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吃喵糧的汪涉嫌詐騙一事?

質疑方:墟落

附原鏈接:如何評價『「九言」· 答主們背後的故事』這一知乎大 V 社交與知識的變現計劃? - 墟落的回答

事件陳述1:兔撕雞大老爺(已刪)

附鏈接:如何評價『「九言」· 答主們背後的故事』這一知乎大 V 社交與知識的變現計劃? - 兔撕雞大老爺的回答

被指詐騙的當事人「吃喵糧的汪」個人對此事的回應:

1.吃喵糧的汪的回答:

如何看待@吃喵糧的汪涉嫌詐騙一事? - 吃喵糧的汪的回答

2.吃喵糧的汪的專欄文章回應:

附鏈接:詐騙事件始末http://zhuanlan.zhihu.com/sdtalk/20626868

3.吃喵糧的汪的處理:

如果不接受公益捐助,需要退款 - SD的碎碎念 - 知乎專欄

附加問題:如何判定合理行為的邊緣和尺度?

墟落答案截圖(部分):

兔斯基大老爺答案截圖(部分):


我不會罵人,也不會吵架,甚至與墟落也不熟,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對事件作出法律上的評價。

一、固定事實

此時這位答主做的是:1.把自己微信頭像改成微信團隊的logo 2.把自己的微信名稱改成「向你的微信錢包」。

然後如果有人掃了上圖他放上去的二維碼,會誤以為是向自己的微信轉帳,但實際上是把錢轉入對方的帳戶。

二、客觀行為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這整個過程,虛構了「騰訊有漏洞可轉帳」的事實,讓人信以為真,並將「給出1.08元」誤以為「收到1.08元」,當然是詐騙行為。

三、主觀上有非法佔有的故意

這位答主及其朋友所辯解的理由,主要是:提醒大家注意這種詐騙手段,本人很有錢,本人品德高尚,騙的錢已經捐了,等等。

然而,對「非法佔有的故意」,並不是看這些東西的。

為什麼要騙,這是作案動機和目的;騙的錢去了哪裡,這是事後對贓款的處理;本人的品德,與是否會犯罪無關。

而非法佔有的故意,與上面這些理由毫無關係。

行為人認識到這些錢是別人的,行為人知道這些人是出於錯誤的認知而付款,行為人明白自己沒有正當理由去取得這些錢,這就是非法佔有的故意。

不要拿惡作劇或者智商稅來辯解,這些都不屬於正當理由。法律上的事,不要用道德來開脫。

不然,警察在卧底的時候犯的罪怎麼算? - 法律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這就是詐騙。

四、不構成犯罪,但已違法

要成立犯罪,除了符合詐騙罪的構成之外,還要求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體現在侵犯財產類犯罪上,就是要求「數額較大」。

四百多元,當然尚未達到入罪標準,《刑法》管不了,但《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管得到的: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別拿法律當兒戲。


謝 @吃喵糧的汪 邀,不管你出於什麼動機邀請我。

這個問題我昨天其實已經答過了如何評價『「九言」· 答主們背後的故事』這一知乎大 V 社交與知識的變現計劃? - 刀總的回答

既然重開一個題目我就再答一次。

首先是是不是涉嫌詐騙,我是肯定的回答。

我國法律對詐騙的定義是: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這裡有五個關鍵詞,分別是非法佔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數額較大、公私財物。

從 @吃喵糧的汪 的原答案中,至少非法佔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和公私財物都涉及到了。

名詞解釋自行百度。

另外當事人自己也承認,最初的答案中並沒有做提示,是後面加的。

唯一不符合的也就是數額不夠大了。

當事人表示跟警方大V溝通過,回答是方法是歪招,不犯法。

我的看法不是不犯法,而是不立案,因為金額太小夠不上立案的條件。

其次,有人提到說 @吃喵糧的汪 做了風險提示,還有人上當,1.08誰都不缺,當收智商稅云云。

我舉兩個例子:

1.我捅你一刀,你問我為什麼捅你,我說我在開玩笑,而且你流的血我給獻掉了,你什麼感覺?扎你手指不痛是嗎,我給你大腿動脈來一刀呢?

2.風險提示是嗎,e租寶有沒有做風險提示?那些龐氏騙局詐騙有沒有做風險提示?有些人的邏輯真的很奇怪,有風險提示就不構成犯罪了?

最後,看到有人給 @吃喵糧的汪 洗地,甚至跑到我昨天的回答下摳我字眼,貌似還是個大V,我真心想說,戰五渣就別上來獻醜了,撕都撕不到點子上。

有些洗地洗得真心漏洞百出,比如一再強調說當事人是創業公司CEO什麼的,不缺那點錢。

刀總混得不好,好歹也是幾家公司的股東,去年年底做的公司剛剛A輪結束,8位數融資已到賬,是不是說我就可以去殺人放火還不用擔責了?如果是,報上坐標吧,我最不齒的就是你們這類人。相比之下我對 @吃喵糧的汪 還挺欣賞的,至少臉夠厚,心夠黑。

-----------2016/3/8-----------

至於說 @吃喵糧的汪 給我和 @墟落 點贊一事,不管大度也好,偽善也罷,我並不領情。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高票的答案中已經有法律工作者解釋了為什麼說是錯。

另外對待九言,我還是持中立態度,給大V一個變現渠道很好,但我沒有興趣。

今天聽聞 @呂葡萄 要在九言分享,因為正在和喵撕逼中,所以把聽課費以紅包的形式給了女神:

剛突然意識到,其實九言不就是線上版本的 在行 嗎,剛出來那陣我和@王彥翔 玩了會,他講普通話教學,我講新媒體整合營銷,玩了一周賺了幾百塊錢。

但是興奮勁過了以後,我就把app卸了,除了可以認識些陌生人以外,賺的那點錢還不夠時間成本呢。

所以九言能走多遠我持保留意見。


以前認識一姑娘,家裡很有錢,父母給她的零花錢也不少,但她就是喜歡偷東西。也不偷大的,就是今天順個橡皮,明天拿個兩塊錢硬幣什麼的,最多的一次是偷了幾十塊錢的東西。(真事)

不過呢,我覺得我們不能喊她小偷,有錢人乾的事兒,能叫偷嗎?那叫幫我們上課。

何況她那麼會偷,要是隨隨便便偷個富二代的錢包,就是幾千塊,可是她沒有。她只偷文具和零錢。

再說了,她偷的東西金額又小,又沒把東西賣掉,這就更不叫偷了。我們拿她和靠偷東西維生的人相比,顯然是不妥當的。

剛剛也說了,這個姑娘家裡很有錢,所以她沒有作案動機。作為一個有錢人,她需要用偷這種手段嗎?

由於被她偷了東西以後,我的防範意識增強了,所以她更不叫偷。

總之呢就是因為這個姑娘有錢所以她偷東西一定沒有動機,另外呢,因為她偷的不多,所以不算偷。還有就是她偷東西是為了讓大家提高警惕。

我覺得這個邏輯大家應該都能想明白吧。

哦,對了。最後她也沒有把東西還給我,不過無所謂啦,剛剛都說了那不是偷。


我這裡提出我的質疑是給出的截圖都為修改後,由於涉及違法所以答主的答案被修改過,這一次修改內容無從而知,且至今仍未有「創建於」的截圖。

反駁眾位支持者的觀點

1,支持就關注,不支持就拉黑。這簡直是小孩子的觀點,若如此你的人生看樣子只有所謂「志同道合」了,沒有對與錯只有你喜歡。

2,是否違法,是否詐騙。答主已經承認這個行為,但是一直在從三方面辯護,一是「事先聲明」,由於只有修改版截圖不知道這個是不是「事後」,其次,所謂承擔風險是否構成聲明。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具體的明確的聲明,掩蓋了欺騙的事實。若視其為用戶條款,也是一個不公平的條款。二是從輕辯護,主張數額小。在小的額度也難以掩蓋欺騙的真相。三是從動機辯護,先說明答主資產情況表示其「不值得騙這點錢」,後說明此為「教育課」,且資金用於捐款。前者並不能證明「不會」,後者更是笑話,教育是主動,誰賦予你權力讓對方受教育。捐款行為同樣出於自願,別人無權支配。

反駁支持和不支持者的方式,請就事論事,不要從人的角度,說他斂財以證明此次的欺騙性,或者說其富有而掩蓋行為的錯誤。

這次的事件彷彿一個衣著光鮮的人,在出超市的門時被其他顧客指出順了東西,但他卻說自己是在檢測超市的安保系統,一邊嚴肅的告訴超市要提防小偷,一邊把順走的食品施捨給乞丐。現在監控錄像沒有,他說他之前聲明自己要做點事,超市要小心點,可惜空口無憑,眾人只看見他被抓。可憐的超市東西被順不說,還要被說是安保不好活該被偷,東西也沒要回來,對方替他施捨出去,逼都讓他裝了。

——

再次為吃喵糧感到可恥,對於獲得的錢原本是他人的,對於這種錢理應退回,若對方執意接收再捐款。盡全力退款,對於無法退款者告知,然後對方證明後退款。而對於受騙者,竟然以高姿態表示對方居心否測貪小便宜,這實在讓人噁心。你有沒有想過掃碼的人可能更是出於對你的信任?你把這種信任踐踏了。


被噁心到了。

被所有強調他很有錢,他是善意的,他主觀是好的,他已經捐款的大v給噁心到了。

很長見識,知乎真是發現更大的世界,我覺得九言賺錢是其次的,倒是給某些人抱團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他海歸怎麼了?他拿到融資又怎麼了?先不說這些是否被證實,一個人的違法行為硬是能被說成善意的舉動,這三觀是要有多不正?

還是那句話,可惜童瑤和蘭蘭沒抱團,否則也沒那麼多事。

最後,知乎是一個分享知識的地方,不是給你們抱團,詐騙,洗地的地方。當然,你要硬說知乎是這個樣子的我也沒轍,雖然專業領域的知乎算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平台,但關注者寥寥,至於社會及情感領域嘛,就難說了。


就著@飛將軍 最後「被冤枉的君子」這一論點,我突然想起了一個故事

一個男人涉嫌殺妻。

他的妻子是在半夜失蹤,只留下了一張被血染透了的床。

而他又恰巧在後半夜才回家,正好是能完成殺妻拋屍過程的時間段。

因為床上遺留的血量已經超標,在被鑒定為確實屬於妻子的血後,男人被控告殺妻。

有位很棒的律師幫他辯護,辯護前,他只問男人一個問題:「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男人難以置信:「我甚至到現在,都不相信她死了。」話沒說完,就紅了眼眶。

律師扭頭,心裡已經有了判斷。

法庭上。

所有證據齊齊指向被告,毫無疑問的罪責近在咫尺。

然而就在這最後的關頭,律師巧妙的利用了一個「三秒鐘理論」。

他望向評審席:

「你們真的確定受害者已經死亡?你們都錯了!今天的審判實在太可笑了,我已經找到她了!她一直在門口等待著!」

他望向緊閉的大門開始查數:「三!二!一!」

所有人都回頭望向大門,但大門並沒有就此打開,可甚至到倒數結束,還人表情怪異的保持著扭頭望門的姿勢。

律師滿意的點頭:「懂了嗎?你們甚至不確定受害者此刻的狀態,就要判一個人的罪!還是最深愛受害者的那個人!」

法庭沉寂,所有人陷入沉思。

男人最終無罪釋放。

法庭結束後,對方辯護人苦笑著走到律師面前:「你數三秒鐘的時候,我沒看門,因為我肯定,那個女人已經死了。」

律師不置可否,不屑的一笑。

「但是你知道么?你為之辯護的的被告人,也同樣沒有看向大門。」

我想,很多喵汪的關注者都給了他足夠的三秒鐘,卻沒人去注意,他到底有沒有回頭望向大門。


這個回答底下匿名用戶也挺多啊,還有什麼到五十贊就取匿的大v,真長見識,這件事說來多簡單,道個歉還個錢完事,搞得那麼複雜,各種洗地加宮心計似乎還有準備迫害小透明?,吃喵糧的汪老師您要真閑的無聊不如寫幾篇軟文,哦聽說您還是個CEO您就不能管管您的公司去嗎,評論區解釋的字打那麼多我都心疼哦。說實話我真覺得大v道個歉沒多難,您偶像包袱是有多重。錯了就是錯了,您要是正大光明說這件事您沒錯,我服。您要是錯了不管擦邊還是怎樣您要給支持你或者關心這件事的人一個交代吧,狡辯真沒什麼意思。這事翻篇您還是好漢啊。

〖2016年3月8日 10:35更新感想〗

看來我想的太簡單,您最終也沒道歉,好不容易出來解釋了,說墟落黑你,說你對墟落有好感墟落見你不順眼什麼的,我也是醉了,還有您把墟落單拉出來說什麼我退款了這結果您可滿意,這您問墟落有什麼用。你又沒騙墟落的錢,真是的。當然您這麼做有什麼目的我也就想不出來了呢怕怕的。

還有您也沒有說自己有錯,只說需要反省以後不再問別人要智商稅。您可真比普通人聰明。這措辭水平我給您滿分,不怕您驕傲。

最後的聲明寫的也好。充滿了都是你們逼我的,以後我不會寫乾貨了,可能也不玩知乎了的委屈滿滿的既視感,送您一句話,錯了就是錯了,無論什麼後果您自己受著。謝謝。

借評論區一位寶貝的話說:不停重複自己早就說明真相的事實重複自己的確有錯的事實,就是不道歉,看著真難受。連退錢退知乎的招都使出來了,就是說不出對不起三個字。都是為啥呀,唉

還有說話綿里藏針。寫的辯解通篇給不明真相群眾一種是墟落有意要針對您這個人的感覺。還說什麼「有這個時間不如多關注校園暴力的事」,不就是想把關注點往墟落「不務正業」上引么。未必您的事就不算事了。關注這幾天真覺得您說話太厲害了。

第一次知道人到底能有多噁心。把評論區關閉,把說你的評論刪除,然後說要講課,故意加重說有償1.08元,我真覺得誰去誰才是真的交智商稅,我服。

吼開了評論區居然還拉黑反對你的人,評論區全是說墟落不好的誒,有點厲害,

哎您真有閒情逸緻。


罪刑法定,他的做法構成了詐騙罪的要件就是違法,最多可以說是情節輕微違法但是不犯罪,不能改變這是違法行為的本質。


我這個慫貨匿名來說兩句。

關於汪先生那篇受爭議的文章是我舉報的。不知是否有其他知乎er也舉報過,我暫且當成是我個人的舉動。

當初看到那篇文章就覺得很不妥。汪先生自己說,他在文章中明明白白的說了,他有告誡其他人不要掃碼,明確的說這是個騙局。

可是我在原文中並沒有找到明確的警示語。但是他回答的問題就是,你知道哪些騙局,所以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提示。

我在評論中問,這些錢會退回去嗎?汪先生表示,絕對不會退。

同時在評論中,有不少評論表示這個智商稅交的值,還包括一些大V。也有人質疑,但也有更多的人說著:誰讓你掃碼的、自己貪錢就別怪被騙、金額設置成1.08根本不是誠心要騙錢、有本事去報警之類的話。

不好意思,就我個人來看,汪先生對此還有點得意。

後面,汪先生表示,這些錢,他自己又添了點,捐了。

我對此整件事的做法非常不贊同。首先我在這篇答案中沒有找到明確的警示,清晰的表示不要掃碼,會有金額支出。其次,我不贊成所有掃碼的人都是因為有騙錢之心,畢竟不排除有些人只是好奇而已。再者,進賬款項第一步是轉給了他的女朋友或者太太,之後才說捐了。我不認為他有權利自作主張的處理這筆錢,就算是捐出去。最後,他或者他的支持者說這根本不是詐騙,我認為這只是沒達到詐騙立案金額,但行為本身已經構成詐騙。

但是我有點被評論中的支持聲嚇到。我沒想到這麼多人持有和我截然相反的態度,甚至不乏讚許。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價值觀出了問題,是不是我太小題大做。所以我舉報了這個答案,讓知乎來判斷。之後答案被摺疊。

今天看到這個帖子還是很欣慰的,有人和我有同樣的想法。墟落比我有種的多,敢於當面質疑,我太羨慕他的勇敢。

文章和評論我都沒有截圖,若與事實有出入很抱歉。

至於汪先生,我沒接觸過他本人,不做評論。我只是對這個做法不贊成。對事不對人。


如果只看吃喵糧的汪當時答案可以看做是詐騙,毋庸置疑。?。但看問題後就會明白,其問題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欺詐性,什麼是歪點子?歪點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欺詐、欺騙、詐騙、瞞騙等要素在裡面(這麼說合適嗎?),點子不「歪」怎麼能行?同時我們是否可以懷疑問題提問者是否有釣魚之嫌,拋出問題尋可行的歪點子?

問題在與吃喵糧的汪回答中的方法可行性高、效率高、快,挑選其中一個複製執行即可。夠「歪」吧。符合問題對「歪」的要求吆。

然後造成現在這個情況應該是吃喵的汪當時沒想到的吧。哪怕是後續的補救措施也沒法得到部分人的理解。

其實當初我看到「你聽說過哪些賺錢的歪點子?」這個問題時,很happy,有神馬歪點子快來!讓哥也學學,賺點歪快。隨後仔細看了部分答案,的確不錯,夠歪,漲姿勢了。然後你會不會想「我靠,這貨!會不會這麼干!」。實際上沒有,我是按防騙的想法來看的並無他想。其中生活中有遇到的或沒遇到的,看後豁然開朗原來是這樣,很慶幸自己有幸看到。而吃喵糧的汪的回答當然不會錯過,畢竟是關注推薦的問題,看過之後學習了,那個二維碼一辨便知是坑,能有這好事朋友圈早炸了,騰訊會放出這種福利?難道不會被咆哮工程師你在弄啥叻!?想想便知,一笑而過即可。

最後我想說,知乎大神請留步,多放乾貨,讓我等多漲姿勢,謝謝哈!而我等靜靜看便可,多想,多思考,不清楚的可以通過討論或其他方式解決,沒必要撕。能進入一個願意分享乾貨的社區很幸福,願知乎保持乾貨。耶!?

分享有風險,分享請謹慎!

利益相關:知乎三無用戶,乾貨分享者粉絲。對在本社區的問題相應回答負責並承擔相關責任。


有答主說得好,問題的源頭是現在大家普遍認同貢獻高質量答案的答主們有應該獲得報酬。這簡直快變成知乎的政治正確了。

但是我反對。知乎提供的知識分享就應該是免費的。只有這樣才對提問者和回答者更有利。

說到底,討論的質量才是知乎生存的根本。

各位答題之前已經知道這是免費的了。所以說這至少是可以接受的底線。

除了獲得心理上的正向反饋、和眾朋友把真理越辯越明、促進梳理自己的知識體系這些好處之外,還想獲得一點經濟收益,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既然有一個大家公認的底線兜著,這個經濟激勵說到底就還是一個「可以有」而不是「必須有」的東西。

而如果經濟刺激有損於答題質量,那是必須摒棄的。這是邊緣損害核心。

這其實是知乎的優勢。有道是事緩則圓,即使經濟刺激機制是必然趨勢,也意味著知乎平台可以從容規劃,小心嘗試。

現在可以看到的網大V變現手段中,個人觀點,打賞比粉絲見面會好。要收穫打賞作者人氣固然重要,但是仍然和文章質量緊密相關。而各種粉絲組織,巨巨們精確鎖定目標客戶更容易了,客戶群體更穩定了。但是非常形成類亞文化的抱團圈子。這種策略玩的最好的就是著名的哥布林小公舉四爺,不用我再多說了吧?

其次,硬廣比軟廣好。硬廣的傳播,其實很依賴於受眾數量。和電視劇賣廣告看收視率一樣。而收視率高低除了營銷以外更要看作品本身。軟廣呢?從撰文目的就開始扭曲整個作品了。各位大V怕是沒有好萊塢那麼廣泛的選擇可以很NICE的植入廣告。

各位也許會說我這個小透明沒有變現機會當然站著說話不腰疼。的確,我也不敢保證萬一我也有這種機會的時候我不動手。但是至少,我現在說這些,是真誠的。如果說我想紅,至少現在我眼紅的也是知友的認可而不是其他。


我吧,一個知乎上的小透明人,也特別羨慕和佩服那些知乎上的懂的那麼多,會花費那麼多時間來無私寫學問的大神們。

我沒有那麼多專業知識,一般只是看看,開拓下自己的眼界。不怎麼會玩知乎,不過有關注過@吃貓糧的汪。

好幾天沒來,突然看到這個標題,就進來看看。

小小的自說自話的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不喜,歡迎噴。

騙子們為何能騙到錢?我想應該是因為被信任吧。(當然了,不是說他是騙子,只是就事論事,從別的騙子說起)

我能關注他,想必他也是有我欣賞的地方的,希望從他身上學會一些東西。像我這種讀書少,傻了吧唧的人,又不是懷疑論者,欣賞和善意,讓我們很容易相信一個人。

其實如果我會玩知乎,如果那天我恰巧有時間看了文章,我也會加那個微信號成為交所謂智商稅其中的一員。即使他不是惡意,知道真相的我,仍然會很失望。因為,利用別人的信任來捉弄別人是不道德的。而且我更討厭別人事後解釋說的站在所謂智商高點來解釋。因為他褻瀆了我的信任。站在智商高點上,隨意拿捏別人,又和那些奚落,捉弄阿甘的皮孩子有什麼不同?

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或許因為經歷或者一些原因,一些見識過人。但就像遊戲人物的屬性,有高有低,也許在其他方面別人又比你強。所以沒什麼可驕傲的。

您說的沒錯,我很喜歡您起的九言這個標題。世界很大,包容於萬象,傾聽於不同的聲音,消磨於我們的內心,使我們更強大。但是,這些都是在一個善意的前提下。不然傳遞的只會是偏孛的東西。

如您的心真的可容納九言,那麼道歉應該不是一件難事。不道歉只有一種原因,不認為玩弄於別人的信任是一件錯事。


我不是正義衛士,只是憤怒青年,現在怒火已去,可以心平氣和地說幾句了。

其實對於汪先生貼1.08元二維碼那個事,我本無立場,也不關心——知乎大V們曾經出現的那些問題和紛爭我概不關心,頂多看個熱鬧。

和@唐缺@墟落等人的態度不同,我真正不爽的是九言那個活動。

在九言問題下有個回答說, 大V變現最優渠道始終是變現「身價」,第二是變現現有產品,第三是影響力,第四才是知識,我一直不明白怎麼總在那麼遠的地方琢磨這門生意。

這位答主說的道理是對的,但他並沒有看清,這次活動實質上就是在變現「身價」。

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假如張佳瑋或李開復開這麼一個活動,如果門票只收10元,我會笑話他們;正如唐缺所說,他不參加此活動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在他眼裡,相較之下,這點錢太少。

回到這個問題來,為什麼這小小的1.08會引發許多人的不滿?

因為這件事給知乎帶來了一股歪風邪氣,而這也是讓我非常不爽的地方。

在知乎一次次撕逼扒皮當中,童謠算比較low的,單打獨鬥,直接圈錢,還不知謹慎行事,被扒皮不冤枉;二十四禎的某些電影軟文行為也不高明,因為專業技能太差,內行人一眼就能看穿;至於小公主,我不關注也不了解;剛剛了解的鳳紅邪吃相更差。

以上這些事件對我而言不值一哂,唯獨汪先生卻引起了我的不滿。

我所不滿的不是汪先生你得到了多少該或不該得到的多或不多的錢財,而是你總是會把這種行為加以粉飾,讓大多數人分辨不出這種行為的對錯優劣,反被誤導而覺得你做的是多麼的應該和正確!

就如同大忽悠趙本山騙了范廚師的錢和車以後,范廚師還要大聲道一句「謝謝啊」!

這比童謠鳳紅邪等人更加讓人厭惡,也讓人膽寒。

他們只要一經證實,馬上可以得出欺騙的事實;但汪先生的行為,包括他那一句句冠冕堂皇、欲蓋彌彰的措辭,卻讓人如置雲霧。

不怕真小人,就怕偽君子。

因為真小人做錯事他不否認,甚至提前打招呼:我現在做的就是黑的!

但偽君子可怕就可怕在,他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不能分辨的人往往開始盲從,覺得這確實是白的,如果有人說是黑的,還要群起而攻之!

再回到九言活動,多數人認為這是販賣知識,買門票當然是值得的。實際上這活動就是利用了知乎上群眾的特點,開展的一次粉絲見面會。

所謂「知乎」,用戶來這裡本就有獲取知識的一大目的,打著分「分享知識」這麼高逼格的旗號來圈錢簡直一擊必中。知乎本身的逼格就是最好的廣告,這個活動,在消耗著知乎這個平台的價值,然而知乎官方還沒有意識到。

現在的知乎有一股勢能,大多數人都已經意識到大V輸出知識應該得到回報,而「是時候還大V的票錢」這一活動就呼之欲出了。

而汪先生聰明絕頂,意識到這樣的商機,馬上開始籌備。

參加活動,並且認為物超所值,並且積極點贊宣傳的用戶可能為數不少吧,汪先生賺的就是你們的錢。

那些知識我不聽也知道是不會太差的,因為大V畢竟是大V。

然而,對你我而言那有多大用處?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業,在知乎上也都有自己關注的點,歷史學家眼裡,電子商務理論講的再好,對他也不會有太大價值。

粉絲們,你們在聽講座之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嗎?我想你們在聽之前恐怕連講的具體是什麼都不太了解。

連講的是什麼內容都不太清楚,就選擇去聽講,這種獲取知識的手段遠遠不如靜下心來看一本專業方面的書籍高效。

知乎上早有人說過,我們在知乎上拾取的實際上都是不成系統的碎片化知識,真正對我們的幫助並不會太大。

你們自以為花錢聽講座學習知識是一件高尚的、值得提倡的、感到驕傲、逼格高高的事——

但你們選擇花錢花時間去聽別人為你選擇的知識,而不是自己花錢選擇一本書去讀,我覺得你們不是真的想獲取知識。

或者說你們自以為自己崇拜知識,其實只不過是崇拜大V,覺得大V講的就是好的,就是有用的。

那些知識對於需要的人來說,可能遠遠不止那個票價。

但你們需要的並不是那些知識,而是與大V另類的接觸和交流。 買票進去以後,大V一人露一手絕活兒,就被驚艷到了,然後高呼值回票價,其實你只不過是為了湊個熱鬧;真正值票價的,不是知識,是熱鬧。

我為什麼獨對此事非常不滿?

就是因為它帶來了股歪風邪氣!

現在的局面,大家只看到了那1.08元的欺騙,還沒看透九言所帶來的不正之風——大V假借高尚與正義,堂而皇之地圈錢。

圈走了錢你還得一個勁兒地拍手叫好感謝。

你說那是知識,值那個錢,人家是對的!——這就是知識的逼格,抓的你們這幫人的心理。10元的鋼筆你不買,因為你不常用;但10元的知識不管用不用得著,都毫不猶豫去買,因為那是知識!

這種優越感極其類似於「讀書人的偷,那能叫偷嗎?」

明明就是趁機圈錢,卻偏偏打著異常偉光正的旗號標語——傳播知識。天吶,這個活動發起人絕壁是個天才,但怎麼就那麼像傳銷呢?

你跟那些小白鼠解釋,他們就是不聽,覺得自己在做的是無比偉光正的事情,比知乎其他那些不願付費參加此活動的用戶都高尚,反而開始怒視你,甚至攻擊你!

黑的已經被說成是白的,而白的反而變成了黑的。

看到這樣的局面,迅哥兒教會了我出離的憤怒。

汪先生,我必須承認你天資聰穎,才智過人。甚至想到讓警察去打頭陣,因為他是為數不多粉絲數量龐大,號召力強,而又廉價的大V。但你有此天資,不去扎紮實實苦練拳教,卻視辟邪劍譜為至寶,險得很,也邪得很啊。

我是個很小的透明,但不願看到自己周圍瀰漫著一股邪氣——看不到還好,奈何我卻看到了——這讓我渾身不舒服。

那我只有憤怒地嘶吼,別讓自己因為沉默,在後來的某天望著滿眼的廢墟扼腕嘆息。


怎麼有人忘了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這句古話了?

典型一個膨脹大V認為以自己的體量可以玩笑性的觸犯一些禁忌踏過一些紅線,伴隨著曖昧不清的利益關係和闡述灰度,不會被認真責罰。

結果還真就有認真的看不慣這種嬉皮笑臉的態度了。

記得曾經美國有個廣播說外星人入侵了,導致大範圍恐慌,數人踩踏受傷。結果始作俑者被獎勵

問題是,人家是提前和市政串通好的


不要和開不起玩笑的人開玩笑。

有人要交智商稅,有人要交情商稅。@吃喵糧的汪可能覺得自己大家對自己抖機靈的創意的認同感會大於1.08塊+被戲弄的羞恥感+站在道德高地批評他人的自豪感。所以這次就當交情商稅吧。

社會學上有個詞叫共謀,我覺得說開玩笑這事再合適不過,它得是兩方共謀的結果。

騙人家錢了,那就是騙了,上升到法律層面只會讓定性更清晰。

給我十塊錢,我告訴你一個天大的秘密

哈哈,你好笨,我想告訴你的就是「天大的秘密」

十塊錢歸我咯~來來來,請你吃烤串~

在上述案例中,當事人故意以不符合正常人思維方式的句子歧義來進行詐騙活動。

所以騙了就是騙了,錯了就是錯了

至於有沒有人會追究,不是你說了算的。

少情商是要交稅的,有時候它比智商要交的更多。

以上個人觀點。


————————更新————————

煩請大家就事論事,這不是殺人放火罪大惡極的事,這個事情可以心平氣和的討論對錯解決的。各位不要帶情緒在評論區給雙方造成壓力了,謝謝大家。

——————原答案————————

雖然是小透明,我也實名支持 @墟落 一波雖然今天才知道他。

@吃貓糧的汪 我關注他挺久了,他簽名里說思想自由,版權不糾,答案隨意轉載,無需私信。加上他的各種賣萌和乾貨,給我感覺他並不功利,是個挺有意思的人。直到現在也挺喜歡他的。我相信他不會為了幾百塊錢而惡意的去詐騙,如果作為一個玩笑這也非常棒,但事後處理有錯。

對事不對人,騙了就是騙了,錯了就是錯了。至於捐款,本身就是非法所得,不論動機如何,那錢不是你的,你就沒有處置他的權利。其實就算你不捐,我想大家也不會覺得你貪圖那400塊。

最好的公關,應該是老實認錯,說明掃碼付款找不到付款人,需要退款的請在幾日內聯繫我,若收到的聯繫人數量大於付款人,則按順序退到付款人總數為止。逾期沒聯繫的默認同意我的捐款行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只看事實不論動機。

詐騙跟數額無關數,其他人不要再洗地了。你願意置身事外,我也願意支持即使幾百塊錢也站出來分對錯的人。起碼他們有勇氣跟他們認為是錯誤的事情抗爭,而不是躲在安全的地方說幾句無關痛癢看似中立的話。


那個回答我看過,這個踩在詐騙的邊緣,和惡作劇一樣的騙局,讓我想起了多年前QQ空間里的一種讓人討厭的遊戲。

總有人喜歡發一個莫名其妙的說說,比如「手機掉馬桶里」「今天有人向我表白」「今天錢包弄丟了」一類。一旦你去點個贊或者評論一句,ta就立馬在qq上告訴你這是個遊戲,讓你也發一個類似的說說或回答他一個真心話的問題,說什麼願賭服輸遵守規則。大家都是朋友,你不發呢,雙方都不太高興; 發了呢,自己又覺得很煩。

這種難受的經歷用過qq空間大概都經歷過。

我覺得,這種經歷實在是太蛋疼、太無聊了。

而想出這種說說的人真是蛋疼到了極點,也無聊到了極點。

我以為再也遇不到這種膈應人的事了。

直到我看到了那篇答案……

我是在不明白,那位叫什麼汪的答主,費老大功夫,策劃這個處在詐騙邊緣的騙局,惹惱一群人,到底圖個啥?是不是閑的蛋疼?

況且還答的一點也不切題。

這大概是今年我遇到最無聊最無語最蛋疼的事了。


最初的答案沒有提到可能造成財務損失吧?

自己也認了是後面補上的吧?

怎麼現在撕起逼來就拿你回答最後做過提醒說事了?

你修改答案做補充的時候已經入賬幾百塊了,怕了?

動了賊心就動了賊心,認就是了,裝聖人?智商稅?

拿來捐給山區兒童就沒事了?這麼說當時您跟您女朋友一尋思,哈哈哈知乎那群沙雕,快發我我捐啦的節奏?正常人想到的不應該是一個個退還嗎?

我這種小透明也不勞煩您大v回答了。

笑:-D


吃喵糧的汪給墟落點贊也只是為了宣傳而已。

暴露出來撕點宣傳九言。

畢竟觀眾不在乎是不是曾經詐騙了。

觀眾還是想看戲,接觸大V。

另外,這件事情很多大V真的讓人大跌眼鏡,私下裡都覺得不算詐騙,說墟落有病。

很多大V起家是因為對話題把握很准,三觀很正。不過自從互粉了很多人之後,就沒有分辨是非能力了。

最後,九言和吃喵汪之間沒有太大關係。九言好不好和汪曾經做的對不對也沒關係。

只是我覺得這次是真的在自我營銷,從點贊開始!尤其是關於九言的那個問題。我沒看,但是我想知道誰提問的,誰第一個回答的。如果不是匿名用戶,我覺得很有可能是他們團隊的人。


無恥之尤。

另外可以讓這位萬粉大V發動發動他的nc粉,洗地的功夫都可以宣傳好幾遍九言了,一舉數得,豈不美哉?

越來越不懂知乎了,就都這個鬼樣了還看不起人家百度貼吧的用戶?堂而皇之有恃無恐的詐騙,亂象叢生的軟文,一群不長腦子只會搖唇鼓舌的……嗯,比如為這位「大V」張目的某些粉絲。除了這些知乎還剩下什麼?

果然是發現了更大的世界。

不想讓這個再上我的TL。真是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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