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總原則:關於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問題?

冒昧邀請了幾位先生,如果不是您感興趣的問題,還請見諒。問題較多,願意回答的朋友請自行挑選部分或全部問題回答。邀請心理學的老師是因為我認為第三個問題更多的涉及了心理學而不是倫理學。

最近在學習王海明老師所著《倫理學原理》(第三版),遇到了一些困難,產生了一些疑惑,故來請教。

書中中卷第三篇第七章《善:道德總原則》中介紹了幾種道德總原則理論,其中提到相對立的利己主義與集體主義,並在利己主義下介紹了它的一種分支個人主義。

書中批評個人主義是「撲朔迷離、離奇怪誕、反乎常識的道德總原則理論」。並盛讚集體主義是真理。由此引出了我的一些疑問。

1、利己主義是否是一種道德總原則理論?

書中前面已明確提出了:善惡是「由利害己他(它)意識所支配的客體行為」對「具有需求的主體」的價值(好或壞)。

道德即道德善惡,則道德總原則包含且必須包含:道德主體的需求——道德目的;道德客體的行為——人性,人的倫理行為事實如何;價值判斷——由人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目的來推斷人的行為應該如何。

由上可知,在道德總原則理論中,道德的主體是社會,道德總原則理論是服務於道德主體——社會,指導道德客體——道德承擔者(人)的理論。而利己主義中具有需求的主體是個體,是「」。利己主義所涉及的是我應當如何做以滿足我的需求,是服務於主體——個人、「我」,指導客體——個人、「我」的理論。

那麼利己主義是否一種道德總原則理論?

或者換個問法:私人道德是不是一種道德?

2、集體主義是否是一種空中樓閣式的理論?

集體主義的主體是集體、社會。那麼即使集體主義是真理,但個體又為何要遵從集體主義呢?

書中論證我們為何要遵從集體主義時說道:「從總體上說,當個人與集體發生衝突時,每個人只有遵守集體主義原則而犧牲自我利益,才能保障社會的存在發展;只有社會的存在發展,每個自我才能生存。」

如果個體是因為以上論證才遵守集體主義原則,那個體的最終目的不就是「自我生存與發展」么?這不是利己主義的核心觀點么?

那麼我是否可以說,因為行為客體都是人,所以只有當集體主義與利己主義以合適的方式相結合,即必須尋找一種行為,這種行為既能獲得集體利益,也能獲得個人利益時,才能夠讓人去進行這一種行為。在這時候,這種理論才能夠被運用於實踐。

3、支配我們行為的意識,是單純利己的,還是具有利害己他的不同成分?或者還有其他更多的成分?

書中批評心理利己主義時舉了一個例子:「一個品德高尚的人,看到起火房屋中生命垂危的遇難者掙扎,聽到他們凄慘呼救,便會心急如焚。如果他跳入火海救出遇難者,便會感到十分愉快;如果見死不救、溜之大吉,便會感到十分痛苦。這種愉快或痛苦顯然只是他的行為的動因和結果,而不是行為目的。因為說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跳入火海救人的目的就是為了自己時候得到愉快、避免痛苦的感覺,豈不荒唐?」

這裡應該是在說:支配我們行為的意識,就是我們在行為前所產生的行為目的。我無法理解這裡所說的意識。

我們的意識是什麼?產生一種意識,就是產生一種行為目的嗎?

在過去很多關於接住墜樓幼兒新聞報道中,詢問救人者當時心裡有什麼想法時,最常看到的都是「當時我什麼都沒想」、下意識地、無意識地就做了。一塊石頭當然不會下意識地,無意識地接住一個幼兒。那麼這裡所說的下意識、無意識是指什麼意識?在這種危急時刻,我們甚至還沒產生情緒,就像被火撩到、被針刺到一樣,是行為先於情緒、先於認知。那這種行為是由什麼意識指導的?這種意識是不是不包含情緒和認知?

還有所有利害己他的意識,都是由「我」產生的,都是「我」的意識。能否從這一個層次上說,一切意識所引起的行為,即使客觀上看是利他,害己的,但因為是我權力意志的體現,所以對自己來說,都是利己的?

4、個人主義是什麼?

書中列舉了這種理論的代表人物有:楊朱、莊子、尼采、海德格爾、薩特。書中認為個人主義是單純利己的,「從善惡原則來看,個人主義認為凡是以依靠社會和他人為手段——不論是損人還是利——的行為,真正來說,都有害自我、不符合道德目的,因而都是惡;只有以依靠自我為手段,亦即即不給予也不索取、既不利人又不損人地單純利己,才真正有利自我,才符合道德目的,因而才是善的:單純利己式評價行為善惡的唯一準則。」「總而言之,個人主義便是否認無私利他與為己利他而把單純利己奉為評價行為善惡唯一準則的道德總原則理論。」而後舉例說明這一觀點。

楊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莊子: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

尼采:我生活在自己的光里,我吸收從我爆發出來的火焰。

我所理解的個人主義,自我實現是自我的最高目的,自我對自我是最重要的。但似乎並沒有否認他人對自我的重要性,割裂自我與社會的關係。不依靠社會和他人,是指不為他人所主導,而不是拋開他人空談「我」。

而上述的三個例子,不是都只是在說唯有自我實現才是自我的最高目的么?

同時章節後的思考題中有:許多人——包括哈耶克、盧克斯以及我國一些學者——否認個人主義屬於利己主義範疇,而認為它是一種關於個人價值、尊嚴和自由的人道主義或自由主義理論。

這裡所說的個人主義似乎只是之前尼采,莊子所持有的個人主義的一種具體表現。即把自我實現具體地定義為實現個人價值、尊嚴和自由。是否是這樣?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是否可以把它直接歸入利己主義的一種?為何說它不屬於利己主義?


我看的是林火旺先生的《倫理學入門》沒看過王海明的,對書本身寫了什麼不清楚。

說實話沒有看的太懂問題。因為所了解的倫理學並沒有像題主所說的一些闡述。

我只能隨便說說看到這些問題的想法

首先道德的標準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並不是說道德的主體就一定是社會。而且即使是社會也不好界定社會的概念和範圍。而道德共同體這個概念是社群主義的觀點,而在其他流派之中就不一定認同了,比如利己主義、康德主義、自由主義等等。

還有一點就是集體主義本身也不是一個確定的流派,在集體主義之間也有不同的觀點。一般認為社群主義就是我們所說的集體主義,也就是說一個小集體就是一個道德共同體,而不同的集體之間有不同的道德標準。就社群主義來說,道德更像一個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你在一個集體中的惡可能在別的集體中就是善了。

而我們所說的普世主義則是把道德放在全人類的身上,這個流派的人認為道德標準應該是適用於全人類的,比如『誠實』。

社群主義與普世主義有個很明顯的分歧點,就是『排他性規範』,也就是說一個群體通過一些規範把自己人和社群外的人區分開來,比如膚色,血統,語言,國籍,家鄉等等。

而利己主義並不是我們想像的就是錯誤的,利己主義也是倫理學的一大流派,我沒記錯的話,大多數倫理學的書,都是首先介紹利己主義的。

而利己主義分為心理利己主義和倫理利己主義,前者受到的責難比較多,其中一點便是——它更像是一個表述而不是主張(心理利己主義認為我們的所有行為都是利己的,但是倫理學的理論應該是主張我們應該怎麼做,而心理利己主義完全沒有說應該怎麼做)。

比如在生物界(尤其是鳥類)就有一些利他行為,比如鳥類幫助父母照顧其他小鳥,但是進化論認為這種行為更好地使得『利他的基因』得到流傳(兄弟姊妹的基因與自己的基因很相似),所以可以看成是『基因的利己』。而心理利己主義就是把一切行為都看成是利己。不再展開

我們重點來看看倫理利己主義,它說『每一個人都應該提升自己的利益,或者人們有義務去從事任何可以有利於自己的事。』

好現在這就是一個主張了,我一時半伙不能把這個流派的觀點都闡明,但是有一點要說的就是題主的第三個問題。

倫理利己主義並不是把物質利益就當成我們的目標了,同時也把精神上的利益也作為我們的目標,比如去救人,這是因為如果我不這麼做,我就會感到痛苦;而做了的話,我就感到自己的價值得到體現,從而利己。

但是對倫理利己主義的責難則說,目的不等同於結果,他們認為,即使我們的行為最終都會利己,但這並不表明我們的目的就是利己。

以上只是簡單的介紹一下利己主義,我有點不明白的是,個人主義看起來似乎更像是自由主義而不是利己主義,我所看的倫理學書籍中並沒有對個人主義有過多的闡述,而我第一次接觸個人主義則是在《空虛時代——論當代個人主義》這本書中。

在這本書中談到的個人主義是當代(五六十年代的美國)的一種現象,然後談到這種主義所引出的各種問題,他沒有做出主張,沒有說我們應該個人主義還是反對個人主義。

在題主的第二個問題中,將集體的利益等同於道德的流派,我首先想到的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的主張是:為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但是題主所提到的『個體最終目的是自我生存與發展』則讓我想到契約論和囚徒困境。

其實這個問題要是展開說也可以說很多,但是題主沒有注意到的是,自我的最大利益並不是遵守契約,而是別人都遵守契約,自己違反契約(囚徒理論)。這就是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分歧點。我說個人主義更像是自由主義而不是利己主義,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題主說我們遵守集體主義的規範實際上是利己的,這確實是心理利己主義的觀點,但不是個人主義的觀點。

自由主義是一個非常特別的主義,他認為我們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買單,政府也無權侵犯我們的自由。比如說拿出年輕的時候留出一部分錢做退休金,自由主義否認政府有這個權利,他們認為年輕的時候揮霍都是自己的自由,政府不應該干涉。同樣,吸毒,賭博等等都是自由主義所認為的個人的權利。

我不知道《原理》這本書是怎麼寫的,因為一本倫理學的總括的書籍會對各種倫理學流派做出綜述以及對這些流派的責難、批評等等,而倫理學中的衝突主要體現在對善的定義上。而我並沒有注意到哪本書有說集體主義就是真理。

我想多涉及一些書應該會對這些問題有所幫助。比較推薦的書是《倫理學導論》、林火旺的《倫理學入門》、桑德爾的《公正該如何做是好》還有一本介紹社群主義和普世主義的《群體衝突的邏輯》。


對於內心認同的集體,比如國家,民族,文化。我可以為其慷慨赴死。雖千萬人吾往矣。但是有些集體是強加你身上的,你對他毫無歸屬感,那麼請不要把所謂的集體榮譽強加到個人身上。正所謂強扭的瓜不甜。


我活了三十歲了,我以前就是一個自然而然的個人主義者,個人主義給了我很多東西,獨立的學習自我實現,我負責任地告訴你,實踐證明個人主義沒什麼不好的,那樣人才會更有創造力。

西方社會的核心就是個人主義。

李登輝說過大陸推行個人主義更好。

這個是中國社會大部分問題的癥結。是西方和中國社會不同的地方,有個人主義就會有西方那樣的道德和社會,人的思想就會變成那樣。

個人主義主要是家庭教育問題,意味著應該給孩子決定自己的事情的自由。

我現在在家裡也不能接受很多東西,我跟我媽說的最多的話就是不要管我,我吃喝拉撒我自己會做主,不需要父母管我這些,其實他們就是閑的吃上飯轉不動。

個人主義意味著孩子自己的生活學習上的事情自己決定,比如德國父母讓孩子穿衣服孩子說不冷,父母就不會再說。

那樣才是理性的。西方人也向我們證明了個人主義沒有什麼不好的。

不個人主義會怎麼樣呢,看看我們周圍的人有創造性嗎?我經常帶情緒地說大家只是吃上不餓罷了。

我們經常聽到外國五六十歲的人學外語什麼的,我們這裡我媽要是學外語就成了笑話了。

我們這裡還有虛偽的客氣,我討厭這些,我更喜歡外國人直來直往地說話。

其實我們周圍大部分人根本不理解個人主義的真正的含義,它是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和個人的自由也有關。

個人主義意味著自我實現,也意味著個人的自由。

關於集體主義,我覺得日本就是一種集體主義,講究個人努力使社會更好,互幫互助,

我們國家也不是講集體主義的吧,只是空口號罷了,你看見哪裡集體主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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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就是在性方面更保守,和西方的關鍵區別是個人主義,我們對待孩子等等都不一樣,中西方人的感受思想有很大差別,對很多問題的理解都很不同,

差別非常大,而且沒有人能感受到中國這些有什麼不好的,


首先你要認同這個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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