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和信託公司的關係?
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可不可以算是沒有牌照的風控較低的信託公司?
這是極大的錯誤認識,我不知道你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
信託公司是嚴格受限的持牌金融機構,全國只有64家,每一家都在銀監會查的到。
第三方理財公司沒有任何門檻,註冊個公司就可以,其基本模式就是代銷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以信託,基金子公司,券商的為主。利潤來源於代銷費用。
大一些的第三方理財公司,會自己尋找項目,設計產品,有風控團隊,做的最好的應該是諾亞財富,其已經完全不是一個簡單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了,它自己收購或參股了許多有牌照的金融機構,因此可以通過這些機構發行自己設計的產品。
但是,全國就一個諾亞,99%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仍然主要靠代銷產品為唯一業務,他們沒有資格發行產品,即使有項目,設計了產品,也必須通過有資格發行產品的金融機構發行。
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都不能把第三方理財和信託相提並論,別被銷售忽悠了。在2008--2013年這一段時間是信託業務的瘋狂擴張時間,這一段時間的信託產品一度能達到10%以上。很多房地產公司在銀行拿不到貸款,都是走的信託。
從2014年開始,信託的收益急劇下降。到2017年6月份,大部分的100萬起信託的收益在6%-7%這個樣子。很多的長期信託購買者已經很不滿意了。
所以在2010年的那個時間段,很多的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都在賣信託。但是現在以諾亞和恆天為代表的三方財富公司已經不再主打信託了。與此同時崛起的是私募基金。
信託是容易標準化的產品,未來的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和信託公司的合作會越來越少。因為信託業務能給三方貢獻的利潤已經太少太少了。
三方理財是蘇寧。信託公司是生產廠家。三方理財偶爾也做一些自有品牌產品
信託類似契約型私募基金,三方理財是銷售公司,一個是廠家,一個是銷售。儘管在我供應鏈整合能力無比優秀的大天朝,總有廠家自雇銷售或銷售整合廠家,但團隊基因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區別
信託公司是受人之拖代人管理財富或者籌措財富,中國的信託制度是引進於西方卻有所閹割的制度,和西方的信託公司有所區別,國內的信託公司主要是委託和代理兩個業務,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第三方理財機構則是一個中介機構,以代銷為主,從其他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進貨」各種理財產品然後銷售出去賺差價,相當於從工廠進貨再賣出去;如果你有相應的金融牌照比如基金牌照那麼你就可以自己設計相應的產品銷售,好比你有生產許可證那你就可以自己生產貨物賣了,這樣賺的多點。信託牌照很難拿,國家監管很嚴格,所以目前而言三方和信託就是廠商和經銷商的關係。
本人在三方理財工作,他們之間的關係的話,打個比方應該是生產廠商和超市的關係。超市基本上是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假如你非要說有很多超市賣自己做的蛋糕麵包的話當我沒說),所以超市的產品來源大多是各種生產廠家。三方公司不會局限於某一家信託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因此對投資者來說,選擇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能夠在一家三方公司找到各種理財產品。這樣的話方便投資者做出橫向比較。風險什麼的,沒問,懶得答了。
就像可樂公司跟小賣鋪關係,代銷關係。信託公司是由中國銀監會批准的,中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有金融牌照,而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還沒有金融監管部門監管,也無准入門檻。
信託是金融機構、三方理財是中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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