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評價一些明星的早期粉絲不希望小眾歌手火的現象?

以前喜歡胡夏的時候他還是個剛剛得冠軍的萌新

那時候用的還是電腦 存了好多他上節目的照片

瘋狂給周圍人安利這個呆萌小可愛 在宿舍里洗腦播放(外放)愛夏這首歌。

然鵝 她們好像都不喜歡

後來...那些年火了以後...

我好像再沒怎麼聽過他的歌了。

就是覺得一夜之間周圍所有人都冒出來說呀,我好喜歡胡夏啊,我一直都在聽他唱歌,他的那首那些年很好聽啊... 明明之前給你們看我學習機里他的照片你們都說丑來著!

這種養的菜沒捂好要被拱的糾結 對當初高中時期的我來說 簡直是人生大事啊 於是我就又慫又傷心的...脫飯了

科科。


現在的泛文青天生鄙視大眾化的東西,他(wo)們以「小眾」來標榜自己。

他(wo)們聽歌都如同大部分人著衣,設想你有一套非常喜歡的衣服,突然有一天這種款式流行起來,只要一穿這套衣服走到哪裡都撞衫,而且最尷尬的是居然和廣場舞大媽也撞衫了。

這估計是趙雷《成都》早期粉絲最真實的內心寫照。

PS:「非常喜歡的衣服」可能不大恰當,「有一套衣服」就可以了,因為其實很多人都收藏了很多的歌曲,很難分出比較級和最高級。雖然只是你衣櫥里非常普通的一件衣服,一年也穿不了幾次,等有一天流行起來,文青一方面竊喜這印證了自己的品味領先於潮流,另一方面哀嘆自己那卓爾不群的品味再也無法拿出來「穿」啦。


是真的買不起票了……


一方面我希望他的歌能讓更多的人聽到。因為我覺得他太棒啦,他應該被更多的人喜歡。否則,辛辛苦苦寫出來的就這麼點人聽不白瞎了…

另一方面,我害怕有更多的人關注他的話會有很多人罵他…畢竟每個人欣賞的東西不一樣的,到時候會有很多看不慣他的人冒出來。畢竟他也是經歷過全網黑的人。經歷過就明白了-_-那會的全網黑導致現在提起他來很多人還是那種不屑一顧…

所以有時候我還覺得現在這樣挺好的~一邊惋惜一邊慶幸。

不過我們還是很歡迎新粉的。現在能有一個新粉都歡迎的不得了,生怕跑了


可能是....怕人紅是非多?粉絲多了也難免會出現不少所謂的「腦殘粉」


某某社交平台,有這麼一條動態:我不喜歡趙雷被眾所周知,不希望民謠爛大街,不希望《成都》成為街邊兩元店單曲循環播放著的歌曲。

那麼接下來,你會如何評論?

接下來同學們自己對一下答案,自己估摸著給自己打個分。

評分標準:言語犀利,言語攻擊且不發表任何髒話,並能引起長久的文戰,高分!!!

所以,你及格了嗎???

那麼接下來呢,老師來點撥一下這個題。

社交平台,言論自由,而且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所以對於上述截圖,所有的用戶名我沒有打碼。同樣地,樓主也犯了一個錯誤。你可以把心中所想隱藏在內心,不說出來就沒罪哪怕你心裡就這麼想的。

單看這個問題,並不是因一人之言就會一語成讖。說不想讓趙雷眾所周知就不會被周知?不想讓《成都》爛大街就不會被人傳唱?《我是歌手》播出後第二天,雷子的粉絲漲了兩萬,微博和朋友圈刷爆了《成都》。

在這個言論發表後的兩天里,大家竭盡所能把所知的攻擊性詞語像「義大利炮」一樣突突突,甚至有人私信她說:「你不配聽民謠,你不配聽歌,你不配喜歡趙雷!!!你憑什麼拿趙雷成為你裝逼的資本!!!」這讓我想到了一部電影《搜索》:網路時代的技術,通常是娛樂大眾的利器,但是很不幸,它也可能是殺人的工具!

當成為眾矢之的,當成為千夫所指,如果是你,你會作何感想?是自作自受?還是會有一絲的同情?

我會心裡感覺到疼,我會自我反思,我會刪除所有的動態,每當聽到雷子的歌時想到這個事件我都會有悲傷的情緒,因為我就是那條安達魯狗。

我知道,有人肯花時間和我爭論,說明他們也是真的愛雷子,可能他們愛他比我的愛還要痴狂。我沒有怨恨他們,我只是恨那些言語,也許在別人看來並沒有什麼,但是它在我心中確實留下了一道傷痕。

第二天,某社交平台的動態大致意思幾乎是:雷子應該被眾所周知,因為他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雷子應該火,不應該成為小眾裝逼格人的資本。

我也不懂音樂,唱個歌五音不全被同學吵笑。有一次在宿舍唱《七月上》,舍友大怒:你要是再唱七月上,我就把你綁在樹上!!!我也沒有把趙雷當成小眾優越感的資本,每當和朋友聊起音樂我都會提到趙雷並希望他們也能喜歡上趙雷,我從來沒有希望過趙雷永遠窮苦潦倒 買不起房子到處流浪,這是我喜歡了四年的人,我怎麼捨得?換句話說,就算是見到街邊不相識的乞丐,我也從沒這麼狠毒地詛咒過他們。我雖不善良但我心不黑,我不是好人但我從未害過人,我對的起自己的良心!!!我更沒有裝逼來顯示自己的優越感,我也不過是一月生活費為八百塊的窮學生,我哪裡來的你口中的優越感呢?我相識十多年的好友,天天在一起的大學舍友都從未覺得我有病,我僅發了一條動態就被你認定了我玻璃心矯情病。

同樣的言辭,如果換種語氣就變得不一樣。

「人家不喜歡趙雷有那麼多小老婆嘛,人家不想讓《成都》在二元店播放嘛,你說趙雷就喜歡我對不對!你說嘛~你說嘛~」如果畫風變成這樣,我敢肯定罵聲一定比現在震耳欲聾,會把我活生生的震聾了。

昨天和朋友又聊起了雷子,我也知道了自己為什麼會自私地希望趙雷不被大家眾所周知。

我一直說不清自己發表這條動態的想法,直到我看到了知乎上的一個回答。(未得到答主的同意,侵刪)

我好像偏題了,但我心裡委屈所以我給了自己一個解釋的機會。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我小題大做,小肚雞腸,甚至

可我是真的喜歡雷子啊,我都有想過,等我老了,當我孫子開始追星的時候,我會含情脈脈地告訴他,奶奶這一生就追過一個人,從二十歲追到現在,奶奶愛他勝過愛你爺爺。

喜歡雷子第四年,去看過一場演唱會(門票180,沒有裝逼格的優越感的資本)。

在喜歡趙雷前,我從未喜歡過一個公眾偶像人物,也從未成為任何一個某星的粉絲,直到我認識了趙雷。

我喜歡趙雷,是因為趙雷值得我喜歡。

趙雷非常愛他的媽媽,他有一首歌叫《媽媽》還有新專輯《朵》,我和他一樣,有一個被心臟病奪走生命的媽媽,我愛我的媽媽,所以我愛我雷。

看過大冰書里關於趙雷的故事,當然內容含水分,看過知乎上關於趙雷的故事,他參賽《快樂男生》退賽,搜百度原因是不想簽公司,想做好音樂,不知是否真實。可趙雷一直都是那個趙小雷,作詞,寫歌,堅持自己的原則,所以我愛我雷。

我第一次認識趙雷是他的《畫》,歌詞太美,畫面太美,我不敢聽,被感動了。當趙雷在《我是歌手》唱《成都》,第一次近距離接觸雷子,我不能嘲笑那位聽歌花了妝的小哥,因為我並不比他好到哪兒去。因為雷子的歌詞,所以我愛我雷。

無論如何,我都希望趙雷永遠是趙小雷;我希望趙雷永遠衣食無憂;我希望趙雷的理想都變成現實。

雷子有自己的路要走,我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至於我的匿名,千夫所指我害怕了,我說了這麼多,只因為我心還沒有煉夠到一定硬度,始終做不到


沒什麼好評價的,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不管他們怎麼說,反正也沒礙到別人。所以沒必要對他們橫加指責。


那個時候看見有粉絲說,鹿晗還沒回國的時候,因為公司原因不能發微博,喜歡他的人也沒現在那麼多,但是鹿晗就一遍遍改微博簡介,和粉絲互動。那個時候她就感覺鹿晗就是她一個人的。

可能有點答非所問吧,但是粉絲心態可見一斑。


因為他們裝不了小眾逼了。


感覺自己的最愛突然變成了大眾情人

既希望自己喜歡的人能有更好的資源,有更好的發展。

又害怕他火了之後被黑粉污染傷害,擔心他火了之後過不了他喜歡的那種隨心的生活,擔心他會因為工作原因磨滅了他的稜角。


為什麼小眾變大眾,你就不再喜歡了?

讓我們從小眾文化的典型例子談起。

科特柯本,1990年代最為重要的「涅槃」樂隊的領袖人物,1994年4月8日被發現死於家中。柯本試圖服用過量的海洛因自殺,為了保險起見,他又給自己補了一槍。他自殺時用的是一把20mm口徑的獵槍,一槍把自己半個腦殼都打飛了。自殺時,他的身旁曾留有一張字條:「與其緩緩消退,不如燃燒殆盡。」

柯本的死並沒有讓人們感到吃驚,因為在這次自殺之前,柯本已經幾次自殺未遂,並且錄有一首名叫《我恨自己,我想死》的歌。但是他的死卻引發了一場討論:是誰,殺死了科特柯本?

回答顯而易見,科特柯本殺死了科特柯本。但他又的的確確是個受害者,因為他死於一個虛假的觀點——反主流文化。

反主流文化的悖論——為什麼為了真實,你就必須不受歡迎呢?

柯本陷入了一個極尷尬的境地:一方面,他把自己看成朋克搖滾樂手,一個「另類」音樂人;另一方面,他的唱片又極受歡迎,銷量數百萬。是啊,對於一個堅信「朋克搖滾就是自由」的音樂人來說,受到大眾主流的歡迎可並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不僅不值得驕傲,簡直是恥辱。

媽的,我這麼受歡迎一定是哪裡錯了,我一定是背叛了自己的初衷。

但是反過來想,為什麼,為什麼為了真實,你就必須不受歡迎呢?

對待主流社會,藝術家必須持反對態度,這個想法可以一直追溯到十八世紀的浪漫主義運動,其影響持續主導了整個十九世紀的藝術想像力。

這一思潮的最佳體現是賈科莫普棲尼的《波西米亞人》,它讚美巴黎的另類「波西米亞」生活方式。在當時,一個「真正的」藝術家必須死於肺結核。

你一定看出了這個思維的套路。

當我們反對大眾文化的時候,我們到底在反對什麼?

好像是因為……流行文化的品位總是糟糕的。

為什麼大眾的審美品位總是那麼糟糕呢?

必須承認,對於一個經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來說,聽鳳凰傳奇真的不是什麼享受的事情。

那麼是什麼造成了人們品位的差別呢?是錢嗎?貧窮和富有好像並不能區分品位的差別,至少在中國是這樣。

根據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對於公眾審美的看法,美與丑、高雅品位和低級趣味、時尚和俗氣之間的區別來自鑒賞物本身。劣質藝術實際上就是劣質的,不是因為喜歡它的人多它才變得劣質。而對劣質加以辨別則需要一定的教育背景和自我修鍊,於是便有了品位的差別。

但是品位差別也產生了一個重要的副產品——強烈的身份區分感。其實有時候我們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品位帶來了身份區分,還是身份區分造成了品位的差異。

比如某個藝術風格開始流行了,這種風格就會貶值,因為受到大眾的喜愛,欣賞這些風格就不再是身份區分的標誌了。但是按照審美鑒賞的標準,藝術本身才是真正重要的東西,不是嗎?

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品位不凡,同樣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叛逆,那麼問題就出現了:如果每個人都反主流文化,那麼反主流文化最後就會變成主流文化。然後叛逆者為了重新確立身份區分,就必須再發明一個新的反文化。

反文化的思想內核——一個建立在個性和自由之上的文化

人類自始至終一直生活在等級森嚴的階級社會中,為了消除貴族特權人們發起了資產階級革命,卻使得金錢成為了特權的基礎,甚至比土地和血統更加牢固。這些革命原本是為了消滅統治階級,但是它們最後達到的效果卻往往令人大失所望——一個統治階級取代了另外一個。

早期資本主義導致的剝削和苦難毋庸置疑,但是批評者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工人階級會容忍這樣的條件呢?馬克思給出的解釋是工人階級成了一種幻覺的受害者,這種幻覺叫做「商品拜物教」,商品拜物教和異化勞動通過基督教教義的包裝使得工人們相信資本主義是天然存在的。於是思想家們提出通過文化「霸權」來對抗資本主義。然而蘇聯和納粹的出現使得人們開始反思,整個社會的文化可能僅僅是一個詭計。

在人們對於歷史的反思中,類似古斯塔夫勒龐的著作《烏合之眾》之類的作品一度非常流行,它指出個人一旦融入群體中,就會受到群體的情緒感染而失去判斷能力,變得「癲狂」起來。

因此當一部分人發現「社會」一直在限制他們的想像力,壓迫他們的深層需求,以此來控制他們時,他們開始試圖擺脫從眾心態。

所以反文化的思想內核是一個建立在個性和自由之上的文化,而不是為了某種身份區分而存在的。

當越來越多的人靠進入某個小圈子來替自己完成身份區分的時候,我們其實違背了藝術的本意——藝術本身對生命的震撼和延伸。

「趙雷火了之後我就不再喜歡他了,就好像被人偷走了心愛的玩具。」

其實藝術才不是我們的剛需,自我認同才是。


說個科恩吧,Leonard cohen。

我喜歡科恩的時候是在早很多年以前了,歌單全是他的歌,坐那種23個小時的火車,一直聽到手機沒電的狀態。

電腦桌面是他,手機皮膚是他,哪怕某個新聞帶了他的名字我都要去把評論看完,可謂是非常迷戀了。

直到有一天李健上節目介紹了科恩的書,我很怕,非常怕,特別怕!我怕有一堆迷妹迷弟把我的老頭子搶走了,還好只是小範圍激起漣漪,老頭子去世前發的最後一張專輯,老頭子的貼吧也沒有什麼動靜。

再後來,老頭子走了。

沒有頭條,只有各種平台的緬懷文章,瀏覽量大多不超過三位數,我一篇一篇讀下去,我都快崩潰了。為什麼連死亡這麼大的事,看起來也是石沉大海的模樣。

是我自私嗎?是老頭子的粉絲自私嗎?不跟別人分享老頭子嗎?其實不存在因果關係吧。但是也後悔,為什麼沒有跟別人分享,為什麼沒有把老頭子天天掛嘴邊掛微博掛朋友圈。

私心作祟。

沒有優越感,沒有瞧不起別人。

我喜歡他,是我自己的事,不想有太多人喜歡他,人多口雜,會影響我對他的純粹喜歡。

死亡改變了我對他的私心。

有點偏題了。嘿嘿。


他們希望這個歌手是把自己與大眾區分開的東西。但是其實大家都一樣。


太容易得到的,你們永遠不懂得珍惜

你們永遠都感受不到我的那份愛和那份心情,那些期待,你們都沒有我愛他...大概是這種心情吧

而且火了之後短期跟風狗太多啊

誰不想獨享自己喜歡的人,人都是有獨佔欲。。


你喜歡的歌手唱的歌在公交車裡在升學宴上在沃爾瑪循環播放,你能高興的起來?


就像是自己的一個小秘密突然被別人知道了一樣,而且越來越多人知道了之後,好像自己也不想承認這個秘密是自己的了。


:我們機關大院,有倆單位。通訊站,警衛排。平時組織比賽體能考核什麼的幹活什麼的,一定會拼個你死我活。所以歷來就有夙願!

但是通訊站有女兵,七八個!這一點就足以瓦解我們!!!

其中有一個我們同年女兵,人嬌小玲瓏,晶瑩剔透。

一直都是我們警衛排兄弟們仰慕的對象。平時如果誰不小心接觸到的話夠吹一天的了!

就這樣過了一年。一年裡,我們眾志成城團結一心,把一直屬於我們的榮譽捍衛住,把以前屬於我們後來被通訊站奪走的榮譽搶回來。

直到後來,我們可以隨意使用智能手機以後,某一天,這位站花的真正的微信扣扣號在我們的群里悄悄的傳開了!!!!!!!

至此,警衛排一蹶不振,分崩離析,自相殘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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