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共識(washington concensus)和後華盛頓共識(post washington concensus)?

我沒有任何經濟學背景。 最近需要涉及下華盛頓共識及後華盛頓共識 vs 社會發展。

看了半天資料仍然覺得不得要領,太多術語了。

求簡單直接的介紹。


這個問題其實網上也可以搜集到

1. 華盛頓共識

針對80年代拉丁美洲危機提出來的,是在華盛頓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與美國財政部雙方同意的一項政策建議。一般認為,威廉森的主張比較典型。他的10點政策主張被認為是「華盛頓共識」的主要內容。這10點政策主張為:

  • 減少預算赤字,加強財務約束;
  • 重新調整公共支出的優先性;
  • 進行稅制改革,擴大稅基,降低利率;
  • 實行金融自由化,最終目標是市場決定利率;
  • 統一匯率;
  • 實行貿易自由化,以關稅取代數量限
    制;
  • 取消外商進入的壁壘,鼓勵外國直接投資;
  • 國有企業實行私有化;
  • 政府取消妨礙企業進入或限制競爭的法規,解除對經濟活動的不當管制;
  • 法律體系應保護產權

[孔田平,2001年,《制度變遷與經濟轉軌》,載《東歐中亞研究》第1期,第16頁]。

90年代中期後,鑒於過渡國家的經驗和東亞危機的
結果,我們認識到,一個經濟體系如無一適當的制度設置,即使有合理的基本原則,例如預算和經常項目平衡、低通貨膨脹、穩定的幣制、自由貿易、大量的私有部
門等,也不會帶來持續的增長。市場不僅需要自由化,還需要組織化。面對挑戰和新形勢,就必須對早期的華盛頓共識做出修正和調整。

早期華盛頓共識的缺陷包
括:

  • 缺乏支撐自由市場經濟的有組織的基礎制度;
  • 金融中介弱小,不能有效分配私有化的財產;
  • 對國有企業私有化之前沒有對之進行商業化;
  • 管理不過關,不能在解
    除管制的經濟中有效地管理企業;
  • 競爭政策缺乏制度基礎;
  • 法律和司法制度虛弱,不能執行稅法和商業合同;
  • 地方政府能力低下,沒有做好處理地方事務的準備;
  • 缺乏支撐新型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運作的非政府組織。

另外,基於早期華盛頓共識的政策之所以不成功,還因為這些政策混淆了目的與手段的關係。私有化、自由化和
財政穩定化只是手段,持續發展和提高生活水平才是目的
。不幸在實踐中前者通常被當作政策的核心而給予了過多的注意,工具變成了目的,導致政策扭曲 [張艷麗, 2000年,《波蘭學者關於「後華盛頓共識」的12條結論》,載《國外理論動態》第3期,第26頁]。


建立使自由市場和政府目標得以發揮作用的制度的過程中,自由市場的需要和政府的新目標都很重要。新觀點呼籲,在剝離舊制度之前,應當採取漸進改革並等待經
濟轉軌的完成,而不是儘可能快地摧毀舊有的制度。以波蘭經驗為例,這個並沒有大規模拆毀舊制度的國家很快就恢復過來了,其經濟增長是穩固且可持續的。那些
期望市場可以帶來必要的制度的國家已經落在了後面。改進的、擴展的政府目標是後華盛頓共識的一個重要特徵。應該恰當地對政府目標進行定位。政府的目標,特
別是轉軌經濟的政府目標應該加強,這不同於新自由主義觀點的主張,新自由主義除了主張政府應該「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後呆在一邊」之外,就沒有
對政府提出過什麼建議。雖然政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但都不能呆在一邊。相反,應該呆在一邊的是那些新自由主義理論。政府的真正問題不在於其規模的大
小,而在於其是否有能力領導國家和制定正確的政策。因此,一個國家一定要常抓不懈地積極制定國家的政治經濟政策,不是以資產所有者或國有企業管理人的身
份,而是作為制度改造的設計師、金融領域的守護神、人力資本的投資者、基礎設施發展的融資人、全球一體化的管理者

2. 「後華盛頓共識」的主要內涵包括:

第一,私有化和金融貿易自由化對制定宏觀政策來說並不是目的,而只是促使市場更加有效率和活力的一種手段,而且這種手段必須與監管的競爭政策相結合。在這裡,「關鍵不在於是否私有化或自由化,而在於必須建立一個監管的框架,使金融系統有效地運行,促使宏觀經濟穩定。」

第二,如果不建立一個有競爭的市場,就不可能得到金融貿易自由化的好處。「私人壟斷而無競爭對手,效率同樣不高,也不會有創新。」

第三,「政府應當成為市場的補充,採取行動使市場運行的更好,糾正市場的失效。」

第四,政府有必要應用更多的政策工具實現「更廣泛的目標」,是「相對來說比較狹窄」的目標。所謂「更廣泛的目標」,也就是「將發展和改造社會作為其核心目標」,包括提高生活水平,實現持續發展、均衡發展、民主發展,使所有社會集團都分享發展的結果[錢啟東,1999年,《國際社會反思五大問題》,載《黨政論壇》第4期,第21頁]。

按照後華盛頓共識的觀點,有幾條經驗是轉軌國家成功實現經濟轉型要汲取的:

首先,新的法律(貿易法和稅法、資本市場法規、所有權的保護、競爭和反托拉斯法規、銀行監管、消費者權益保障和環境保護)的建立與健全要比國有資產的私有化更緊迫。如果沒有一個商業法律和履約機制的社會文化環境,經濟不可能「起飛」。


次,速度是另外一個需要在政策上進行考慮的重要問題。制度的建立應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特別是對於正與世界經濟融為一體的制度而言,這一點尤為正確。最好
是待國內的制度有足夠的能力應付不可避免的經濟波動後再使資本市場自由化,否則後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就不會擁護市場機制和世界經濟一體化(在極端的例子
中,他們對此持非常敵意的態度)。當然,如果在必要的時候,也需要採取一些激進的措施。但無論是採取激進的方式還是漸進的方式,都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
而定。


三,成功的另外一個關鍵是,要以超然的眼光看待龐大的國家制度。制度的建立不應當僅僅簡單地理解為建立中央銀行和新的國家機構,同時也應該把財力和精力用
到加快發展民間部門和文明社會的建設上。有些事由政府做會做得很糟糕,而有些事私營企業又沒有興趣做。對於那些政府和企業有交叉的事,則應由民間部門去
做。

第四,轉軌國家的中央政府還需要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許可權。

以上內容來自

後華盛頓共識-其它


謝邀!以下我準備用比較通俗的語言,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說明一下「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各流派」的主旨:

所謂經濟學,簡言之就是研究物質財富和服務的生產及分配的學科,它可以被劃分為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兩種。前者研究單一的利益個體(比如一個個人、一個家庭或者一個企業)的經濟行為,後者研究多個利益個體組成的共同體(比如整個社會、整個國家或者全球)的經濟行為。

宏觀經濟學有四大目的:經濟持續增長、通貨膨脹穩定、居民充分就業、政府收支平衡。這麼美好的事情很難同時存在,所以為了同時達成這四個目的,各種宏觀經濟學流派就開出了不同的藥方。

一般來說,越是主張政府介入,把生產的計劃和產品的分配,乃至於居民的生老病死都包起來的流派,就被稱為「左派」,或者叫「社會主義」,最典型的左派就是馬克思的計劃經濟;越是主張政府不介入,把生產的計劃和產品的分配,還有居民的福利都交給市場來控制的流派,就被稱為「右派」,或者叫「自由主義」,最典型的右派就是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

所以,英國的凱恩斯那種通過政府採購來增加社會總需求的流派,就屬於左派,羅斯福新政就是典型的左派行為;而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等等,都屬於右派,愛搞什麼」休克療法「、」硬著陸「那一套。

接下來說說華盛頓共識:

「華盛頓共識」是1989年提出來的,屬於右派主張,也就是說,主張政府對經濟的介入越少越好,讓市場來主導。這個共識一共有10點主張,我就不一一羅列了,百度百科上都有,簡言之其主旨就是政府退出、市場主導。比如:

(1)政府既減少稅收,也減少支出,讓市場更多地主導貨幣支出;

(2)政府放開利率,放開匯率,讓市場來決定貨幣流向;

(3)國企私有化、貿易自由化、外資自由化,讓市場來組織經濟活動。

總而言之一句話,國退民進,還政於民。

聽上去挺好聽。可實際上呢,拉美人民實在是又懶又笨——當然這是相對我大天朝人民來說的,拉美人民比非洲黑叔叔們還是要稍微強一點的,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主導本國的經濟發展。

美國人當然知道拉美人民都是些什麼貨色,口頭上讓他們自己搞市場經濟,歸根結底還是要靠美國的資本來控制市場。所以這個共識的目的,其實就是美國想借著蘇東崩潰,自己一家獨大的機會,進一步控制拉美的經濟和市場。

就這樣,華盛頓共識搞了幾年。拉美人民發現結果越來越不對勁兒:自己出口的原材料越來越便宜,從美國進口的製成品越來越貴,政府越來越窮,社會福利也就越來越差。於是,拉美人民用自己手裡的選票投票,開始選舉一些主張政府強力介入的左派政客來主導國政。

這也就是90年代,拉美各國政局」集體向左轉「的背景,也就宣告了」華盛頓共識「的破產,和」後華盛頓共識時代「的到來。


新自由主義,經濟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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