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基督教的人如何評價信仰佛教的人?

今天一個信仰「三贖基督」的人來家裡,當我說到佛教的時候,她竟然說那是魔鬼!我真的是驚呆了!我一直很納悶,信仰基督教、佛教、天主教、耶穌教的人都是怎樣評價對方的宗教的,難道都是「魔鬼」嗎?這些宗教信仰者會對社會造成不穩定因素嗎?我覺得宗教是教會那些人信仰外力,而成功學是教會那些人信自!


這種說法太狹隘,宗教之間是可以包容彼此的。比如,台灣有一些天主教的神父,他們的研究領域就是佛學,在天主教與佛教搭建溝通的橋樑。甚至還有神父被選為佛教協會的理事。。。沒錯,天主教的神父被佛教協會的法師們推選為理事。。。


說一下自己的親身經歷吧,可能不具有普遍性。我本人是一個原始佛教徒,大學時對其他宗教也很感興趣,想了解下別的宗教是怎麼修行的。同班同學有一個是基督徒(全家都是),每周去參加家庭教會,我就跟著去,參加者都是附近大學的學生,主持人有大學老師和牧師。來的人好多是像我這樣好奇過來玩的。基督徒的學生介紹基督教的時候有時就會貶低佛教,而且貶低的一點水平都沒有,他們還會給剛來的人看一本叫做《遊子吟》的書,內容大概是一個不信甚至反感基督教的人最後信仰基督教的過程,裡面同樣有很多貶低佛教的內容,貶低佛教倒是沒什麼,但是這些內容大多數是錯誤和斷章取義的!

說心裡話,我是很佩服這些基督徒朋友的,因為他們對自己的宗教非常虔誠,好多都說能感受到上帝的愛和聖靈的存在。我也相信他們有著一定程度上的宗教體驗。在生活中他們大多也都是善良的人,但是我就不明白了(到現在也沒弄明白)為什麼在對待其他宗教的問題上就會變得極端和不理性呢?


先說一下天主教和基督教其實有區別的。就從兩教的「十誡」內容看一下:

天主教

  •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 第四誡 孝敬父母。
  • 第五誡 毋殺人。
  • 第六誡 毋行邪淫。
  • 第七誡 毋偷盜。
  • 第八誡 毋妄證。
  •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
  •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基督新教

  • 第一條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 第四條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工,第七日向神守安息日(第七日是指現代曆法星期五的日落到星期六的日落);
  •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 第六條  不可殺人;
  • 第七條  不可姦淫;
  • 第八條  不可偷盜;
  •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 第十條  不可貪心。

這些基本戒條裡面,天主教的第一條和基督教的第一、二條基本就是為何兩教教徒對佛教有牴觸和誤會。

前些年,和基督徒在網上有過一些交流,在此分享一下基督徒的觀點:

說到真理與生命,我們都知道獨有從上頭而啟示來的才是真的。佛教從根本上而言是種人本哲學,摻雜了些神秘主義(在民間又加上拜偶像的惡習,這是可憎的)。佛家想憑己而悟道,超脫生老病死,達至無我無相的涅磐之境,又以為善行可以抵消惡行,這些都是自大、一廂情願的辦法。論到他們的戒律清規,聖經早也已給予了批判:

【西2:20】 (你們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西2:22】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西2:23】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因為人性本是全然敗壞的,根本沒有自救的可能。惟獨那從上面來的上帝之子,給人以新生命,脫離這敗壞的本性,由內到外,慢慢更新,以致造就天國子民的品性,配得過所蒙的恩典。

聖經還說過:人行善是本份,不是功勞。【雅4: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所以佛教以為可用善行的功勞擺脫罪障,只是緣木求魚,自以為是而已。除了接受基督所付出的贖價,根本沒有第二種可以贖罪的方法。這位居士既然是如此謙虛,我想也可以去查究查究聖經,就可知道高下優劣。至於那些「因緣」之模糊之說,多半屬於鬼魔迷惑人的深奧之理,信之則難免給魔鬼留地步,陷在其所布的網羅裡,甚願那獨一良善的聖神光照你,讓你得著生命之光,脫離這異教的黑暗。

我所知道的道理乃是:神是無限的,人是有限的,有限與無限的差距是無限的,所以人不能成神。

因此我想問:佛是人耶?神耶?若是人,那有什麼值得去追求的?因為人還是人。若是神,那麼無異於承認人可成神——世間最狂妄的莫過於此。我想佛教徒必說:佛非人,亦非神,涅磐而已。

據我所知,涅磐者,毀滅至虛空也。也就是說,佛教徒修行的結果為的是毀滅自身,歸入「空」,佛家雲:「四大皆空」,「無我相,無眾生相」。「我」既然不存,萬物自然對「我」自然也不存,那麼「生老病死」與「我」也無關矣,這就是佛家修行之完滿了。

那我想問:既然按佛家言,人的最高境界是不存在。那麼你們修行的結果就算成功了,也是太過諷刺了:強不過不曾存在的人!

若我不認識基督,我也很贊同你們的觀點,人生在世多經苦難,不生在世上才是最幸福的(即空,無我才是幸福的)。聖經中最智慧的所羅門王在把上帝暫且擱置一邊時,也有如此悲觀的論調:

【傳4:1】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壓。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欺壓他們的有勢力,也無人安慰他們。

【傳4:2】 因此,我贊歎那早已死的死人,勝過那還活著的活人。

【傳4:3】 並且我以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見過日光之下惡事的,比這兩等人更強。

【傳4:4】 我又見人為一切的勞碌,和各樣靈巧的工作,就被鄰捨嫉妒。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請問這位居士,你要追求的人生理想就是毀滅自己,成為虛空嗎?你又真地以為可以通過修行達成這樣的結果嗎?科學告訴我們:「質量與能量是守恆的,沒有人能毀滅物質與能量。」因為我以為佛家在作無用功。所以到頭來,善惡終必受報應,敢問居士,既然知道善行不能抵消惡行,那麼你沒有惡行與惡念嗎?你又如何逃避那最後的報應呢?

看哪,至高的主宰、公義的審判者宣告:

【來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伯34:11】 他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詩62:12】 主阿,慈愛也是屬乎你。因為你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羅12:19】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只有一條逃避上帝忿怒的途徑,就是接受那獨一義者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所做成的救贖。上帝是愛,祂願意赦免人的過犯,將永生賜予尋求祂的人:

【彌7:18】 神阿,有何神象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彌7:19】 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

【徒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明眼人都當思索。

針對這些問題以及被質疑的很多從基督教角度來批評佛教的論點,末學在當時已經一一回答。若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我在這個論壇另一討論的190-203樓,以及261-267樓開始轉貼和一些回答的內容:

http://www.zenheart.hk/viewthread.php?tid=6157extra=page%3D3page=10

南無阿彌陀佛!


在車站裡,去北京的人如何評價去上海的人?

道不同不相與謀,信主求得救贖,信佛求得自在,不是一條路上的人,不能互相指責。


我覺得不管教義怎麼樣 張口閉口這個那個魔鬼的人 在主客之道上就很沒有教養


天主教應該不會這樣,記得以前某一年的教宗牧函裡面,已經明確說過,不把其他宗教的信仰者當作異端了。


黨同伐異的事在人類歷史上不少了……可能換了一層外衣,會多了些底氣吧。

你說,假如一個人的觀念和我不同,就比方說甜咸豆腐腦,我是發自真心贊同對方觀點同時保存自己觀點呢,還是下意識的反駁呢?很慚愧,我的心胸從來沒有那樣寬大過,一點芝麻綠豆就要爭論上幾句。

雖然這本是小事兒一樁,但是見微知著,人對「自己」,對「我」的維護,是第一梯隊的。街旁的乞丐,你我見到了,會憐憫唏噓,可能會拿出一點錢來施捨,但是也僅此而已了。有道牆橫亘在那兒的,越過那牆,彷彿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憐憫之類的念頭就退位了,消散了,不是么?

我們的教育則致力於使之不要過分的總是排在第一位,致力於讓那道牆更矮些。這是需要時間和練習的過程,畢竟這麼長的歲月中養成的習慣,或者說習氣,不是那麼容易改過的。

回到本題,把宗教比喻作另一層外衣,這種黨同伐異的人性就真的不起作用了?就全然是出於維護並踐行教義了?

顯然不是。 要不,你為何會產生情緒?為何詆毀別的宗教?為何僭越上帝而自己去Judge? 退一步講,傳教的目的你自己說的清嗎?有幾分出於純真,有幾分染上貪心?傳教的手段可有斟酌?你自己講,成效大一些還是敗毀多一些?

沒錯,我初接觸佛教的時候也熱衷於這麼做,後來漸漸改了。首先,你是一個普通人,不能說你信了某某之後就渾身冒著宗教氣,大道理說的頭頭是道,時時不忘傳播自己和教育別人,怎能不讓別人心生反感呢?親人朋友怎麼和你相處?佛教本土化這麼多年,還是有信佛人和家庭發生矛盾。而基督教和漢族文化多有抵觸之處,難度還要大一些。


別說詆毀佛教了,就是教派之間都會詆毀。

我是特別不理解基督教 天主教 新教 東正教之間因為一點點東西的不同都會吵起來甚至相互迫害,黨同伐異…甚至覺得傻逼和沒素質…

佛教大小乘之間也沒有相互討伐反而可以坐一起交流心得,佛教在中國這麼多年下來誕生了哲學思想的禪宗,而禪宗甚至都淡化了其宗教思想都沒見其他佛教徒站出來屠殺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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