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咪蒙的文章《劉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


依法治國任重道遠 讓法律的歸法律 1、不要輿論裹挾司法 2、殺人犯罪嫌疑人自有法律定奪 3、非法獲取或泄露公民信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公訴案件

劉 江母 陳 劉父母 作為原告或是被告 都應受到法律公正的裁決

陳是犯罪嫌疑人 江母同樣也是涉嫌違法犯罪 不懂為何劉沒有報警走法律途徑+提起民事訴訟 也許是不懂吧 普法之路任重道遠


不知道問題會不會火,先來答一下。

知乎一直說對事不對人 但其實知乎上是最最對人不對事的了,咪蒙在知乎被千夫所指 所以咪蒙幹什麼都是錯的,為了證明咪蒙是錯的,那麼劉鑫就不應該被人肉被憎恨。

這不就是另外一個答案的核心嗎,就算劉鑫再壞,但你一個自媒體就是沒權利說她壞,她再壞也不能被網路暴力,你一個大v引發網路暴力太殘忍了太壞了。

我呸,什麼人那,為了反對而反對,是不是咪蒙說屎是臭的,你為了反對咪蒙,還要說屎是香的啊。


如果法律制裁了兇手,那麼它同時也約束了人性(問題是我們的法律還沒有詳細到被救的人有沒有義務去負責被害人的後事和被害人家人的後半人生)


為什麼要制裁人性,你我難道都很清白嗎????有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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