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是否代表古人意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

「同姓不婚,懼不殖也」(《國語·晉語四》);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表面上看,是古人意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個人感覺這種說法是說不通的。

原因一:古人強調的是同姓不婚,而非近親不婚。雖然我並不是很清楚古代的姓氏歷史,但是在春秋戰國時代,還是在左傳這本書裡面,我想姓氏還是區分的,那麼為何又只說同姓不婚,不說同氏不婚呢?而後世姓氏不分之後也只是強調同姓不婚,而並沒有講近親不婚。

原因二:古人說其生不蕃,然而現代所知,近親結婚的危害重點應該在於遺傳病上,而不是不育的問題,體現在古代應該是說小孩子容易夭折上。

原因三:其中所描述的危害也是的值得推敲的。「其生不蕃」的真正含義是什麼?除去通常認為的不育之外,我卻還有兩種猜測。

其一猜想是說不利於氏族繁衍。為什麼不利於繁衍呢,原因也不一定是因為不育。因為如果兩個同姓的人都與不同姓的人通婚,則肯定比兩個同姓的人結婚增加的人多(對氏族內部而言)

其二猜想是左傳這句話可不可信。雖然看起來是我胡說八道,不過也不排除這種可能說法只是統治者為了防止同姓結婚而說出來嚇人的。古代也不乏很多奇怪的習俗,也都說的有板有眼的。

據《魏書·高祖紀》載:「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絕同姓之娶。」也就是說同姓不婚始於周朝,早於左傳著書,而左丘明也不大可能自己去研究發現了這個事實,也就是他只是遵循了周禮。而周禮裡面說其生不蕃,可信的程度就更低了。

綜上,關於古人發現同姓不婚,其生不蕃的說法我還是存疑的。

古人到底是否真的意識到了近親結婚危害呢?有沒有人有更加明確的看法?


應該是近親結婚會造成危害的意思,古代姓和氏是兩個概念,姓是母系氏族的產物,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從女從生,沒具體考證,但應該是大部分的姓都會含有「女」字,比如熟知的姬姓、姜姓、姒姓等,同姓就是同一個母親發源出來的種族,所以姓有「別婚姻」的作用,同姓不能通婚,而先秦時代,女子通常用姓,沒有用姓稱呼男性的。

而氏族是父系社會的產物,有著別貴賤的作用,有氏的都是有地位的人,氏可以用國名、官名、所獲封的地名、祖先的名或字來命名,當然用國名的只能是國君一系,用官名的只能是當了這個官的人,所以隨著官階的晉陞,氏也是會隨之改變的。

所以先秦時代,姓不變而氏常變,一個人可能在不同時期可能有不同的氏,通過上面兩段,舉個例子,你可以稱呼周公旦、公子旦,但不能稱呼為姬旦,同理,姬發也應如是,只有他們的女兒可以成為姬xx,所以你可以看到周文王的孩子們的名字, 公子發的哥哥叫伯邑考,他的三弟管叔鮮,四弟周公旦,五弟蔡叔度,六弟成叔武,七弟霍叔處,八弟衛康叔等等,而不是姬考、姬鮮的,全是以氏為稱謂(這裡伯邑考是名字還是後人尊稱不做討論,姑且認為是其名字)。

上面啰啰嗦嗦的說了一大堆,就是為了說明,姓在古代是從女的,目的是為了別婚姻,防止同姓結婚,應該就是為了防止近親結婚造成的弊病,畢竟古人不傻,和現代人比,缺的只是相關的知識體系和知識,但他們會發現問題歸納總結,而近親結婚,其危害從生下的孩子就可以直接看出,而部落或氏族的繁衍問題一直都是第一位的,一個影響氏族存亡的問題,經過石器時代再到夏商周,幾千上萬年的時間足夠他們總結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這條規律的。

以上是個人所知道的,也可能有誤,歡迎清楚的人用相關例證來砸臉。


同姓不婚 ,主要是倫理禁忌。為什麼非要用現代人的認知觀點去看古代人呢? 近親不婚是近代從遺傳學得到結論。

「防止同姓結婚而說出來嚇人的 」顯然是不對。

古人肯定沒有明確認識到現代遺傳學的近親結婚的,但是人類至少從原始氏族社會開始就從實踐中逐漸認識到血親通婚的害處,從血緣婚發展到族外婚,對偶婚。這個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人倫禁忌。

而周代都已經是宗法封建制社會了,有非常明確的道德倫理,周禮。

不過最初的「同姓不婚」有很大可能是為政治服務的。西周以小克大,打敗殷商,剛建立統治不久就出現了叛亂,王室就急需一種新的制度來統治比以往大得多的領土和勢力龐大的殷商遺民。這促使周朝確立了宗法制,以王室為主幹,諸侯為枝幹分封。其中諸侯大部分為周王室子弟,還有一部分就是姻親。同姓不婚,這就強制王室貴族必須與諸侯們結為姻親,代周王統治各地,監視殷商移民防止叛亂。這樣就形成了真正的家天下,也進一步擴大了周控制的領地。

同姓不婚一方面是也可以防止亂宗, 亂尊卑秩序。從禮教的宗法倫理上來說,同姓為婚不就破環了嫡庶、長幼、親疏、尊卑秩序么。

「同姓不婚,懼不殖也」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同姓通婚,其子孫不會繁盛 ),這些是人們歸納的血緣結婚的經驗總結,也是在辨別婚姻,明血緣 。這說明當時已經認識到同血統結婚對生育是有害的。只不過古代中國人的文化認知中只有同父系才有血緣關係,所以直系不管多遠都不能結婚,這與倫理不合,而旁系允許通婚(這就是與現代近親結婚認識的最大不同,生物學上你的基因來自父母不是只有父親。)當然,也不是所有旁系都能結婚,輩分是很重要的,最多是表兄妹這種同輩表親結婚——「至如上烝下報,同人道於禽獸」 ,不同輩分之間,是不合倫理的。

還有一句類似的「 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盡矣,則相生疾,君子是以惡之 」 這是子產告訴晉平公,妻妾不能是同姓,因為同性的後代子孫不能昌盛。身邊的美人太多了,就會得病,君子因此討厭這個。 這後面還有一句 故《志》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違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禮之大司也 。( 所以《志》說:『買姬妾、侍女的時候不知道她們的姓,就占卜一下。』違反這兩條,在古代是要慎重避諱的。男女要辨別姓氏,這是禮制中的大事。 )


我認為有一定的可能性,古時候的社會禮儀道德規範很多都是從古人在生活生存中不斷總結的經驗而演化出來的。


應該不會。因為堂兄妹是不可以結婚的,例如蘇軾和他暗戀多年的堂妹。但是表兄妹是可以的,例如陸遊唐琬。可能只是基於倫理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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