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國外,有沒有明確的關於孕婦優先權的法律規定?
02-02
近期微博上的熱門話題,也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
小伙下鋪被孕婦(懷孕七個月)強佔,拒絕與其換鋪,孕婦丈夫稱「你一年輕人沒病沒殘怎麼就上不去了?我妻子大肚子你還叫她爬上鋪,她要摔出事來誰負責?」小伙堅持不換,與孕婦發生衝突,最終受到鐵路公安部門的拘留處罰。從微博評論來看,很多人都支持小夥子的舉動,說換是人情,不換是權力。這次事件,集中的問題就在於道德綁架,孕婦家人理所當然的態度以及小夥子的堅持強硬。但是從現實的情況來看,我個人覺得儘管孕婦家人的態度的確說不過去,但是作為真正的需要幫助的人,列車長的處理應該是沒有爭議的(好多人說他破壞社會契約關係)。那麼,在國內國外,有木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孕婦在公共場合的特殊權益呢?
謝邀。
不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國外孕婦好像也沒中國這麼嬌貴。但是禮讓老弱病殘孕基本是統一的道德要求。但道德從來是自律而非苛人的。
所以當我是孕婦時,該站公交站公交、該爬卧鋪爬卧鋪。說實話,因為剛開始不顯懷、顯懷時又是冬天,倒有8個月基本是站公交。
為了不讓班車等我,「雪上飛」趕班車也是常有的事。當我不是孕婦時,碰見孕婦該讓座讓座、該換鋪換鋪,也很正常。
但是我是孕婦時,曾經有一次大雪我婆婆執意送我上車並要求別人給我讓座,我就非常羞愧。一直求她沒事沒事快下車吧,不需要。
最搞笑她先喊了一個女的讓座,她說:我也是孕婦。
後來到底又叫了一個男的讓給我。總之那天我非常尷尬。婆婆的好意又不好拂、可是這好意對別人來說又多少帶著仗勢欺人的惡意----人家不是主動讓的。我覺得。
不讓沒問題。大家按社會既定規則、先來後到。按法律法規要求、憑票入座。都ok。孕婦的需求,這原也不過分。大家都要做壞打算:萬一站著急剎車摔了、爬上鋪掉下來了、雪裡飛奔滑倒了,也是一個寶貴的孩子。設身處地讓讓她也應該。不說她自己,就是你,如果她孩子因你不讓而三長兩短你心裡也不舒服。
如果沒啥特別為難處,抬手與人方便做個順水人情,皆大歡喜。而弱勢方扮豬吃老虎,非強逼人家讓著你。就沒什麼意思了,利用道德規律利己其實也是一種不道德。
總而言之:
這件事上,就沒有道德的人。
要說誰更可可恨,強逼的那方更可恨。一車皮的人,逮著一隻羊薅啥呢?都薅成葛優了,只能暴露自己的情商。這是個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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