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門下省是否可以一定程度上駁回皇帝的政策?


可以。

門下省的職權,就是審核和封駁。

三省六部的政權結構,做一個不恰當的類比,可以大致認為中書省是政治局,是決策機構。門下省是人大,是審核機構。而尚書省是國務院,是行政機構。而六部就是國務院下面各部委了。——當然,我也說了這是不恰當的類比。象政治局是黨的機構而非國家機構,國家最高權利機關是人大這種小事情就不要在意了。

總之,三省六部制度下,中書省以皇帝的口吻撰寫各種制詔,然後把這些制詔發給門下省,讓門下省進行審核。無論能否通過審核,門下省都要在詔書上籤署審核意見,返回給中書省。

如果通過了審核,則由中書省呈送御前,皇帝御畫「可」字,復回門下。此正本由門下存檔,再另外抄錄一份,加蓋印璽,交由尚書省執行。

如果制詔沒有通過門下審核,門下省也會在詔書上籤署不通過的意見,甚至直接在詔書上不合理的地方進行塗改,然後打回中書省。——這種塗改詔書然後打回的行為,有個專用稱呼,叫做「塗歸」。審核詔書的職能,主要是門下省的給事中承擔。唐憲宗時期,給事中李藩就審核極其嚴格,「制有不便,就敕尾批卻之」,意思就是說,李藩在審核詔書時,凡是遇到自己認為不合理的地方,就在詔書的末尾進行批駁,給他退回去。後來李藩以此聞名,最終得以拜宰相。

正因為所有詔書都須門下審核,所以你如果看唐朝詔書,大都開頭是「門下」二字,這二字其實就是文件抬頭,用現在話講叫做「主送機關」,表明這份詔書是呈送門下省的。

所以,如果一份詔書不是中書省起草,不經過門下省審核,就不具有合法性。劉禕之有句名言:「 不經鳳閣鸞台,何得為敕」,說的就是這個意思。鳳閣就是中書省,鸞台就是門下省(這是武則天改的名),如果一份詔書沒有經過中書、門下,怎麼能算得上是「敕」?

門下省不僅僅審核皇帝的制詔,各地方、各部門上奏給皇帝的奏章,也是必須先經過門下省審核。如果這份奏疏所講的事情,門下省認為合理,就簽署審核意見,交由中書省討論並呈送皇帝御覽,如果門下省認為不合理,就簽署反對的意見,打回去。

比如貞觀十六年,刑部上奏章,建議反叛者的兄弟都應該連坐,奏章交到門下省後,給事中崔仁師反對,批駁道:「誅其父子,足警其心。此而不恤,何憂兄弟?」這就是崔仁師的審核意見。於是這事情就最終沒成。


可以

唐太宗簽署了徵收十八歲以下體壯者當兵的敕書,但魏徵就是不肯屬敕。魏徵只是門下省正五品的給事中,居然有權阻止最高指示的下達。

高考刷題的時候居然刷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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