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顯的犯罪(或很可能是犯罪)警察不去查?
02-01
現在社會有許多明顯的犯罪形式,比如在網上招攬傳銷,詐騙電話,開到小區的各種亂七八糟保健店。
很多時候,這些騙子已經像《瘋狂的石頭》裡面那樣路人皆知了,但警察就是不來抓。這是為什麼?
說點兒個人看法
1、警力不足。從現有警力狀況來說,僅接待群眾主動報案的案件,公安機關已經焦頭爛額,要想將所有犯罪現象消滅是完全不現實的,很多明知違法犯罪的情況,不是無心管,是無力管。
2、領導意志。警察辦案是有嚴格的組織和程序要求的,發現案件線索,首先要向上彙報,不經請示彙報屬於違反程序辦私案,這個誰也承擔不起,彙報之後要不要管,該怎麼管,領導說了算,只有在領導特別關注某一類犯罪案件的情況下,此類案件才會受到比較有力的打擊,領導不關注,想管也管不了。3、很多貌似明顯的案件,實際上並沒有普通群眾理解的那麼簡單,就以題主舉的例子,網上招攬傳銷,首先就要明確管轄權的問題,網路是無邊無際的,警察只管一片兒,公安部也不會直接辦案,最多就是督導;電話詐騙這種,也是同樣,嫌疑人作案成本低,警方辦案成本高,很多嫌疑人甚至本身就在國外,國外能隨便把電話打到國內來,警察可不能隨便把手伸到別的國家去;保健店倒是個比較簡單的事,如果題主指的是容留賣淫這種情況的話,管起來不難,不過相信題主也知道呼籲賣淫合法化的呼聲也是很高的,而且賣淫這種犯罪是不可能根除的,人類最古老的兩種職業就是妓女和殺手,古往今來,還沒發現那個國家能夠徹底根除賣淫現象,那麼是嚴厲打擊迫使其轉化,還是繼續保持現狀,這個是政府決策問題,目前也看不到那個政府有解決這個問題的能力。一笑風雲過已經答的比較全面了,我只舉幾個例子:某地盜竊案件立案一年三千多起,誰能全部查清楚?別說還有被偷了不報案的;電信詐騙已經專案專辦了,電視報紙宣傳單網路已經報道滿天飛了,隔幾天就還是有人被一個電話就給騙了血汗錢,警方一查,錢最後都是台灣atm機取的,理論上當然可以繼續查下去,但偵查員就那麼幾個,可能天天往台灣跑?即使領導批准了,這時又有新案了,還去不去查?損失一千萬和損失一千塊的案子,哪種案件更常見?又是那種案件更受領導重視?不是公安只知道辦大案,在有限的警力下,考慮怎麼能取得更大的震懾效果是很有必要的。
「很多時候,這些騙子已經像《瘋狂的石頭》裡面那樣路人皆知了,但警察就是不來抓。這是為什麼?」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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