小南案上幫忙,孫天宇允諾。11月20日,周小東接到鄭小西電話,得知吳小南知道莫小君受辱失蹤後受到刺激,精神瀕臨崩潰,開始供出為周小東代持股份系「乾股」等問題。周小東聞訊後半晌無語,明白大勢已去。12月29日,周小東、王小北和鄭小西突然接到失蹤兩年的莫小君的簡訊。信中表示,當年對不起鄭小西,也明白王小北的心意,但與吳小南確系真心相愛。一系列事件讓自己身心俱疲,本已無顏再面對吳小海和眾同學,可是人生不能總是逃避。莫小君祈求三人念在同學一場,協力救出吳小南。同時向三人發出聚會邀請,相約一起跨年夜,以紀念畢業三十年。

  2014年12月31日下午,準備會後赴約的周小東,在會議上被紀委人員當場帶走。當晚23時許,莫小君站在西京廣場觀景台上,靜靜地等待燈光秀和昔日同窗的到來……

  問:案中人的刑事責任。

一生何求:

  某市交警甲大婚臨近,提拔在即,將於2000年6月8日隨領導出國考察,出國手續均已辦好,只待歸來即與女友成婚。臨行前一天(6月7日)中午,甲赴朋友婚宴,因開車,席間拒不喝酒,惹來同席的張三不滿,遂趁其不備而在其飲料中摻入大量白酒,甲喝後方才察覺,但因心情好便未與張三計較。甲回家路上,已發覺酒勁上涌,頭有些發昏,但未在意,繼續前行,結果在拐彎路口處颳倒行人A。雖未造成A傷害,但甲亦驚出一身冷汗。趕緊將車停在路邊,取出酒精測試儀一測發現,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85mg/100ml,於是買來幾瓶礦泉水猛喝,並用路邊衛生間的冷水沖頭,再測含量降至70mg/100ml時又重新駕車上路。但是酒勁仍存,在下一個十字路口處未能踩住剎車,闖了紅燈,將行人B撞成重傷,奄奄一息。甲大驚失色,趕緊將B抱上車開往醫院,但是在醫院門口,甲又擔心暴露身份將來被追究責任,遂將B放置在醫院門口希望被他人發現送去救治,自己旋即離開。一小時後,B被醫護人員送往急救,但未能救活(從B當時的情況來看,即使沒有耽擱救助時間也未必能救活)。

  甲離開醫院後,心神恍惚,結果又與前車追尾,造成前車司機C生命垂危,甲在送C去醫院的路上,越想越鬱悶,覺得今天遇見的都是索債人,一怒之下,調轉車頭,開往一僻靜處,將C丟擲車外即離開(後C因未得到救治而身亡)。甲開車回到自己小區地下的停車場,想起這一天發生的各種變故,悲從中來,覺得自己人生已毀,趴在方向盤上大哭一場後睡去。清晨醒來,甲心情悲涼,既然造化弄人,自己也要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甲帶上護照和全部積蓄,準備隨團出國趁機出逃。臨走前甲決定徹底地釋放自己的情緒,遂加足油門,在地下停車場里橫衝直撞,當場撞翻了3輛轎車,某私家車主D剛從車裡出來,也被甲撞翻在地(事後檢查為重度腦震蕩)。甲全然不顧,高速揚長而去。

  甲隨單位領導到乙國丙市後,旋即逃離,整容易名,在丙市蟄居下來做各種生意。轉眼5年過去,甲在丙市形成氣候,期間採用向丙市警察局長行賄等手段,逐漸成為黑白兩道通吃的「大佬」。但是由於思念未婚妻E,故始終未婚,又怕給E帶來麻煩,因此也始終未與之聯繫。2005年,甲終於難捱思念,遂派人回中國打聽故舊情況。卻得知未婚妻E早已與張三有交往,在2000年甲出國三個月後即與張三結婚,如今已為人母。甲由愛生恨,產生了報復之意,決定設計殺害E一家。甲令手下查明張三的生活習慣和上下班時間,得知張三煙不離手,且每天6點到家,E在下午4點之後,則一般會陪孩子F睡覺等張三回來。2005年6月8日,甲在乙國令手下王五在張三下班前一個小時,趁E熟睡之際,潛入E家中,釋放煤氣並封好門窗後離開。至6點左右,E和孩子F因煤氣中毒陷入深度昏迷狀態。此時,張三叼著煙打開房門,火星引爆煤氣,導致E、張三與孩子F全部身亡。與此同時,爆炸亦波及E的鄰居G家,造成G的重傷。

  事後不久,甲在乙國偶遇其與E曾經的共同密友李四,從李四口中得知,當年甲出國之前,E已有孕在身,只待甲回國後再告之以給甲驚喜,誰料甲一去不返,音訊全無,E肚腹日隆,為掩人耳目,不得已接受張三求婚,後產下F,實為甲之骨肉。而E多年來心中對甲思念不已,與張三生活得也不幸福。甲得知真相後,如五雷轟頂,追悔莫及,痛苦之餘,心灰意冷,覺得人生再無意義,將剛成立的集團公司的註冊資金8000多萬全部抽出,大部分捐給慈善機構,另餘3000多萬攜帶回國。回中國後,甲出家為僧,隱居在某寺。轉眼5年過去,甲已成為該寺方丈。2010年6月8日,因寺廟所在省份發生百年難遇大地震,多所民居學校坍塌。甲遂將3000多萬元全部捐出,興辦10所小學。因捐資額巨大且身份特殊,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甚至懷疑,警方經調查,發現了甲的真實身份,又發現在甲任寺廟方丈期間,曾收受小和尚H(富二代)贈送的書畫價值共計5萬元,為該小和尚引薦去其他大寺修行或佛學研究院深造。問甲的刑事責任。

甲的一生前傳:

  1975年5月5日下午4時,18歲的少女郭芳站在5樓樓頂,望著樓下的人群。自幼父母雙亡的她因幼師畢業後一直未找到工作,心情鬱結,要跳樓自殺。因眾人圍觀致使交通堵塞,路過此地的張某對樓頂的郭芳大聲起鬨嘲諷,催促其快跳下來。郭芳受其刺激,腳又向前邁出了一步。在樓下一直不斷勸慰郭芳的楊海(公務員,對郭芳暗戀已久)見狀大驚,遂抄起磚頭將正在起鬨的張某砸暈(輕傷)。郭芳一下子清醒過來,放棄了自殺。

  楊海勸說郭芳找個工作好好生活,郭芳說自己最渴望當幼師。此時,耿某因地產開發的事情有求於楊海,被其拒絕。事後楊海想起郭芳的願望,又電話聯繫耿某,提出若地皮批准,應在小區中加建幼兒園,並願意介紹師資。耿某接到電話喜出望外,滿口應允,表示願意承擔一切建園費用,只要介紹一個園長即可。後在地皮審批過程中楊海為耿某提供了幫助,綠城小區於1977年1月順利建成。楊海讓耿某聯繫郭芳,但不要提自己。1977年3月,郭芳擔任「明天幼兒園」的園長,設立了接送孩子的校車,雇孫某為司機。5月7日,孫某駕駛時因闖紅燈而與其他車相撞,車內兩名幼童和一名老師當場死亡,孫某驚恐之餘,拾起車內師生留下的財物,直接竄逃外地。消息傳來,楊海擔心郭芳受到牽連,遂為其提供財物讓其在警方開始調查之前,就逃離A省。受此事影響,楊海入獄,從此與郭芳失去聯繫。

  郭芳逃到C省後,找過幾份工作均因常神思恍惚而被辭退,愈發對人生感到失望,開始在夜總會中賣淫。1979年4月,郭芳與趙某相識。趙某提出將自己的一間小屋無償借給郭芳供其賣淫,條件是郭芳要隨時滿足其性要求。郭芳答應。8月12日晚,趙某酒後敲郭芳房門,郭芳不願開門,趙某欺騙說是進屋取東西,待開門後,不顧郭芳反抗而強行與之發生關係。事後,郭芳哭稱要告發,趙某提出雙方早有約定,即使郭芳去告,自己也不怕。雙方的爭吵驚動了趙某的妻子余某,余某在屋外聽到隱情,怒火中燒,決定伺機報復郭芳。

  1979年9月初,郭芳發現自己懷孕,又驚又喜,為了孩子,決定不再賣淫,靠做鐘點工勉強維生。懷胎8個月左右,余某找到郭芳,暗示其有必要去做一個性病檢查,並介紹郭芳去自己的表妹董某所在的醫院。余某與董某商議,為郭芳開出一份虛假的艾滋病感染的檢驗報告。郭芳拿到報告後大驚,問詢董某後得知艾滋病患者的產嬰基本上也是病毒攜帶者。萬念俱灰之下,郭芳失去繼續生活的勇氣,打算與腹中的孩子同赴黃泉。1980年5月2日,郭芳在家中猛擊自己腹部并吞服了大量安眠藥。碰巧趙某又來找郭芳,見其倒在血泊中,大驚失色,趕緊送醫院急救。經過搶救,郭芳生還,胎兒早產,但醫生告訴郭芳,胎兒因受外力和藥物損害而引起身體畸形,長大後會跛足。經過這一番死里回生,郭芳決定不管未來怎樣,眼下都要努力把這個孩子撫養長大。因不知其生父為誰,故未賦其姓,只名之為甲。

  郭芳出院後,搬離趙某住處,並決意重新在夜總會賣淫,通過這種方式將艾滋病毒傳播給那些尋花問柳者。1981年7月,郭芳結識了馮某。馮某對郭芳痴迷不已,提出要與郭芳長期交往。郭芳正想將艾滋病傳染給這類男人,遂答應馮某的請求。1981年9月,兩人開始同居。此後一年,馮某對郭芳照顧有加,郭芳逐漸被其感動。此時,余某出現,以將其得艾滋病之事告訴馮某相威脅,向郭芳索要5000元,郭芳非常害怕,但是自己又沒有錢,於是對馮某撒謊說自己老家親戚得了重病,急需用錢,馮某拿出5000元送給郭芳救急並表示無需再還。郭芳大為感動,將錢給余某後,又去醫院重做檢查,結果發現沒有任何艾滋病問題。郭芳又燃起了生活的熱情,決定以後好好對待馮某。

  1981年12月,郭芳去商場返回時經過趙某家,見室內無人,桌子上放著一部手機,遂進屋將手機取走,打算以此向余某索回5000元。余某追出,雙方爭執,郭芳取出剛從商場購買的鉗子威脅余某,將手機帶走。余某大怒,便在網路上發布關於郭芳之前賣淫的帖子。馮某見鄰居們都知道了郭芳的往事,於是對郭芳漸生厭意,整日毆打郭芳,甚至常常採用凍餓的方式虐待甲。郭芳由於對馮某心有愧疚,從一系列事件中也已猜到當年艾滋病的事情可能是余某與董某坑害自己,但希望給甲一個完整平穩的家,故一直忍耐克制。

  轉眼十幾年過去,甲長大到14歲。由於經常遭馮某打罵,且被同學嘲笑跛足,逐漸混跡街頭。1994年3月2日,甲去洗浴城洗澡,看到高某將75號衣櫃鑰匙牌放在茶几上,遂將之取走。甲到更衣室後對服務員李某自稱是高某朋友,受其所託來取東西,讓李某開第一道鎖,然後甲用鑰匙打開第二道鎖,取得錢包後,將鑰匙放回原處。從洗浴中心出來,甲用高某錢包中的信用卡到超市購物2000元,又去ATM機取款,欲插卡時,發現有他人的卡未取出。於是按「繼續服務」鍵,再按「取款」鍵,從該卡里取出3000元人民幣後離開。

  1994年8月,楊海離婚後與女兒乙搬到C省,聯繫親戚馮某時,意外與郭芳重逢。兩人見面後互訴衷腸,郭芳才知楊海對自己的一片痴心。甲在屋外聽到兩人談話,得知馮某並非自己生父,聯想到這些年馮某對自己的虐待,遂起殺心。郭芳無意中發現了甲的意圖,百般勸說無效後,向馮某提出分手,希望由此消禍。但馮某不同意,反而痛打郭芳。心灰意冷之下,郭芳決定將以往所有恩怨做個了結。10月1日,郭芳將趙某、余某、董某和馮某都約至家中吃飯,將甲和乙支開外出,楊海在酒中下毒後,郭芳每人敬酒一杯,除楊海外,在場人均中毒倒地。郭芳請求楊海幫她儘快結束生命,兩人來生再聚。楊海拿著刀,看著在地上痛苦掙扎的郭芳,彷彿看到了20年前要跳樓的少女,但他知道一切都已經無法回頭。

  就在楊海用刀刺向郭芳胸口的一剎那,甲乙正好回來,及時推開楊海。幾人被送到醫院搶救後被警方帶走。甲看到郭芳的遺書,才明白郭芳是希望由她來了結過往所有恩怨,讓甲能放下一切怨念,走上正路,與乙在一起好好生活。甲理解了母親的所有苦難和對自己的愛,大慟之後,再也不做街頭混混,回到學校拚命讀書,與乙相依為命。轉眼兩年過去,1996年考上P大。2000年畢業後,放棄留在大城市的機會,回到郭芳的家鄉A省B市。女友乙在B市幼兒園成為一名幼師,甲則進入公安系統,誓做一名守護校車安全的交警。

  問:案中人的刑事責任。

再附一個車浩老師寫的出題說明。

本學期的《刑法分論》課程已經結束,與同學們半年的相處很愉快。在課間答疑和教學網上的討論中,一些同學的好學敏思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也相信,即使在那些從未提問或發言的同學中,也一定隱藏著大量對刑法有興趣也頗有心得的「學霸」和「學神」。作為老師,對此感到非常欣慰。

期末考試後,有同學表示這種考試方式很酷,也有同學向我表達了困惑。此外,關於期中試題,曾有同學提醒我留意網上的各種議論。對於一些關注點集中在劇情上的褒貶,我只能苦笑對之。我們是法學院,考的是刑法,無論編什麼樣的劇情,都是作為手段服務於考查刑法知識的目的。有些議論認為劇情不錯但是題目簡單,我也只能苦笑。以期中考試《甲的一生》為例,那題目其實不簡單。能回答出所涉罪名,只是達到最初級的、獲取及格分數的標準;題目中所隱藏的幾個深層的知識點,以北大法學院11級本科生的答題情況來看,全班同學尚無一人全部答出。至於期末考題《甲的一生前傳》,考點量和難度更是比期中題目翻了一倍。當然,或許其他院校或司考班的學生中另有高手,能夠輕鬆地秒殺也未可知。可能嗎?也許吧。

網上的議論可以不顧,但我必須要向各位修《刑法分論》並參加考試的同學認真說明的是,老師為什麼要採取這樣一種出題方式來考大家?難道真的是當編劇寫小說上癮了嗎?非也。這不是一時興起,而是有很多考慮。

首先,為什麼不考概念題或簡答題?我不太願意。因為那樣只能以閉卷的方式考查,而以刑分這麼大容量的內容來要求同學們刷夜背考點,既是為難大家,考查的也只能是記憶力和備考者的運氣而已。而且我一向認為,任何閉卷考試,都只是在找不到更好的開卷考查方式的情況下,不得已的選擇。現代社會中,法律人所要處理的材料和信息更新不窮、瞬間萬變,關鍵不是他記住了什麼或者面對客戶背出了什麼,而是他懂得如何運用法律資源來解決問題。因此,對於法律專業來說,開卷考案例可能是更好的、更靈活有效的考試方式,它最能檢驗一個人是否學好了法條和理論,以及是否懂得如何將法條和理論用於涵攝案例事實。

不過,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所考的案例,必須能夠勝任考查任務。如果所考的案例,翻開法典、教科書或講義就應聲而解,那這種案例考查還不如閉卷考背概念算了。這就涉及到要出什麼樣的案例的問題。我一直認為,本科生大班必修課的學習,重在掌握刑法知識的體系性;而研究生專業課的學習,則是在前述基礎上,加大對於一些關鍵問題的理論縱深。因此,本科生的案例題與研究生的案例題必然是不同的:前者重在考查出學生對於整個刑法分則的體系性了解;後者則主要考查學生對一些重點罪名的重要爭點是否掌握。

當然,作為老師,自然樂於見到同學對於刑法問題有進一步的思考和興趣。因此,所出的案例,最好既能在鳥瞰的層面考查體系性知識,以此作為中等水平的尺度,同時,也要埋伏一些更深的理論考點,留給那些想要更高分數的人。

而這就不是出幾個零散的小案例所能實現的目標了。的確,以往流行的案例題考查方式,題干大多幾行字,最多不會超過半頁紙。但是這種小案例的弊端也是顯見的。一來,只能考幾個有限的罪名,難以考查出前述所提及的對整個分則的體系性知識的掌握程度。二來,這種案例的考點非常明顯,提問內容清楚無比,只要針對問題作答就是了。可事實上,比回答問題更重要的能力,是發現問題。現實中,沒有人會把一份雜亂繁複的法律材料或者案件事實,加工剪裁成教學小案例的形式,歸納好幾個問題送到你面前來尋求答案的。律師的工作,本來就是在幾十本、數萬頁的卷宗中找出真正的法律問題,再尋求解決之道。

因此,習慣於「提問——回答」式的應試教育的人,一定要清醒過來。如果有同學告訴我說,你面對兩頁紙的題目,看不出其中隱藏著哪些問題,分不清哪些是重要問題和不重要的問題,規劃不好重要問題的答題時間和不重要問題的答題時間,那麼,我只能說,這場考試對你,已經部分地顯示出評價的功能和效果了。一直以來,同學們可能習慣了傳統的考卷,其中,5分概念題、10分簡答題、15分案例題和20分論述題層次分明,出題者給答題者指出了重點,也安排好了答題時間。可是,習慣了這樣應試的同學,走上社會後可能會感到茫然。因為無論在工作上還是人生中,都不會再有人給他出這種劃好範圍、指明分數、分配好答題時間的考題了。甚至,一些始終調整不過來的茫然者,只能又繼續去報名參加考試來尋找自信了。

所以,我想出給大家一些能夠規避上述缺點的題目。在《甲的一生》中,有10多個考點,在《甲的一生之前傳》中,有近30個考點,它們都混雜在一堆劇情里,有些考點兩句話即回答完畢,分數也只有一兩分;有些考點可能需要你大書特書,分數有六七分;但這些都未說明,需要你自己去判斷。其實,真實的法律業務,包括人生,也是如此。沒有人會為你指明哪些是重點和關鍵,也沒有人總在你身邊告訴你哪些是你要珍惜的東西。若你不能在有限的時間裡分清輕重,懂得取捨,對不起,考試時間到了,人生旅途也已到站。你輸了。

也許有的同學看到這裡會有一點點小鬱悶。其實也沒什麼,用一場學校里考試的小挫敗,換早一點認清世界的真相,很值的。那些考分不高的同學,往往是由於花了很多時間在不值得討論因而也沒有太高分值的考點上,現在你切身體悟到了這一點,以後你就會明白,人生跟考試時間一樣,四個小時看似很長,其實苦短,所以你要分清輕重,別再耗費時間和感情去從事一些不值得投入的事情(或者愛上一個不值得愛的人)等等。不然,那個結局會比考低分悲慘得多。(當然,很快你們就會看到了,老師希望藉此讓大家切身體會這個道理就行了,至於給的分數,還是很仁慈的。)

此外,追下去的疑問可能還有,就算是出一個能夠考查體系性知識和發現問題能力的大案例,有沒有必要非要編那麼兇殘狗血的劇情呀。那麼追求故事性,會不會喧賓奪主呢?這到底是刑法題還是編劇題呢?其實,這裡涉及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我一直想向大家講但是沒有機會說的,如今,就寫在這裡作為這半年相處的臨別贈言吧。

我在前面說,開卷考案例之所以可取,是因為「它最能檢驗一個人是否學好了法條和理論,以及是否懂得如何將法條和理論用於涵攝案例事實。」這話沒錯。可是,對於一個真正的法律人的教育而言,特別是對於刑法的學習來說,學好法條、理論以及涵攝技術仍然是不完整的,那只是一半而已。這一半只是教會了你作為職業者的技術,那麼,剩下的那一半是什麼呢?要想回答這個問題,先來回顧一下刑法學史上那場最著名的「學派之爭」。

19世紀末20世紀初,刑法學說史上曾經出現過一次最重要的、甚至可能唯一夠分量的「學派之爭」。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舊派與新派之爭,也稱為古典學派與近代學派之爭。舊派中的代表人物包括貝卡利亞、費爾巴哈、邊沁、康德、黑格爾等。這一派的理論原點,是人有自由意志,因此能夠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全部責任;相對應地,刑罰的目的在於給予這個自由決定犯罪的人以報應,同時,威懾那些能夠自由決定的人不要犯罪。在方法論上,既然每個人都是意思自由的主體,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因此,無論是張三殺人,還是李四殺人,在刑法上都被抽象成一個面目一致的行為人A在殺人。為了實現法治國的罪刑法定理想,避免法官罪刑擅斷,古典學派要求司法者和解釋者只關心抽象的A犯了什麼罪,而不需要考慮具體的張三、李四或王五為什麼犯罪。這就是方法論上所說的「抽象人」。我們通常所講的「行為刑法」,就是以「抽象人」為基礎,引入「科學」的視角,將行為視作一種客觀對象,設計一套邏輯嚴密的理論體系,來逐層解剖每一個犯罪行為。

我們今天在課堂上所講的三階層也好,四要件也罷,以及刑法教科書上的各種知識,根本上來說,都是古典學派的傳承,都主要是在用一種科學和邏輯的眼光,不斷發展各種解釋觀點,完善刑法理論的體系性,提升刑法學的技術含量。我在試題裡面設計了近30個考點,對這些考點的理解和回答,都是在考舊派傳統的刑法理論。

與之相對,19世紀末期的歐洲,出現了另外一批驚世駭俗的人物。這些人鄙夷舊派的觀點,認為那些只關注犯罪行為本身的理論,都是書齋里的邏輯推演,面對社會變革中犯罪急劇增長的情況根本無能為力。於是,這些思想家將注意力集中在犯罪人的個性以及這些人為什麼會犯罪的問題上。這被稱為是刑法學的近代學派,或稱新派。代表人物包括龍勃羅梭、菲利和加羅法洛等等。龍勃羅梭從人類學、遺傳學的角度來研究犯罪原因,著眼於犯罪人的身體特徵特別是頭蓋骨的特徵,提出「天生犯罪人」的概念。義大利犯罪學家菲利則認為,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那只是一個純粹的幻想和假設,人的行為都是人格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總之,犯罪人決不是面目整齊劃一的、無差別的「抽象人」,而是一個個具有鮮活個性特徵的「具體人」,他們的人格和犯罪原因相差迥異。

在新派學者眼中,一個人犯罪並不是自己的意志自由決定和選擇的結果,而是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是各種原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些原因中包括犯罪人自身的、主觀的原因,如年齡、性別、遺傳等;也包括客觀的、外界的原因,如經濟關係、職業地位關係、貧富懸殊、失業、人口密度、人種差異、政治、教育、宗教、風俗習慣等。其中,社會環境被認為是產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即主要是由於外界原因的影響,通過犯罪人自身的條件,形成他們的惡性,從而導致犯罪。依照新派學者的思路,會得出以下結論:第一,人們不能只關注針對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分析,因為那無助於減少犯罪;相反,更應當關注犯罪人,關注這些人犯罪的原因,由此改變引起犯罪的社會環境,才能有效減少犯罪。第二,刑罰不應當是冷酷無情、以血還血的報應,因為報應對於一個意思決定不自由的人來說,既不正義,也不可能有威懾的效果。刑罰的目的應當在於教育和改造,因為那個受到外部各種因素影響而犯罪的人,他本身也是一個不幸的人。

古典學派與近代學派的對抗,本來一開始被認為是在刑法學內部的爭論,但是到最後,這種學派之爭由於基本假設、價值觀念和方法論上的根本對立,形成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研究「範式」,再企圖用一門學科的基本性質來規定住兩者,已經非常困難。「一山難容二虎」,分家勢在必行。近代意義上的犯罪學猶如衝突天庭管制的齊天大聖,從刑法學中脫胎而出,從此自立山頭,與刑法學漸行漸遠(在歐洲,犯罪學還算是法學院的課程;在美國,則被劃入社會學領域)。而刑法學經此學派之爭,重新回到舊派的軌道(被稱為後期舊派),龜縮為規範法學,研究對象只集中在對行為的法律解釋,研究方法主要是教義學分析。從此,刑法學與犯罪學之間劃地為營,不再開戰,也幾乎老死不相往來。

在今天國內的法學院和法學界,規範性的刑法學屬於顯學,而犯罪學地位邊緣。一方面,犯罪學的理論研究沒有併入社會學的研究傳統,一直鮮見原創性的思想,同時,在缺乏雄厚的人力財力支持的情況下,犯罪學的實證研究也很難取得成果。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對新派思想不以為然,覺得那不過就是人文主義的悶騷,根本沒什麼技術含量。只有古典學派中那種條分縷析、精細入微、具有邏輯性和雄辯性的體系性論述,才算得上有智力挑戰和技術含量的學問。在對待犯罪的問題上,專業人士應當只關心「法律問題」,只需要客觀冷靜地分析抽象人A的行為是否滿足不法和責任,這種體系性檢驗的工作,才是專業范兒。總之,不摻雜情感的技術分析,才是好的分析;越冷酷,越酷。

規範刑法學的「技術流」之路沒有錯。尤其是對於一個司法許可權不清晰、定罪量刑技術還非常粗糙的國家來說,只有堅守罪刑法定原則和刑法理論的精準化,才談得上人權保障的理想,因此,體系性和技術問題,怎樣強調都不為過。這學期,我們在課堂上和教學網的討論版上,都是圍繞著刑法學的各種理論問題,從技術層面討論種種觀點。

不過,我始終認為,近代學派的思想有其獨特的重要價值。一個理想的法律人,他不能只是一個技術嫻熟的法律工匠,也不能是一個僅憑著精湛的專業技能來冷靜分析案件的機器。就如同缺乏醫者父母心的醫生,即使技術再好,也不能成為一個「大醫」一樣,面對各種犯罪,法律人也不能只是關注法律本身,卻對案件中的「人」漠視無睹。在作為前提的專業技能之外,他還應該有一種悲天憫人的情懷,有一種對人情世故的洞悉。他應該懂得,冷漠和仇視只會帶來更多的仇恨。他會時刻提醒自己,在每一起犯罪中,被害人和犯罪人都是不幸的,一個希望為這個社會和國家承擔更多責任的法律人,不僅僅是要完成準確懲罰犯罪行為的技術任務,同時,他也能夠看到並會努力改變引起這種不幸的外部原因,來最終減少人們的不幸。在這一點上,近代學派(新派)的思想能夠給人以提醒和啟迪,甚至可以修補古典學派可能導致的過度沉迷於技術化的弊端。

我從來不懷疑北大學生的理想主義情懷。但是,很多事情,可能需要隨著自身年齡和閱歷的增長,才會有切身的體悟。在課堂上,老師能夠傳授的,更多的還是規範法學的技術問題。但是,我特別想提醒大家的是,除了走好古典學派的技術之路外,新派的思想也應當重視。我們平時所分析的甲乙丙丁或ABCD,並不是虛擬的抽象人,也不是哈哈一樂的對象,更不是被當做標本來解剖的客體。他們與你我一樣,都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只是有時候被命運所戲,捲入到了偶然的漩渦中,成為被害人,或者犯罪人。可是,用什麼方式來說明並且讓大家永遠記住這一點呢?空泛的說教是沒有效果的。我想,如果能通過把一些犯罪的典型橋段,編成一個有劇情的小故事,再經過四個小時的緊張考試,絕大多數人都會印象深刻。這樣,既達到了考核法律技術的目的,也起到了加深人文感情的效果。再過一些年,你差不多忘記了刑法中的具體條文或重要觀點,但是,可能會記得這兩次考試,會記得《甲的一生》及其《前傳》中那些悲劇人物的大致形象。

那時,你肯定已經走上社會,成為一名律師,或者是法官,老師已經沒能力再教你什麼了。在你面對浩繁瑣碎的卷宗材料時,相信你已經掌握了刑分考試中曾逼迫你鍛煉的權衡輕重、提取關鍵的能力,當然,那時你也必然能夠嫻熟地運用法律專業技能處理問題。但,我還奢望的是,在你作為刑辯律師為一個被告人辯護時,當你作為死刑複核法官決定一個犯罪人的生死時,如果還能依稀想起當年考試中出現過的悲劇人物,由此讓你在辯護時多一點耐心,在核准死刑時多一點斟酌,那麼這兩次考試就是有意義的。作為老師,夫復何求呢。


大概是在06年的時候,有一個網戀的小姑娘跑到我們那個城市去見網友,結果她被一群最大十七歲,最小十三歲的少年搶劫,輪姦,最後用鎚子把頭顱完全雜碎,屍體藏在假山裡。

最後這起案子發作,是因為年齡最小的參與者承受不住心理壓力,一直做噩夢,家長看出不對,問出是怎麼回事之後,帶他自首了。

因為沒有照片和個人用品存留的緣故,到現在這姑娘依舊身份不明。有時候我忍不住在想,她的父母是不是還不知道女兒這樣客死異鄉,是不是還在等她回去。


9月27日,安徽省廣德縣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消息,稱9月23日晚上,本派出所民警小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個拼車的男子,該男子一身是泥,上車後他吹牛稱自己剛才在酒吧捅了人五刀。

  得到如此信息,同車的小沈立馬提高警惕,將車指引到盧村派出所。經查,男子並未捅人,但是他盜竊了3輛電動車。

據官微介紹,當時民警小沈在聽到該男子如此言論後,默默地通過簡訊聯繫值班同事。簡訊中民警小沈告訴值班同事稱自己在拼車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個可能是持刀行兇後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知兄弟們在門口做好抓捕準備。

  隨後,小沈指引司機將車開到盧村派出所,並將拼車男子抓獲。後來,經過審訊,該男子並未持刀捅人,而是自己在吹牛,但他卻被查到曾經盜竊了3輛電動車。


可能是我接過的最無奈的詐騙案件:

記得曾經有個節目讓演員解釋什麼叫作哭笑不得,在我看來可能警察的哭笑不得就是可愛的事主在凌晨五點多來公安局報案被人冒充身份騙走13萬之後,出了公安局門又給騙子匯走10萬。

案件的後續:wuli可愛的事主被騙13萬後報完案後出門就給騙子打電話想擠兌騙子兩句說我報完警了,你個沒良心的等著被抓吧哈哈哈。然後騙子三句兩句又給他忽悠到ATM機前乖乖的給騙子匯了10萬元,然後事主又過來報案:警官我覺得我還能再搶救一下。

我此刻的心情毫無波動。

本案的最後一點細節:這哥們的第一張卡因為給騙子匯錢匯的額度太大被銀行吞了,不拋棄不放棄,回家拿第二張卡堅持不懈給騙子又把差的錢數打足。


案件:香港變性人結婚案

時間:2008年

結果:一審因不能傳宗接代敗訴,上訴又被駁回了,終審時五個法官因為意見不統一撕了好幾天。

在大陸變性人早都可以離婚甚至重婚了,但2014年以前,他們在法制健全的香港連結婚都不能。

案子挺好玩的,還有一些變性的細節,今天講給大家聽聽。

2008年,W小姐(化名,為保護個人隱私)和男友一起去香港的婚姻登記處扯證。

W滿懷欣喜的把早就備好的各種手續交了上去,但婚姻登記官拒絕她:「你出生時的性別是男生,香港並不承認同性婚姻。」

可當時的W穿著淺色小裙,留著中長發,說話溫文爾雅,就是一個活脫脫的女人——她剛剛做完變性手術。

W出生在1976年,去扯證時剛剛32歲。她在2005年被診斷出了性別認同障礙。

性別認同障礙在以前都叫易性癖,因為一些原因這個詞很少用了,現在統稱為跨性別——這群人喜歡穿異性的衣服和模仿異性,並堅持否認自己的真實性別。

像被稱為「韓國最美變性人」的河莉秀,就屬於這個群體,她在23歲時就完成了變性手術,正式以女性身份進入了娛樂圈。

W確診後,也決定跟河莉秀一樣,開始為變性做準備——「接受精神學評估」和「荷爾蒙治療」。

在當時,除了這兩項外,做變性手術前要滿足16個條件。

因為變性手術有不可逆性,所以審核很嚴格,手術前還要交八項證明。

2007年1月,W為了儘可能抑制雄性激素生長,在泰國做了睾丸切除手術。

泰國的手術一直很出名,不僅醫術高超,程序簡單,而且價格相比西方國家來說也更便宜。

之後,W回了香港,開始準備接下來正式的手術。

想做手術,除了必須是「跨性別」外,還要用異性身份生活一段時間。恢復了幾個月後,W開始用女性名字(身份)生活。

2008年,W接到了律敦治醫院的電話,醫生告訴她通過了女性生活的考核。

這家醫院是全香港最權威的變性手術醫院,W興奮不已,沒幾天,W正式的被推進了手術室。

手術一共有三期,每一期的手術內容都不同。

第一期是上半身手術,就是再造(或切除)乳房,第二期是移除陰莖(或摘除卵巢、子宮等女性器官),最後一期就是建造人工陰道(或陰莖)。

自從1931年世界上第一例變性手術成功後,全世界就有幾萬人接連做了手術,沒做手術和等待手術的數據更龐大,可以說,每10萬個人中就有4個跨性別。

泰國目前至少有幾萬名男變女的變性人,美國科羅拉多州有一座城鎮號稱「世界變性之鄉」——全鎮居民共有9500名,有將近一半的人做了變性手術。

變性手術根據不同的體質會增減時長,有人幾個月就做完了,也有人做了幾年還沒做完——沒錢是一方面,還有一些是技術問題。

比如說,人工陰莖在當時就無解:「現在做出的再造陰莖不好使,等過幾年科學發達了,再給你們做異體移植。」

國內,很多女變男的變性人做完第二期,切除了女性器官後,抱著美好的憧憬,等待著技術發達那一天。

雖然沒有做第三期,但她們卻能從醫院開出「現為男性器官及第二性徵」的診斷證明書,用她們自己的話說——我是名不副實的「男人」,是兩性畸形人。

不過男變女的手術並不涉及到人造陰莖問題。

W很幸運,很快就完成了全部的手術,出院後她拿著醫管局的證明,用女性性別和新名字更換了身份證和護照,正式變為女孩。

W想改變她出生證明上的性別,但被拒絕了。

這本來無可厚非,她出生時確實是男孩,但就這一張紙,導致了她註冊結婚失敗。

在香港,《婚姻條例》規定必須是一男一女結合,判斷男女的依據是出生紙。

W拿出剛辦的身份證和護照還有醫院的證明跟婚姻登記官理論,但對方只看出生紙,並不考慮身份證或護照。

變性的過程很艱難,W都挺過來了,她唯一的目的就是可以結婚。W不想讓付出的努力前功盡棄。

在親朋的支持下,W決定訴訟法庭。

W的訴求很簡單:

1、要求法庭聲明她符合《婚姻條例》中「女性」的定義,可以與男友結婚。

2、聲明變性人不能結婚是違反《基本法》與《人權法》保障的結婚及組織家庭權利,屬違憲。

2009年11月,香港高級法院(以下簡稱高院)原訟法庭(類似於大陸的一審法庭)決定受理此案,但這個案子可把法官們難倒了。

香港實施的是判例法,只用以前的案例為判案依據,但這個案子是同類案件的先例,並沒有類似的案件可參考。

2010年8月,高院開庭,主審法官是張舉能。

張舉能在當時赫赫有名,49歲就升任了高院首席法官,歌手梅艷芳的遺產案就是他主審的。

另一面,W的代理律師是畢業於牛津大學的大律師戴啟思。

張舉能是一名虔誠基督徒,這個案子和基督教義的某些地方有衝突,外加沒有任何案例可尋,兩人在法庭上針鋒相對。

戴啟思先陳述了自己的觀點:

1、《基本法》第37條列明「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如果《婚姻條例》說只能與染色體相反的人結婚,W根本無法改變自己的染色體,這侵犯了《基本法》賦予的婚姻自由。

2、變性人以前被看作是畸形、怪物和人妖,但現在已經更包容了,從1981年公立醫院開始做變性手術開始,到現在香港已經有將近200個變性人了,2005年政府還成立了性別認同和性傾向小組,而且其它亞洲地區,新加坡、日本、馬來西亞都承認變性人婚姻。

3、到現在,婚姻除了發生關係,還有繼承遺產、領贍養費、享受綜援、房屋津貼等福利等很多作用。

張舉能反駁說W沒法傳宗接代(當時,香港婚姻法規定結婚要有異性戀性交的能力)

戴啟思再次反駁,生育包括在婚姻自由里,變性人與配偶也可以領養小孩啊!

張舉能又說,變性人婚姻跟同性婚姻的區別只是這個手術,拋開手術,這不就是同性結婚嗎?!

戴啟思再次重申:同性婚姻跟我們沒關係,我們不談,而W是一名公立醫院評估後做完了變性手術的女性啊!女性!!

這時,婚姻登記官開始發言:政府支持變性人變更身份證是為了他們的生活更美好,但婚姻和身份證是兩回事啊,承認合法的話會影響刑事法、繼承法等很多的問題,這是立法院該管的事不應該法庭管。

W因為受法院保護,所以這次並沒有到場。

庭審後,為了採訪,很多記者給W打了電話。

接起電話後,W給人們的第一感受,用記者的原話說就是,「談吐斯文、聲音女性化,比一般港女都嬌柔」。

記者問W為啥要結婚,她嬌憨回應,雖然目前科技下她不能懷孕,但心底也渴望當媽媽﹕「個個女仔都想結婚啦」。

W說她從小就喜歡洋娃娃和煮飯,從來不打籃球、足球,就連體力勞動都不參加。從懂事起她就覺得自己是女孩,只是長進了男孩的身體里。

十幾歲後,W不再玩洋娃娃,開始看書和彈琴,在那時,她認識了初戀——一個男孩。

做完變性手術後,W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也獲得了很多親友的支持:「現時(變性後)新認識的朋友,均不知道我曾變性,暫時也未嘗過被冷眼歧視。」

採訪中,W沒有明說結婚對她有什麼實際好處,只說想得到一般女人和心愛的人結婚的權利,並且受法律保障的男女關係。

她對這次的官司很有信心,希望勝訴後儘快結婚,10月,判決結果出來了——官司敗訴了

張舉能認為變性人婚姻應該是政府向公眾諮詢,然後立法解決。不該歸我管。

此外,法官還給出了3點結論:

1、婚姻只容兩性結合,傳宗接代是目的之一。

2、變性手術不能逆轉與生俱來的性別。

3、社會未有共識,對變性人仍有歧視 。

事實上,這次的敗訴並不完全因為法院,世界上還有很多國家和地區,與變性人相關的法律是不健全的。

2014年,印度政府才承認變性人的合法地位。而法國是2015年才承認的。

在美國,很多州不僅要求醫生出示證明,還要求他們以轉變後的性別生活一段時間後,才能在法律文件,比如駕照上改變性別。

在中國大陸的LGBT人群中,只有跨性別者(T)在完成變性手術後,可以依據醫院開據的變性手術證明修改自己的戶籍信息。

香港法院雖然沒有讓W勝訴,但只是沒有讓她結婚,並沒有干涉她的生活,還有很多國家對待變性人的態度是極其原始的。

只能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這次失敗沒有打擊到W,她決定上訴。

香港的高等法院由兩部分組成——原訟法庭和上訴法庭。

上訴法庭(類似於大陸的二審法庭)算是另一個部門,不歸張舉能管。

但上訴剛剛提交,就被法官夏正民、霍兆剛和鄧國楨給駁回了。

理由是:

1、性別的定義應以生理性別作準,即使W已變性,仍不能和男人結婚。

2、法庭若接納W的申請,可能對法律詮釋造成深遠影響,即使有必要修改法例,也不應由法庭決定,而應循立法途徑去處理。

雖然再次敗訴,但這個案子在當時的香港已經萬眾矚目,W決定繼續打下去,上訴到更高級別的法院——終審法院。

參與終審的法官一共有五位,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後,終於把案件定在了2013年4月15、16日審理,勝負靠五位法官投票決定,票多一方獲勝

很快,4月15日就到了,法官們接連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他們在法庭上唇槍舌戰(覺得太複雜的話就往下翻,有解釋)。

婚姻的自然定義,是雙方都是與生俱來的男和女,彼此締結關係。

異性是婚姻的「資產」,關乎傳宗接代,社會必須有共識,才能改變婚姻的傳統定義,讓W與男友結婚就是批准同性婚姻。

W通過手術變成了女性,註冊結婚被拒絕,若法例有空隙,法庭應該自己解釋條文,或者繼續按照法例審案。

應由立法機關處理這個空白的地方!

性別的意義是怎樣應該從婚姻的角度考慮,而不是字典上的解釋。

社會對男或女的字義實在沒有爭議,爭議的反而是價值觀及態度問題。

自由婚姻雖然屬於憲法權利,但社會價值觀與道德觀念會限制這些權利,所以必須考慮香港情況,國際共識不一定適用。

讓變性人結婚涉及其他法律與權利,法庭不能發出聲明讓W與男友結婚。

此時,W的代理大律師已經換成了彭力克。

彭力克是英國御用大律師,英國上議院中立議員,2008年,獲封男爵。

他最擅長的就是公民自由和人權。

他認為,婚姻中的男或女定義不變,是無視多年來醫學的進步,醫學界已經認可了手術變性這件事。

法官們自行分成兩派,互不相讓,總結他們爭論的點就是:

4名法官認為:

1、生兒育女作為婚姻的重要成分已降低,《婚姻條例》亦不應只考慮某人出生時的生理特徵,需顧及醫學的進步和社會文化的變化。

2、大多數人的共識也不應該凌駕小眾的權利,故裁定有關條文違憲。

陳兆愷認為:

1、法庭的角色是將一個現存的社會政策的改變付諸實行,而不是提倡任何新的社會政策——前者是司法程序,後者則是民主程序要處理的。

2、社會政策問題不應該由法庭決定。

3、由於現在並沒有充分證據顯示社會已普遍接受變性人婚姻,所以,法庭不應行使詮釋憲法的權力去作出這重大的改變。

就是說,五位終審法院法官中,有四位法官(馬道立、李義、包致金、賀輔明)認為政府不讓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法》與《人權法》保障的結婚權利,屬違憲。

綜上,終審法院給出了最後的結論:

1、法例無規定結婚一定要生兒育女。 2、是否女性,應從生理、心理及有否接受變性手術作決定。 3、因為大眾不認同而不準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權利。

2013年5月13日迎來了這個案子的主體判決,終審法院法官以四比一裁定W贏了,推翻了婚姻登記官的決定。

7月16日,終審法院再次下達補充判決,正式頒下命令,聲明《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中所指的女性及男性,也包括獲醫療機構證明已經完成變性手術的女性及男性。

在這個命令的最後,再次重申了, W有權與男性結婚。

此外,她也可向婚姻登記官取回原審、上訴及終審上訴的訟費。

判決將會延遲一年執行(由頒布命令當天起計算),以便有關當局就可能立法作出考慮。

判決之所以延遲一年執行,是為了給立法院時間修正婚姻法,說白了,這個案子改變了香港的司法。

一年後,婚姻法修訂好了——從2014年7月17日起,變性人可以在香港婚姻註冊處申請結婚。

判決贏了那天,法庭外,W依然沒有出現,律師彭力克代替W接受了採訪。

他說,除了改變性別,W在性侵犯罪行中可以被定為女事主,犯法也會被分配到女子監獄,所以W在法律上和社會上已經被接納為女性。

雖然不能傳宗接代,但這已經不是婚姻的必要因素了。

彭力克還說,當時的香港法律落後於世界——亞洲多個地區如南韓、新加坡、日本、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甚至中國內地,均容許變性人結婚,是世界大勢所趨。

早在2009年,奧巴馬代表就將六月定為了LGBT Pride Month(LGBT自豪月)。奧巴馬說,他在就職後的100天內,提名LGBT人士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並獲參議院通過,此舉沒有前例,為此他感到驕傲。

在美國,有些州已經通過 「衛生間法案」(Bathroom Bill)——在公立幼兒園和中小學裡,跨性別學生可以使用異性的衛生間,亦即男生可用女衛生間,女生可用男衛生間。

男生、女生的唯一標準是「自我認定」(self-identification),自定性別,也就是說,一個男生,只要自己認為他是個女的,就可以使用女衛生間。反之亦然。

著名不存在的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2014年就提供了,除男女外的,56個非傳統性別給用戶選擇。

比如,Agender(無性別),就是「沒有發育性別、或者沒有感覺到自己有任何強烈性別歸屬的人」。

Androgyne(兩性人),就是「擁有混合特徵或者兩種特徵都很強烈的人」。

今天,變性人可以結婚,還可以離婚,何時,另外的五十多個性別,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到你的面前,享受更多的權益呢?

但願能早日像ladygaga在《Born This Way》中唱的那樣——

No matter gay, straight, or bi. Lesbian,transgendered life. Im on the right track baby. I was born to survive.

歌詞的意思是,不論你是gay、異性戀還是雙性戀,女蕾絲還是變性人,我們都可以走上屬於自己的,正確的道路,天生就有通過這條路生存的權利。

文中部分圖片來自網路

參考資料:

1. 變性人婚權案押後 法官:裁決須考慮社會取態;

2. 變性人婚姻事件簡介;

3. 變性人士婚權爭議的出路;

4. 變性人婚權案;

5. 香港變性人司法複核爭婚權 稱心底渴望當媽媽;

6. 爭取結婚 變性人終極勝訴 W:終於可以抬起頭做人;

7、變性人的發展歷史及現狀。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如果轉載請務必註明

2001年7月16日凌晨3時25分,陝西省榆林市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突然發生巨大爆炸,傷亡過百人。橫山縣警方接報後,震驚無比,全體警察立即趕赴現場!

驚天動地的大爆炸

現場讓所有人目瞪口呆!

2700人口的馬坊村,有311間房屋被炸毀,其餘不同程度受損。5里內所有房屋玻璃粉碎,部分房頂被掀飛。爆炸中心在村民馬世貴家!原本有四間瓦房,一個小院的馬世貴家已經不復存在,地面是一個大如2個籃球場的大坑,深達10米。

馬世貴家的房屋碎片被拋出幾公里,一家6口不知去向,現場只留下少量人體殘骸。爆炸威力太大,這些人體碎片最大也不過巴掌大,大部分只有核桃甚至指甲蓋大小。

當年的報紙寫到:馬世貴家早已化作黃土,難覓蹤影;馬家的底基被炸成了一個「大湖」,地下水正汩汩流出;馬家周圍十幾排的房屋全部被炸掉,方圓5公里內的玻璃化為碎片……幽幽的燈光下,幾個白髮老人默默地坐在廢墟上。老人們說,這次死的大多是年輕人和孩子。因為,老人們住不慣平房,多住坡上的窯洞,離出事地點較遠;年輕人定居靠近公路坡下的平房,而馬世貴家就挨在那裡。余海戰老人失去了他的最愛——六個活蹦亂跳的孫子。那一晚,他去村外五里看瓜。凌晨3時,「轟」的一聲響,睡床被掀起老高,他摔在地上。老余意識到出大事了。半小時後,他傻了眼:他和長兄的六個孫子壓在了廢墟里。他小兒子的同學——一名女大學生,也因來馬坊村作客而被擄去了青春。

正值壯年的馬墩墩幾乎遭受了滅門之災:父母、妻子、兩個孩子、弟弟、弟媳、侄子,八口人全部離他而去。15日晚,他獨自去田裡澆水,才僥倖地撿回了一條命。這兩天,孤獨的馬墩墩幾乎要瘋掉了。

教子有方的餘輝城此次也痛失愛女。他兩個女兒都考取了中專,今年暑假,已在外地任教的大女兒特意回來和家人團聚。沒想到,剛到家五天,就在爆炸聲中永遠告別了親人。小女兒也被炸成重傷。

34歲的余自生,目前正和受傷的妻子一道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療。他的三個女兒、一個兒子,已去了另外一個世界。村裡人還不敢告訴他這個殘酷的現實,在善意地說謊。

第一個報警的計程車司機劉軍回憶當年,忍不住還有些發抖。他開夜車將一個客人送走,在距離馬坊村15里外的一個大排檔吃飯。大約凌晨3點,突然聽到一聲震耳欲聾的爆炸聲,大地也震動了幾下。劉軍差點摔倒,他一噸多重的計程車,甚至在原地跳了兩下。

劉軍參過軍,當過炮兵。他一聽就知道這是爆炸,威力比炮彈大萬倍。劉軍立即用手機報警,然後沖往馬坊村救人。路上幾輛卡車客車都嚇得不敢前進,司機也勸他不要往前走。到了馬坊村,劉軍當場就愣了。他對這個村子非常熟悉,每個月都要來幾次。此時馬坊村已經面目全非,較遠的十幾排房子頂都沒了,近處的房子全部炸踏,爆炸點是一個巨大的坑。劉軍硬著頭皮向村子裡面走了幾步,就踩到一個東西,定睛一看,居然是個人頭。害怕雖害怕,劉軍還是救了一些傷員,緊急趕赴醫院。

炸藥自燃還是爆炸殺死老婆?

經過初步統計,最少有150人以上傷亡,其中死亡70人以上,還有很多人失蹤。

鑒於案情重大,橫山縣立即向榆林市彙報,榆林市也不敢擅自處理,向陝西省彙報。陝西省派出刑偵專家,立即趕赴現場。

現場的情況,讓陝西省的刑偵專家很困惑。馬坊村本來是陝北高原一個偏僻的小山村,以種植優質水稻為村中的主要收入。這裡山清水秀,風景頗美,號稱「橫山第一村」。這樣一個農業村,怎麼會發生如此重大的爆炸呢?陝西省的專家經過分析,很快在現場發現了硝銨炸藥的痕迹,而且爆炸當量相當可觀,炸藥少說有10噸以上。這麼一個種植水稻的小村子,怎麼可能有這麼多炸藥。要說是有人故意放炸藥,試圖炸死馬世貴全家,但最多幾公斤也就夠了,哪裡有必要用10噸炸藥。況且,這麼多炸藥必須用大卡車運輸,怎麼可能經過榆林市那麼多的關卡呢?

對於他們的疑惑,橫山縣的幹部支支吾吾的說明了實情。誰都知道榆林市有眾多煤礦金礦,很多小礦急需大量炸藥。不過走國家正規審批流程,得到的炸藥有限,不能滿足小礦的需要。於是,早在十多年前,馬坊村的村民就開始從事另一個產業,就是土造炸藥。村民說,生產炸藥工藝簡單,又有暴利,大家一轟而上。

土製硝銨炸藥技術很簡單,只需要用硝酸銨化肥,配合其他幾種常見的化學物品加熱拌勻即可。在當年,國家還沒有管制硝酸銨化肥,土製炸藥不缺乏原料。

根據橫山縣的調查,馬坊村大部分村民都在搞土製炸藥,其中有幾家還發展到相當規模,開始僱傭十多個工人大量製造。一時間,馬坊村的土製炸藥充斥榆林市,甚至賣到外省。

橫山縣的幹部說:今年中央下文要求禁止土製炸藥,我們查了幾次,關閉了幾個大炸藥作坊。但沒有找到炸藥,聽說是村民把炸藥藏起來了。是不是這個馬世貴家就是藏炸藥的一個點,不知道什麼原因引爆了?

陝西省的刑偵專家認為這個懷疑很有可能,立即開始調查馬世貴的背景。

沒想到,倖存的村民一口咬定:馬世貴沒搞過土炸藥,他做小生意做的不錯,不會搞這種危險的事情。

也許是村民有意庇護馬世貴呢,但通過對黨岔鎮幹部的走訪,也證明馬世貴從沒有搞過炸藥。鎮幹部還說:馬世貴這個人性格暴躁,人倒是很機靈。他和同村村民合夥做小生意,聽說做的不錯,家裡房子也是村裡比較好的。

見鬼,那麼是怎麼回事呢?

在走訪村民的時候,有幾個村民卻說:馬世貴和他老婆感情很不好,兩人三天兩頭吵架甚至打架。馬世貴曾經說,遲早殺了這個惡婆娘。是不是馬世貴從哪裡搞到炸藥,點燃了將老婆和孩子炸死了,然後自己逃了?

有個村民還說:就在事發一周前,馬世貴和他們喝酒時候還在大罵自己老婆,說他老婆蠻橫,遲早打死她。

村民們都傾向於馬世貴報復殺死自己全家,事後逃走了。

關鍵殺人需要用這麼多炸藥嗎?村民解釋是:我們全村到處都是炸藥,可能是馬世貴引爆事後沒注意,將村裡其他炸藥也點燃了。

這樣一來,警方得到兩種可能:第一,炸藥系自燃,意外爆炸;第二,馬世貴放炸藥炸死了妻兒,然後逃走。

榆林市傾向於後者,因為這樣就是刑事案件,不是責任事故,他們的壓力就小了;但陝西公安廳則傾向於前者,原因相同,如果是意外爆炸,就不是案件,他們責任就小了。

現在主要的難題是,整個爆炸現場一片狼藉,房屋和人都被炸成碎片,分析難度太大。

此時,傷亡報告也出來了,此次爆炸89人死亡,98人受傷!可以說,這是陝西省,甚至全國字改革開放以來,極少有的惡性爆炸。

全國媒體都在報道,甚至海外媒體也大肆宣傳。榆林市軍事地位重要,部署很多軍隊,美國中情局甚至懷疑是某枚解放軍發射導彈脫離目標所致。

一時間,各種謠傳滿天飛,陝西省受到極大地壓力。

高光斗出馬

鑒於案情重大,陝西省刑偵專家遲遲不能給做出結論,中央公安部耐不住性子。

公安部迅速派出由20多名偵查專家、技術專家組成的工作組,由王牌爆炸專家高光斗率領趕赴榆林。

高光斗是中國十大刑偵專家之一,是著名的爆炸分析專家。他自從60年代加入警隊以後,這麼多年先後偵破了30多起重大爆炸案件,主持完成了六個公安科技課題,取得一項國家發明專利,兩次榮獲北京市科技進步獎。高光斗在當時為北京市公安局科技處處長!

他並不是一個警察,而是一個學者。高光斗是學化學科班出生的,1962年畢業於蘭州大學化學系,一開始在實驗室搞毒藥檢驗。1965年他在北京沙灘,將毒藥與炸藥捆在一起進行爆炸,目的是為了檢驗爆炸後毒藥的成份是否還能化驗出來,這也是我國公安系統搞的第一次爆炸實驗。

1968年4月3日,北京西單商場發生爆炸案,這是我國城市鬧市區發生的第一起爆炸案。高光斗領命作為組長帶了4個同志進駐中關村化學研究所,第一次大規模地進行對現場塵土的分析。那次調查分析給了高光斗很大的啟示,他產生一個初步印象爆炸中心附近的炸藥殘留物反而不及外圍多,為了驗證這個感覺,高光斗開始了他的爆炸研究之路。

全世界的惡性案件中,爆炸案件往往是傷亡最大的。為什麼呢?因為槍械,哪怕機槍,造成的人員傷亡是有限的,它們都需要發射子彈,子彈打死人其實並不算容易,往往需要連打好幾槍才行。

爆炸則不同!爆炸,一種物體體積發生從固體到氣體的急劇膨大,使周圍氣壓發生強烈變化產生巨大聲響的化學反應。整個反應佔據時間僅為幾毫秒,在瞬間生成氣體與衝擊波兩層破壞作用,威力極大,傷害極重。爆炸案件,歷來被公安部門列為重大惡性案件。較為惡性的爆炸案,傷亡人員至少是幾十人。

在長達40年的研究爆炸案的生涯中,高光鬥成為一個行業的頂尖專家,寫過很多著作。要知道,分析爆炸案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一般爆炸以後,高熱和衝擊波會完全破壞現場。即便有少量證據,也被摧毀的面目全非。

用高光斗自己的話來說:一般我到達現場,面對的就是一個廢墟,必須讓廢墟說話。爆炸分析工程與搞爆破工程的本質在於後者遵循一般物質發展規律,用的是正向思維方式,而爆炸分析則是從一堆廢墟一堆支離破碎一堆血肉模糊開始,採用逆向思維一步步反推回去。通過時間反推、空間反推、物的反推和人的反推將那滿目瘡痍的現場還原到爆炸前一瞬間與物的靜態位置,從而定下案子的性質。

高光斗還是個不斷學習的人:高光斗研究的一個課題是人體創傷面積與炸藥量的關係。這個課題沒法實驗,只能靠案件積累的數據與分析資料,而且這個課題的難度在於,同樣的炸藥量同樣的位置,一個人是站是坐是躺是蹲,發生爆炸後其人體創傷面積都是不一樣的; 北京火車站有一個外國人在洗手間引爆炸藥自殺,他的胸部、腹部有一個完整的盆狀創面,這個案例為高光斗提供了第一個很好的研究條件。北京郊區一對年輕男女搞對象,家裡不同意,兩人無路可走又不忍心一刀兩斷便抱在一塊在玉米地用炸藥自殺,在屍檢中發現兩人創傷完全相同,這就解決了一個問題:男女人體肌肉組織在相同炸藥量下創傷面積是一樣的。有許多案子,只剩下頭和腳,高光斗根據骨骼反推出身高,中間缺的一塊就是創面。隨著案頭數據的積累,高光斗胸中漸有成竹。哈爾濱江橋發生的爆炸案,案犯是抱著炸藥引爆的,其身體呈彎曲狀,所以其創面與完全舒展的人體應有所不同,高光斗找了個模特進行模擬實驗推算出炸藥量是5.8公斤,而案子破了以後最終知道的炸藥量是6公斤。就是靠那麼一個一個案子的積澱,一個一個數字的比對,鍥而不捨的鑽研精神,堅韌不拔的信念支撐,高光斗從一片汪洋大海漫天飄雲中飛越迷霧找到一條指向光明的航線。一個坐著的人,其損傷半徑的三次方與炸藥量成正比,這個經驗公式在後來的案子中屢試屢成。

和爆炸打交道救了,高光斗進入爆炸現場,他粗略一看便能知道用的是什麼炸藥,炸藥量是多少,誤差不會超過5%。

高光斗一到現場,就明白陝西省方面對炸藥當量計算有誤。根據現場半個村子被炸毀判斷,當量應該在30噸左右,絕非10噸。

高光斗認為,無論是意外爆炸還是兇殺案,這30噸彈藥不可能是案發前才放到馬世貴家的。30噸的東西,就算幾個小伙也要搬運好幾天。看來,高光斗家院子里,應該藏有30噸炸藥。

抓住了馬社平

所以,不要急著給案子定性,首先必須搞清楚這些炸藥怎麼來的!

在高光斗的分析下,刑警們再去走訪村民。村民還是咬定馬世貴沒有搞過炸藥,走訪了幾十人,突然有個人想到一件事。

馬世貴雖不搞炸藥,他的哥哥馬社平卻是搞炸藥的。村民反映馬社平搞炸藥有十多年了,七八年前炒制炸藥時候意外爆炸,將馬社平一隻手掌炸斷,至今還是殘疾。

在爆炸案發生之前,幹部將馬社平在山上的炸藥作坊關閉了,不排除馬社平連夜將炸藥轉移到弟弟家的可能。

根據這個村民回憶,馬社平在爆炸時沒有死,聽到爆炸聲後,立馬趕到出事的弟弟家。看到弟弟家已成深坑,他還放聲大哭。但很快又從現場逃走!也有人反映,馬社平在凌晨6時還到過當地某醫院,偷偷看了一下受傷送院的村民。後該醫院人越聚越多,馬社平見勢不妙,立即逃竄。

警方認為馬社平是一個重要的嫌疑人,也是炸藥所有者,必須抓捕。於是,警方立即展開布控,同時發出通緝令。

在抓捕馬世平的同時,高光斗又在現場進行了分析,確定了爆炸點是馬家小院後面的一個地窖。高光斗在距炸點中等距離的房頂上,取土檢驗炸藥的性質和藥量。一則這個房頂正是爆炸殘留物分布密集之處;二則,房頂上的塵土污染少。如果從地上取土檢測,融進土裡的人以及牲口的排泄物里都可能有炸藥的成分硝銨,勢必影響檢驗效果。經過實驗,高光斗確定炸藥的品種是含有柴油的硝銨炸藥,同時準確計算出炸藥量約為30噸。

這證明之前的估算,絲毫沒有錯誤。

通緝令發出僅僅1天後,7月18日,馬世平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馬世平向警方坦白,30噸炸藥確實是他轉移到弟弟家的。當時幹部封了他的炸藥作坊,他行賄很多錢才免於炸藥被沒收。但幹部說:誰都知道你有炸藥,你趕快轉移到別的地方去,千萬別放自己家。

馬世平無奈,只得找到弟弟商議,又找來幾個村民,將30噸炸藥全部搬到弟弟家的地窖。

沒想到,炸藥剛剛轉移了2天,突然發生了爆炸。馬世平知道弟弟全家遇難後,悲痛萬分,就準備自首。不過,第二天到醫院窺視,發現少說傷亡上百人以後,他又怕了,慌忙逃走。

刑警詢問是不是他殺了馬世貴,馬世平大喊冤枉:他是我親弟弟,我殺誰也不能殺他啊!況且,我就算殺他,暗中在村外一刀砍死他就是了,我們這裡這麼偏僻,誰知道是哪個乾的。我幹嘛要點燃我自己的30噸炸藥,搞得驚天動地來殺他。就算你們沒有發現我殺人,光是炸藥炸死這麼多人,我不是死緩就是無期,難道我瘋了?

刑警覺得他說的也有道理。經過反覆調查,馬世平全家都證明他當晚都在家看電視,沒有外出過,沒有作案時間。他們兄弟兩個一沒有經濟糾紛二沒有任何矛盾,反而感情親密,弟弟才冒著危險幫助哥哥收藏炸藥。

刑警將這些向高光斗彙報時,高並不意外。高光斗認為馬世平搞了十幾年炸藥,不會不知道30噸炸藥的威力。馬世平家距離爆炸點不遠,能夠逃過爆炸是很僥倖的。換句話說,馬世平即便要暗算弟弟,也絕對沒有膽量在家附近點燃30噸炸藥,然後自己坐在家裡看電視。

那麼現在的可能就是,炸藥庫自燃或者是馬世貴報復炸死全家,自己逃走。

高光斗仔細勘察現場,反覆測量,認為炸藥庫自燃的可能性不大。馬坊村的炸藥作坊雖都是土製炸藥,不過因為搞了十多年,水平頗高。這種硝銨炸藥同真正的硝銨炸藥相差不大,安全性比較好。

高光斗提取現場殘留和村裡其他的類似炸藥做測試,發現炸藥在常溫相當穩定,對打擊、碰撞或摩擦均不敏感。把炸藥放在火上,開始居然並沒有爆炸,只是增加了火勢。燒了很久,炸藥才因過高的溫度,發生了爆炸。高光斗又在已經成為深湖(這幾天都在下雨)的爆炸點,反覆勘察,發現這個儲存炸藥的地窖非常潮濕,本來是存放土豆紅薯等作物的。

長時間不用,地窖裡面甚至有積水。原則上來說,這種地方根本不適合放置炸藥,炸藥很容易受潮失效。因為最近查炸藥查得緊,馬家實在沒辦法,才將炸藥塞入這個潮濕的地窖中。高光斗認為,地窖的情況別說點燃炸藥,就算點燃一把火,幾秒鐘也會熄滅,自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高光斗認為,炸藥很有可能是由雷管點燃的,這樣才會有這麼可怕的瞬間爆破力。現場破壞嚴重,一時間無法找到有可能存在的雷管碎片。

根據高的分析,警方認為馬世貴報復炸死全家的可能性很大,開始對馬世貴進行通緝。人海茫茫,馬世貴似乎失蹤了,警方隨即準備全國通緝。不抓捕這種向外地逃竄的罪犯很困難,什麼時候能抓到也很難說。現在全國輿論高漲,上面勒令短時間破案,警方壓力極大。

此時高光斗卻持不同意見!根據現場分析,炸藥庫由雷管引爆的可能性很大。奇怪的是,現場發現有一個很大很新的腳印,就在存放地窖的門口。對比馬家人的腳印,沒有一個符合。高光斗認為,這很可能是另一個人的腳印。這個人並沒有進入地窖,而是在地窖外點燃導火索,然後將雷管和導火索扔進地窖的炸藥上。

絕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雷管靠近炸藥就可以引爆,但這個人知道,說明他有相當的炸藥知識。

根據馬世貴哥哥馬世平介紹,馬世貴從沒搞過炸藥,更不懂爆炸技術,連雷管是什麼樣都不知道。簡易的爆破裝置至少包括雷管和導火索,點燃以後還要足夠時間逃走,這絕非炸藥盲馬世貴可以勝任的。

高光斗認為,之前的推論可能都是錯誤的。這既不是炸藥庫自然,也不是馬世貴爆炸殺死妻兒以後逃亡,很可能是另有兇手,這個兇手頗為懂得炸藥。

高認為,不用通緝馬世貴,馬世貴很有可能已經被炸死,兇手是另外一個人。為了證明他的觀點,他向上級申請了100個武警來幫忙,清理現場人體殘骸。有關部門派來100名武警,高光斗請這些武警戰士幫助在廢墟里尋找核桃大小或巴掌大小的人體組織。忙了三天,找到了好幾百塊!經過法醫反覆DNA檢驗,確認這些殘骸屬於6個人。也就是說,馬世貴一家6口都死於爆炸,排除了馬世貴作案的可能。

那麼,兇手究竟是誰呢?

兇手另有其人

高光斗認為,這個兇手肯定是報復殺人,目的就是殺死馬世貴全家。高還認為,兇手應該就是本村人,因為馬世貴存放炸藥的地窖很隱蔽,外面的人壓根就不可能知道。如果是本村人的話,兇手就應該熟知炸藥知識,他明白30噸炸藥可以炸毀半個村子,但不會波及自己的家和自己。而且,他點燃雷管以後,並沒有插入炸藥,而是扔了進去,說明他熟知引爆技術。

那麼,就在本村人中排查,這個兇手家距離爆炸點較遠,熟知炸藥性能和引爆技術,更重要的是同馬世貴或者他弟弟馬世平有很大的仇恨。

刑警立即對已經關入看守所的馬世平,進行反覆詢問。馬世平在刑警啟發下,突然想到了一個嫌疑人,就是本村的馬宏清。

馬宏清現年51歲,曾經和馬世平一起做過炸藥生意。根據馬世平說,馬宏清為人極端貪財,沒有誠信,還經常翻臉不認人。一起合作搞炸藥作坊的時候,馬宏清前後通過欺騙謊報等,從他和另一個合伙人劉世偉手中騙走了10多萬元。有一次炸藥作坊被警方清查,正在作坊里的馬宏清被警察抓住。沒想到,馬宏清金蟬脫殼,將責任推給合伙人劉世偉。劉被拘留了十多天,後靠馬宏清繳清罰款才放了出來,而馬宏清則當天就回家。此事馬世平劉世偉就同馬宏清決裂,各搞各的。

客戶都被馬世平劉世偉掌握,馬宏清就無法再做炸藥生意,被迫轉行開養雞場、石料廠。人品差,無信用,加上經營不善,馬宏清先後賠本,欠下十多萬外債,債主天天上門催債。馬宏清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遷怒於馬世平,多次揚言要收拾他。同時,馬經常向村民借錢用於還債,借了從不歸還。久而久之,村裡人也大多不願與其來往,馬對村民非常怨恨。

根據鄰居反應,案發前又有多人向其討債,馬宏清的精神壓力很大,情緒反常,揚言報復。

還有一個鄰居回憶,案發前曾經看到,馬宏清在深夜偷偷摸摸走到馬世貴家附近,手裡還拿著一個包。

馬宏清的家距離馬家較遠,房子基本沒有在爆炸中損失。而馬宏清由於和馬家多年做生意,也知道馬世貴家有個存放炸藥的地窖。

由此,馬宏清有重大作案嫌疑。

高光斗也在現場發現了雷管和導火索的碎片,取樣成功。這邊,警方緊急對馬宏清家進行搜查,發現了剩餘的幾個雷管,同現場引爆雷管完全一致。新買的導火索,也剪短了一大截。更重要的是,馬宏清的鞋印和現場那個可疑鞋印完全相同。

馬宏清被捕以後,比較頑固,拒絕交代任何案情。警方拿出證據以後,馬逐步放棄抵抗。據馬宏清交待,他一直想報復馬世平。案發幾天前,他發現馬世平將炸藥作坊的炸藥,轉移到弟弟家的地窖里。他決定,就將炸藥庫引爆。這樣一來可以炸死馬世平弟弟全家,二來可以炸毀馬世平的30多噸炸藥,讓他破產;三來也可以藉機報復其他村民。

最重要的是,他認為爆炸以後任何痕迹都沒有了,警方肯定會以炸藥自燃自爆結案,會將私藏炸藥的馬世平抓捕,不會找到他。

可以說,馬宏清的想法頗為高明,如果不是公安部一流專家高光斗親自趕來,這起案件鐵定以意外事故定案。

7月16日凌晨,馬宏清攜帶由導火索和雷管組成的引爆裝置,竄至馬世平存放炸藥的窯洞後面,將其點燃後投入窯洞內逃跑。

此次案件造成了極大的傷亡。

官方數據:最終統計,馬坊村80人死亡,98人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37人,輕微傷55人,311間房屋受損,直接經濟損失達562.64萬餘元。共有5家全部喪生,一家中僅存一人的也有四五家,而令人更為痛惜同情的是,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二年級女生鄭曉莉,隨同學來馬坊村作客,竟也不幸失去了年輕的生命。無辜的村民受害,多年的家園毀於一旦,許多人無家可歸。馬坊村人憤怒了,他們說,是腐敗之風,是有關部門和少數人的失職、瀆職乃至犯罪行為導致了這次爆炸事件。清查炸藥作坊的官員,竟然受賄就允許馬家將炸藥轉移到村內。如果不是他們失職,就不會有這麼大的慘案。

-9月23日上午,陝西橫山縣召開公開執行大會,「7·16爆炸案主犯」馬宏清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西方媒體對這個案件也非常關注,他們得到的情報,馬坊村死傷人數遠遠不止100多人,單單死亡人數就超過200人,傷亡總數為400多人。

說實在的,薩沙比較相信西方的數據。如此猛烈的爆炸,炸毀了半個村子。整個村子有2700人,又說300多間房屋被炸毀,現在你說就死了80人,誰信啊!

如果西方的數據屬實,這應該就是中國建國以後,排行第一的爆炸殺人案。

公路邊發現女屍

1998年2月9日下午4點,福建省仙游縣楓亭鎮霞橋村村民老李騎車送貨路過一個新基建的工地。老李在工地前的土路上騎車轉彎,突然車輪打滑,重重的摔了一跤。老李手臂都摔裂口了,好在只是皮肉傷,骨頭沒事。爬起來以後,老李破口大罵,推測是工地亂排污水到土路上。誰知道,老李仔細一看,卻嚇了一條。

讓他車輪打滑的,是一條深紅色的液體,從福廈路邊一直滴到工地邊。老李是農村人,對宰羊殺豬不陌生,他頓時聞到一股血腥味,立即判斷這就是血跡。老李覺得這條血跡的血量很多,血旺旺的一片。看起來似乎不像宰殺牛羊以後,拖著走的痕迹。他順著血跡追蹤過去,發現工地圍牆根下一個隱蔽處,堆著一堆新土。新土是從附近土堆處移來的。誰吃飽了撐的,會去移土堆呢,會不會有人在那兒埋了什麼東西?甚至是埋了屍體?一個不詳的念頭在腦里閃過。

老李越想越害怕,趕忙騎車跑到楓亭公安分局,向值班人員報案。值班民警在老李帶領下,來到位於國道324線137公里+705米東側、工地圍牆旁。民警小心翼翼地挖開土堆,頓時倒吸一口冷氣。土堆里有一具仰卧狀的全裸女屍!

屍體像是從高空墜落一樣,全身血肉模糊,已經看不出本來面目。屍體一絲不掛,她的一條牛仔褲、紫紅色西裝外套、胸罩、三角褲,都覆蓋在她的身上,另外還有一個水泥袋。

仙游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勘查。經法醫屍檢認為,死者並不是之前估計的,從樓下或者山上墜落跌死,而是被機動車輛從背後碰撞而死。碰撞的力量很大,導致屍體全身高達20多處骨折,其中幾處為開放性骨折,流血很多。在現場,發現有車輪痕迹和血跡,此處應該就是第一現場。

但現場是公路,來往車輛不算少,車輪痕迹雜亂,無法通過車輪確定肇事車輛。根據現場情況來看,法醫傾向是交通意外。似乎是一個開車的司機從背後撞死了一個女人,然後畏罪將屍體拖入路邊埋了起來,自己再逃走。

縣公安局局長卻不這麼判斷!局長認為這起案件似乎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一般交通逃逸,司機都非常驚慌。多是下車查看受害者情況後,不管不顧,立即開車逃走。根據現場分析,這個司機似乎並不緊張,他撞死受害者後,不但從容的將血流滿地的屍體拖到幾十米外的工地圍牆下,還竟然將掩埋起來。

即便是個簡易的土堆,至少也需要20分鐘以上的挖掘時間。司機如果想要讓別人暫時發現不到屍體,應該將屍體抬上車,找到一個僻靜地方扔下去即可,這樣最不容易暴露。但司機為什麼不慌不忙,冒著被別人發現的危險,去挖土堆呢?這不符合邏輯。

另外,為什麼將死者衣服脫光?如果說是將受害者隨身物品毀壞,不讓別人發現屍體是誰。那就應該將脫下的衣物直接帶走,扔到某個警方找不到的地方。為什麼就堆在屍體身上?這說不通。

另外,根據現場來看,死者是背對著汽車被撞死的,根據受害者留下的痕迹來看,他並沒有走在公路中間,而是老老實實的走在公路兩邊。正常來說,如果司機沒有酒駕和嚴重疲勞駕駛,根本就不可能撞著這樣一個人。

種種的疑點,讓局長判斷這很有可能是一起報復殺人的刑事案件。既然是報復殺人,那麼首先就要搞清楚受害者是誰。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尋找屍源。就在「發現無名女屍」的消息在仙游縣不脛而走的時候,2月12日上午,仙游泰立鞋廠女工付某回到賴店鎮象嶺村,對鄰居蔡某某說,廠方托她催他妻子陳秀梅去上班或者請病假,否則要扣工資。

蔡某某楞住了:奇怪,妻子幾天沒回家,怎麼沒去上班?

帶著不詳的預感,他匆匆趕到廠里。車間主任告訴他,陳秀梅於2月8日晚8時30分下班,與同廠一位女工一起回去後,就再也沒來上班。

車間主任也很奇怪,因為陳秀梅為人老實肯干,來工廠2年從沒遲早缺勤。他以為陳秀梅是生病了,讓同村女工付某去傳話。

聽了車間主任這番話,陳秀梅丈夫知道事情不對,頓時心慌意亂。他在車間主任帶領下,找到和妻子一同下班的女工,詢問情況。

那位女工說,當晚她們各騎一輛自行車,一路同行到海田嶺三岔路口就分手了,以後再也沒見面。根據女工回憶,陳秀梅在分別前和她有說有笑,心情很好,沒覺得有任何異常。

陳秀梅丈夫推測妻子出事了。他心急火燎地道親朋好友家找了一遍,都沒找著。正不知道怎麼辦的時候,他突然聽說廣播播的一則認屍。廣告裡面描述的身高和衣著,很像他的妻子。他慌忙衝到楓亭公安分局,要求辨認屍體。見他情緒太激動,警察沒有敢讓他直接進停屍房,而是讓他辨認受害者衣服。蔡某某剛看到衣服,就坐到在地,抱頭痛哭。這就是他妻子的衣服。等他情緒稍微好了一些,又讓他辨認了屍體照片。蔡某某不用第二眼就確認,這個無名女屍就是他的妻子陳秀梅。

而在尋找受害者真實身份期間,突然出現了意外的情況。9日發現屍體後,開始絕大部分民警認為這只是普通肇事逃逸,只有縣公安局局長覺得可能是報復殺人。

只是,根據受害者丈夫介紹,死者陳秀梅是個老實巴交的農婦,膽小怕事,從不敢得罪人。加上陳秀梅常年在家務農,2年前才去幾乎全部是女工的工廠打工,接觸的人很少,壓根就沒有仇人,談不上被人報復後殺害。

有人懷疑是強姦殺人,所以受害者才被脫光衣服。根據分析,受害者並沒有被強姦。

正在警方糾結是交通意外還是謀殺的時候,有發生了連續的類似案件,震驚了仙游這個小地方。

連續殺人案

2月9日,也就是陳秀梅遇害後第二天,在福廈公路郊尾邊路段網莆田方向,路過司機發現公路邊草叢中有一具全裸女屍。這次辨認屍體到時非常迅速,出警民警就認識這個婦女。他是仙游縣賴店鎮榜頭村36歲的婦女陳某某!找到他的家裡,他的丈夫反應,陳某某於當天早上5點去工廠上班,穿著一件紅色外套,隨身攜帶的黑色小挎包。現場發現陳某某被脫下的外逃,但挎包不翼而飛。

由此,民警判斷有可能是搶劫殺人,但陳某某丈夫說包里一般只有幾十元錢現金,誰也不會為了這點錢去殺一個人吧!同之前遇害的陳秀梅一樣,陳某某也是老實忠厚的農婦,從沒什麼仇人,也沒有什麼經濟糾紛,不會是報復殺人。

因為案發在凌晨5點,又是公路人煙稀少段,根本沒有目擊者。警方目前不能斷定這究竟是交通肇事,還是蓄意謀殺。

就在警方不知所措的時候,僅僅在24小時後,2月10日凌晨5時許。在仙游縣郊尾衛生院前的福廈路,又發現一具全裸女屍。

這個女屍也是被汽車從背後猛烈撞擊,雙腿都被撞斷,死狀很慘。根據受害者家屬反應,死者背包不見了,但裡面沒有幾個錢。

就在警方焦頭爛額,不知道到底出了什麼事的時候,又有新案件發生。4天後,2月14日凌晨5時許,仙游縣楓亭鎮沙溪村婦女朱秀清在楓亭市場賣完菜,挑著籮筐往回走,路經福廈線楓亭梅嶺頭路段時,被一輛汽車撞到在路旁邊溝里。

這次現場有兩個目擊者。兩位過路老人,遠遠發現一輛卡車將一個女人撞到,司機還跳下來。後看到有人靠近,司機慌忙跳上卡車逃走。兩個老人發現朱秀清受重傷,全身都是血。老人把她扶起來,她只動了動嘴唇,似乎想說什麼,但說不出聲音,後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據她丈夫說,她身上50多元賣菜款和手上戴的雙獅牌手錶不翼而飛。仙游警方分析認為系列作案的可能性極大。經與各地警方聯繫,發現324國道福廈線沿途泉州市、惠安縣、晉江市等地均有類似案件發生。

2月14日,一個由刑警和交警組成的聯合專案組成立了。

警方在福廈線仙游路段撒開了天羅地網,並且和周邊併案偵查。此時,此案系故意殺人呢應該確鑿無疑,關鍵在於兇手目的是什麼,很難說。

根據反覆調查,這些死者之前毫無聯繫,也就是說兇手應該和死者並不認識,是隨機作案。

關鍵在於,既然無冤無仇,那麼不是劫財就是劫色。

說劫財,這說不通,因為受害者基本都是普通農婦。稍微上點道的人都知道,上班的農村婦女能帶多少錢?了不起40,50,甚至幾元錢。為了這點點錢,能連續殺這麼多人,這沒有道理。

要說劫色吧?雖所有死者都被脫了衣服,但並沒有被強姦的痕迹,也說不通。

鑒於案情重大,兇手似乎還會繼續作戰,此時上報到福建省公安廳。由公安廳牽頭,周邊各市都將精幹人員加入專案組。

這一併案,更不得了。

原來在仙游縣案件之前,就有類似案件。

公路殺人狂

1998年2月4日上午9時許,惠安縣「110」接到報警:有人在惠安火車站前路南側草地上發現了一具女屍。

警方趕到現場,經法醫鑒定死者系被機動車輛撞後,造成胸肋骨、顱骨粉碎性骨折,腦組織嚴重破壞大出血而慘死,後被拋屍。當天下午,死者丈夫連某前來認屍,確認死者系其妻、惠安輞川鎮中心幼兒園教師庄秀玉。

其妻昨晚騎得一輛自行身上的一隻英納格手錶及一個錢包不見了。

2月6日上午,寧德市又有類似案件。萬幸的是,這次受害者沒死。飛鸞鎮某村的蔡某,向惠安縣公安局螺陽派出所報案。

這個婦女敘述了2月4日凌晨遭搶劫的經過:那天,我從福州作客車到惠安縣塗寨找朋友,不料夜間車子坐過頭,凌晨2時許,我在惠安縣螺陽鎮東風村路段下車,沿福廈路往北走,約在距鐵路橋下300米左右,一輛車從背部把我撞倒。我頓時失去知覺,待我醒來,天下著細雨,我臉朝天躺在路邊的田裡,雙手、脖子均被繩子捆著。一個男子用手剝我的內衣紐扣,把我乳房露出來,用嘴巴咬我左乳頭,還用手把我的大腿內側捏的生疼。

我還感覺那人摸我的下身,因為我下身穿太多的褲子,他脫不了,就把我的金腳鏈扯掉搶走。

之後,那人站起來,爬上公路開車走了。父親去世的早,我是家裡的大姐,從小做慣了重活,很有力氣。我用力睜開繩子,但雙腿動彈不得,腹部巨疼。旺盛的求生欲,讓我拚死用雙手爬上公路,向路過的司機呼救。接連經過兩輛大貨車,都沒有停車。第三輛車子停下,兩個中年男人跳下車,問我怎麼回事。我說不出話來,只是指著自己傷處。他們以為我是出了交通事故,趕快將我送到醫院搶救。到醫院以後,發現我肋骨斷了幾根,腿部粉碎性骨折,腎臟挫傷,好在都不致命。我的金手鏈、金項鏈、金腳鏈、鑽石戒指、一塊眼形女式石英手錶以及內有5000元現金的一件蘋果綠女式皮革行李包和一個黑色女式挎包都被搶走。

根據蔡某描述,這個兇手年紀不大,似乎30多歲,最多不超過40歲。奇怪的是,蔡某雖只敢偷偷看了他幾眼,卻認為這個兇手相貌清秀,有股書生氣質,似乎不是窮凶極惡的歹徒。蔡某還肯定的說,她從沒見過這個歹徒,也談不上結仇。

歹徒還在瘋狂作案!莆田縣靈川鎮東沙村26歲的蔡桑霞和仙游縣楓亭鎮海安村28歲的朱麗玉,從廣東打工回來,沒想到在國道邊侯車時會招來橫禍。

1998年2月21日凌晨2時45份,她們乘坐的一輛由深圳開往仙游的卧鋪大客車,在楓亭鎮白蛇過路楓莇路口停下來。她們各帶著一個小孩,隨身帶了好多行李,下車後,便在路邊等車。不一會兒,朱麗玉看到兩束光直射而來,她感到不妙,就趕緊抱起兒子避讓,可還是被緊逼而來的車撞到在地。

不料,這輛撞到她們四人的大貨車開出幾十米後又返回。車在她們行李外側停下,駕駛室下來一個人,將她們貴重的行李都提到駕駛室內。然後兇手又向她們走來,似乎要下毒手。此時,正好有一輛農用三輪摩托路過,開車是一個老漢,後面還坐著幾個小夥子。老漢看到那個兇手不但不救人,似乎還要做壞事,大喊喝道:那個人?你幹什麼呢?

兇手看到三輪車上滿滿一車人,嚇得跳上車就跑。老漢的摩托車追不上卡車,只能先將4個傷者送往當地醫院搶救。萬幸的是,經法醫鑒定,4人都不是致命傷。蔡桑霞的損傷屬重傷,朱麗玉德損傷屬輕傷。這次,警方終於有了一群直接的目擊者:作案的車輛為一部長斗、長頭、普通擋板的東風牌大貨車!!而且目擊者回憶了其中的3個車號數字。

重大突破突破!

3月15日,專案組的巡邏幹警,在仙游縣郊尾鎮沙溪加油站後面的廁所旁發現一部長頭長斗東風牌大貨車。

經訪問得知,該車晚上出車,白天車主在車上睡覺,行蹤可疑。根據傳來的可疑車輛車號,也和這輛卡車符合。幹警立即對這輛車進行布控,並且調查司機是什麼人?

司機是一個綽號叫「阿狗」的莆田縣華亭鎮的人。據說一個認識他的司機回憶,「阿狗」還是停薪留職的教師,近幾年都在運輸沙石。

據停車場門衛回憶,2月21日下午,他到加油站後面的廁所小便,看到這輛無牌東風車就停在旁邊,駕駛室一塊玻璃壞了,怕東西被盜,他踏上踏板,發現「阿狗」用一本書蓋著臉在睡覺。兩人攀談了幾句,隨後「阿狗」拿一袋梨給他吃。

他說,梨吃後,水果袋還扔在加油站旁的垃圾堆中。專案組對該車進行認真勘查,在車輛油箱底部提取點點油漬。對油漬化驗得知,該油漬為豬油,與「2.21」案受害者之一從廣東帶回的豬油相同,且對水果袋進行辨認,確認該水果袋系受害者從廣東裝水果所用。

種種跡象表明,該司機有重大嫌疑。夜晚,遊盪在福廈路頻頻作案的東風大貨車,終於被掀開神秘的面紗。

3月7日,該車司機「阿狗」在莆田市涵江區某村其情人林某家被警方抓獲。在審問之前,警方對大卡車反覆檢查,發現了車體多處的撞擊損失,還有血跡等眾多證據。經過對比分析,可以確認司機就是系列案件的兇手。

在罪證確鑿下,甚至都沒打,「阿狗」就主動對在仙游、泉州、晉江、惠安等地所發生的系列駕車殺人、搶劫案件供認不諱。警方雖然有心理準備,但還是大吃一驚。因為阿狗介紹的案件中,還有一些是他們沒掌握的。

阿狗供認,自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間,盜竊兩輛東風牌貨車和一輛拖斗。

而後,用盜來的東風汽車故意駕車撞人14起,共撞死婦女9人,撞傷8人,還搶走被害人金銀首飾、現金等大量財物。「阿狗」侵害的均為夜間行走的女性,且多為穿紅衣服的年輕女性。

對此,審訊的幹警極為不理解。

幹警:你一共撞死9個人,你知道嗎?

阿狗:差不多吧,我撞了14個,基本都是重傷,大部分活不成。

幹警:你殺了9個人,一共搶到多少錢?

阿狗:不到1萬!

幹警:什麼?那就是說,殺一個人才1000元?

阿狗:我不為錢。

幹警:你不為錢為什麼?

阿狗:報復啊!尋求刺激!

幹警:報復?你不是不認識她們嗎?有什麼仇恨?

阿狗:我對她們是沒什麼仇恨,我是恨女人。對老婆非常好,老婆卻跟別的男人好,後來還跑了。我討厭她,也討厭女人。我這一輩子本來風調雨順,就毀在女人身上。我報復殺人也是犯罪的根源。

阿狗交代,他第一次作案是1998年1月26日晚9時許。他開車路經惠安縣洛陽某石材廠時,因對該廠老闆庄某欠他幾萬元石材款多次催討未還而懷恨在心,見其妻李某(33歲)從一家店鋪出來,一時怒氣中燒,就開車將她撞死。撞死後還不滿意,阿狗跳下車,剝光她的衣褲,將石子雜物塞入屍體嘴裡和陰道,然後扔到路邊水溝里。第二天,他開車路過這裡,看到莊家人跪在路邊大聲哭叫,他心裡高興極了。

由此,他一發而不可收拾,隨後連殺了8個人。

變態殺人狂吳元松

經過調查,「阿狗」的真名叫吳元松,40歲,原籍莆田縣華亭鎮,確實不是歹徒。他是個停薪留職的教師,本來是教書育人的好職業。

他1978年開始代課,1980年補員,在仙游楓亭鎮某小學任教。吳元松外表斯文,道貌岸然。讓所有人沒想到的是,這個人是個嚴重的性心理變態者,不過他隱藏的不錯。

1982年,也就是他當老師4年之後,才被別人發現是個變態。學校一筆現金被盜竊,吳元松有重大作案嫌疑。校長報案以後,警方搜查了吳元松的家裡。不但發現了失竊的現金,還有其他驚人發現。

警察發現吳元松家裡有大量女人的胸罩、內衣、內褲等。而這幾年內,學校內和附近女性都反應內衣褲被偷,懷疑是變態者乾的。當時警方調查了很多混混和流浪漢,沒有結論,卻沒想到原來是外表溫文爾雅的吳元松乾的。

由此,吳元松名聲掃地,被灌上小偷和色狼的外號。好在,吳玉松的乾爹是縣教育局一個副局長,一直照顧他,才讓他保住職業。

當年,他在原單位混不下去,在乾爹幫忙下調到榜頭鎮某中心小學任教。新學校的校長和老師因為吳雲松乾爹的關係,開始對他很寬容。一些比較厚道的老師還認為,吳雲松以前那些事,只是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一時糊塗。只要教育教育,吳雲松就能改變。沒想到,很快女教師們發現,吳元松犯了老毛病。一次一個年輕女教師,在晚上去學校公廁上廁所。小解期間,突然看見男廁所的坑裡面有反光。這個女教師頓時判斷是有色狼在用鏡子反光偷窺,立即喊上另一個上廁所的女教師,將那個色狼堵在男廁所里。果然,這又是吳雲松。

面對憤怒的女教師,吳雲鬆開始百般抵賴。後來女教師幾個男體育老師,強行對吳雲松搜身,果然搜出一個鏡子,還有手電筒等物。但吳雲松一口咬定沒有偷窺,這事最終不了了之。

隨後,有多名女教師甚至女小學生髮現,吳松雲改為透過隔板縫隙偷看女教師或女學生如廁。

這些抱怨都彙集到校長處,校長感到很難處理。鑒於吳元松心理變態,學校最終還是多次對他進行處分,但都沒有開出。沒想到,他屢教不改,還變本加厲騷擾調戲女教師和女學生。1986年,吳元松多次調戲女學生,甚至強行撫摸女學生乳房和陰部,被家長聯名告上仙游縣教育局、人事局。

到了這種地步,吳雲松的乾爹還用盡方法罩著乾兒子。最終教育局給予吳雲松處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並沒有開除。

吳元松由此老實了2年!期間在他乾爹干涉下,家裡人趕快給他結了婚。乾爹認為吳雲松的變態可能是因為性饑渴,結婚有了正常性生活就會好了。誰知道,壓根就不是這麼回事。婚後,吳雲松的老婆多次向娘家抱怨,吳雲松那方面不行,對正常性生活嗎也不感興趣。他老婆當時就想離婚,被娘家好不容易才勸住。

更讓人吃驚的是,婚後不久,又有女教師和女學生反應,吳元松繼續變態。他不但偷窺女廁所,甚至還偷窺女浴室,而且經常對他們進行言語和行為的騷擾。妻子本來就不想和他過了,知道吳元松的這些行為後,果斷和他離婚。

1991年,聲名狼藉的吳元松又被調到蓋尾鎮某小學任體育教師。1992年,吳元松實在無法在教育界立足,加上他的乾爹病故,沒人罩著了。吳被迫停薪留職,下海做沙石生意,搞起了個體運輸。

期間,吳元松還有暗中襲擊女性耍流氓,摸奶摸陰的行為,曾經被一個丈夫暴打過。

吳元松歸案以後,一些刑偵專家認為吳元松可能有精神問題。不然,他一不為錢,二不為色,僅為所謂刺激和報復,就殺死這麼多無辜女性,實在是不可思議。

案發後,公安機關對吳元松進行精神司法鑒定,結論為:無精神病。鑒定認為,吳元松有嚴重性變態心理,但這不屬於疾病。

1999年6月3日,吳元松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系列撞車殺人案畫上了一個不完整的句號,吳元松雖然伏法,但他給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的痛苦和傷害遠沒有結束。


不知道題主是否要求寫自己生活中的。我就寫一個生活中的。

這不是什麼大案,沒有死人,不感興趣的可以翻頁了。

初中有個女同學,平時斯斯文文,說話小聲如同蚊子叫。平時沉默寡言,坐在教室最後幾排,老師上課都不太會提問她。

有一晚,半夜三更。某彪形大漢按響門鈴意圖打劫。家中女兒誤以為是其哥哥回家,遂無防範。開門後賊人用一把水果刀勒住其頸,刀刃抵住大動脈。就在所有人都以為女孩會屈服的時候,也許是恐懼之下的應激反應,她竟然伸出手抓住刀刃。賊人一看不得了,用力往後奪刀,不料女孩越抓越緊,最終水果刀不能承受這本能的蠻荒之力,竟被折為兩段。賊人被其英勇折服,落荒而逃!

後來聽大人說這女孩是我同學。我回到學校後都不用打聽,馬上有人指了指她空出來的座位(請假了)告訴我:喏,就是她,昨天被人搶劫,結果把人家的刀掰斷了。

當時所有人的感受都差不多,一個柔柔弱弱的女孩子,是怎麼做到的,難以置信。直到不久之後,她的事迹上了中央電視台某法制節目我們才真的相信並且了解了整個事情的經過。她的脖子受傷,被刀子划了一道長長的血痕,但是不深,沒有劃穿大動脈。手心也被划出一刀,流了很多血。

後來期末考試,她的事迹還上了政治試卷,主觀題。不知她做何感想,哈哈哈!

後來,能感覺到,她變了很多。變得開朗,活潑,敢想敢做,男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雖然多年不見,但我一直都挺佩服她的。祝她安好


大約2000年,記得當時全國嚴打,老家鄰居被關進看守所一段時間,出來聽他說了個案件:

兩小伙去一家偷竊,這家人不在家,這家的鄰居知道主人出門了,怎麼家裡還有人呢?就去看看,結果被發現,兩小伙擔心這人喊叫,就綁了起來,然後蓋了床被子。我估計是蓋被子之後呼吸不暢,這個人開始拚命掙扎導致聲音更大,兩小伙又加了床被子。

結果你們應該猜的出來,窒息而死!

後來被抓了,其中一家有錢就找關係花錢,把事推倒另外一個人身上。最後一個死刑,另一個有期。

兩條人命,偷了多少錢呢?——300元!!!


說兩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吧,第一個是A,大概九九年在當地殺的人,然後外套,在山西一個煤礦大市混的很好,應該是當地一個五星級酒店的行政總廚占股份的那種,老婆孩子啥子都有,被抓是因為他在當地參加一個當地電視台的廚藝頒獎活動,只有當地才搜索的到的電視台,剛好遇到受害人家屬在該市旅遊,剛好那個時段打開電視翻到當地的衛視,多一秒少一秒都錯過了,被認出來。

B大概也是97年在當地是老師,強姦學生並殺害,外套到重慶轄屬縣打工,機緣巧合認識當地一個鎮長,那時候管的寬,鎮長給補辦了合法身份,意思就是洗白了,然後又去青島一個地級市道教很發達的地方當道士並被該道教協會重點培養當時應該是算中層偏上,離高層一步之遙,遇到麥當勞邪教事件,當地國安,國寶來排查,他要是心理素質好點就沒事,因為身份是沒問題的,結果心理素質差,被發現。

還有打熊貓,聽偏方殺流浪漢,人肉湯,不表


一個被吃掉的少年

羅輯思維

下面是文字版,這裡面的吃掉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簡化下故事

1884年,有一艘英國船叫木犀草號,它開到了非洲最南端好望角西北大概2600公里的地方,發生了海難,只有四個人坐救生艇活了下來。十幾天之後也就是7月20日,船上身體最弱的這個孩子,17歲的理查德帕克就開始生病,三天之後也就是7月23日,理查德帕克就進入昏厥狀態了。於是剩下的3個人一商量,為了能讓自己多撐幾天,就把這個孩子分而食之了。兩天後也就是7月25日,有船路過把他們給救了。

這三個人回國之後覺得這不是什麼大事,是在絕境下做出的正常選擇,就對海關官員供認不諱,但是那個海關官員大驚失色,天啊你們居然殺人,還吃人,這是文明世界的人該乾的事么,先抓起來。至於你們該不該殺人,該不該吃人,交法庭去判斷,這就造成了1884年在英國法律史上非常著名的叫海難吃人案。

這個案子在法律史上很有名,因為它包括陪審團制的成型都跟這個案子有關。最後陪審團法庭判定這三人有罪,然後判了死刑,實際上當時整個英國輿論界就開始關注這個案子,大量的人說罪不至死啊!換了你你能怎麼樣呢?他們太可憐了,好不容易用一條命換回了三條命,難道我們還要再把這三條命再殺死,那麼那個孩子不白死了嗎?

大量這樣的輿論就開始在英國的輿論界充斥,在案子判完之後,英國女王就用她獨享的這種元首的特赦的權力把這幾個人赦免,但是要求此三人還要坐六個月的監禁。

最後這剩下來的兩個被告加一個當作證人那個人(他當時沒有支持殺孩子的決定,雖然他也吃肉了),就這樣被放了,其中有一個被告叫達德利,後來晚年移民到澳大利亞,但是他一直到死他都認為他是被冤枉的,他不應該被判罪,即使他被赦免,他認為他無罪,這就是法律史上的一個案子,是非曲直您各位自己去判斷。

於此相關的還有稱之為史上最佳虛擬案件的洞穴奇案。各位可自行維基或者去看羅胖的視頻



講一個自己的案子。不是特別重大或者惡性案件,只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入室盜竊案。作案手法就是爬窗,破壞防盜窗進入盜竊。唯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該毛賊的一個獨特發明,他的鞋子上永遠是套了絲襪的。鞋印上有非常明顯的襪子痕迹,這讓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本想抓住他後好好問問他,很可惜這毛賊突然就銷聲匿跡了。如果他在知乎的話,希望他告訴我真相。小子,你不怕滑嗎?!


最近在看的一本書,裡面的案件都很耐人尋味,很不是滋味,推薦大家看一下,聶樹斌案件也在裡面。


必須是那個拐賣人販子的少女啊!!!

不是兇殺的,讓題主失望了


看到這個問題想起來不少案子,生活遠比書本豐富,有千奇百怪的案子,有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我遇到過盜竊五萬元錢後馬上把錢扔了的,見過強姦之後給被害人留電話要主動賠償撕壞的衣服的,還見過第一次訊問的時候對著我拍桌子,沖我喊我他媽怕誰,下一次見我恭恭敬敬的說,你也要對我們表示同情。

我剛開始辦案子不久遇到一個十八歲出頭的女嫌疑人,罪名是盜竊,她偷了老闆的五萬元錢後逃跑,一路上各種揮霍,買首飾買電腦請朋友吃飯。

案子在受理之前,就聽到好多人說看守所來了個美女,這種情況很少見。我們每天工作就是辦理不同的案子接觸不同的嫌疑人,難得會有什麼事情讓我們有這麼高的熱情。後來,這個案子分給了我,我見到了這個女孩。

之後,在提審中,我見到了她。眼前的這個女孩身材高挑,皮膚白皙,留著一頭長髮,即使是穿著看守所里統一的綠棉襖,卻依然擋不住她的秀氣。見到我們後,她很有禮貌向我們鞠了一躬,然後坐在了那把冰冷的鐵椅子上開始給我們講她的故事。在她的這十幾年中,經歷了被家人拋棄,癲癇病,賣淫,吸毒,每一個字眼,都讓人感慨。

她特別平靜的給我講述她的故事,彷彿在講述別人的故事。

我的家在東北,我是爸爸第四個妻子的孩子。爸爸是個嗜酒如命的人,他留給我的印象就是每天喝酒,喝得爛醉,然後打我。在我六歲的時候,我的父母分開了。之後,爸爸跟他的第五任妻子又生了我弟弟,媽媽跟她的情夫在一起了,姥姥成了我唯一的親人。十一歲那年,姥姥查出來得了膀胱癌,家裡再也沒有能力同時負擔我的學費和高昂的醫療費,於是,我退學了,開始到一家飯店做服務員。改變我人生軌跡的那件事情就發生我做服務員之後不久。

一天晚上,我們都快下班了,一個客人來到酒店,跟我們經理說,讓她陪我出去會吧。當時我怕極了,我用哀求的眼神看著我們經理,希望經理能夠拒絕他。但是他沒有。他笑了笑,告訴我,沒事,你去吧,我們都是朋友。之後,他那個所謂的朋友將我強姦之後把我關在了一個洗浴中心。在他的逼迫之下,我成了小姐。每天,我的工作就是賣淫,陪客人吸毒。一旦照顧不周,讓客人不滿意便招來一頓毒打。我也曾逃跑過,但不久便被他們抓了回來,之後是更為嚴厲的懲罰,我身上我還留著那是他們用煙頭燙我留下的疤痕。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兩年,在一個客人的幫助下我離開了那個地獄般的地方。這個人對我很好,在那段無助的時光里給了我莫大的幫助,恍然間,我覺得自己找到了這麼多年未曾體會的家的感覺。為了報恩,或者是為了留住這種感覺,我跟他在一起了。很諷刺地,之後不久,他便提出來讓我為他賣淫。我不同意,他便跪下苦苦哀求我說,我最近的生意出了點問題,過了這個難關我就養著你,咱們好好地生活在一起。於是,我答應了他,再次成為了一名小姐。每天,我出門出賣肉體來掙錢,然後晚上回家將這些沾滿我淚水的錢交給他。

漸漸地,這個人真實的面容開始顯露出來,他是個殺人犯,有妻子,有孩子,還有另外幾個女孩做他的情人。他也根本沒有什麼生意,他的工作就是周旋於幾個情人之間,用他的花言巧語讓這些女孩甘心為他賣淫,然後他拿著這些錢去賭博。終於,兩年後,我下定決心離開了他。現在想起來,雖然我不過是他手中的一個玩物,但那一段時光在我的心目中仍然是溫暖的,至少,我有個家,有人記得我。

這之後,我找了家飯店安安穩穩的掙錢,本本分分的當一名服務員。我從沒有跟別人提起過之前的事情,我希望生活就這麼平靜的繼續下去。兩個月後,工作中我的癲癇病又一次發作,於是,老闆把我辭退了。我又找了一份工作,癲癇再次發病,再次被辭退。發病越來越頻繁,我的工作也越換越勤。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案子上的被害人,他自稱是一個演藝公司的經理。他問我,你想不想當明星,哥哥可以幫你。心中那個小小的夢想被他的這句話點燃,我忙不迭的點頭。他跟我說,他們公司在別的城市剛剛成立了一個辦事處,需要招聘幾名工作人員,於是我收拾好行李跟著他來到了我這裡,希望能夠真正擁有一份工作,能夠距離當明星更近一點。

剛到這兒的那天下午,他在一家賓館安頓下來。過了不一會兒,他要我去他的房間,說是要安排安排工作。在他的房間聊了很久,他都沒有跟我聊有關工作的內容。我禁不住問他,經理,我的工作到底是什麼。他沖我意味深長的一笑,告訴我,你的工作就是在不讓其他員工覺察的前提下照顧好我,說完便強姦了我。我沒有報警,沒有反抗,我害怕,害怕極了,在這樣一個陌生的城市我怕之前的經歷重複上演在我身上,我選擇了默默的接受。

晚上,他告訴我他要出去跟員工吃飯,讓我留在這裡等著他。他走之後,我無意間看到了他放在房間角落中的箱子,那裡面滿滿的裝了不少的錢。這一瞬間,好多好多的畫面像是放電影一樣出現在我的腦海,我想到了我孤單的童年,想到了曾經被逼賣淫的經歷,想到了病床上的姥姥,我忽然覺得這些錢就是對我這麼多年委屈的補償。於是,我拿走了這些錢,當晚坐車回了老家。

開庭是同事去的,回來她告訴我,那天這個女孩的父親,那個在女孩眼中特別不堪的男人去了。開庭的時候天氣已經漸漸暖和了,她的父親在進了法庭就將襯衣扣子全部解開,衣冠不整的坐在旁聽席上。庭審過程中他一直自顧自的大聲說著些什麼,審判長一次次警告才讓他安靜下來。

我不知道這個女孩給我的講述有多少是真實的,多少是她虛構的,但是我堅信,哪怕編劇也很難編寫出這麼離奇的故事,何況是個幾乎沒有上過學的孩子。

最終這個女孩因為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案子過去這麼久,這個女孩應該快服完刑了吧,我默默的希望她能夠走好未來的路,畢竟未來還遠,生活可以越來越好。


綾瀨水泥殺人案

本文不計英文及數字標點一共4678字,預計閱讀時間15-25分鐘

以下內容包含血腥形容和圖片,可能會引起不適

受害者古田順子

日本80年代發生轟動一時的女高中生水泥藏屍案,17歲死者古田順子被禁錮40多日,期間遭受不人道對待及被強姦幾百次,其中一名犯人的父母知道事件卻不施予援手,任由順子被人凌辱,最終被活生生虐待致死。

1988年11月25日,順子在埼玉縣三鄉市如常做完兼職後騎單車回家,詎料遭兩名男子綁票,再通知另外兩名男子加入,其中一人是提供「恐布屋」的湊伸治。為了令外界相信順子離家出走,四人強迫順子一星期致電父母三次報平安,結果順子足足被禁錮41日,期間輪流被四人虐待,被迫吃超能膠、灌飲酒和自己的尿液,被火和棍毆打及被異物塞進下體凌辱,甚至遭輪姦逾400次,被虐待得生不如死。最令人感到氣憤的是,湊伸治的父母早已知道順子被禁錮家中,遭兒子和另外三人虐打和輪姦,但兩人害怕受到傷害選擇啞忍。

主犯橫山裕史於1989年1月4日,打完通宵麻將將輸錢的怒氣發憤順子身上,最終順子被四人吊起活生生打死。他們翌日把順子的屍體和手袋扔進偷回來的汽油桶內,然後注滿50加侖水泥將屍體活埋。原本他們打算毀屍滅跡把油桶丟進大海,但因太害怕於是將油桶棄置空地。兩個多星期後,橫山和同黨強姦另一名女子被捕,繼而揭發順子遭虐殺,事件震驚全日本。

四名未成年犯人最初分別被判囚4年至17年有期和無期徒刑,橫山、湊伸治和另一名犯人不服上訴,但法官認為事態嚴重,而且犯人手法兇殘,認為不能因被告未成年就從輕法落,因此加判全部人的刑罰到5年至20年有期和無期徒刑。本案還有三名青年知道順子遭虐殺,但由於他們的罪行相對較輕故被移送少年收容所。順子家屬並沒有接受四名犯人的父母賠罪,甚至阻止他們在順子墳前上香,以及向他們提出民事訴訟。

受害者和四個兇手

案件具體經過

1988年11月8日,A、B、D三人在足立區輪姦了一位正要騎腳踏車回家的女性﹝當時19歲﹞。當時A開車載著B、D兩人,邀這名女性上車兜風,女性不予,三人用車子擋住她的去路後,B搶走了她的腳踏車鑰匙,將她強押上車。為不讓她逃走,還將車子刻意駛上高速公路,在車上還用「我們剛從少年感化院出來」、「我們去大洗﹝地名﹞吧。現在那邊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語威嚇她讓她放棄抵抗後,把她帶到賓館強暴。

11月25日晚上6點左右,A到D的家裡約他一同去搶劫。D於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車,兩人一起出門行搶。

晚上8點過後,他們騎著摩托車在琦玉縣三鄉市內遊盪,途中遇見了打完工騎著腳踏車正要返家的縣立八潮南高中3年級學生──古田順子﹝17歲﹞,A對D說:「你去把她踹倒,之後就交給我」。於是D就騎著車接近順子,用左腳狠狠地從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後,將摩托車騎到轉角處觀看。

順子頓時失去平衡,連人帶車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溝。A藉機靠近關心,並將她扶起後說道:「那個人是個瘋子,我也被踢過,等等搞不好有危險,我送你回家吧」。之後他將順子帶到附近某個倉庫角落,恐嚇她說:「我是流氓,你被我們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過你」,然後將她帶到賓館強暴。

晚上10點,A打電話給先行返家的D,聽到B和C也在他家後,便叫他們3人出來。4人將順子帶往D家的2樓監禁。

這天,D的父親因為參加員工旅行不在家,家裡只有母親和D的哥哥G。

11月28日,A以「給你們看個好東西」為由,把E﹝當時17歲﹞和F﹝當時16歲﹞約出來,之後在一伙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輪姦了順子。順子拚命的抵抗。在樓下的母親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順子的臉被壓在寢具上而無法出聲求救。他們更將順子部分的陰毛剃掉,還把各種異物塞進她的陰道里凌虐她。

11月30日晚上9點,D的母親首度看見順子,叫D趕快讓她回家。但一個禮拜過後,她發現順子還在2樓,便直接要順子快回家,但似乎沒什麼效果。

另外,這段期間他們曾經讓順子打電話回家,叫她跟家裡的人說自己是離家出走,請家人不要報警。電話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順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兒是離家出走。

而後他們不分晝夜地玩弄順子的肉體,每當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時,少年們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里,讓她清醒後在繼續凌虐。這段期間他們輪流地監視,不讓她逃跑。

12月初的某日下午4點,少年們因為昨晚夜遊正呼呼大睡,順子趁機從2樓來到1 樓的客廳,打算報警。但不巧,被睡在電話附近的A發現。很快地,警方利用逆偵測查到D家的電話打過去做確認時,A接起電話敷衍警方說:「沒事,我搞錯了」,便掛上電話。A和B因為此事,對順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殘暴,打她、踢她、甚至還拿打火機燒傷她的腳背。除外,還喂她吸食強力膠、強灌她威士忌等酒類以此為樂。

受害者屍體

當時日本有一位演員叫做武田鐵矢,他曾唱過一首歌名叫『聲援』,裡頭有一段歌詞是「加油、加油」。某日A在凌虐順子時唱著這首歌,並且逼她跟著唱。而順子在私底下也會用這段歌詞激勵自己。

12月5日,東京的中野車站內發生了電車追撞事件。A故意欺騙順子說:「你老子坐在那台電車上掛了,現在電視正在播。你看到沒有」,當她露出擔心的表情後又故意問她:「你現在是什麼心情」,「我很難過」聽到順子的回答後A又告訴她:「其實我是騙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斷重複著「死了啦」、「還活著」之類的話語,讓順子的心理陷入極度的不安當中。

12月10日,順子開始央求少年們放她回家。於是A就問道:「你回家後要怎麼跟你老娘說」。「我會跟我媽說,我這段期間都在新宿遊玩」「穿學校制服能在新宿玩這麼久是嗎」A如此回答她,同時施以暴行,對她又踢又打。甚至還將打火機的填充油倒在順子的腳上點火,看她驚慌失措地要將火拍息的樣子取樂,如此行為持續了好幾次。

12月中旬,因為順子的尿弄髒了棉被,B跟D狠狠地打了她一頓。不斷毆打的結果,順子的臉部異常腫脹,完全看不出五官輪廓,慘不忍睹。「搞屁啊你,變成大餅臉了你看看」不知是誰說出這句話,少年們笑成了一團。

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時,少年們給順子吃的食物也越來越隨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當時17歲﹞負責。剛被監禁的第一天還有叫外賣,後來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爾配上一塊麵包。也不讓她去廁所,叫她尿在紙杯里,再強迫她喝下。「我什麼都做請你們放我回家」順子不斷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強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還被人用直徑3公分的鐵棒和玻璃瓶塞入下體。

D的雙親此時已經感到不對勁,但是卻怕在追問下去兒子會發飆,因此一直對二樓的聲音充耳不聞。順子因為腳上的燒傷化膿無法行走,身體也變的越來越虛弱,還散發出惡臭。A因為討厭這股臭味,比 較少到D家去。

少年們看到順子變成這樣覺得很難處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會去報警。於是他們開始期望順子死去。他們在順子聽不到地方,說了以下的對話。

「要把她殺了找地方埋嗎」「要殺的話不如把她剁成肉醬」

「放在汽油桶裡面燒掉也不錯」「灌水泥丟到海里誰也不會發現」

「乾脆偽裝成自殺怎樣?把她帶到富士樹海偽裝成上吊」

整體對話里夾雜了嘻笑、打發時間的感覺。

1989年1月4日─監禁第41天,早上6點,A因為通宵打麻將輸了10幾萬火氣正大,便將這股怒氣發到了順子身上。B、C、D三人因為討厭順子腳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裡打電玩。A到C家找他們後,一伙人往D家二樓前進。少年們配合著音樂的旋律毆打順子,順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鮮血給染紅了。此外他們把點火蠟燭,拿到她的臉上滴蠟,讓她整個臉上都是蠟油。C因為不想沾到血,於是將A吸膠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後順子全身僵硬,開始痙攣。

途中,A拿出了一支鐵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鐵球,D將那支鐵棒往順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輪到A來施暴時,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開玩笑的神情,讓暴行更加嚴重。在A施暴的過程中,順子意識到自己即將死去。

早上10點暴行結束。A用錄音帶的磁帶綁住順子的腳防止她逃跑後,一伙人出門洗三溫暖。

隔天5日早晨,不知該如何處理屍體的少年們,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提上車,之後將順子的屍體連同她的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從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來的。

A在這個時候找到了當時由長渕剛主演的熱門連續劇『蜻蜓』的完結篇錄像帶。這是因為順子一直很期待這部連續劇的完結篇,而被綁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采大結局,但是她卻沒能收看到。曾有幾次聽她說過很遺憾之類的話,所以A才想把錄像帶一起放進去。雖然這對順子和其家人並無實質上的幫助,但這卻是A在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關於此事,A被逮捕後對警方供稱:「與其說是可憐她,倒不如說是怕她變成鬼來找我」

早上8點,他們原本想將汽油桶丟棄到海里,但是將車子駛至江東區若洲15號地若洲海濱公園整備地時,心裡害怕,便將汽油桶從拋出車外,丟棄在整備地里。

不良仲間の家に監禁し暴走族仲間十數人で輪姦、関系者は100人に及ぶ。期間幾位少年殺人犯邀請了不良少年朋友多達數十人來侵犯受害者。該事件是日本少年犯罪史最悪事件之一。1990年5月21日,東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的檢察官稱之為「我國犯罪史上罕見重大兇惡犯罪」。

拘捕與刑罰

1989年1月23日,A跟B因為去年12月在足利區內把一名坐台小姐帶入賓館施暴,被綾瀨署警方以婦女施暴罪嫌逮捕。(就是一開始的那段描述)

3月29日,東京都足利區綾瀨署的2名搜查員來到練馬的少年收容所,提調A跟B。因為在搜索他們的家裡時發現了女用內衣,警方認為他們可能還有涉及其它刑案,因此來這裡問口供。「你怎麼可以殺人呢」對這句搜查官隨口說說的一句話,A誤以為其它的少年們對警方供出順子的事,便回復道:「對不起,我殺了她」。搜查員聽了大吃一驚,因為他原本只不過是想要套話罷了。

另一方面,在順子被殺害後,D也因為對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過,但因為涉嫌殺害順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時,共犯C、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雖然加害人還未成年,但因為情節重大,本案從少年法庭被移交到東京地方法院。

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 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這些少年犯的真實姓名,並稱「禽獸是不被允許以人類的權利保護的」(註: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護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隨後,古田順子的真實姓名與她的私人生活也被各大媒體巨細靡遺的報導。

1989年7月31日在東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審。4人以妨礙自由、妨礙性自主、非法監禁、殺人、屍體遺棄等罪名起訴,面對法官的詢問,4人異口同聲地坦承罪行。但B和D的律師則主張自己的當事人是「傷害致死」,而A也改口說自己是「過失致死」,他表示雖然自己沒有打算殺順子的意圖,但也知道繼續施暴下去或許會導致她死亡。檢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與成人犯罪受同樣的刑罰,但是法官以嫌犯年齡不足,而將他們以少年犯受審。4名兇手最終以傷害致死罪被起訴,而非謀殺。

1990年5月21日,檢察官在東京地方法院的公審上論告求刑時,說出了在過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見的重話:「本案是我國犯罪史上罕見重大兇惡犯罪」「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動機」「凌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像」。

據說旁聽這次公審的記者事後表示:「好像過去全部的刑事審判時用到的詞句全部用上了」。

7月19日,東京地方法院分別宣判

A有期徒刑17年﹝求刑·無期徒刑﹞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檢方認為刑期過輕採取上訴。

1991年7月12日,東京高等法院宣判

A有期徒刑20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本案不能因為被告未成年就從輕量刑」。

相關日文原文:91年7月12日 東京高裁はAに懲役20年、Bに同5~10年、Cに同5~7年、Dに5~9年の不定期刑を言い渡した。

(注: 但法院還是遵循著日本的"量刑基準主義",日本法院的判例有個不成文規定,除非殺害四個人,否則未成年人不會被判死刑,這判例一直要到2008年4月24日,福田孝行殺人案才打破,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成年判死刑的案例)

而E、F、G則移交少年收容所。

4名被告的父母雖然向死者家屬謝罪,但不被接受,想要到順子的墳前上香致歉,也遭到了拒絕。

之後A的母親變賣房子籌了5000萬円,賠償給死者家屬。

B的父親也希望能彌補死者家屬,他開始在下班後打工儲蓄賠償金,並將所得存入律師管理的銀行賬戶中。

評論家赤冢行雄將這一類型的犯罪命名為攔路之狼的「狂宴犯罪」,以1983年的「橫濱流浪者襲擊殺人事件」為先驅、1988年的「名古屋情侶殺人事件」、以及之後的這起「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命案」都是此類型的犯罪。

整起事件雖然到此結束,但還有下文。

案件下文

2004年7月3日,琦玉縣八潮市的一名計算機操作員──神作讓﹝當時33歲﹞遭到逮捕,他涉嫌綁架、監禁一名男性友人﹝當時27歲﹞,並對他施暴傷害。而神作讓就是「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命案」中,被東京高等法院判處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

2005年3月1日,東京地方法院判處神作讓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 年﹞。

對此判決多數日本人表示無法理解理解,在日本巨大的網路論壇」2CH」上罵聲一片。

對於判決的理由,法官菊池則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能夠改過自新,被沒想到被告又犯案,這帶給社會很大的衝擊。但也不能否認,有前科這一點的確間接影響到他改過自新」。判決後,菊池法官對神作讓說道:「期許你這次服刑完畢後能夠改過自新,重新出發」。之後,被告對判決不服上訴。

5月13日神作撤銷上訴,全案有期徒刑4年定讞。

根據日本發行量最大的綜合周刊《周刊文春》對幾位少年殺人犯的最新報道,原殺人案主犯A宮野裕史(現成人,更名為橫山裕史),再犯欺詐及經濟犯罪被逮捕。

後來該案件多次被改編成電影,漫畫,書籍等。其中多部漫畫的原型故事,或者背景材料,都有引用或改編。


想起我小學時發生的一樁命案。小學同學的姐姐當時在讀初中,是個叛逆的孩子,總跟學校外面的混混玩在一起,還和一個比她大蠻多的混混談戀愛。而且姐姐交往的還不是那種學校里不讀書的在外面瞎玩玩的小孩,都是在社會上混的,所謂黑社會性質,干著偷竊,搶劫,打架鬥毆的那種人。她爸爸為了管教姐姐就每天等在學校門口接姐姐放學。期間也碰到過姐姐的男朋友,她爸爸警告過那個男生不要再和他女兒接觸。結果有一天,在學校門口被姐姐的男朋友夥同幾個混混一起把她爸爸捅死了。事後有沒有抓到兇手我不清楚,但是她們全家沒多久就搬走了,我同學也轉學了。一家子唯一的男人就因為女兒的任性妄為枉送了性命。案子不複雜,只是每每想起來,這樣的事情,對這個家庭,尤其對這個姐姐將會是一輩子的陰影和障礙。


前幾年發生的殺人案,當時在我們這裡挺轟動的。

事情是這樣的。

08年春節前,一個工地上的小夥子去包工頭家要這一年做工的欠款。包工頭是一老賴,每次見小夥子來都推諉扯皮,找一大堆理由來糊弄他。最後實在推脫不掉,就稍微給一部分。前幾次這個小夥子也好說話,雖然有些不高興,但也都被成功打發了。

不過,春節將近,眼看小夥子三天兩頭的跑來要帳,而且一坐就是好幾小時,這老賴包工頭也是煩了,對小伙的態度也越來越惡劣,或者乾脆躲著不見他。

小夥子也因急等這筆錢來結婚下聘禮,三番五次討債無果,他逐漸失去了沒耐心,對包工頭的態度也越來越不滿,發展到最後變成了憎恨。

結果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冬至的這一天晚上,小夥子趁著過節又去包工頭家裡要賬去了。(過節嘛!一般有家有室的人都會待在家裡)

他到的時候,包工頭一家正在吃晚飯。一開始,他還是好言好語像孫子似的求包工頭把欠款結了(要過賬的人都知道!當然專業的除外!)。結果,包工頭還是像以前一樣耍賴,後來兩人開始爭吵,再後來包工頭就是明確不給,指著小夥子就是一頓臭罵,並且還打了他一巴掌,然後把他趕出自己的家。在這過程中,包工頭的媳婦和丈母娘也是對著小夥子冷言冷語,破口大罵。

小夥子被了趕出來,心裡氣不過就一直站在包工頭家附近徘徊。他去超市買了一瓶白酒,幾口酒下肚,新仇加舊恨讓他越想越覺得窩火,越想越覺得恥辱,也越來越悲涼。直到失去理智,走向偏激。

他又到超市買了把菜刀,翻進包工頭家裡,先是對著包工頭一陣亂砍,砍完又砍他媳婦,他丈母娘,包工頭還不到10歲的閨女,連聽到動靜出來看個究竟的鄰居都被砍倒了兩個。後來,好像是3死4傷,有兩個是重傷!記不太清了!

小夥子砍完人後,當天凌晨就被抓住了,有人說他根本就沒想跑,也有人講在派出所里,有警察問他後不後悔,他說不後悔,自己一條命換他一家夠了!

當時這一事件在我們這裡特別轟動,在接到報警後,連武警都出動了,一連好幾天全鎮戒嚴,每天都有荷槍實彈的武警站在街上巡邏,設路卡,看到一些打扮奇奇怪怪的青年就上去一番盤問。

這件事給我的觸動還是很大的,為這個小夥子感到惋惜和不值。雖然小夥子是不對,殺人償命也被判了死刑,可這又能怎樣呢?不過是兩個家庭的悲劇罷了!就算他死一萬次也改變不了包工頭一家慘死的事實。

如果當時那個包工頭態度能好一點,你多少拿個三千五千的打發一下,不至於讓他空手而歸,再好言好語的說著,就算他心裡再不爽也不至於動了殺心,要和你同歸於盡吧!俗話說伸手還不打笑臉人呢!

或者當時小夥子能不那麼衝動,偏激。又或是他動殺心的時候能有個朋友親戚在身邊,也不至於會發生這樣的悲劇。這是一件本可以避免,根本就沒必要的悲劇,可還是發生了。

做人還是得給人留條活路,不能把事做得太絕。

碼到這裡,腦子裡又想起一個殺人案,也是全家滅口,還是發生在我們這裡。

也是一個家庭條件不太富裕的男的,年紀30來歲,喜歡賭博,屬於嗜賭成性的那種。

有一次,他在鎮里開的遊戲廳里賭博,玩了兩天三夜,輸光了所有的積蓄,大概有四五萬吧!

鎮上的遊戲廳不大,就是一樓放幾台賭博機弄個棋牌室,二樓三樓自住,老闆員工都是一人的那種。

那人輸光錢後,才反應過來自己已是身無分文,就去找老闆商量能不能退點。

老闆一開始也好說話,給他上五千塊的遊戲分,讓他翻本。

後來,他又輸光了。再去找老闆,要求退一半錢給他。他的意思是,我所有的家當都輸給你了,老闆你兩三天就賺了這麼多錢,也不用什麼成本,沒花什麼力氣,你看能不能退一半給我,另一半輸了,我也認了,我保證以後不在你家玩了。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

老闆以前是屬於在社會上混的人,比較橫,在鎮上也有點人脈,不然也不敢明目張胆開遊戲廳。就沒理他,最後就把這個賭徒給轟走了。

賭徒苦求無果後,眼看活了這麼些年,仍是兩手空空,身無分文,什麼也沒落下。現在連怎麼活下去都不知道,心中是一片凄涼,同時也沒有了活下去的念想,他認為之所以會變成現在這樣全都怪那個遊戲廳老闆,對這老闆是恨之切骨。

到了半夜,夜深人靜,他帶著刀來到遊戲廳,從窗戶爬進去,來到二樓,殺了躺在床上的遊戲廳老闆,也傻了老闆的老婆,後來又來到三樓,把老闆七歲的小孩也給殺掉了。

後來,被抓住了,死刑。


2009年,黑龍江兩名13歲的男生強姦了一名18歲的女生。之後又向受害者身上潑汽油,打算燒死受害者!受害女子撿回一條命,但還是被嚴重毀容。但兩名作案者因作案時未滿14歲,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竟都被免於刑事處罰。

狗s一樣的人卻被保護了,你以為他們會悔過?那是你太幼稚,像這種人渣只會繼續犯案。我們拭目以待。作為學法律的,真的呵呵。


《十宗罪》大概是第四部。一個女醫生的女兒被殘忍姦殺。男犯罪分子有特別的性癖好。(這裡不展開了,特別噁心)有哮喘——女醫生回家途中跟他打了個照面。很奇怪不知哪不對勁,反正記住了這個重要特徵。結果是發現女兒被殘忍殺害,痛不欲生。在警察來之前保留了罪犯的精液。

靠代孕什麼的又養了個孩子。

對~

各位沒猜錯,罪犯的孩子。

本是個男孩,一直給他傳遞當男孩不好,當女的好。

一直偷偷給那男孩子注射激素,讓他女性特徵明顯。

所以,這孩子最後是個有小JJ的長相漂亮的女孩子。.......

這醫生製造模仿罪犯的犯罪手法炮製了命案。殘忍殺害了另一個女孩子(罪犯孩子同學,醫生一直供養其上學...)

為的就是逼罪犯現身,逼警察找他。製造社會恐慌和利用輿論逼迫警方必須儘快破案。

借力打力....

結果就是兩個都被抓了。

私以為,那孩子還有那個被殺害的孩子最無辜...

女醫生告訴那罪犯為什麼把他孩子變成女孩。

大意是希望有一天你知道,你的孩子被誰誰壓在身下呻吟。被....

(因為罪犯扭曲的性心理,估計女醫生這麼說,就是為了戳他痛腳)

我po這個是因為感到顫慄。進入成年歲月,第一次通過文學作品如此震撼地感到成人世界以及社會的複雜。

記得之前有人在知乎問,一個人心機深沉可以到達何種地步?

我想,這女醫生,將近20年的準備,只為報仇。假裝平靜生活,騙過了所有人。抑制住對這孩子的憎恨和噁心,供養他這麼多年,設局然後模仿殺人。

我覺得不寒而慄。


朱令那個無頭案


隨便講兩個吧:

這是一個狗血的故事,狗血到我一介紹出場人物你們就會嗤之以鼻:

某男,本地人,27歲,身高188,身材好,長得也帥,家境優渥,工作穩定,成績突出,以至於時至今日在網上還能看到他取得一些重大成績的新聞。

某女,23歲,出生地不詳,中專畢業來此地打工,主要是做銷售。

事情是這樣的,某女做銷售的,市場競爭激烈,為了沖業績應酬比較多,有時候「一不小心」就容易把自己「銷售」出去,問題是這女的有男票,好死不死這事兒被男票知道了,兩人就爆發了爭吵和撕扯,男票還動了手,然後兩人分手。當晚,女的心情不好,就到你們所熟知九眼橋去買醉,順便約個P,氣氣前票。恰好事件的男主人公和兩個朋友就坐在隔壁桌,一來二去就拼桌了,照理說做銷售的應該都比較能喝,但當天可能是因為心情不好,幾杯黃湯下肚,女的就「不勝酒力」,繼而「不省人事」,女的向男的提出想找個地方「休息」,於是男的與朋友告辭,把女的扶起來,女的穿衣服,拿包,可能是真喝多了,有點兒磨磨唧唧,為了顯示他的男子漢氣概,男的一個公主抱,在友人的鼓掌喝彩中抱著女的出門,去了酒店。到酒店後,女的一直倚在男的身上,男的則用手摟住她的腰,用男的身份證開的房,然後的事大家都懂得。

第二天清早起來,男的還專門給女的熱了一杯牛奶,喝完牛奶,男的有事先走了,女的則慢慢收拾準備離開,和眾多YP的男女一樣,事情本來就這麼結束了,但高潮總是在波瀾不驚時到來,男的走後,女方男票來了電話,電話中聲淚俱下求女的回心轉意,女的想起這些年的種種溫情,竟也情不自禁哭了起來,於是峰迴路轉,兩人重歸於好。

然鵝~~~女的破鏡重圓之後,深感此前送給男票的頂頂綠帽,確實感覺對他很不公平,於是為了補償男票的心理缺失,她滿懷愧疚的走進酒店隔壁的派出所,說昨晚那個男的強J了她……

那個男的強J罪名成立,在看守所先呆了兩個月,開除公職,家裡為他的事費盡心力,最後判三緩二還是判二緩三我忘了……

解釋一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而經女方陳述和事後調查,1、女方身上確實有傷痕。2、男的背部有抓痕。3、監控視頻和證人證言都證明是男的公主抱把女的抱出酒吧,據此認定女方此時已喪失意識。4、視頻顯示到酒店後女方喪失行為能力,是用男方身份證開的房間。5、男的將用過的TT和衛生紙扔在垃圾桶里,被女的都帶到了派出所,經技術鑒定,兩人卻是發生了X關係。。。

看完案卷,我默默抬起頭看了看身邊的幾個小帥哥說:你看看人家,你們幾個的破事兒都照這個算的話你們夠槍斃8遍了,8遍!

其他我就不多說了,你們自己體會,在此強調三點:

1、潔身自好,非常重要!

2、社會有風險,約炮需謹慎!

3、有主的乾糧不能碰!


某單位聚會,飯局上某人展示了剛買的IPONE 4手機,嘚瑟之情溢於言表,招致同桌的同事甲乙不滿。

吃完飯去KTV,十幾個人在包廂里,某人起身上廁所,將手機遺漏在座位上,旁邊左右各坐著甲和乙,因為現場比較吵雜,甲看到手機後,拍了一下乙的肩膀,指了一下手機,乙看見手機後,將手機關機,並揣在兜里。

失主上廁所回來後發現手機不見了,到處找沒發現,此時甲乙都沒有說明手機的去向,打電話顯示關機,遂起身去到吧台尋找,失主在吧台尋找無果後報警,此時所有人都在包廂內,並不知道警察已經展開調查。

隨後警察來了,甲乙都很緊張,警察調查時, 甲稱完全不知情,而乙驚慌失措,稱不知道手機去向,但其支支吾吾的神色引起警方懷疑,通過調看監控,雖然模糊,但能明顯看到看到乙在失主出去後,有一個揣東西的動作,通過搜查發現手機,並已關機。

據此,涉嫌盜竊被警方帶走調查。。。之後可能是因為乙平時人品就不怎麼樣,所有的在場人證言都沒有有利於乙的,且甲始終堅稱自己不知情,加上監控證明乙確實拿走了手機,並且關機,在失主尋找和警方調查時都謊稱不知,乙有非法佔有之目的,秘密竊取之手段,且涉嫌金額較大,盜竊罪名成立,判拘役3個月…


今天忽然在網上看到某老師的消息,忽然想起一個案子。

本地某大學,有一對大學情侶,都是學霸,女的無意中看了某老師的代表作《XX亞文化》,於是突發奇想,於是在和男朋友實踐那種「偉大的友誼」的時候,就加入了XX的元素,他們原定的暗號是受不了的時候女方會拍一拍男的手臂,男的就會停止,那天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女的沒有做出約定的暗號,男的感受到女方的震顫(應該是因缺氧造成的痙攣),以為女方很受用,就越發的賣力,然後……男的好像判的是7年,好像~~~


燕志雲小蘇麗案件 有人記得么

一個世上最沒人性的母親和一個世上最可憐的小女孩

根本不忍心看案情介紹


十宗罪1第十一章桃花源記

人皮稻草案

案件原型:2009宿遷『錦繡江南』小區暴力拆遷至被迫殺人

案發地點:江蘇宿遷

事件概述:2009年5月30日11時許,號稱宿遷最牛的拆遷頭領曹五(曹崇金)旗下的宿遷項王拆遷公司和開發商勾結,集結多名地痞流氓到被拆遷人張某(化名)的妹妹家中,欲找到當事人強迫其在拆遷協議上簽字。當時家中只有張的老婆和其妹妹家人在家。拆遷公司和開發商等一夥地痞無賴不分青紅皂白就毆打其家人,這時張某兄弟兩人剛好回家,見其老婆和家人被打,而且自己也曾無數次被其圍堵毆打,而這次他們竟然找上他們妹妹剛購買的小區里來並攜帶兇器刀具上門毆打全家,於是他們真的被打急了,面對這些曾不知道打了他們村組鄰居等多少被拆遷戶的一個個禽獸不如的社會人渣,兄弟兩人真的氣昏了,一時喪失去了理智,他們以少對多和其打成一團,在群毆過程中,兄弟倆奪下這些地痞流氓手中的刀亂砍一氣,鮮血讓在場的幾個地痞嚇跑掉了,此時已經有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個人觀點:此章節感覺蜘蛛老師藝術加工的元素比較多,退伍老兵、桃花源、人皮稻草人、同性戀、暴力拆遷.....看來看去,就宿遷這起事件有點吻合了,也許這章節蜘蛛老師是想反映暴力拆遷這種社會現實吧!可能本人觀點有點牽強,歡迎大家補充說明

(取自十宗罪貼吧)


看完這麼多答案以後,我覺得最可怕的案件,就是會有很多人覺得「殺人也沒什麼所謂的嘛反正也不會被判死刑。」

細思恐極。


這是一個重點班的女同學手上染了3個同齡人的鮮血的故事。

A是我們這裡最好的中學的高三重點班的一名學生,成績優異,看上去白皙文靜,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很快就可以脫離苦海走向絢爛多姿的大學生活。這是千千萬萬高中生夢寐以求的一天。

事情發生的時候,所有人都是震驚與不解。她為什麼要殺害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且還那麼殘忍,連捅了那麼多刀!就連閨蜜年幼的弟弟也不放過…

水果刀,是早就預謀好的。

第二個

一個法醫,殺死流浪漢或者孤寡老人,領取他們的保險金。先是和被害者套近乎,然後誘導被害者簽下保險單,再然後,殺人滅口。

就為了那麼點錢,近十條人命。

由於他的法醫身份,總能負責屍檢,一兩年內竟無人對「意外死亡」這幾個字的屍檢報告產生懷疑。

後來東窗事發。


俗話說針不到肉不知痛,我說一個發生在自己身上,現在想起來還後怕的事情。

在讀中學的時候,有一次跟家人出去吃飯,出門之前鎖好門窗,開了燈(一種防盜手段)。

吃完飯回到家的時候,忽然發現門在裡面被反鎖了,怎麼也開不了。家人說聽見裡面有動靜,感覺應該報警。

過了沒多久,來了兩個民警,是我下樓去接的。就在警察來了之後,門居然可以打開了。兩個警察拔了槍走在前面,把屋子轉了一圈什麼也沒發現,最後在本子上簡單的記錄了一些信息之後就走了。

現在想想還是挺詭異的。


朱令案。她的姐姐春遊時墜亡,是北大的。她是清華的,出事前貌美,智商高,現在不過40餘歲,卻如同七歲小兒的智商,體型走樣。她的父母年紀大了,真不知道以後會怎樣。她們家太可憐了。當年是在大學一節選修課上得知此事的,覺得這麼多年一直調查不出什麼,一定有內情。


南大碎屍案


大概是三十多年前,當時我爸還是一個剛入職的小警察。抓到了一個針對我市某廠女工的變態。

案件的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有一個廠,女工比較多。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起,在女工下班的路上經常出現一個變態。具體的變態方法就是,和女工迎面騎自行車,然後突然間從手裡拿出一個東西拍在女工臉上。後來有女工報案,經確認,被拍在臉上的是一坨熱呼呼的翔。對,你沒看錯,就是剛剛排泄出的大便。被我爸抓到後,經過審訊,這人沒有任何報復之類的念頭,也不是針對任何人,純粹隨機作案。而這個翔,是他憋了一天,臨時拉出來的。

這個案件,和一些變態隨機殺人,強姦的社會危害性沒法比,但是這個變態方式,是我見過的最噁心的。


這是一個青年男子獨特的心路歷程,我講述的是他與眾不同的人生和情感故事。請讀者和本文作者一樣,懷著善良和悲憫的心態來看這個年輕人的情感經歷,千萬不要獵奇或者窺探。

俊朗帥氣的大學生李義江小時候經常受到父母的打罵而討厭女人,15歲時他被同性強暴,考入北京理工大學後又被同性「包養」,還被包養他的「男友」轉讓給別的同性戀者玩弄。他從北京女孩娜娜那裡獲得了夢寐以求的愛情,卻不能與她終生相守。2002年年底,李義江被4個同性戀者虐待、強暴之後,拿起了復仇的西班牙軍刀,連續虐殺了5個同性戀者,成為轟動京城的連環殺手。2004年4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義江死刑。

這個連環殺手更像一個陽光男孩

2004年4月28日,作為惟一獲准進入法庭的記者,筆者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親歷和見證了震動京城的同性戀者李義江連環殺人案的宣判過程,並於宣判之後在法院的暫押室里獨家採訪了李義江。

李義江連環殺人案經媒體披露後,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成為社會各界議論的焦點。因為本案涉及隱私,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但筆者對李義江的犯罪動機和成因頗感迷惑,畢竟,即使像有些媒體所說李義江殺人是基於仇恨和報復,但像李義江這樣連續虐殺的典型個案極其罕見,我希望能夠在平等的對話中,探究其靈魂深處的「惡魔」,找到他殺人起因的那個「死結」。從研究犯罪成因的角度,筆者作為法院工作人員,獲准參加了旁聽並進行了跟蹤採訪。

筆者印象中的李義江並不像一些媒體報道的那樣,是一個殺人如麻的惡魔。他英俊帥氣而略帶女性的靦腆和憂鬱,1.78米的挺拔身材,講話時語調平靜。如果不是隔著冰冷的鐵欄,走在大街上的李義江絕對是偶像劇中的那種「陽光男孩」。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起了同性戀題材電影《藍宇》中的主人公藍宇。我向李義江提到了這部電影。

「對,藍宇!我的經歷就是藍宇的經歷!只是他沒有殺人而我殺了!」鐵欄裡面的李義江像被突然觸動了神經,他有些激動地說:「我像藍宇一樣從小缺乏家庭的關愛,在上大學的時候被有錢的男人『包養』起來,成為別人的玩物。我在男性與女性之間痛苦地選擇了女性角色,我喜歡男人又痛恨男人。我腦子裡又很多疑惑,我不知道我怎麼就變成這樣了?我的人生、我的事業都怎麼了?我覺得自己命苦,活得特別累,我討厭這個世界,我想找個僻靜的地方,天天放羊,自由自在的,多好......」

這是李義江自2003年4月4日被北京市警方抓獲之後接受的惟一採訪,也可能是最後一次接受採訪。也正是這次採訪,筆者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無論一些媒體的新聞來源於何處,但記者就這次採訪,對以往相關報道作一下簡單的澄清。

一是殺人數量問題。有媒體報道李義江先後殺死7人傷1人,也有的報道說殺死8人。但法院判決時,只認定了5起殺人事實,其他殺人指控雖有李義江的供詞,但缺乏相關證據支持,一審法院沒有給予認定。這包括大多數媒體提到的李義江14歲時在新疆殺死同學唐某的情節。

二是有關媒體剖析李義江同性戀的起因是家庭不和睦,少年受到母親打罵而討厭女人。但據李義江本人稱,他成為同性戀的原因中還有媒體從未披露的他少年時受到男性的性侵害,並因性侵害而對同性產生興趣。

三是李義江就讀學校問題。很多媒體都稱李義江以新疆昌吉市第二名的成績考入北京理工大學,而李義江的學生卡片上顯示,李義江只是就讀於北京理工大學成人教育學院計算機專業。

 四是李義江輟學的原因。有關媒體語焉不詳,而李義江稱,輟學的原因一是家境貧困交不起學費,二是李義江在上大學期間因經濟上捉襟見肘,被一男性同性戀者「包養」,在心理極端矛盾下退學。

  五是殺人動機問題。幾乎所有媒體都稱李義江是因為受到4個男性的性侵害後報復殺人。但據李義江稱,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一是包養李義江的男性同性戀者唐某經常把李義江介紹給其他同性戀者玩弄,李義江在其中扮演「0號」(這是同性戀者的暗語,「1號」指男性,「0號」指女性,這是非常形象的代稱,想必讀者能夠意會)。李義江一直在「1號」和「0號」之間遊離,他時而被別人侵害,時而侵害別人。而李義江在虐殺同性戀者時,他一直扮演「1號」。二是李義江在殺人前曾經獲得自己夢寐以求的愛情,卻不能與女友娜娜終生相守。李義江其實是在多次被傷害後才報復殺人。

  六是關於切割被害人的生殖器問題。很多媒體稱「北京市陸續有7名男性被殺,生殖器均被割」。而在李義江連環案的卷宗中,僅有一起案件的被害人生殖器被切割。

  七是關於李義江同性戀「角色」問題。李義江其實是以三種身份出現,一是同性戀中的「1號」;二是「0號」;三是雙性戀中的男性,案發前李義江曾與女友娜娜產生感情並同居。據李義江稱,以什麼角色出現要根據自己的心情和所處的環境而定。

  2004年4月28日,李義江在被宣判死刑後,曾經表示放棄上訴的權力,這就意味著他24歲的生命將在他的本命年畫上句號。但在法定的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李義江突然向法院提起了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李義江的上訴。看來,李義江不願意放棄任何一個求生的機會。

15歲時受到男人的性侵害

  李義江祖籍山東,但他出生在北京的門頭溝區,因為他有一個姑姑在北京。李義江的母親在他之前已經生了2個兒子,加上父親患有精神病,父母便把他託付給北京的姑姑照看。在北京的姑姑身邊,李義江度過了他童年的快樂時光。這是一段無憂無慮的日子,姑母對他像親生兒子一樣呵護有加。李義江在北京讀完了小學之後,到新疆昌吉市父母身邊讀中學。

  從此,李義江開始陷入無邊無際的困惑和痛苦之中……

  李義江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收入本來就低,家庭生活非常清苦。加上李義江上面有2個哥哥,比他更多地受到父母的疼愛。李義江到新疆後,像個外來人一樣不被這個家庭認同。在李義江幼小的印象中,他感覺自己好像不屬於這個家庭的人一樣。因為家裡有3個男孩,父母卻特別希望要個女孩,卻又不能再生。平時,父母喜歡把李義江當作一個小女孩養著,這使幼小的李義江越來越沉默寡言。但是,很多人卻把李義江的這種孤獨當作某種美德和優點。

  從李義江到新疆後,更讓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媽媽因為患有神經病,在家裡經常無緣無故地發脾氣、砸東西、打罵孩子。李義江的兩個哥哥也許已經習慣了挨打,一看媽媽發脾氣就跑得無影無蹤,而年紀最小的李義江幾乎成了媽媽的出氣筒,他經常被媽媽不分青紅皂白拽過來就暴打一頓。李義江內心有很多委屈想找個人訴說,但他身邊除了酗酒的爸爸和兩個根本不跟他玩的哥哥,其他人更是陌生人。

沒有人會關心一個10多歲孩子內心的壓抑和鬱悶,李義江在這種環境中變得更加鬱鬱寡歡。隨著年齡的增長,李義江變得越來越眉清目秀。沒有人會注意李義江為什麼越來越不合群,人們只是覺得李義江像個小女孩那樣文靜,卻與家庭的格格不入,作為兒子,李義江曾經期望自己能夠從爸爸那裡得到一點精神的支撐。但是,工作的勞累、妻子的患病、家庭的困頓加上3個嗷嗷待哺的兒子,使李義江的爸爸抑鬱已久,並漸漸開始酗酒成性,喝醉之後依然是拽過李義江來痛打一頓然後呼呼大睡。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李義江認為,有這麼多精神和肉體的痛苦糾纏著自己,而這些痛苦的根源竟然都是來自自己的父母和家庭。那些日子裡,李義江最渴望的就是能回到姑姑身邊,回到北京。

這時候的李義江已經是十四、五歲的帥小伙了,他身材高挑、面色紅潤,長得越來越英俊。性格內向的他不但有男孩的陽光俊朗,還比其他男孩多了一點女孩子的溫潤。在他帥氣的外表下面,卻掩藏著一顆抑鬱的心。每次放學回家的時候,身為班長的李義江總是借口打掃教室衛生,在學校里磨蹭到很晚才回家。很多人不知道其中原因,還以為他是一個以校為家的好學生,其實,李義江從清晨起來逃也似的跑到學校後,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回家。

李義江一生都無法忘記的是1994年12月的一個傍晚,大雪覆蓋了昌吉市的街巷。李義江天擦黑時才磨磨蹭蹭離開學校,他漫無邊際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那天天氣非常寒冷,凜冽的寒風從街巷裡穿過,像媽媽發病時直勾勾盯著自己的眼神一樣寒冷。李義江無精打采地低頭走著,他根本沒心情顧及到行人,突然,他無意中撞在了前面一個大約30歲左右的男人身上,他不禁輕輕「啊」了一聲愣住了,六神無主地看著眼前這個身材高大的魁梧男人。李義江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對方,擔心會招來暴風驟雨般的拳腳。

  眼前的這個男人似乎剛剛喝完酒,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著發愣的李義江,足足有半分鐘。見李義江愣在那兒,這個男人爽朗地笑了起來,上前拍拍李義江的肩膀,和顏悅色地說:「沒撞疼你吧?」

  李義江連聲說:「沒有!沒有!剛才是我不小心。」

  見李義江這樣說,那個男人爽快地伸出手來說:「很高興認識你,咱們交個朋友吧。」

  驚魂未定的李義江見此人如此豪爽,謹慎地伸出手來。那人拉過李義江白白細細的手,彷彿看到珍寶一樣反覆撫摸著不肯鬆開,他親切地對李義江說:「你還沒吃飯吧,走,咱們到前面的飯館喝一點。」

  反正回家也是看父母的冷臉,還不如跟這個陌生人在一起心情舒暢。李義江跟著那人來到路邊的一家飯店。那人要了4個小菜、一瓶白酒,他先給自己的杯子倒滿,然後給李義江倒了一杯。李義江剛開始還推辭說自己不會喝酒,但架不住那人勸說,他把那杯酒喝了下去。

  兩個人在飯店裡喝了很多酒,說了很多話。有些醉意的李義江心情慢慢地好了起來。來新疆好幾年了,他的心情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舒暢過。他覺得眼前的這個男人似乎比自己的親哥哥還要親。尤其是從酒店出來,那人用大衣裹住他給他擋風的時候,他感到內心充滿無限的溫暖。

  李義江感到他超乎尋常的熱情,那人也許是喝多了,他不但緊緊摟著李義江,還在李義江的臉上親了又親,讓已經有些醉意的李義江感到有些異樣和緊張,他隱隱感到這樣有些不妥,但酒精的作用讓李義江似乎又無法拒絕。

  當他們兩個踉踉蹌蹌地走到一個苗圃邊上時,那人的手已經在李義江身上撫摸了一遍。不知道為什麼,李義江並沒有拒絕,並且感到了某種溫暖。只是在他15歲的意識里,這樣親昵的行為似乎有些難為情。

  下一步的事情就不僅僅是難為情了,那人趁著酒勁挾裹著李義江進了苗圃,並從後邊抱住了李義江,在冰天雪地里解開了他的腰帶,他感到有什麼東西一下子充滿了他的後身。在醉眼朦朧中,一陣從來沒有過的疼痛傳遍了李義江的全身。他的大腦頓時像夜幕中的大雪一樣混混沌沌,他的眼淚在劇烈的疼痛中飛濺著,他想喊出聲來,但大雪無痕,四周空無一人......

  當李義江從混沌中清醒過來的時候,他明白自己被那個男人「欺負」了。但他感到疼痛的時候,彷彿還有一些從未體驗的愉悅和快感。這到底是為什麼呢?李義江一下子還搞不明白。

  但任何快感也抵擋不住李義江對那人的仇恨。當晚,李義江回到家後翻箱倒櫃找出一把殺豬刀來,懷揣著它去上學,然後每天下學後都在那條路上徘徊,等候那人的出現。但是,一直等了一個多月,也沒有見到那人的影子,此後也沒有見到過。

  從那時起,李義江開始喜歡起刀具,見刀就想拿,拿了就想出門,出門見人就想扎。但是,15歲的李義江畢竟還是個孩子,他既沒有獨立的能力,也沒有強健的體魄去展開他的 報復行動。

  如果說父母和家庭使李義江變得越來越抑鬱,那麼,1994年12月那個男人對他的性侵害,讓這種抑鬱變成了仇恨。這麼多痛苦糾纏著李義江,他認為這一切都是父母帶來的。直到李義江案發後警方為他做醫學鑒定時,他還堅持認為自己沒有病,是自己的父母有精神病,應該給他的父母做鑒定。

  在痛苦纏繞著李義江的時候,他明確地知道,遠離這些痛苦最好的辦法是離開家庭,離開新疆,回到北京去,那裡才是他的天堂。

  此後,李義江開始努力學習,因為他知道要想離開這個充滿暴力與恐慌的地方,只有一條路,那就是考上大學。李義江在學校的表現很不錯,還擔任班長。與眾不同的家庭生活,煅練了他非同尋常的承受能力。

被男人包養後又愛上了漂亮女孩

  在法院的暫押室里採訪李義江,隔著厚重的鐵欄,我們的談話一直很順利,李義江的性格比較內向。和筆者近兩個小時的談話中,他的情緒一直處於低潮中。在採訪中筆者了解到,李義江是個被壓抑了很久的人,在不斷地受到傷害尤其是來自同性的性侵害之後,待人和藹講義氣的李義江才最後拿起了軍刀,成為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冷血殺手。

  2000年9月,李義江終於考入北京理工大學成人教育學院計算機專業。此時,身高1.78米的李義江皮膚黝黑,身體健壯,大眼睛,高鼻樑,正是偶像劇中標準的靚仔形象。在學校里,李義江性格隨和,學習也很用功,大家對他的印象很不錯。

  據李義江的老師介紹,第一學期結束的時候,5門課程李義江全部及格。但第二學期的5門課李義江只及格了一門。到了第三學期,李義江乾脆沒有參加考試。第四學期開始的時候,李義江就退學了。那麼,這些考試的成績與李義江的人生變化有什麼關連嗎?

考上大學是李義江逃離新疆之後心情比較愉悅的時期,但隨著大學生活的開始,新的煩惱又來了。第一學期,李義江的生活費和學費還是由家裡人寄給他。從第二學期開始,家裡寄來的錢越來越少,而他又不願意開口向姑姑要錢。為了生活和交學費,李義江開始到肯德基打工,主要是在製作間里炸雞。

  當時,李義江每天都在兩家肯德基打工,一家是做早工,一家是做晚工。同學們都勸他不要這麼辛苦,因為在大學裡打工的一般是家境貧窮的學生,可是大家覺得李義江畢竟來自城市,穿戴也不像是家裡太窮的樣子。李義江只好對同學說,他不想花家裡人的錢,打工也是一種鍛煉自己的機會。

  但是,同學們發現李義江越來越悶悶不樂了。李義江的興趣愛好很少,只是喜歡喝小二鍋頭,曾經有幾個月的時間,他都跟一個朋友每天到學校附近的大排檔喝酒聊天,每天一瓶小二鍋頭,喝的最多的時候連著喝了兩小瓶,喝醉了回宿舍就睡,從來沒有和同學打過架,脾氣很好。平時,李義江很愛聽英語廣播,也愛哼哼英文歌。李義江開始不太喜歡上網,後來大家都去網吧玩遊戲,他也跟著去了,但他很少玩遊戲,就是上網聊天。偶爾會和同學一起打打籃球,打的技術卻不高,也不太喜歡體育運動。

  理工大學成教學院的學生一般都不住校,而是在學校附近的地方租房子居住。李義江開始在班裡的成績還不錯,但由於打工耽誤學習的時間太多,到了第三學期的時候,他就乾脆不來上課了,偶爾回學校也是看看同學和朋友。

  李義江在讀大一的時候,曾經有個在某著名高校讀書的女孩經常到宿舍來找李義江。這個女孩子個子挺高,長得也挺漂亮。他們倆是一起讀成人高考補習班的時候認識的,這個女孩對李義江特別好,每次來的時候都送他點小禮物,但李義江一直對女孩不冷不熱。

  女孩每天來找李義江大概持續了兩個多月,見李義江沒有什麼反應,就慢慢地不再來了。同學們都奇怪地問李義江為什麼不喜歡那個女孩,李義江就對同學們說自己對這個女孩沒感覺。有人開玩笑地說他是個同性戀,所以才不喜歡人家,但李義江開始還不敢承認,他覺得自己只是不喜歡女人而已,並不是同性戀,可是就是對女人提不起興趣,一點感覺也沒有,根本沒有男人的那種衝動和慾望。這時候李義江並不清楚,少年時期的事情對他影響太大,所以他才討厭他的媽媽,甚至討厭女人。後來同學們再問他是不是同性戀,李義江只好默認了。

  如果當時李義江能完成他的學業,不管日後他的性取向如何,我想他至少會更懂得珍惜生命。那麼,李義江如願以優秀成績考上了大學,也離開了那個令他傷心的家,可是他為什麼不珍惜呢?

  一般來說,一個人的目標一旦實現了,他的努力也就沒有了動力。逃離的快感沒有持續多久,李義江發現,在大學裡除了上課以外幾乎無事可做。李義江不喜歡運動,而男生喜歡的下棋打牌之類的活動他又不會,因為從小就沒有人陪他玩那些東西。閑來無聊的時候,李義江就去網吧上網聊天或者到酒吧里喝酒。

  2002年6月,李義江來到朝陽區一個酒吧,在這裡,李義江遇到了一個影響甚至改變他人生軌跡的人。這個只比李義江大1歲的男人叫唐劍簫(化名),他是北京人,父親是某企業的總經理,母親是某大機關的領導幹部。唐劍簫從某名牌大學畢業後在一家國際上很著名的外企工作,是風光無限年薪10萬元的高級白領。唐劍簫工作後與父母分開居住,單獨居住在海淀區的一套房子里。但誰都不知道,英俊瀟洒的唐劍簫是一個同性戀者,他來這個酒吧就是來尋找知音的。

  李義江誤打誤撞來到了這個在圈內很著名的同性戀酒吧。當他要了一杯酒剛剛坐下的時候,風流倜儻的唐劍簫不失時機地坐在了他的面前。一個是在讀的大學生,一個是剛剛走出校門,又同樣來自於名牌大學的青年,他們很愉快地聊了起來。

  兩個人不知不覺從深夜聊到了凌晨2點。在聊天中,李義江對唐劍簫產生了某種親切,因為唐劍簫對李義江說自己很有錢,並且願意無償幫助李義江度過難關,如果李義江願意的話可以搬到他的房子里一起住。在人地生疏的北京,唐劍簫對自己這樣好,讓李義江非常感動。

  在聊天中,李義江終於知道這個善解人意的唐劍簫是個同性戀者,奇怪的是,李義江並沒有反感,尤其是在唐劍簫用一些若隱若現的性愛話語撩撥他時,李義江吃驚地發現了潛藏在自己內心的真正慾望,他覺得非常可怕,畢竟現在的社會對同性戀者還不夠寬容。但李義江不能控制自己的感覺,他覺得,只有面前的這個唐劍簫,才是真正在乎自己的人。

  凌晨3點鐘,李義江和唐劍簫離開了酒吧。當唐劍簫提出讓李義江到他那裡住下的時候,儘管李義江很緊張,但在一種衝動下,他還是羞澀地答應了。

  回到唐劍簫獨自居住的家裡,在昏黃的燈光下,唐劍簫溫柔地把李義江拉了過來,輕輕地吻著他,一陣慾念迅速傳遍全身,唐劍簫順勢把他壓倒在床上……

  儘管李義江很清楚唐劍簫不會傷害他,但是他剋制不住那種條件反射般的激動,李義江在倒下的一瞬間突然憤怒起來。當唐劍簫把自己的身體一覽無餘地呈現在李義江的眼前時,這個身材高大的健碩男子讓李義江突然想起了15歲時的那個雪夜,想起自己被侵害後的仇恨和某種快感。在15歲的那個風雪夜裡,李義江就是這樣被那個男人壓倒在身下的。儘管李義江渴望唐劍簫的撫慰,但他還是憤怒了。李義江推開了他,一下把他掀在了地上。唐劍簫臉上浮現出驚呆的神色,他看見李義江的眼睛裡充滿怨恨和屈辱!但他沒有說什麼,只是揪起床上的被單,輕輕蓋在李義江的身上……

  那天凌晨,他們兩個人一直坐到天亮,兩個人輕聲交流著,李義江把少年時的屈辱全部告訴了剛剛認識的這個男人。當然,唐劍簫給了李義江很多的寬慰,這讓他感動不已。那天早晨天亮之後,當他們緊緊地抱在一起的時候,李義江靠在唐劍簫的肩上哭了……

  從此之後,唐劍簫成了李義江形影不離的「愛人」,確切地說,是李義江被唐劍簫「包養」了。他們開始住在了一起,唐劍簫負責了李義江所有的生活和學習的開支。以「0號」 角色出現的李義江很勤快,手腳麻利,把唐劍簫與他的家收拾得很溫馨。這個時期,李義江陰鬱的臉上慢慢開始浮起一絲微微的笑意。

  李義江開始沉迷於這種狂亂的性愛中,但他的心裡仍然一直很苦,儘管李義江清楚地知道他變成了一個同性戀者,但他的同性戀並不純粹。身為男人,無論他的外表和內心思維還都是男性的,只是在性行為過程中扮演女性角色而已。無論是15歲時被欺負,還是現在被「包養」,儘管李義江都沒有完全拒絕,但都有一種被強迫和無奈的成分。在內心裡,李義江其實還是希望自己做一個強有力的男人,但現實的擠壓不得不使他在男人與女人的角色中轉換。在這種矛盾中,李義江在學習上漸漸感覺有點吃力,第二個學期結束後,李義江的功課有三門亮起了紅燈。李義江放棄了學習,第三學期的考試根本就沒有心思參加。從2002年9月開始,他乾脆退學搬到了唐劍簫的住處,跟唐劍簫過起了「夫唱婦隨」的小日子。

  與唐劍簫同居之後,儘管唐劍簫怕李義江一個人在家寂寞專門給他買了一條狗當寵物,但李義江並不願意過那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清閑日子,他跟唐劍簫商議準備出去做點生意。這個想法得到了唐劍簫的支持,他拿出1萬元在西單某商場做生意。

  2002年年底,李義江在西單商場經商的過程中,遇到了一個叫娜娜的北京女孩。娜娜是服裝店的導購員,對服裝很懂行,和李義江認識後,這個漂亮的女孩常常主動陪他去批發市場進貨,有娜娜在,李義江往往能批到一些低價且流行的衣服,自然也賣得好。有時候娜娜下班後就過來幫李義江賣衣服。有時收攤收得早,他們經常一起出去玩。李義江自然知道娜娜愛上了自己。但李義江很矛盾,他喜歡這個女孩,但自己是被男人「包養」的人,他已經習慣了「女性」的角色,如果重新去做回男人,他不知道自己行不行。在這種矛盾的心情中,李義江忍不住暗示娜娜自己是個同性戀者。李義江以為,一旦娜娜知道自己是同性戀會很快與自己分手的,但是他沒想到娜娜知道後,對他還是一如既往的好,並試圖改變他。當時,面對這個善解人意的好女孩,李義江真的有點動心了。他非常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愛情,他覺得,只有在娜娜面前,自己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

  2002年11月的一天,北京下了一場罕見的大雪。恰巧這幾天唐劍簫到外地出差了,傍晚的時候,李義江和娜娜從商場出來以後,因為娜娜家住在四環外,李義江把娜娜帶回了他和唐劍簫住的地方。就在那天晚上,兩個年輕人住在了一起。看見娜娜白嫩纖細的身軀與羞怯的表情,李義江一下子變成了一個男子漢,所有的血全涌到了頭上,近乎瘋狂。

  這是李義江與異性接觸的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因為在這之後不久,他的人生被一次「暴力虐待」事件改變了。

  正當娜娜試圖改變李義江時,她突然發現李義江面對她那充滿期待的眼神卻迴避了,他開始有意地疏遠娜娜。慢慢地,娜娜對突然變得冷冰冰的李義江不再有期待。2003年年初,李義江把服裝攤位轉交給別人經營。2003年2月1日,李義江最後約見了娜娜,兩個人正式分手了。娜娜當時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她只記得那天李義江非常煩躁,讓娜娜忘掉他,永遠不要再找他。那天李義江喝了好多酒,喝完之後號啕大哭。

娜娜當然不知道,這時候的李義江已經變成了一個「冷血殺手」。

四個男人對他的性侵害

  李義江與唐劍簫同居之後,雖然他對唐劍簫充滿感情,但畢竟這種感情攙雜了很多金錢的成份,彼此都感到不那麼純粹,而且兩人都明白,這種同性之間的感情還遠遠沒有上升到愛情的高度。所謂感情,無非是唐劍簫對李義江在性方面的需求,而李義江是靠唐劍簫的金錢維持著他作為一個男人在外界的尊嚴而已。

  因為這種情感的不純粹,唐劍簫雖然很喜歡李義江,但他還是把李義江介紹給了自己的一些同性戀朋友。同性戀者畢竟在社會中是極個別的少數人群,想在這個人群中滿足性需求,難度是非常大的,像李義江這樣出色的「0號」,更是微乎其微。所以,唐劍簫把李義江介紹給了自己的同性戀朋友「認識」,而這恰恰是對李義江極大的傷害。

  李義江對唐劍簫充滿依戀,但在李義江的意識中,他對唐劍簫的感情是專一的,不可褻瀆的。唐劍簫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從心理上李義江更有一種被「玩弄」的恥辱,因為在與這些同性戀者的性關係中,李義江往往處於「0號」的角色。而這種角色除了與唐劍簫在一起是自己心甘情願之外,對於別人,李義江只能屈辱地忍受著。尤其是一些同性戀者往往有虐待和受虐的傾向,更讓李義江忍無可忍。

  李義江的心態時常被來自於男性的侵害扭曲著。李義江之所以痛恨同性,甚至殺之而後快,起初是因為15歲時遭到了同性戀的猥褻,之後在無奈之下與多名同性戀者發生關係,接著是愛上娜娜卻不能與她相愛,但最終導致事態惡化的是一次受虐事件。

  2002年11月底的一天,李義江到朝陽區的一個同性戀者經常聚會的迪廳去玩。在迪廳跳舞時他們認識了4個陌生的男子,年齡都跟李義江差不多。他們在聊天時彼此都知道對方是同性戀者,因此聊得很投機,後來這四個男人提出要到別的地方去玩,李義江就同意了。

李義江隨他們到了東三環附近的一個私人住處後,一起喝酒聊天,他們聊了包括同性戀等很多隱私話題。李義江喝了很多二鍋頭和伏特加酒後,可能因為酒醉,也可能是被下了迷藥,他趴在桌上就睡著了。次日凌晨三點多鐘李義江醒來發現,自己被摺疊捆綁後吊在屋裡的暖氣管上,身上的衣服都扒光了。那四個男的也脫光了衣服,在輪流強暴他,同時還用鞭子抽他,用蠟燭、煙頭燙他。在被侮辱和猥褻了一個多小時後,李義江獲得了自由。

  這一事件對李義江的刺激無疑是巨大的,前塵往事一起湧上心頭:小時候受到父母的責罵,15歲時被男人強暴,好不容易脫離苦海來到北京,又被男人包養,還被轉讓給別的男人玩弄,自己在娜娜那裡獲得了夢寐以求的愛情,卻不能與她終生相守。而今天,卻讓4個禽獸虐待、強暴。李義江不明白,他的痛苦為什麼這麼深重,為什麼他總是受到來自男人的傷害,自己也是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啊!

  回到住處,李義江失聲痛哭,心裡就像有尖刀在扎一樣疼,他恨自己太傻,後悔怎麼能輕易相信別人。那種地方全是他媽的變態的地方!他決意要報復……李義江找出朋友送給他的一把30公分長的西班牙軍刀,復仇的火種被這把軍刀一下子點燃了。他將這把本來鋒銳無比的軍刀磨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軍刀上閃爍著寒冷的藍光。

  李義江精心計劃、周密安排了他的復仇行動。從那以後,李義江天天晚上到那個迪廳和附近的三里屯酒吧街上尋找這幾個人。過了不久,李義江終於在三里屯酒吧街上發現了其中一個人,李義江暗中跟蹤他,一直跟到他住處附近,發現他住在丰台區的一片平房裡。而且這個男人回到住處後馬上去了網吧,李義江又跟蹤他來到網吧,藏在網吧的角落裡。等那個男人從機器上下來以後,李義江就上前去用他的機器,知道了他的QQ號碼,也查到了這個男人進入的聊天室是「北京同志」。

  李義江回到他與唐劍簫的住處後,立即進入「北京同志」聊天室,並加了這個男人的QQ號,不停地掛在網上等待他的出現。2003年1月17日,李義江終於等到了這個網名叫作「收費奴」的男人。李義江用「WSBT」的網名與「收費奴」聊天,問對方在同性戀方面處於什麼位置,對方提出可以當「0號」,並主動提出喜歡被捆綁、被虐待。最後「收費奴」提出發生關係要付給他800元,李義江當即同意了。兩人在網上約好後,李義江把西班牙軍刀裝在隨身攜帶的背包里來到「收費奴」的住處。

這是郊區的一片拆遷房,沒幾戶人家。「收費奴」見到李義江後很吃驚地說:「怎麼是你啊!?」因為他發現李義江看起來非常眼熟,他似乎想起了曾經虐待李義江的事情。李義江當時真害怕對方認出自己來,他馬上隨機應變說:「這就是緣分嘛,咱這叫不打不相識啊。」

  李義江不停地上前討好他,挑逗他。最後,「收費奴」放鬆了警惕,轉身脫掉衣服 。李義江將「收費奴」捆綁起來,與之發生了關係後,高高舉起了手裡的西班牙軍刀,正中「收費奴」的後心,他趴在地上哼哼了幾聲,根本沒做什麼反抗就死了。李義江用西班牙軍刀把「收費奴」的喉管割斷後,到洗手間把自己手上的血跡洗掉了。臨走時,李義江不屑地看了看這個曾經欺負過自己的男人,為了表達他報復後的快感,他往屋裡的沙發上扔了800元後,扭頭走了。

  李義江知道,自己殺人的行為總有一天會被發現。為了無牽無掛地完成復仇計劃,2003年2月1日,李義江約見了娜娜並毅然決然地跟娜娜分手了。但他沒有告訴娜娜分手的真正原因。

  第二個復仇對象是李義江在中關村一帶找到的。李義江跟蹤他到了住處以後,就上網聯繫到了他,這個叫「靚腳帥哥」的人是個外語研究生,在網上聊熟了以後,李義江帶著軍刀到他家裡,進門後,依然按照事先約好的虐待方式把他捆了手腳,起初他以為這是李義江的愛好,根本沒當一回事,還一個勁兒地配合李義江。之後李義江把音響開得大大的,開始折磨他。當然,李義江最後還是割斷了他的喉管。

  接著是第三個,這個人是當時虐待李義江最狠的一個,這個26歲的同性戀者也是4個人中年齡最大、身體最壯的一個。李義江殺死他之後,覺得這樣未免太便宜他了,李義江無法壓制內心的怒火,他要剁下那讓自己感到痛苦的東西,李義江一腳把他踹翻過來,舉刀向那裡砍去……最後,李義江不但割斷了他的喉管,在他身上捅了幾十刀,最後還挑開了他的肚子……

  最後第一個是在校大學生,李義江在一家賓館虐殺了他。李義江終於報仇了,但後來他似乎從報復中找到了快感,殺人便指向了同性戀群體中的不確定對象。

  李義江製造的連環殺人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警方發現,從2002年年底到2003年3月,北京市海淀區連續出現多起情況類似的室內殺人案:遇害者均為青年男性,年齡在20歲到30歲之間,作案地點有3起是在被害人家中,一起是在賓館裡,另一起是在野外樹林里。尤其是3月份,從3月10日開始,每隔10天就有1名男子被同樣的手段殺害。北京警方聯合對此案進行了偵破,在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之後,警方發現被害人有兩個共同的特點:有同性戀傾向並伴有受虐傾向,喜歡上網聊天。

  警方通過刑偵手段查找犯罪嫌疑人時,通過排查及技術偵查,很快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海淀區某小區內,並確定犯罪嫌疑人有同性戀傾向。經偵查,警方確定犯罪嫌疑人在某小區3號樓18層。2003年4月4日下午,刑偵人員在該小區發現一名遛狗男子行跡及外貌特徵與此案有重大嫌疑,將該人抓獲後進行盤查,並對指紋和DNA進行比對。

  這名23歲的英俊男子就是李義江,他見到公安人員後第一句話竟然是:「你們是不是找我?」然後他帶公安人員回到住處拿了些生活必需品後又到了公安局,在坦白了殺害5名同性戀者的犯罪事實之後,李義江向警方提出,要求對他作案時的精神狀態進行鑒定。

  在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介入之後,檢察員提訊時也對李義江短期內連殺5人的瘋狂行為感到不可理解,甚至他連警方並不掌握的一些犯罪情況都娓娓道來,加上李義江供述其家族病史中其祖母患有癲癇病,其母親患有精神病的情況,警方和檢方為了慎重起見,向北京某專業醫療機構提請司法精神病鑒定,以判斷李義江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

  經北京某專業醫療機構的鑒定,結論為:被鑒定人李義江未見精神病,案發時辨認和控制能力正常,有完全責任能力。

  我望著他,真不知道用什麼話來安慰他,做為具有同一種感情卻以不同方式表達給不同對象的人,他的感情竟是這樣深刻而生動,就像他扭曲的仇恨一樣。

他在女性與男性之間選擇了男性

  帶著一些疑問,筆者採訪了主審此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長賈連春,他首先從被害人的角度對此案作了分析,他認為被殺的5人中都有明顯的受虐傾向。比如發生關係時,要求對方捆綁自己。這使得李義江容易採取極端的行動,也不至於遭到反抗。幾個被害人無論是身高、身體強壯程度都高於李義江,如果不是因為被捆綁,李義江不會輕易得逞。

  賈連春認為,年僅23歲的李義江之所以會有這些行為,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個人對於性別的認同,最早是從家庭開始的。李義江的家庭環境使得他的性格存在一定的缺陷,母親患有精神病,父親又酗酒,李義江絲毫感受不到家庭給予的溫暖和情感上的支持。少年時期被男人「欺負」的經歷,讓李義江對男性產生仇恨的同時又感到某種快慰。這時候的李義江沒有一個好的家庭教養指導,長大後缺乏情感支持,這些原因都造成他在與人交往中產生扭曲的想法。

  考入大學以後,他很難和異性交往,自然就從同性那尋求支持。在成長過程中,李義江要承受多重壓力。首先,由於他有同性戀傾向,不被主流社會所承認,他要承受社會上異樣眼光等等壓力;其次,家庭給他的壓力也迫使他不得不到社會上打工。第三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是李義江認識了唐劍簫並被「包養」,以致最終輟學。李義江渴望男人的強大和尊嚴,但又不得不依附於男人,這些壓力讓他在以後的犯罪過程中得到了宣洩,他殺人時都有虐待的情況,可能就是為了泄憤,甚至是對家人對社會的一種報復。

  畢竟我們不能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每個人的內心世界,同性戀者有屬於他們自己獨特的內心感覺與感情觸覺,如果這感情是純潔的,為他們雙方可相互寄託與信賴的,我們沒有必要以性別來判斷是非。如果同性戀行為沒有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危害,我們就沒有禁止它的理由。支持寬容對待同性戀,是因為同性戀者與其他人一樣,擁有同樣的公民權利和尊嚴。但由於同性戀問題導致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惡性案件越來越多,同性戀犯罪對國家的法律、社會的倫理道德和個人的生活觀念都提出了挑戰。越來越嚴謹和完善的中國法律,應該正視這個現實。

(更多的連環殺人案件,你可以去微刊看看:話題 #殺人者列傳#)


「魯榮漁2682」號案

33名船員出海打魚,最終回港11人,船上有大量血跡和屍體碎塊,22名船員被害。

百度鏈接:

http://wapbaike.baidu.com/view/10794170.htm?fr=aladdinref=wisessid=0from=1011267cuid=0pu=usm@0,sz@1320_1004,ta@iphone_2_4.4_11_2.1bd_page_type=1baiduid=E233874A6056D2AF9362E05AEAE325AAtj=Xv_1_0_10_l1


沒人說天津靜海七仙女案嗎? 8個高三女生一個寢室。其中一個女生Q失戀了加高考壓力大想自殺,就跟另外一個女生K說自己想死又怕孤單所以希望其他女生也和她一起死好有個伴,同時希望女生K可以在自己死的時候照顧她。女生K答應幫助女生Q,後來女生K就把帶有農藥的飲料發給包括女生Q在內的所有女生喝了(好像就是百草枯之類的)。7個女生死的時候都非常痛苦,但是隔壁的同學都沒有太在意。最可怕的是第二天發現的時候已經過了一晚,那個晚上女生K和7個死了的同學待了一夜。 女生K好像前幾年已經被放出來了。


案子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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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必須是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兇手簡直就是教科書一般的連環殺手,尤其還是在那種人普遍沒什麼隱私的年代。

我記得曾經在天涯上也看過八這個案子的帖子,裡面有很多當時案發現場的照片,至今未偵破,印象最深的一張圖片是血臉盆。兇手殺人後,從容不迫的在死者家裡打了水洗手離開,完爆那種為錢為色為報仇的沒文化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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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歷史謎案 甘肅白銀 紅衣女連環殺人案 至今未破 中國鷹2012-06-18 09:28

  從1988年6月份開始至今的十六年間,在白銀市區的鄰里街坊間一條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傳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這樣。十六年來,一個市民中間一直傳言稱,白銀市出了一個「殺人狂」,這個殺人狂專門選擇「身穿紅色衣服」的年輕女子作為下手的目標,大部分作案時間選擇在夜間,採用尾隨、盯梢或者長期觀察後,直接進入所選女子居住地,進行強姦殺害,或者殺害奸屍。更為可怕的是,兇殘忍的兇手殺人後,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體部位的器官或者組織帶走,十幾年來已經有近十名年輕女子被殺人狂殺害,而且案件一直懸而未破。這一恐怖的傳言像消息在市民中傳開後,恐怖的陰影一樣籠罩了銅城長達十六年,人們特別是女性,幾乎個個談狂色變,大白天幾乎也不敢單獨出門,孩子上下學都要家長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親人護送,人們整日在一種提心弔膽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

  近日,白銀市公安局向社會公布了一份《白銀市公安局偵破系列強姦殺人案件宣傳提綱》,證實白銀確有一個「殺人狂」。警方在公布案情的同時,懸賞20萬元向全社會徵集線索,以期早日破案。

  9名女性喪生魔爪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白銀公司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害於白銀區永豐街家中(以下簡稱「88·5·26」案件)。警方勘驗發現,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時50分,白銀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簡稱「94·7·27」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居民發現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簡稱「98·1·16」案件),調查證實楊某被害時間為1月13日。受害人「頸部被切開,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16處,雙耳及頭頂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45分,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簡稱「98·1·19」案件)。受害人「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頸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傷8處,左乳頭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時許,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簡稱「98·7·30」案件)。受害人「下身赤裸,頸部系有皮帶,陰部被撕裂並檢出精子」。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時許,白銀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銀區東山路的家中被殺害(簡稱「98·11·30」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22處刀傷,下身赤裸,雙乳、雙手及陰部缺失」。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人殺害(簡稱「00·11·20」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雙手缺失」。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在白銀區水川路的家中被害(簡稱「01·5·22」案件)。受害人「頸部等處有銳器傷16處,並遭強姦」。

  2002年2月9日中午1時許,25歲的女子朱某在白銀區陶樂春賓館客房中被害(簡稱「02·2·09」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強姦」。   

本報記者宋維國(來源:蘭州晨報)

鑒定表明案件系一人所為

接連發生的殘害女性的案件引起了白銀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成立了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偵破。經過對9起慘案的綜合分析,技術人員、專案專家反覆認真地對現場所留痕迹物證和作案手段進行比較,並上報省公安廳、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進行複核、鑒定後確認,「88.5.26」、「94.7.27」、「98.7.30」、「98.11.30」、「01.5.22」案件現場所提取的各枚指紋交叉認定同一;「98.7.30」、「01.5.22」、「02.2.09」案件受害人陰道內提取的分泌物及相關精斑檢材的DNA認定同一;「98.1.16」、「98.1.19」、「00.11.20」案件的作案手段與上述案件相同,所以,專案組經過仔細研究分析後,將以上9起殘害女性的案件併案偵查,並定性為「性變態殺人案件」。

案發地點匯總

兇手每次殺人後都從容的打水洗手後離開


克拉瑪依火災,幾百名兒童哇


  簡要案情:某年11月24日凌晨1:22,某村村民張某報警稱,約1h前其子曹某(6歲)被綁架。經偵查,於12月2日在張某家房屋後面廢棄的紅薯窖發現曹某的屍體

  現場勘驗:屍體位於一白色編織袋內,編織袋東北方向有一礦泉水瓶,內裝滿水。編織袋口被綠色塑料繩捆綁,繩子另一端系在袋口旁一插入地面的鐵棍上。屍體在袋內呈右側卧位,雙手被紅色花布條反綁在背後,口周、眼周纏繞黃色膠帶,鼻部外露。

  屍體檢驗:屍長110cm,屍斑呈淡紅色,分布於身體右側未受壓部位雙眼球結膜顳側有出血斑.雙眼周有皮下出血,周邊發黃。右側額顳部、右面部有散在點、片狀表皮剝脫.右下頜角有皮下出血。胸骨上窩和兩側胸壁下段有不同程度皮下氣腫。雙腕部有條狀皮膚擦傷和皮下出血,雙手指甲床發紺。右臀部外側有表皮剝脫.右膝部外側、右小腿中段有皮下出血和皮膚擦傷.右踝外側有散在表皮擦傷。屍體解剖見右額頂部及左顳部有頭皮下出血。左側顳肌廣泛性出血左肺膜下有融合的肺大泡,左肺葉間裂有點狀出血斑.心臟表面有針尖樣出血點。余未檢見損傷及異常。

  毒物檢驗:提取死者肝、胃組織及胃內容物進行毒物檢驗,未檢出毒鼠強、有機磷農藥、安眠藥等常見毒(葯)物成分。

  本案例具有以下特點:

(1)現場為廢棄地窖且死者被編織袋包裹,活動空間較小。死者生前處於雙手被反綁、下肢蜷縮的體位;

  (2)根據屍斑分布部位和屍體右側多部位表皮擦傷特徵可以確定死者呈右側卧位,並且體表與地面有多次摩擦過程

  (3)屍檢發現屍體眼周的皮下出血周邊發黃,根據皮膚挫傷時進入組織間隙的血液經3-6d轉變為含鐵血黃素及膽紅素或橙色結晶,可以推斷死者傷後存活時間為5d左右

  (4)解剖見肺葉間裂及心臟表面有點狀出血斑等一般的窒息徵象,但未見口鼻黏膜損傷、頸部及胸部肌肉出血、舌骨及甲狀軟骨骨折等損傷表現;

  (5)毒物檢驗結果排除中毒死亡。

  據此,可確定死者為體位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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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六年前在《中國法醫學》雜誌上讀到的一篇文章。當時我並不明白體位性窒息死亡的含義,直到我讀到這樣一段話之後,才理解到孩子生前承受的痛苦。「死者生前會感到頭暈、煩躁、口渴、腹痛、四肢無力而不能上舉,甚至流涎、暈厥、尿失禁;最後面色蒼白、呼吸困難、脈搏細弱、血壓下降、四肢厥冷而死亡。」

每當看到我兒子時,我總會想起那個孩子。他在驚恐、寒冷與絕望中度過了五天,最終痛苦而緩慢地迎來了死亡。不管案犯是誰,動機如何,我覺得死刑的存在還是很有必要的。


我想知道清華大學朱令鉈中毒事件的真相


我來講一個有關人販子的案件,圖是我在空間看到的,如果作者覺得我侵權,請私聊我


匿名吧,還是我上警校的時候接觸的一個案子,時間久了,細節可能記不清了,畢竟就看了一遍案卷。

90年代,北方某市的一個偏遠鎮,一天在村裡水井中發現兩個孩子的屍體,印象中大概是五六歲,兄妹兩個,身上、臉上交錯著刀痕,被裝在編織袋裡沉進水井。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很不好,當時辦案壓力應該很大吧。偵察發現受害人家在鎮上面擺排檔做生意的,沒有明顯的仇家,但是和隔壁攤位的攤販有過爭執。於是重點排查這家攤販,在他家搜查中發現牆上有噴濺血跡、地上有滴濺血跡,嫌疑很大,檢驗結果血跡一為A型、一為O型,剛好兩個被害人也是A型和O型。於是一家拘留審查,剛開始一家三口都否認,第二天,父親突然指認親眼看到兒子作案。後來沒有意外,兒子判死刑立即執行,父母判了有期還是無期我記不得了。

這個案子之所以讓我觸動很大,是因為十幾年後,父母出獄,一直上訪喊冤,當年的辦案民警也大多走到領導崗位。當年重口供的時代,招認加上血型吻合,像是鐵案,現在看起來是多麼漏洞百出。這個案子最終也無從查起,我接觸的特殊手段得知很有可能是錯案,後來也沒有進一步的消息,只是聽說該市已在和被告父母談賠償問題了。

十幾年,如果是錯案,兩個家庭破碎,兇手逍遙法外,被害人陳冤不得召雪,被告一家經受人倫慘變,當時的辦案民警、檢察官、法官不知道是否能承受這份內疚。

呼格這些錯案的發生和時代特徵分不開,我只希望法治不斷完善,不再發生這些心痛的故事。


我記得我看過一個台灣的案件,這案件非常的詭異。

是說一對夫妻有5個小孩,他們先後殺了5個孩子,而且不是同一時間殺的,是根據孩子回家的時間殺的,大的讀初中還是高中,最小的才幼兒園。把他們綁在一起放在浴缸裡面(好像是浴缸),然後他們就失蹤了。當時很是轟動,到處通緝他們,好像是因為相機裡面有什麼照片才確定是他們殺的。

兩年以後在一個山後發現了他們的屍體,他們是被埋在土裡的,和孩子死亡的時間差不多。

很多人都說肯定不是父母殺的,如果是父母殺的,他們又想死怎麼可能不死在一起,而且還在被埋在土裡。可能是惹了什麼人,而且那些背景強大,所以不了了之。


來說一個不是兇殺的真實事件吧。

七年前的現在,我還在深圳讀書,高一。

我們校長,就簡稱D好了,在教學樓最高那樓的洗手間里,對一位高三的女生做了不描述的事情,並非兇殘的強暴,而是」發生關係「。

正巧,被不知道哪來的人偷拍了,據說是關水龍頭的時候聽到男廁最後一間傳來微妙的聲音,然後就不動聲色地用手機錄了下來。結果視頻在校內貼吧瘋傳,弄得在學校里,只要是個人都知道這件事。

校長D在我們這種從不惹事的老實學生眼中的形象,一直是一個敬業的教育事業者,穿著樸實,誨人不倦。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在醜聞被曝光的時候,不少吃瓜群眾開始作梗嘲諷,在網上搞事情。他們有的並非同情受害者,只是覺得刺激,畢竟,「那種」事嘛。

某個星期五下午,上課上到一半,班上後排的男生就指著對面樓下校長室,說,出事了。一看,幾名意圖不明的學生闖進校長D的辦公室,隔著很遠都能感受到其中的喧鬧。

後來維持秩序的人來了,那些學生也出來了,跑了。

不久之後,校長D離開學校了,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法律制裁,還是換個地兒息事寧人,我想後者的可能更大一些。

受害女學生W,是個面熟的人。她有智力殘障,幾乎眾所周知,父母花了好多錢,送她到這學校來。

她平時總是一個人,常年被同學忽視、嫌棄。事情發生了,她還在學校逗留,總被些男生指指點點的。

說她活真好,校長好喜歡。

哎。

那時我真的很氣啊,到底是怎樣的禽獸,才會對一個不具備行事能力和判斷能力的殘疾孩子,下這種手。

記得那段時間,我們的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在一些八卦學生的纏問下,無可奈何地告訴大家,這件事情不存在的,是造謠的,人言可畏,希望同學們別再瞎起鬨了,該幹啥幹啥去。

對一些想太多的家長,也是這么說。

家長相信了,覺得這確實是不乖的學生為了打到校長造的謠,孩子們卻始終咬定這事情是真實的。

不久,視頻完全被封殺。

這不算是一個很震撼的案件,沒死人,全程無警方出動。但給我印象不淺。

如果校長是真的誘姦了殘疾女生,這件事情,體現了人性的骯髒;如果他是被污衊的,這場鬧劇,體現的也是人性的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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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件事,是聽來的,當事人什麼的,沒見過。

我高三的時候,換了一個學部,跟同學相處得不是特別融洽。

睡前,宿舍夜談,我都沒什麼興趣參加,去自習室或是自個兒在床上翻翻電子書,跟二次元圈的網友互相抱怨一下不盡人意的校園生活。

大家都很忙,只有深夜的閑聊是相對放鬆的。在一個深秋的夜晚,我的室友正在聊」真實發生「的恐怖故事。聽著真的蠻可怕的,都可以投稿到相關節目去了。

其中有個人說提到,本校的某區女生宿舍,多年前發生過用蚊帳殺人的事情。據說是得罪了家裡有背景的室友,然後被對方以及對方的那伙人用蚊帳鉤子鉤住皮肉,再用蚊帳裹住,然後用什麼繩子勒死了。忘了具體流程,可能是聽到的過於殘忍血腥,然後為了睡著就選擇性遺忘了細節部分了吧。

好多年以前,大概九十年代末,00年初這所學校剛剛辦起來,是在大企業旗下的民辦學校,入學門檻很低,那會兒,說白了,只要有錢就可以進了。因此,收納了很多家境富裕的不良學生,風氣挺亂的,一言不和打人傷人,甚至出人命。

未成年嘛,家裡又有一定的勢力,所以事情出了以後,你們懂的。哎~真不知道那些人今後在社會上會是什麼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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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這樣....

以上。


國內印象最深的。。。李庄?不鏽鋼老鼠?

國外么,再加上兇殺,辛普森?


退伍優秀士兵強姦謎案

核心提示:DNA 鑒定一向被稱為「證據之王」,是「白銀連環兇殺案」等眾多大案偵破的關鍵。但在遼寧,一位據此權威證據被判9年有期徒刑的「強姦犯」沒有認罪。除被告人血樣DNA 數據外,兩起強姦案中的其他證據疑點重重,如檢材來源不明、口供涉嫌通過非法手段取得、被告人體貌特徵不符強姦案受害者的描述,甚至其血樣 DNA 數據錄入日期與其被抓日期出現倒掛,而辦案機關難以就此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鎖定一個家族,從而摸排到具體的嫌疑人——DNA - Y父系遺傳基因檢測技術,是近些年眾多大案破案的關鍵。此前轟動全國的「白銀連環兇殺懸案」嫌犯、隱匿28年的高承勇落網,就使用了此技術。
2011年,遼寧警方也用這項先進技術偵破了兩起強姦案,但受到兩起案件被告人宋金恆及其家人的強烈質疑。2011年10月16日發生強姦案,17日警方資料庫就有了宋金恆血樣基因,與警方在「案發現場」提取的精斑DNA數據同天錄入。然而,宋金恆在案發近兩個月後才被抓,此前並無犯罪前科,未被列為犯罪嫌疑人亦未被採集血樣,其 DNA 信息不該在案發次日出現在警方資料庫。對此,辦案機關始終未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2011年10月16日發生強姦案,17日警方資料庫就有了宋金恆血樣基因,跟案發現場提取的精斑基因數據出現在同一天。這成為宋金恆案的未解之謎。

看看新聞Knews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已從原審法院調閱案卷進行全案複查,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

兩起強姦案與優秀士兵

2011年10月16日早晨7時左右,遼寧朝陽市建平縣太平庄鄉郎家村鐵粉加工廠東南100米處的田地里,發生了一起強姦案。一名駕駛黑色轎車的年輕男子將在路邊等候客運班車的21歲女青年王曼麗(化名)挾持進車后座,開車至一片莊稼地,以剪刀威逼在車內強行發生性關係。
案發後王曼麗即到建平縣公安局太平庄派出所報案。據她描述,作案者「二十七八歲,1米75左右的個子,體型偏瘦,膚色稍白,方形臉,平頭,遼寧朝陽口音,左胸下還有一明顯的T型傷疤,橫著4厘米左右長、豎著5厘米左右長、3厘米左右寬」;作案車輛為「七八成新黑色,無牌照,車標是一個圓圈上劃一粗的橫杠,橫杠兩邊都出頭了,后座上面的檯面黑色,內飾與椅子都是米黃色皮子」。

警方當即展開偵查,但未取得多少進展。20多天後的12月7日,建平縣公安局懸賞5萬元,通緝「胸下有傷疤或其他印記」的犯罪嫌疑人。

遼寧省建平縣警方貼出的懸賞公告表明,作案者胸部有明顯印記。

為一樁強姦案懸紅5萬元,建平警方的辦案力度前所未有。其原因後來才揭曉。受害者王曼麗之父是警察,向建平縣公安局領導施加壓力。據被告人律師介紹,王父曾提出「不破案就去北京上訪」。

懸賞通告一經貼出便有了效果。12月10日晚18時許,建平縣公安局偵查人員根據收到的線索來到該縣黑水鎮西南關村村民宋有的家,打聽其子宋金恆的情況。

1988年出生的宋金恆是宋有獨子,2004年入伍後服役於瀋陽軍區39軍「神槍手四連」,任一班班長。他是瀋陽軍區政治部樹立的標兵,曾發明的「移動縮小靶」、「單兵組合裝具」、「夜間微光指北針」等革新器材被中國軍事博物館收藏,2009年年底退役。警察找上門時,他剛成婚三個月。

宋有對警察一一回答:宋金恆在鐵嶺市為一房地產公司老闆開「大奔」,與兒媳住在鐵嶺銀州區匯工街。宋有還將宋金恆的車牌號和電話號碼告訴了偵查人員,偵查人員同時採集了宋有的血樣。

當天夜裡,即2011年12月11日凌晨1時許,建平縣公安人員在朝陽市公安局技偵支隊配合下,在匯工街「守株待兔」,將駕車回家的宋金恆連人帶車押回朝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同日,宋金恆被刑事拘留,19日被捕、羈押於朝陽市看守所。

兩年多前的2009年8月30日,建平縣曾發生另一起強姦案。那天上午10時多,建平縣昌隆鎮某村小學三年級女生劉紅(化名,11歲)一人行走在本村大壩上,被一名開摩托車的青年男子劫持,以「喊就殺了你」相威脅將她拖入附近的玉米地強姦。

下午2時許,劉紅在母親陪伴下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據劉紅描述,作案人「二十多歲,有1米70左右高,體型瘦,臉有點黑,長臉,口音不像當地,說話賤啦巴幾的」。

此案當年並未破獲。宋金恆被抓後,建平縣警方認定:此案亦是宋金恆所為。

在建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4個多月後,建平縣公安局才於2012年8月16日出具一份《宋金恆涉嫌強姦案偵破經過》,解釋了如何鎖定宋金恆為兩起強姦案加害人。該局稱:「將(王曼麗案)現場提取的白色衛生紙送朝陽市公安局進行DNA檢驗,並將檢出的精子與兩年前劉紅案的三角短褲等物證進行DNA對比,發現同屬一個人」;「還將案發現場附近居民的血液樣本送遼寧省公安廳進行DNA檢驗,發現宋有的Y染色體與兩起案件的物證Y染色體存在親緣關係,而宋有的兒子正是宋金恆。」

宋金恆二審辯護律師王耀剛認為,這份辦案說明極可能系偽造。換言之,若偵破經過為真,那麼建平縣警方需在7小時內,即從抵達宋有家的12月10日晚18時許到抓獲宋金恆的12月11日凌晨1時許這段時間,完成詢問宋父並採集其血樣、送交位於省城的遼寧省公安廳檢驗(從建平縣至遼寧公安廳開車約需4.5小時)、根據 DNA - Y 技術確定關聯性,然後在鐵嶺市部署抓捕的整個過程。

2009年幼女被強姦案發生前十餘日,宋金恆正因表現突出受到時任軍委副主席的接見。優秀士兵和強姦案嫌犯之間形成了強烈反差。

2012年9月11日,遼寧省建平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宋金恆實施了兩起強姦案,因此判處其9年有期徒刑。

DNA鑒定合法性之疑

DNA鑒定被稱為「證據之王」,有極高的準確度和權威性。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宋金恆沒有認罪。

他在一審法庭上稱「對公訴內容我很陌生,事情的經過與我無關」,不承認強姦劉紅與王曼麗,僅承認2011年10月10日(而非王曼麗被強姦的10月16日)開車外出辦事時,在車上和一名女青年發生了賣淫嫖娼關係。

「他們(檢方)並沒有問我案發當天都是幹什麼,而是無端地將我2011年10月10日發生的金錢交易的性關係聯繫在一起。」 宋金恆在庭審時辯稱,16日早上6時40分,他開車到黑水鎮的同學張可欣家幹活,一直干到中午然後在飯店用了午飯,並無作案時間。2009年劉紅被強姦案發生時,他在鞍山海城市。「因為我在部隊服役,有探親假,只有20天假期,我每天都記得非常清楚。」

宋金恆被警方羈押後共做了4次訊問筆錄,起初兩次承認強姦了王曼麗和幼女劉紅,後兩次改稱嫖了王曼麗但未強姦劉紅。在法庭記錄中,宋金恆對此解釋:「以前的精神狀態不好,瞎編造的。」

庭審前未與宋金恆見面的瀋陽律師李國華,做了宋無作案時間的無罪辯護。

律師意見包括:①2011年警方勘驗現場的筆錄和提取痕迹、物品登記表上,均無後來送檢的「白色衛生紙一團」的記錄,檢材來源不明;2009年被害人內褲襠部可疑斑跡沒有提取精子並留存做DNA樣本,案卷也無2009年相關鑒定材料,直到宋金恆被控制後,朝陽市公安局才對所謂的送檢樣本做出DNA比對,不符合刑事技術鑒定程序規定,其結論合法性、真實性存疑。二者皆系非法證據,應予排除。②宋金恆出庭時自述被用四副手銬將四肢分別銬在兩個雙層鐵床上兩天一宿,被逼認罪。警方應提供同步錄音錄像證明沒有非法取證行為,否則對非法取證的證據應予排除。③宋金恆沒有到過兩處案發現場。請求法庭調取從宋金恆家到案發現場的道路監控視頻。

李國華還提交了包括計程車司機、宋金恆的同學與朋友在內8人的證詞,以證實兩起強姦案發生時宋金恆不在現場。證詞稱,劉紅被強姦那天上午,宋金恆在遼寧鞍山海城市,並由海城市出發坐車去了岫岩縣前女友家;王曼麗被強姦那天早晨,宋金恆在同學張可欣家收玉米,皆無作案時間。

8名證人及宋金恆的父母、妻子同時出庭作證。

因該案錯綜複雜,檢方建議延期審理。隨後,警方補充了讓兩名被害人辨認疑犯照片的筆錄證據。案件於2012年4月19日、7月20日、8月28日三次開庭審理,建平縣法院最後以「被告人宋金恆在公安機關第一、二次的供述與提交『案發時被告人宋金恆不在現場』的證據即證人證言相互矛盾」,支持了控方意見。宋金恆提出上訴。

據宋金恆二審辯護人、後又為其代理申訴的北京律師王耀剛回憶,會見宋金恆時他說,此前被看守所管教糊弄,以為被家人拋棄,於是在獄友勸說下胡編「自救」。
事實上,他在開庭前僅見了一位女律師助理,還是在兩名警察監視下,沒搞清楚律師「是打無罪或有罪」,直到開庭律師發言後才知道家人和律師做了哪些挽救他的努力。

王耀剛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根據前期收集到的被害人陳述,疑犯胸下有明顯疤痕,因此宋金恆被抓後,三名刑偵民警將宋金恆上衣扒光仔細觀察,但他胸前並無任何明顯印記,警察很吃驚。

再行驗車,宋金恆車的內飾也非受害者形容的米黃色而是灰色,「這證明警察抓錯人,但宋金恆並沒有因此脫罪。」

宋金恆向王耀剛描述了2011年12月11日被抓當天被警方刑訊逼供10餘小時的過程:警察從其手指上採集血樣後,用四副手銬將他雙手、雙腳固定在一個上下鋪的鐵床上,呈大字型的特殊姿式令他站不直也蹲不下。

接下來,辦案人員從他戴的頭套的小孔向里灌辣椒水,用電棍電擊嘴巴,牙籤扎手指心,用纏了布的木棒敲打大腿內側,還伴隨著拳打腳踢……

「他們說我犯了強姦罪,我說你們一定抓錯了。」宋金恆稱自己被打昏過三次,神志不清時還有警察用類似布的東西擦過自己的生殖器。他感覺精神和體力再也無法支撐,又認為「反正自己沒有強姦作案,就是簽了字還能真的定在我頭上」,便在列印好的訊問筆錄上籤了字、按上手印。

宋金恆告訴律師,此後,看守所管教對他說,他家裡已相信他強姦作案,他妻子要和他離婚,給他請律師是對他最後的義務。同監室的一名獄友對他格外關心,告訴他不認罪肯定會重判,只有自己救自己,可以把重罪說成輕罪,比如承認嫖娼。

「聽到這些,宋金恆說他就崩潰了,就接受了獄友建議,後來提審中就有了嫖娼的供述。」王耀剛說。

未理會重大疑竇,終審仍判有罪
「宋金恆的血樣DNA數據與其抓獲日期出現了『倒掛』。」曾從事公安工作30年、擔任過河北承德市公安局分管刑偵副局長的王耀剛律師,通過閱卷及會見宋金恆,認為這是一起「偵查人員偽造證據陷害宋金恆」的冤案。

朝陽市中級法院二審期間,朝陽市公安局法醫朱春雷、郭志強應辯方要求提交了DNA資料庫資料。資料庫中,宋金恆血樣基因系統編號為S2113220002011101700004,其中20111017為錄入基因數據的日期,即2011年10月17日。編號由系統自動生成。但宋金恆直到當年12月11日才被抓獲。

宋金恆沒有犯罪前科,被抓獲前也未被列為嫌疑人,更未被採集血樣進行檢驗,警方怎麼可能獲得其血樣,又如何形成血樣基因信息編碼?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系統中原本沒有與宋金恆一致的現場精斑數據,為將案件認定為宋所為,法醫將系統日期修改為2011年10月17日,先將抓獲後取得的宋金恆的精斑DNA數據錄入系統,這樣系統中就有了顯示為案發次日錄入的、與宋金恆一致的精斑數據。」王耀剛說,「緊接著他們又錄入宋金恆的血樣DNA數據,但忘記將系統日期修改為抓獲宋以後的日期。這樣就造成宋血樣DNA錄入日期與案發現場DNA數據錄入日期為同一天。」

王耀剛另還指出,此案其他證據都不能成立。

「宋金恆的體貌特徵與兩名被害人的描述不符。劉紅稱作案人身高1米7左右,眼眉不重;王曼麗描述作案人1米75左右,方形臉。而宋金恆身高1米81,眼眉濃重,長形臉。作案人左胸下有一T形傷疤,而宋金恆身上並無傷疤。二人雖然通過照片『辨認』出宋金恆是作案人,但偵查人員在組織辨認前沒有依據規定向辨認人詢問辨認對象的具體特徵,而且辨認在一審開庭審理後進行,不能排除辨認人見過宋金恆。辨認程序不合規,沒有法律效力。」王耀剛說。

「宋金恆的海馬汽車與作案車輛特徵不符。王曼麗描述作案人所開汽車的車標是『一個圓圈,裡面有一個粗的杠』,而宋金恆汽車的標誌是一個細長三角形。王曼麗還描述車廂內飾是米黃色,而宋金恆車廂內飾為灰色。」

「法庭審理中,宋金恆敘述了被抓後受到刑訊逼供的細節,偵查機關一直未能按照兩高一部的規定提供審訊時的同步錄音錄像。」

「警方稱送檢的手印為宋金恆所遺留。這枚手印是從一個紙巾盒上提取的。但在公安機關所拍現場照片中,這個紙巾盒沒有出現。宋金恆則稱,紙巾盒一直在他車上,是警方連車帶人抓到他時獲得的。」

遼寧建平縣警方拍攝的王曼麗強姦案現場,照片上沒有後來送檢的所謂紅色紙巾盒。

王耀剛在二審辯護詞中指出,認定宋金恆強姦作案兩起的關鍵證據造假,且證據之間存在重大矛盾,宋金恆的認罪口供有重大違法取證嫌疑,兩起強姦案件非宋金恆所為。

朝陽中院未採納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2012年12月5日,該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宋金恆隨後被送往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刑。

10名作證者被追刑責

宋金恆終審獲罪後,建平縣警方立即著手抓捕為其出庭作證者。2012年12月22日,宋金恆的母親張淑英、父親宋有被以涉嫌妨礙作證罪刑拘;劉闖、宋啟超、張可欣等8人分別以涉嫌偽證罪刑拘和取保候審。宋的妻子因不在當地,被另案處理。
2013年7月10日,建平縣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宋有、張淑英在該院審理宋金恆強姦罪一案,指使他人作偽證;劉闖等8人在不能確定宋金恆離家歸隊及為張可欣家掰苞米時間的情況下,受宋有、張淑英等人指使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隱匿宋金恆作案的時間。
該院判決:宋有、張淑英犯妨害作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劉闖等8人犯偽證罪,各判處拘役3個月或2個月,其中張悅等3人被宣告緩刑3個月或2個月。
在審理上述證人作偽證一案時,張可欣等證人稱,宋金恆離家歸隊時間為其父母提供,及確有宋金恆去掰苞米這回事,但日子可能記不準。但宋有、張淑英不認罪,稱經過推算日期無誤。

宋金恆父母因幫兒子「作偽證」雙雙入獄。至今他們仍稱未說假話、兒子無罪。

一審判決後,上述10人均未上訴。宋母在朝陽市看守所服刑,宋父在監獄服刑,一度被關押在兒子服刑的錦州監獄。

宋有向看看新聞Knews記者解釋,之所以不上訴,一是同兒子的案子比,自己的案子不算什麼,顧不過來;二是擔心上訴後還會讓其他8人到庭作證,給大家增添好多麻煩。

張淑英則說,2011年10月兒子和兒媳一起回家的日子她記得很清楚,那時正好是一位叔去世三周年忌日,兒子要去弔唁,考慮到兒子結婚不足100天不宜參加,她就勸阻了兒子,她去隨的禮。

「公安把我兒子賴上了。」張淑英說,10月16日那天她6點離家時兒子跟兒媳還在炕上,怎麼可能7點就去100多里地外強姦?「我也給他同學張可欣打了電話,他說那天確實在他家幫忙掰苞米。」

宋金恆住在河北唐山的岳母項麗君也是其支持者。「我相信我姑爺的人品。」她還時常在微博上發布「公安抓錯人不放,定罪證據來源不明,與被害人描述T型刀疤完全不符(真兇有刀疤、宋金恆沒任何疤痕),DNA資料庫造假,沒有犯罪前科、沒列為嫌疑人,但血樣、名字出現資料庫中,蒙冤,真兇至今逍遙法外」等內容,並艾特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刑偵局等機構。

為查清「真相」,項麗君還就被害人王曼麗講述的T字型刀疤諮詢過醫生,「醫生告訴我,T型疤痕都是胸外手術切口,這個人做過胸外手術。」

項麗君說,她在附近監獄都找過,附近有強姦案她都要打聽。在她看來,「真兇」極可能來自內蒙古赤峰市,可能是黑車司機。「赤峰離宋家幾里地,原來也歸遼寧管轄。我找過內蒙古赤峰寧城縣公安局,因為那裡有一起強姦案,作案手法像王曼麗這起,最後排除了,因為沒有刀疤!還有一起系列強姦案,我通過赤峰市檢察院確定沒有刀疤。我一直沒停止找真兇!」

法醫專家排除強姦,最高法複查全案

警方造假陷害無辜公民的情況,並非沒有先例。曾四次被判死刑、2015年方得平反的福建念斌案,念斌的代理律師張燕生就曾披露:辦案機關對死者死因造假,用標準質譜圖冒充檢材質譜圖。

獄中的宋金恆對二審裁定仍不服,以自己被偵查人員偽造證據陷害、以自己沒有強姦作案為由,分別向朝陽市檢察院和朝陽市中級法院提出申訴,均被駁回。北京律師王耀剛繼續向遼寧省檢察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2015年5月22日,遼寧省高院駁回了宋金恆的申訴,稱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正確。

王耀剛律師帶著該案的案卷材料請教了多位公安機關的法醫、DNA資料庫管理人員以及鑒定機構的法醫博士,他們都認為本案存在證據造假的可能性。

2015年11月20日,北京京城明鑒法醫學研究院接受王耀剛所在的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委託,對宋金恆案送檢文證資料進行法醫學專業分析、論證。

這家法醫學研究院邀請了原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的蒯應松、崔家貴、麻永昌三位主任法醫師和原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技術中心主任庄洪勝主任法醫師共同參與研討、會診。

宋金恆案的核心證據是:1、現場勘查筆錄、照片。2、2009年8月30日公安機關在劉紅處提取白色三角褲衩一件。3、2011年10月16日在案發現場提取白色紙巾若干張(從一留有指紋的紅色紙巾盒中抽出)。

包括4名專家在內的8位法醫師認為,劉紅案送檢材料的鑒定書,案件編號為[2009]0339號,顯然是2009年的案件,卻在2011年12月12日才出具鑒定意見書,需要合理解釋;現場勘驗、檢查筆錄應當能夠作為核查現場或者恢復現場原狀的依據。

然而王曼麗案中關鍵物證,即所謂的「現場紙巾」照片不能恢復現場原狀,其提取程序不符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無確切證據證明紙巾來源於現場。

他們認為,王曼麗描述「嫌疑人將精液射入其嘴裡,之後,她吐出並用衛生紙擦拭嘴巴後扔到現場」,那麼,該衛生紙團上除能檢測到嫌疑人精子DNA,也必能檢測到受害人體液DNA(口腔細胞、陰道細胞和DNA分型)且「必須檢測出」,否則無從證明「強姦」。

8人的論證結論是:送檢文證資料所載內容存在諸多違反明文規定之處;有關內容前後矛盾;提取物品清單等部分資料真實性、客觀性存疑;尤其是「無證據證明關鍵物證檢材來自現場」,以及「即便來源於現場,因沒有同時檢出受害女性體液DNA(口腔細胞、陰道細胞和DNA分型)」,故,無法認定宋金恆強姦。

法醫專家論證宋金恆強姦案,結論為無法認定宋金恆強姦。

王耀剛律師說,2014年7月他曾向朝陽市檢察院申請調取證據:一、2009年8月30日劉紅被強姦案DNA原始分型圖譜;二、2011年10月16日王曼麗被強姦案DNA原始分型圖譜;三、2011年12月12日送檢的宋金恆血樣DNA原始分型圖譜,但均未成功。DNA鑒定結論的合法性已經蕩然無存。

2016年3月,宋金恆強姦案迎來一個重要的節點: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給遼寧省建平縣法院和朝陽市中院下調卷函,要求調取宋金恆案全部案卷,進行複查。

「聶樹斌平反了!宋金恆也該平反了!」項麗君說,希望最高法早出複查結果。

「正在服刑的宋金恆多次向我表示,他沒有作案,不管是現在在獄中、還是將來出獄後,一定會申訴到底。」王耀剛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

本文出自看看新聞Knews特約記者 呂去閑

2016-12-20 15: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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