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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聖公會中坎特伯雷大主教和英國國王(女王)到底誰的地位更高?


不可比較。

以普世聖公會的範圍看,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地位要高,他是普世聖公會的精神領袖(或者可以理解為榮譽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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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清「聖公會」前面的英國兩個字,決定重答一下~

首先,英王是英國聖公會在地的頭(1534至尊法案);英王是英國聖公會的最高統領(1558至尊法案)。

其次,當代的英國聖公會兩大主教,是有英國首相提名,英女王任命的。

聖公會三十九條信綱也可作為參考:

第三十六條 論封立主教和會長

封立大主教,主教,並按立會長和會吏的儀文,就是晚近在愛德華第六的時代所訂,並於那時由議院的權威所批准的,實在
包含著這種封立和按立的一切要事;它也是沒有迷信,或邪惡的。所以,自從上述愛德華王第二年,直到如今或以後,凡照著此儀文禮節封立或按立的,我們宣布他
們都是正當合法地受了封立和按立的。

第三十七條 論國家長官

女王在英國及她的領土內有超群的權柄,凡這國度里的產業,無論是教會的或國家的,其主要掌權皆屬之,此權既不是也不當受制於任何國外的管轄。


們將主要掌管權歸於女王之舉,觸怒了若干誹謗者的心;但我們並不將講道和舉行聖禮之權給予國王,這件事也由我們的女王以利沙伯近來所頒布的諭令極其明顯地
證實了。但是我們在聖經中看出,皇室的特權常由神親自授予敬虔的國王,那就是,他們應當掌管上帝所託付的一切產業和位階,無論是教會的或國家的,並用劍約
束頑梗和作惡的。

羅馬的主教在英國無管轄權。

英國的法律可以用死刑處罰作姦犯科的基督徒。

基督徒奉長官的命令武裝作戰,是合法的。

如果以女王可以任命大主教作為女王地位高於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理由,那麼坎特伯雷大主教為女王加冕是否可以作為坎特伯雷大主教地位高於女王的證據?

我覺得,兩者地位還是不可比較。政權和教牧權(注意不是神權,這麼說更嚴謹些,從信仰的角度看神權肯定是至高的)沒有上下級關係。除非兩者發生現實中的衝突,才可產生實際的地位大小。

實際上,今天的英國社會早已經實現政教分離。英國聖公會與英王之間的互動已經充分儀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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