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信奉上帝但不想信奉《聖經》可以嗎?

我覺得宇宙間應該有一個主持正義的唯一的神。否則,我覺得人行善和作惡都沒啥區別。我相信上帝一定存在,但是不相信聖經中有關上帝的記載。我覺得上帝不會對人類顯形,也不會傾向於舊約中的古人明顯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觀點。上帝應該是兼愛的。而不是只跟亞伯蘭和他的後裔對話。這樣的信仰會被基督教吸納嗎?


這樣的信仰不會被基督徒接受,不會被基督教吸納。

如果有教會吸納這種教義,那就是基督教的異端。

《聖經》是神對人的啟示,不信《聖經》的人,如何信仰基督?

基督教自由派有你這種觀點的傾向,所以經常被斥為不信派。

至於你現在怎麼用自己的觀點來想像基督教,可能不是很重要。

主一旦揀選你做基督徒,必將大能顯現給你看。

當你知道神與你同在時,你也必俯伏在神的話語之下。

我們不能單講神是慈愛的神,也講神是公義的神。

聖經里講神對人的忍耐之前,也講了很多神對人的怒火。

如果只講愛,那就偏了,只信神之愛的人,也是一種小信的人。

神也不是只和亞伯拉罕這一支有對話,亞伯蘭之前不是,亞伯拉罕之後更不是。

福音不是只向以色列人傳。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方式,只有你信,主必知曉。

我不認為教內所有人口口聲聲說自己信基督,他便是真的相信。

如果一個人從頭到尾,每一寸被宣揚的福音和意志,他都毫不反思一併接受,並且字字句句宣於他人,我敢說這不是有生命力的信仰。

你敢於承認現在你「信仰」的真實狀態和你所相信的意志,這是有生命力的信仰開始。如果你的思考不死,我相信將來你對聖經會有不一樣的詮釋。

回答最後一個問題:這樣的信仰會被「基督教」吸納嗎?不一定會,但是我相信「基督」會。


選擇很多的,巴哈伊教,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摩尼教。

題主,你已經開始意識到這點了,希望你進一步清楚,也希望大家分清楚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神」和「聖經上的神」。

即使有一個「神」,即使宇宙/生命是被創造的,這個創造者就一定是「聖經上的神」嗎?如果是的話,那太糟了。因為按照聖經上那個「神「 會生氣,會憤怒,會後悔,會嫉妒,會指善為惡,甚至強迫人娶一個淫婦為妻,甚至主動地有意地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經常說話不算話。

聖經上的神」說:「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又說「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

以賽亞書 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以西結書 39:7 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

可是,同樣根據這本經,即使在所謂的「新約」時期,耶和華的名還是一樣被褻瀆。

羅馬書 2:24 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而即便這樣,「聖經上的神」居然還吹噓如下:

以西結書 12:25 我耶和華說話,所說的必定成就,不再耽延。你們這悖逆之家,我所說的話必趁你們在世的日子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列王記下 20:9 以賽亞說,耶和華必成就他所說的。這是他給你的兆頭,你要日影向前進十度呢?是要往後退十度呢?

以賽亞書 38:7 我耶和華必成就我所說的,我先給你一個兆頭。

而且「聖經上的神」還成天價胡扯。

利未記

利11:21隻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Yet these may ye eat of every flying creeping thing that goeth upon all four, which have legs above their feet, to leap withal upon the earth;

利11:22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Even these of them ye may eat; the locust after his kind, and the bald locust after his kind, and the beetle after his kind, and the grasshopper after his kind.

這段顯然在告訴人類哪類東西可以吃,哪類東西不能吃。顯然是根據人類看到的景象在描述。可我們都知道蟋蟀有6條腿。

另外補充一篇東西,幫助題主思考選擇: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2005/08/07

沈中

我四歲的兒子一年前從中國大陸回到美國。在此之前,我答應我太太兒子一到便帶他每周參加教會活動。當時主要是覺得基督教保守的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對孩子今後在美國這樣開放的環境中的成長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在對基督教稍有了解之後,我很快便想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是我有一個基本問題始終無法找到一個能讓我接受的答案,這使我遲遲難以決志受洗。直到我參加教會活動幾乎整整一年之際,一個偶然的原因促使我反省思考,從而對基督教很多基本信仰產生極大的懷疑,並最終放棄了對它的追求。

當初去教會這個決定也是我太太不斷思想工作的結果。因為她見到的基督徒家庭個個美滿幸福。他們因為依靠主耶穌,不僅夫妻恩愛,家庭和睦,而且絲毫不用擔心子女的教育問題。他們生活上的問題只要依靠主耶穌總有辦法應付,更何況還有永生的盼望,也就是說死後可以進天堂。我參加了不少次查經活動,讀了幾本入門書,尤其是里程著的《遊子吟》一書,很快便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了一個不可知論者,也就是說從認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因為我發現要想證明神是否存在實在是不可能。雖然我一開始去查經班並不很習慣,但很快便發現那裡有一些這個社會不多見的溫情,互助,友愛。這裡的主要話題不是股票,電腦,賺錢,綠卡,而是歷史,神,道德,罪,來世,永生。開始我是抱著長見識的動機,想多了解聖經及基督教。雖然我對基督教的看法始終比較矛盾,但漸漸地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接受聖經上的話,尤其是耶穌的所作所為。再加上對聖經中一些神奇的地方的了解,使我的思想慢慢地潛移默化,覺得這可能真是一本記載神的書。當然我的思想上的變化跟我接觸到的基督徒也有極大的關係。可以說他們中很多人是我這一生中接觸過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好象是林語堂認為中國人接受基督教大都是因為他周圍的基督徒的好的言行而非基督教的教義,這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慢慢地對信仰的問題感興趣起來,開始喜歡去查經班,心裡的天平逐漸向基督教傾斜,也羨慕起基督徒的生活並希望自己能成為其中的一員。

我們全家三口每周六晚上去查經班,每周日去教會參加禮拜。教會的活動成為我們周末生活的重要部分。當然在這過程中我一直對聖經還是有很多疑問,對不少講道的內容和形式也有很大的抵觸及反感。坦率地說,我覺得很多的佈道和講道都是流於形式的空洞的道德說教。

我最初參加教會活動時,剛好是讀完《THE RAPE OF NANJING》(南京大屠殺)一書不久。該書中慘絕人寰的描述對我認識基督教起到了正反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認為人的本性就如聖經所言,壞到了極處。另一方面,我卻始終難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愛著我們的萬能的神。我無法想像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這樣的慘劇的發生。

我這樣矛盾的心理持續了一年之久。這中間我對聖經及基督教的了解越來越多,查經班及教會的活動也未中斷,聽過感人肺腑,觸人深思的見證和佈道,也忍受過許多無聊的千篇一律的說教和照本宣科。作為一個老慕道友,我眼看著身邊一批一批的慕道友決志受洗,自己卻在原地踏步,而原因就在於我對人間的災難與萬能慈愛的上帝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的不理解。我有時想是否是自己太鑽牛角尖了,按基督徒的話說,只要有信心,不能理解的也是能接受的。然而一段我偶然讀到的達爾文話,促使我全面地反省思考,並從而整個改變了我對基督教的看法。達爾文是這樣說的,「我很難理解人們怎麼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為這樣的話,聖經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親、兄弟以及幾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將要永永遠遠地受到懲罰。這真是一個可咒詛的教義。"

地獄這個概念可以說我一直未能仔細地思考過。但是我受達爾文的這句話的啟發認認真真地思考之後,我對基督教的這一基本教義產生了極大的懷疑。大家都知道按基督教的教義,地獄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遠的火燒,煎熬和折磨的地方。問題是上帝為什麼不能以一種真正的死亡來懲罰我,也就是說讓我們這些不信之人徹底在這個宇宙中消失。用火燒來慢慢地煎熬折磨從而達到懲罰的目的已經夠殘暴了,而如果這是一個永永遠遠的煎熬,這就不再有可能有一點點積極的懲罰和糾正的效用了。這隻能是出於恨,而且是出於一種極端病態的恨。你能想像一個高高在上,萬能,公義,慈愛的神做出這樣的事嗎?這就好象一個人道德崇高,思想健康,但卻要從煎烤螞蟻中得到某種滿足。基督徒喜歡將上帝與人的關係比做父親與兒子,天下有哪個神經正常的父親會把不認他的兒子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呢?難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該負的責任嗎?我覺得對一個人最極端的處罰只能是讓他在這個世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傷害別人的可能性變為零。這不是出於憎恨,而是出於公義和維護其他人的權益。事實上當今世界恐怕沒有幾個國家還用折磨煎熬來作為處罰犯人的手段,而這一連"本性罪惡"的人類都不屑而為的事,居然成為宇宙的主宰用來威脅渺小的人類的手段。地獄這個概念帶有濃厚的時代烙印,因為在古羅馬煎熬折磨是處罰的一種。而當今世界講究的則是如何使死刑更人道,更無痛苦。

聖經記載的是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嗎?我認為即便是整個人類最邪惡的成員,比如說希特勒,也不應該受這樣永遠的煎熬和折磨。一個人即便要面對世界上最醜惡悲慘的一面,要忍受再大的痛苦,也最終有一條結束這一切的出路,然而如果在另一個由上帝構築的世界裡他連這一點點選擇都沒有的話,那我們似乎應該重新給"慈愛"下個定義。如果地獄是確有其事的話,那麼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賭博--對我來說,只要他成為基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會有足夠的勇氣讓我的孩子降生在這個世界上。

基督徒常常將介紹基督教給別人稱為傳福音。據我所知很多基督徒都認為沒有聽說過基督教的品行端正的非基督徒是有極大機會進天堂的,然而如果他們聽了但不接受那麼他們是註定要下地獄的。這讓我想起看到的一個故事,一個牧師去北極傳道,愛斯基摩人問他:「如果我沒有聽說過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獄?」牧師回答說:

「不,如果你沒有聽說過上帝你是不會下地獄的。」愛斯基摩人反問道:「那麼為什麼你告訴我上帝的存在呢?」

我差不多花了一個月時間閱讀及思考反基督教的文章。這一個月使我積累了一年的對基督教的複雜的感覺得到了一個徹底的清理。我認為基督教有積極的一面,也就是新約中耶穌宣揚的仁愛互助,寬恕別人的過錯,不論斷別人,等等。對有些人來說,它可能是力量的源泉,一個有效的精神寄託或維繫家庭的道德準則。從歷史上看,教會對社會的教育,醫療及慈善事業也有積極的貢獻。然而我認為如果教會參與政治,從而使基督教變成一種強加的信仰和道德的準則,這將是非常可怕的。我在想成為基督徒的那段時間裡一直想找到一點東西來說服自己世上真的有神,那樣我便再也不用孤零零地自我掙扎,而是加入周圍的基督徒,依賴聖經上講的一切,永遠地享受平安喜樂。然而這時我發現其實我只是沒有勇氣正視我自己內心對聖經的懷疑,正視我害怕與周圍大部分人意見相左的懦弱,正視自己的虛偽。對聖經我一直處於一種吸收和接受的狀態,沒有經過多少思考。在對聖經上的很多價值觀根本沒有多少思考之前,我就接受並且已經開始尋找說服自己世上有神的證據。所以這時我採取了一個截然不同的途徑,不考慮真偽,而是先看對錯。換言之,假設聖經所言句句屬實,我是否能贊同它的主要教義和價值觀。

這一來我發現了很多問題。當然我現在的觀點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論的影響。本文中聖經的引用主要是從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從聖經中別的語句中我們也能看到與之相反的教義。我也不否認聖經中有大量的勸人從善的積極的教誨,然而因為基督教把聖經當作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我必須要以一種苛刻的態度來審察它。用天文學家卡爾·薩根的一句話來說:「異乎尋常的聲稱必須要有異乎尋常的證據。」我不否認我對聖經,尤其是舊約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許有些我未曾讀到或領悟到的部分正是對我反對基督教的論點的恰到好處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說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觀點,而不一定是我永遠的觀點。然而現在我對聖經的感覺恰如馬克吐溫所言,「不是聖經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

首先是舊約中嬰兒的問題。舊約中多處有無辜嬰兒慘遭萬能的上帝屠殺的故事。而且上帝尤其對長子感興趣。比如埃及長老不放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帝處死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大衛王犯姦淫,上帝降怒於他的兒子。我看到這些不禁要問,為什麼許多極端的基督徒要謀殺墮胎醫生呢?聖經從未談及人為的墮胎是對是錯,而從科學的角度來看到底一個胚胎什麼時候能算是人類的一員是非常含糊的。然而他們崇拜的上帝難道不才是雙手沾滿嬰兒鮮血嗎?上帝的這種報復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是何其相象--只要我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至於亞伯拉罕為表示對上帝的信心而要獻上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沒有發現這有什麼好誇耀的,換了我,我是做不到的。事實上,即便是要我去獻上個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第二點是關於人人平等。聖經中對這一點可以說是至少沒有大力提倡。相反,聖經對奴隸制是默許的。「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出21:20-21).「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21:5-6)。

類似的對奴隸制的默許的態度在舊約中可謂比比皆是。聖經最多只是要求奴隸主對奴隸友善一點,但是對於這種人與人根本的不平等從未正面抨擊。難怪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很多人以聖經為依據,堅持認為奴隸制是合理的。馬丁路德也說「沒有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國度是無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須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須是奴僕,有些必須是統治者,有些是必須是被統治的。」

聖經對於男女的不平等則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里。"(提前2:11-15).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麽。豈是單臨到你們麽。"(林前14:34-36). 民數記31章和申命記21章則對如何理直氣壯地佔有被捕獲的婦女做了細微的描寫。當聯合國婦女組織一位代表對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談及每年有二十萬婦女死於自己引發的墮胎時,教皇打斷她說:「你難道不認為男人所有的不負責任的行為都是女人導致的嗎?」馬丁路德則說「儘管她們越來越疲乏,由於撫養孩子而消耗自己,這沒有關係;讓她們生育孩子直到她們死,因為這就是她們存在的目的。」他還說「上帝的話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創造出來成為妻子和娼妓的。」聖經中提及「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紀便有無數婦女被視為女巫而被慢火燒死,烙死。難怪有人說女人應該因為聖經中沒有一句話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慶幸自豪。

我看到過不少關於共產主義與納粹的比較分析,但現在才知道在迫害猶太人這一點上馬丁路德可以說是希特勒的精神導師。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歧視可以說與基督教天主教有著直接的聯繫,因為在基督徒眼裡他們是殺死耶穌的兇手。希特勒便認為猶太人是魔鬼化身,他認為納粹迫害猶太人是在執行上帝的旨意。即便是在美國也有極端的基督徒同意他的觀點。希特勒自稱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懺悔,禱告,接受了主耶穌,並命令衛兵殺死他,那麼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義,他進的或許不是地獄而是天堂。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按照舊約猶太人是種族歧視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沒什麼道理便揀選了他們然後開始幫助他們征服其他民族。

我一直對有些基督徒對同性戀的極端仇視不太理解,聖經中對同性戀和通姦的譴責沒什麼兩樣,兩者是同樣嚴重的罪行,然而似乎很多基督徒對後者持更大的寬容態度。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柯林頓事件就可以看出。我想這是不是因為人們對自己不會去做的事批評起來就特別不留餘地呢?同性戀對許多人來說不是誘惑,然而婚外情則不然。我相信有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而譴責一種天生的東西就象譴責別人眼瞎,跛腳一樣毫無道理。為什麼世上所有的東西都要用對錯來判斷呢?是否應該多一點寬容和理解呢?

聖經中對傷殘人及其他人的歧視也不少。「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申23:1-2)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利21:17)在中世紀也有許多精神病患者被當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第三點是關於yanlun 和思想的ziyou 。

基督教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否定。按照聖經,任何人只要罵兩句上帝,他就應該被石頭砸死。「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24:16)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12:31)。基督耶穌本人便是言論ziyou 的犧牲品。對猶太人來說,他唯一的罪便是號稱是神的兒子。這似乎根據十戒也可以說得通--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7)至於褻瀆聖靈,這是一個沒有被害者的罪名,因為一個萬能的神會因為被人罵了兩句就惱羞成怒嗎?上帝總不至於連美國總統的風度雅量都比不上吧?褻瀆聖靈倒似乎是為某些基督徒無法為基督教辯護時而專門設計的,當一個人認為宇宙的主宰是站在他一邊的時候,褻瀆聖靈便是他自認為打敗對手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武器。有人說如果耶穌今天來到這個世界上,他不會被釘死,而是會被人約請去吃飯,聽他的故事,然後大家會嘲笑他一番。

我看相信言論和思想自由的非基督徒不會把他如何,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倒有可能將他槍殺。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珍視是我始終難以接受聖經作為生命的終極真理的主要因素。

第四點關於原罪和人類的本性問題。

眾所周知基督教認為人的本性是罪惡的,而最初的起因也就是原罪是因為亞當和夏娃受了毒蛇撒旦的誘惑而偷吃了智慧的禁果。很多人當然要問為什麼萬能的上帝會允許這種誘惑的存在,答案往往是上帝不想讓人類成為機器人,而是有自由意志,能自己選擇的活人。問題是如果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才有智慧,那麼說明他們在這之前是沒有智慧的。譴責他們受魔鬼的誘惑就好象給了嬰兒,弱智,精神不健全的人選擇的自由然後再譴責他們沒有聽從警告受了誘惑。這是不是更象是一個陷阱?更有甚者,任何嬰兒一出生便因為先人的所作所為而承擔責任,這是否有點象文革時的劃成分?

我認為人類的本性和其他動物一樣,那便是自私。但用惠特尼修斯頓的歌詞來說,那是自愛。自私是一個比較難聽的詞,但是如果你說我到這個世界上來不是為了我自己的幸福而是為了成為上帝的工具,為了完成上帝交給我的使命,為了別人的幸福,那麼我是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嗎?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丑,但我覺得人類物質文明的發展的動力便來自人類自私的本性,而智慧則是工具。人類今天之所以能有如此的文明,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都應該感謝夏娃偷吃的智慧的禁果。當然隨著物質文明的發展,人類也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如某些方面的道德敗壞,環境污染等,但總的來說比起幾千年前的落後愚昧,畢竟是在進步。而關於人類整體的道德水準,我覺得很難說是在墮落還是提高。因為沒法畫一條準確的線。好比離婚率上升,既可能顯示越來越多的人對婚姻的不負責任,也可能表明越來越多的人擺脫了不合適的婚姻的枷鎖從而尋找到真正的幸福。

第五點是關於信心。教會裡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愛這兩個詞。信心是指對上帝的絕對信任,即便有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這一點毫無疑問是與科學研究的懷疑一切的態度針鋒相對。我有時想,如果真有上帝,為什麼耶穌的死和復活沒有被設計得和布魯諾的死一樣毫無爭議,而基督教的真實也可以象地球圍著太陽轉一樣清楚明白。當然對有些基督徒來說耶穌的死而復活及基督教的真實是無可非議的,但我讀到的材料則顯明對很多人來說這些都遠遠還沒有定論。我可以對一個價值觀或未來的理想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抱有信心,比如我相信人人平等,我相信中國的美好未來,但是我對於一件歷史事實,一個現存的現象,更希望的是理解基礎上的相信,這就是我對有無上帝,創造論的真偽,及耶穌是否復活等等難有信心的原因。有人說世上有一種人寧願生活在沒有答案的問題之中,也不願意接受他無法理解的答案。

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對我來說,當我將舊約中的「上帝」改寫成「皇帝」的時候,我便理解了自己為什麼對上帝缺乏信心--我只是從來沒有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上帝而已。難怪有人說如果當一個神被當作人的時候我都蔑視他的話,我怎麼能崇拜他呢?當然我常常聽到的對慕道友的評論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神,那就是崇拜自己。問題是為什麼一定要崇拜一樣東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種沒有安全感的表現?上帝是不是因為人類崇拜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很多基督徒對聖經,對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時候,信心便是他們最有效的武器。常常聽到有人說等耶穌再來的時候一切都會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穌今生沒有給你答案,憑什麼你相信來生就有答案,我看耶穌會象在那艘暴風雨中的小船上做的一樣,質問你為什麼沒有信心。按我對聖經的理解,對一件事情死後要去問耶穌搞清楚原因就已經說明一個人對基督教沒有信心。另一點是常常聽到的因信稱義。似乎一個人在死之前信基督是最合算的,因為上天堂只需要相信而不需要行動。但是雅各書第二章清楚地說明「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就好象魔鬼也相信上帝和耶穌,但卻進不了天堂。耶穌打的十個童女的比方,精明的管家的比方都說明沒有行動的信心是要被上帝一腳踢到地獄裡去的。

第六點是關於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但是同樣也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認為許多基督教的宣傳在關於名人的信仰問題上是很不負責任的。最常見的是聲稱愛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讀了一些愛因斯坦的親筆文章,發現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稱。

而關於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傳聞,他自己說那是「有系統地捏造的謊言」。愛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後靈魂仍然存在,這一點從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學家中間,上帝這個詞常常是神秘的自然規律的代名詞。所以如果有人說科學家大都信上帝,還是要先把定義搞搞清楚。我還讀到一些美國開國國父(富蘭克林,華盛頓,傑弗遜,亞當斯,托馬斯.培恩,等)的引言,發現他們對基督教有譴責,有異議,而至少是持懷疑和不接受的態度。他們明智地在憲法中專門強調了美國政府對各種宗教的中立態度並且堅持了政教分離的原則,按傑弗遜的話說「立一堵將政治和宗教分離的高牆。」這一決定為美國避免了難以想像的麻煩和災難。所以如果有人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或是基督教國家,那說明他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沒搞清楚。

第七點是關於人類起源,人生的意義以及人神的關係。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認為神創造了人,而人生的意義便是恢復與神的關係。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我只想說根據我所讀到的反基督教的資料,這遠遠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傳的那樣好象在科學界「漏洞百出」的進化論已經很大程度上被創造論否定了。

我發現其實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對比較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權對上帝發出發自內心的讚美,但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人人都必須做的。如果我認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的讚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對他的尊敬,對他的教誨的理解和接受,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不參加主日崇拜?你能想像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的讚美,奉承,馬屁嗎?什麼樣的人或者神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即便是今天猶太人還在等他們的救世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是上帝派來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義,猶太人還是沒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而對於舊約中記載的神的血腥暴行,他會覺得是對他公義慈愛的證明嗎?他簡直是地球有史以來的頭號殺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數之多,年齡分布之廣,種族之雜,還是看殺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殘忍。難怪有人說如果真有上帝的話,有神論比起無神論來說是對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談到創造論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一面,則統統歸罪於撒旦和人類。請問一方面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面承擔責任,一方面又希望被讚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健全的心態嗎?關於神的萬能,古希臘的一位詩人曾打了這麼一個比方: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麼請他找一塊他無法舉起來的巨石來,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萬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證明了他不是萬能。如果耶穌真的是萬能,為什麼他每次只治好一個瘸子,一個癱子,一個瞎子,為什麼他不能讓整個人類永遠與疾病無緣?為什麼他不能讓這個世界美麗得過分?使空氣成為備用食品,非洲難民再也不受飢餓之苦,在沒東西吃的時候猛吸兩口氣便填飽肚子,剛出生的嬰兒個個健康聰明,世上的蚊子,蒼蠅,臭蟲,蟑螂,病菌,疾病,統統消失,或者至少讓蚊子不叮人類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倫的話來說,上帝最多是一個「underachiever」。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蹟般恢復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死了,倖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倖存的可以見證上帝的存在,那麼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

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里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制辯護時,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制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成見,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沒有制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里的花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後沒完全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讓人類認識他,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什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也不會贊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我現在開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義了。它不是指從人類道德的約束中解放出來,而是從基督教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明正言順地追求人類自己的幸福和快樂。當一個人聽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時候,常常會有人用約翰福音3章19節來說明原因,"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基督徒有資格對別人下這樣的論斷。聖經中耶穌教導年輕的富人應該將他的財富分給窮人,雅各書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這樣的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對許多做不到這兩點的基督徒來說,如此論斷別人是否有點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亞非洲貧窮的國家傳道的牧師才有資格這樣評論別人。我對他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一方面對他們傳達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撫了心靈還是麻痹了知覺,一方面又對他們無私的獻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羨慕,甚至嫉妒。我參加的教會活動中最感動的,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看一位從美國去羅馬尼亞向一群大陸的生意人傳福音的牧師的錄象。我不是被福音感動,我是被他個人在那樣艱苦的環境里對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動,而落淚。

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我想道德標準之所以沒有成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為它的難以定義。事實上要定義法律已經是何其難。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道德問題應該是把握分寸,就事論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許一個人行為處事能多為別人著想,能願意犧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錯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災害,事故,地震,饑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而如果一個能制止這一切的人對這一切無動於衷的話,我們當然要譴責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換成神,他的無動於衷為何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基督教以聖經為標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世界上說起來只有一本聖經,然而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不同版本的聖經。否則這個世界上也不會出現這麼多基督教派別了。就說「愛人如己」這句話,英文是「愛你的鄰居如愛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為「愛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一英里的鄰居」,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五英里的鄰居」,當然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與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說教會裡最常聽到的「愛」這個詞你如何定義,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定義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極端的基督徒認為以屠殺制止別人犯罪是「愛」。試想如果你認為一個人馬上要經受不了一個誘惑從而犯罪下地獄的話,你殺了他。從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獄,那你可以說是犧牲了自己而救了他。我覺得「愛」和寬容,理解,同情都是應該提倡的。與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教倡導的重點。而要實現一個人內心的平靜,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平,理解應該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難的途徑。人與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難,這恐怕是人類最大的悲劇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深深相愛的夫妻都時常會體會到這一點。寬容可以說彌補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的教義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寬容,這也就難怪會出現十字軍東征及迫害異教徒的現象。新約中好容易有點寬容別人罪過的教誨,但仍然是建立在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標準上。而且馬太福音第十章則使這一教誨很難讓人有清楚的理解。與愛相比,對陌生人的寬容和同情更容易一點。然而如果基督教對很多不同的意見和沒有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很輕易得就定為「罪」,那麼「愛」是不是太遙遠,太不切實際了一點?

提到極端分子這也是我開始不太明白的問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不少變態的殺人犯或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他們的所作所為很難讓人將他們和耶穌放在一起。然而,聖經上的確是有很多的非常極端的教義,比如說咒罵父母的要處死(出21:17),通姦的要處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的眼(太5:29-30),等等。當然很多基督徒會說聖經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條,當代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過去的教訓。問題是在美國最近的10年里,我們可以看到持極端基督教觀點的總統候選人如帕特.羅伯遜,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極端保守的基督教領導人是如何藉助教會的力量力圖使基督教參與和影響政治,從而使之成為道德的準則和強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講演中將無神論者,同性戀者,非法移民,燒國旗者,罪犯,等等歸入一類。羅伯遜則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我們是兩個完全分離的國家,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們對非基督徒的仇視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仇視。說起來似乎華人基督徒都不太會那麼極端,都是只講耶穌的愛,但是只要你相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麼無論如何你都是朝著相信某個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小步。我們全家常去的華人教會就發生過請人來驅靈趕鬼的事,雖然說起來是用了比較好聽的詞。結果是導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間的意見看法不合。

大部分人談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穌的愛,而不是舊約的老上帝。耶穌的很多教誨是發人深省,讓我時常為我自己的自私和對他人的漠不關心而感到慚愧。但是說他的所作所為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點過分,其實在他之前的希臘哲人早就提出了類似的道德教誨。耶穌如果是全人類的救主,為什麼他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舊約雖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殘酷的地獄的概念似乎反倒是新約中象徵著溫情,容忍,仁愛的耶穌提出來的。除了地獄,耶穌最讓我難以接受的幾句話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看看中世紀的黑暗,耶穌的這段話可謂是準確的預言。我最喜歡的新約的一句話卻偏偏不是耶穌而是一個普通的文士說的。

"並且盡心,盡智,儘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可12:33) 這或許是因為我個人比較討厭表面形式。

最後再談談教育孩子的問題。中國人都認為讓孩子在對一個權威的尊敬和服從中長大比較保險,這樣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這一觀點主要是因為在孩子對很多事情還沒法理解的時候是需要學會服從。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應該將自己和自己長大的孩子永遠當作嬰兒從而對一個權威永遠服服貼貼。只有用講道理來說服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人類今天的主要科學成就可以說與對上帝的崇拜沒有太大關係,恰恰相反,對上帝及其他的權威的盲目崇拜始終是科學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

作為一個非基督徒,我認為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來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惡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成就實際不是出於他,而是一個至高的神通過他而完成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過錯都是出於他自己罪惡的本性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絕對地服從一個至高的權威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這個世界上的人只分為兩種,一種進天堂,另一種進地獄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對不能理解的東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時,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為了取悅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獻上自己親人的生命是一種美德的時候,這不是扭曲人性,這是扼殺人性。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內的許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會同意我的很多觀點,有的可能感覺受了侮辱,我對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那是我對他們的欺騙。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樣是一本聖經居然能有如此不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認對有些基督徒有一種羨慕和嫉妒的感覺,因為他們從他們的宗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們體會到了一種我無法體會到的奇特的感覺。聖經里的很多東西對我而言象無法越過的鴻溝,而他們或憑理解,或憑信心而不斷從中找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象耶穌聽到施洗約翰被殺後躲到無人的地方長時間禱告一樣,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後的盡心禱告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少有的良藥。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與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燈,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來世入天堂的保證,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標準答案,你盼望永生,你瀟洒今生,你沒有與家人的生離死別,因為你們將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如聖經中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可22:14)雖然我聽過一些與神直接交流的見證,自己也做過禱告,卻從未感覺到有這樣一種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我大概便是沒被選上的。我想我最終能做的便是對自己的誠實,如果我對基督教的基本教義都不能接受的話,我想我對聖經和基督教的真偽已經懶得追究了。我對一個完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像和太高的標準以致要我接受舊約上的這位我所不齒的神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

雖然我已經暫停了對基督教的追求,但我對一年來參加的查經和教會活動並沒有覺得是浪費。至少對基督教的了解幫助了我理解和欣賞伍迪艾倫的電影,尤其是其中很多精彩的台詞。我覺得恰恰是因為對基督教的矛盾心理促使我對許多信仰,人生觀,死亡等問題做了很多反省和思考,這其實可以說是我一年教會活動最大的收穫。我也在與基督徒朋友的交往中深深感受到信仰自由的重要--我覺得他們選擇信仰基督教的自由是不應該受到任何侵犯的,就好象我選擇不信仰基督教的權力不應該受到侵犯一樣。以前我以為自己相信的是無神論,其實對有神論可以說所知甚少,這也難怪接觸到一點基督教的一些積極的價值觀便很快迷惑了。

對基督教的幻滅對我有一點打擊,人畢竟是不太甘心到這個世界上只走一會。但是恰恰是出於對神的存在的幻滅,使我越發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溫情的重要。我們就象一群沒有父母保護和照料的孤兒在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掙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拉一把。我覺得羅素的話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認科學的一般規律,就必然認為,地球上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階段都將滅亡,這是太陽系逐漸衰亡的過程." 讀到這裡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過的迪斯尼電影《恐龍》,當時我在觀看時就有點惺惺相惜的感覺,咱們人類不就挺象那一群恐龍嘛?卡爾.薩根說得好,「在這個因為愛和深深的道義而顯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們沒有理由用一些沒有多少證據的美麗的故事來欺騙自己。對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們意識到生命的脆弱之餘,用我們的雙眼面對死亡,並且每天為短暫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豐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話又說回來,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遠地跪下崇拜上帝,聆聽地獄的哭泣嗎?


相信上帝存在,可以;相信人善惡有報,也可以。

  那麼我們怎麼確定自己信的上帝是正確的?如果我無端地隨便說「我信上帝,我信善惡有報」,我的根據從哪裡來?我要信上帝、信善惡有報,我自己又要怎麼做?既然善惡有報,我怎麼做可以不做惡,怎麼做是行善,我依據什麼?作惡與行善究竟都有哪些區分,善的細則又有哪些,我從哪裡學習

  我的依據就是聖經,而且只能是聖經,因為「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

  我不能因為我自己沒有見過上帝對我顯形,我就否定上帝可以顯形,我不能因為上帝只對祂所揀選的人比如亞伯拉罕、雅各、摩西、約伯、以利亞…包括保羅,顯出自己的榮耀,就認為上帝不愛我,不對我顯形。

  在聖經上有這樣的話: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馬太福音5:8)

  這句話就是說,我只有真正讓自己成為清潔,去除內心的污穢和雜質,我才有可能見到上帝的面,如果我做不到,到死我也不會見到上帝。

  上帝當然知道肯定會有人不明白祂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也不能理解上帝究竟要實行怎樣的計劃,所以祂借歷世歷代的門徒和使者,用人類能明白的文字寫出祂要告訴所有信他和不信祂的人有關自己的一切意義、典章和法則,所以才有了歷時一千六百多年完成、如今被很多人推崇又被很多人鄙棄的《聖經·新舊約全書》。上帝也就是因為愛人類,所以必須要給人類一個可以憑藉的依據、學習的典籍,好讓人類在看不到祂的情況下也能找到生命的盼望。

  其實現在很多人也有自己的做法,比如有的宗派推崇次經和偽經,有的宗派摒棄次經和偽經,有的宗派只信舊約,有的宗派只信新約,還有的宗派只信奉四福音……各種做法都有。但他們最大的共同點就是——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在自身的行為方面嚴於律己。

  相信這在上帝的眼中必然看為寶貴,旁人也是沒有資格去指責他們的。

  另外,很多人對於舊約中上帝與世界、與人的那段歷史,都會不屑一顧,認為那是神話。最初我也這樣想。但隨著多年讀經、查考,逐漸放棄了當年的幼稚想法,現在我不再懷疑那段歷史的真實性。我相信上帝必定會向人顯現,向所有敬畏祂、被祂喜愛的人顯出自己的榮美。

  信,就是信那所不見的,看見了才信,那就不再是信,而是知

  聖經中提到大量事情,有很多都是超越了我思維範疇的事情,我不能因為自己理解不了就說那些事情不正確。多年來我的思維能力也在慢慢提高,曾經我理解不了的事情,現在我逐漸一一明白,另一些事情則正在學著弄明白。

  聖經中所記載的兩件重要事,就是:

  1. 上帝是怎樣的一位神

  2. 人要如何認識上帝,如何去相信並敬拜上帝

  所以我相信,您說自己想信奉上帝但不願相信聖經,只能說,如果把聖經試著讀個十年,十年後也許您就不會這樣想了。


如果那位神是隨人的意願和認識而存在,那他還是唯一的神么?在做出這樣的思考以及問出這樣的問題時候,實際上你似乎就將自己放在了一個「神」的位置上。

如果真的認為宇宙有真神的存在的話,那你就應該知道上帝不是「應該是「怎樣怎樣的,而是上帝就「是」怎樣的。

不知道您同意我的觀點么?我倒是想建議,不妨放下心來安靜地再讀下《聖經》?


讓上帝的歸上帝,宗教的歸宗教!


你的困惑來自於舊約,可以在新約中得到解答,因為舊約是給新約作鋪墊的。

比如你說神只跟亞伯蘭以及他的後裔對話,可能認為神偏愛,在新約《羅馬書》中揭示了我們因為信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

我覺得你現在可能對聖經還不是很熟,如果對聖經沒有全面了解,斷章取義是難免的。所以希望你能耐下心來把聖經讀完,再下結論也不晚啊!


如果你想信基督教的上帝,又不想信聖經,從法律層面來講,這固然沒有問題。事實上,歷史中一直有人宣稱自己相信基督教的上帝,而拒絕和否認聖經的終極以及最終權威。不過,這些人一般被稱為「自由派」,甚至是「不信派」。

接不接受聖經的權威,其實涉及到關於人類認知事物的原理,就是人是否有能力憑著自己的理性、邏輯、經驗、情感、科學來認識上帝,還是人類需要上帝自己的啟示才能認識他。

其實根據常識,我們人類對宇宙的認識是有限的,而不是全面的。因為我們只能生活在宇宙中非常有限的角落,不能在宇宙中隨意穿梭,更無法站在宇宙之外認識宇宙,因此,我們無法獲知宇宙的所有知識和信息,而只能掌握有限而且片段的信息。由此可見,我們的認識都是盲人摸象和斷章取義,因為整體大於部分,沒有認識整體,對部分的認識也有片面的危險。

如果對一般的知識的獲取,人類都遭遇到這樣的困難的話,那麼,我們對創造天地的上帝的認識,就更加有限和容易落入片面了。雖然接著宇宙萬物,我們人類都可以知道上帝的能力和神性,但是我們人類因為罪的原因,良心昏昧,落入了各種偶像崇拜之中,把不是上帝的當成上帝來拜,把上帝當成迷信唾棄。

所以,上帝為了告訴人類關於他自己的事情,上帝接著他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和聖經來介紹他自己。聖經說:「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其次,耶穌也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耶穌不斷糾正人對聖經的錯誤理解,卻同時非常尊重聖經的權威。如果耶穌是上帝,那麼聖經如同他所相信的是上帝的話。然後,聖經是由四十多位不同職業的作者歷時1600年寫成的,卻擁有相同的主題「上帝借著獨生子耶穌基督做挽回祭拯救罪人」。這個驚人事實更說明聖經背後的作者是上帝,而不僅僅是人類。

因此,基督徒通過聖經來認識上帝的。如果不想信聖經,那麼意味著我們落入了一種憑自己的想像、邏輯、經驗、情感、科學、理性來塑造上帝的危險之中,導致的結果就是相信的是「想像出來的上帝」,而不是通過聖經自我啟示的上帝。


關於問題

我想信奉上帝但不想信奉聖經可以嗎?

可以,為什麼不可以呢?信仰是你自己的事情,其他人管不著。(好吧,我是在回答問題,不是在傳道)

關於問題描述,逐條回答:

我覺得宇宙間應該有一個主持正義的唯一的神。

我也是這麼想的

否則,我覺得人行善和作惡都沒啥區別。

神的存在和「行善」,「作惡」有關係嗎?如果人死後一了百了,沒有天堂地獄,沒有陰曹地府,沒有孤魂野鬼,沒有生死輪迴,請問,「作惡」與「行善」有區別嗎?僅僅是自我感覺良好?所以,「作惡」,「行善」與神的存在 沒有直接的聯繫,死後的世界,才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有死後的世界,我們行事時才會考慮 「作惡」 的所要付出的代價。

我相信上帝一定存在,但是不相信聖經中有關上帝的記載。我覺得上帝不會 對人類顯形,也不會傾向於舊約中的古人明顯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觀點。上帝應該是兼愛的。而不是只跟亞伯蘭和他的後裔對話。

要不要向人類顯形,要不要傾向於舊約中的觀點,要不要兼愛,要不要只跟亞伯和他的後裔對話,都是神自己的事情。這事,你也管不著。當然,神想不想說是一回事,你想不想聽是另一回事。在「說和聽」這個問題上,雙方是平等的。

這樣的信仰會被基督教吸納 嗎?

基督教不會承認這樣的信仰。基督教教義的核心,不是「信上帝」而是「信耶穌」。此處認為,「不信奉聖經」等同於「不信奉耶穌」。如有異議,請討論。

最後的勸勉:

  1. 不了解聖經,卻要考慮「要不要信聖經」,你不覺得奇怪嗎?
  2. 找個教會,參加慕道班,好好學習。然後再考慮「要不要信聖經」,才是合適的。


你那樣信上帝,等於信自己。

如果信上帝,就會尋求「上帝希望我怎樣信呢、、、「


題主可以參見我的另一個回答

我的知乎回答:猶太教、天主教、新教和伊斯蘭教信奉的是同一個上帝嗎?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935862/answer/25435978

猶太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伊斯蘭教都信奉同一個上帝,但天主教、東正教、新教都信奉聖經,而且三者與猶太教都信奉舊約。只有伊斯蘭教不信聖經,但承認另外幾個教的教徒為"有經者",古蘭經和聖經有關聯但區別很大。不過不滿足題主要求的男女平等,天下兼愛的要求。

但100%滿足題主要求的確是存在的。

比如這位,上帝的二兒子,耶穌的弟弟,著名農民起義領袖--洪秀全。信上帝不讀《聖經》,曾要求受洗但被拒絕,創立"拜上帝會"。宣揚天下一家,男女平等,兼愛互助。曾紅遍大半個中國,比摩門教之流高到不知哪裡去了


1.恭喜你能認識到上帝的存在

但如果只相信有慈愛的上帝,不知道人死不是結束,還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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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審判

沒能領受到上帝在基督里賜給我們的特殊恩典

那將非常非常的可惜。

2.上帝是直接向人啟示自己的上帝

舊約上帝借著先知,新約上帝道成肉身直接向人顯示自己。

希伯來書

1:1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 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

1:2就在這末世, 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提摩太後書

3:16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3:17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如果你能了解聖經整本書成書的歷史,各書相隔的時間背景,前書先知的預言如何在後來的歷史成就的話,你就不會輕看這本聖經了。

如果我們放棄聖經,那我們所理解的上帝是就是自己想像的上帝,而不是那位真正的本體。

異端和邪教就是脫離聖經原則產生的。

3.舊約時代上帝賜下律法(摩西十誡),讓人看見自己墮落後的敗壞和上帝的公義聖潔,人靠自己努力無法逃脫罪的捆綁和神公義的審判。為著這個緣故,慈愛的上帝與人重新立約(新約恩典時代),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間,承受苦難,最後為洗刷人類的罪惡替我們死,被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作為贖罪祭和挽回祭,使一切信祂的,因祂的死不必再死,不但免遭審判的烈怒,反而得著聖靈的重生,能夠得到生命的改變,得著上帝兒女的名分,得著永生。

約翰福音

3:16「 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 。

3:17因 為 神 差 他 的 兒 子 降 世 , 不 是 要 定 世 人 的 罪 ( 或 作 : 審 判 世 人 ; 下 同 ) , 乃 是 要 叫 世 人 因 他 得 救 。

4.上帝的愛長闊高深,自然不只是賜福亞伯拉罕血統的後裔(猶太人),如果你讀過新約就知曉,上 帝的恩典,先到猶太人,後到外邦人。

以弗所書

2:11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 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2: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2:13 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2:14 因他使我們和睦(註: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2: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在屬靈的意義上,所有基督徒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但是,

約翰福音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如果不能認識這位道成肉身的上帝——耶穌基督,我們就和赦罪的平安和永生的盼望無份。

5.如果你一時還難於接受,可以先看看C.S.劉易斯的《返璞歸真》(理性角度從自然律開始逐步分析無神論、不可知論、自然神論的不合理)返璞歸真(純粹的基督教)/C.S.路易斯

信道是從聽道而來的,可以聽聽唐崇榮牧師的佈道和《創世紀》《耶穌是誰》等講座。唐崇榮,基督教影視網

6.非常感謝你能忍耐看到這裡,我當初也是把信仰當迷信的人,希望我的淺薄的解答對你有小小的幫助,也可以發私信給我,如果在我有限的認知範圍內的,我盡量一起分享。

上帝賜福給你。


信神不要信人。聖經是人寫的,宣稱是上帝的旨意,宗教是人立的,宣稱是為了更好的信上帝,各種禮俗是人發明的,卻又借上帝的名頭。相信世界存在一個超驗的最高靈魂,上帝也好,天道也罷,玉皇大帝都行,這是泥自己的信仰,想怎麼信就怎麼信。宗教拒絕理性證偽檢驗,強調內心確信。所以,幹嘛要信別人傳的教


.

這麼說吧:

  人信上帝,不都是因為讀了聖經,無數基督徒只是因為聽了基督十字架的道理就信了,之後才開始讀聖經;

  人讀聖經,也不都是為了信上帝,很多研究聖經多年的人為的是要從聖經里研究一些歷史的哲學思考,或者找出聖經的錯誤。

人信上帝,與他有沒有讀過聖經沒有必然聯繫。

  只是,人信上帝,總得知道而不是想像上帝是怎樣的。

  否則,人所信的,不過是他自己想像出來的上帝

  這種想像出來的上帝,並不比聖經中記載的上帝更靠譜。

  比如,人覺得上帝不會向人顯形,這是他覺得;人不喜歡父子綱夫妻綱所以不相信上帝有這樣的要求,這是他不喜歡;人覺得上帝應該兼愛,這是他覺得;人覺得上帝不應該」「只跟亞伯蘭和他的後裔說話,這是他覺得……

  所以,您想要相信的,是您想像出來的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上帝,而您對上帝最大的要求只是覺得上帝應該正義兼愛

  聖經中記載的上帝是如何?

 神愛世人,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5)

  這句經文顯明:

人都是有罪、將要滅亡的,因為世人在上帝面前,沒有一個人是行善的,都在作惡;所以上帝憐憫人,不願人類最終都滅亡,就賜下基督的生命,叫基督因十字架的刑罰而釋放世人,讓凡接受這十字架救恩的人,就因著基督的代贖,得脫離其罪,不再作惡轉而行善。

  這一句經文中,不但說出了上帝的絕對公義,也說出了上帝的絕對慈愛。

  這早已遠遠超越人思維中簡單的正義兼愛等單方面想像,以一種極為長久、廣闊、深遠、高階的視角去闡述 神的宏大、浩瀚。

  至於父子綱夫妻綱等等,只是人的社會思維意識結論,而不是上帝的屬性。

  沒有任何證據能表明舊約時代人所行的都是正確的。

  我們憑著自己的推理所猜想的,也不都是對的。

  聖經,只是一本介紹上帝的書,並告訴人類怎樣認識上帝、建立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最終結局如何,其中記載了大量人類所犯的錯誤。

  也許有些人正是因為在這些錯誤中看到了自己,所以不肯相信聖經。

如果人不一點點除去自身的狹隘和無知,就不可能理解上帝的寬廣和智慧。

.


你絕對不會被基督教接受,你看已經有宗教人士譴責你了。這世界上又不止基督教一個宗教,基督教內還有很多分支,何必一棵樹上弔死呢?你這個傾向於自然神論或祆教或者飛天麵條教,總之總有一款適合你,請自行對號入座。


可以,你凡事都可以行。

信上帝讓耶穌死里復活的才是基督徒,所以我們不會當你是基督徒。


這個信仰不可能被基督教接納的,因為聖經(新約和舊約)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凡不認同聖經的都不會被基督教接納。

你心目中的這種宗教屬於人格化一神信仰,這種宗教還是不少的,你可以去找一下。

你這個信仰還很原始,太簡單,還達不到宗教的地步。宗教必然有一套精細嚴密的理論,一套象聖經這樣的經典,一套儀軌,這些你都沒有。

現在你有兩種後續,一是把信仰埋在心中,在生活中不斷豐富。另一種就是去了解其它宗教,看有沒有完全符合你心中宗教的,發現了就去信奉。


許多聲稱要做基督徒必須讀《聖經》的人,你們都忘了除了讀書,還有聖靈的做工,難道抹大拉的瑪利亞讀過《聖經》?!你們都忘了基督教原是因信稱義的么?!

而且多年信仰之後我漸漸發覺「基督信仰」和「基督教」根本不是一回事,前者來自造人之初人類便被埋下的聖靈種子與耶和華的聖靈做工,是屬神的存在。而後者包含著所有宗教都不能免俗的排他性,攻擊性,人類認知的局限性,精神捆綁與商業性,是有自私,愚昧和軟弱的屬人的存在。

《聖經》在基督教發展過程中許多教義都因著宗教化而雜糅了屬人的東西,維護教會而非神的東西。所以不去自我甄別而是盲從的視《聖經》為唯一真理就陷入屬人的網羅,那就真的「盡信書不如無書」了!至於哪些是屬人的,哪些是屬神的,只要你看看耶穌一生的言行,那麼一切與耶穌精神背離的就都是屬人的了!


你的想法其實代表了許多人的想法,就是相信有獨一真神(像我就是因為不可能相信充滿設計感的宇宙萬物是完全出自於巧合),但不知道這個神究竟被那個世俗宗教正確描述?是基督教的上帝,還是佛教的佛陀呢?所以不能接受單一宗教的教義。

另外對於進入天堂的定義也令人困惑,不信者不能進入天堂,信錯者同樣不能。然而我們怎麼能知道自己有沒有信錯呢,畢竟神沒有向我們顯現親口告訴我們啊。


贊!上帝確實是兼愛的,他並非只對亞伯蘭說話。在信主以前,我也和你一樣,腦海中充滿了「應該是、不會是」等等不確定的概念。聖經上有句話,傳道書3章11節: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可見,不是只有基督教才講永生。「愛你一萬年」是不是永生?看來就連命如草芥的人,雖然一輩子不過百年,從小沒有人教他,他也會有永遠的概念,他也知道有一位神。既然有一位神,而且這位神「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裡」,那我生在世上就有一個意義,這個意義,我此刻也許看不清,但一定存在。千金散盡還復來,天生我材必有用,李白一生狂放,醉生夢死,但他知道人活著一定有一個意義,也不是錢,也不是名,也不是酒,也不是愁。

好了,回來說你、我的信仰——信仰是個人問題,什麼教什麼門先放一邊去。

既然你有一個信念:神不會只對亞伯蘭說話。那我要挑戰你:神愛你,你知道嗎?你相信嗎?

如果你相信,聖經就是為你而寫。

在創世紀17章,亞伯蘭就改名叫亞伯拉罕了哦,他妻子撒萊也改名叫撒拉——因為她要做多國之母。神從沒有忽視女性,或將女性放在不重要的位置,整本聖經都沒有——讀完整本聖經是一個大工程,但你可以從《馬太福音》開始,因為到了新約時代,神就直接對外邦人說話啦。

願神賜福你!


你可以信,但你不能稱自己為基督徒。

所謂基督徒,必然是承認上帝,承認耶穌的。就目前的「正統」基督教來看,不存在你說的這種可能。雖然各派別在對待聖經的態度和對神的理解上有著細微差別,但共同的特徵是都把那個「耶和華」和耶穌當做自己信仰的對象,因此被統一稱為基督教。

如果你只承認舊約,可以選擇猶太教。只承認耶穌,部分承認新約,可以選擇摩尼教,或者其他的一些諾斯替教派。如果除此之外還想承認點別的,那就去信伊斯蘭,或者巴哈伊。如果你就不想要聖經,那就乾脆別考慮什麼基督教。你內心中的那個上帝,如果與聖經記載的不同,那就與基督教無關,基督徒也不會承認你,你就是一異端。

願你能早日找到自己的道路,而不是把眼光只放在基督教上。


不符合《聖經》的上帝就不是基督教的神。

想信基督教的神又不希望它是基督教所描述的神,這怎麼可能?

如果題主只是受了基督教的啟發,傾向於相信有唯一的、全知全能的、博愛的、仁義禮智信的神,那就沒有必要尋求基督教的認同,你自己去「發現」它的特質就是了。


這取決於你是單信,還是要信入。

信(believe)上帝 只要有信就可以了 信祂的存在

但是信入(believe into)上帝 必須了解他的計劃與經綸

如何了解:

1)神通過直接啟示曉寓人(如舊約中與亞伯拉罕交談,向摩西顯現,通過夢啟示雅閣 約瑟 但以理等)

2)神通過先知(希伯來文 神的申言者)向猶太人說話

3)神通過聖經啟示人

-如今的世代已經沒有2)

-通過1)的話有危險偏向於占卜,這是不被神所悅納的

(解夢必須出於神而不是自己解夢必須出於神而不是自己解夢必須出於神而不是自己重要的話說三遍)

-顯然通過3)讀聖經是最經濟的方法

如果想要信主 這是很私人的事情 信就是信了

但是要信入 在信的基礎上還要讀聖經哦

望參考


可以,你心中有一個神,這個神,是你自己創造的,屬於你的信仰,符合你心中的形象的一個存在。於是,你把這個神命名為「上帝」 你信仰的是你心中命名的這個神,而不是基督教聖經裡面的那個上帝

你信仰上帝,但這個上帝不是基督里的那個上帝罷了


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宗教、哲學、科學是同一樣的東西。而「上帝」在三種範疇內都有各自的形象,你是要信哪一個上帝呢?


很多宗教都是信上帝的,但對聖經有不同的解讀,比如猶太教不承認新約只承認舊約,而伊斯蘭教只承認舊約的部分內容。所以你也可以選擇相信聖經的部分內容,然後創立一個新教。


信神當然可以,這個神可以是上帝,可以是安拉,可以是別的什麼。對這種人來說,其他宗教信仰的神都只不過是自己神的化身。(可見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中對於先知身份的互相承認,自己伊斯蘭教四部經典中,希伯來聖經有一席之地。)


只信神的存在,這是一種宿命論,並不一定要歸入某種宗教之中。


————


其次,信奉上帝,但是不信奉聖經也是可以的。


現在我們所閱讀的聖經,實際上是羅馬教會將所有的聖典考據一遍之後,修訂出的。在舊約新約之外,還有大量的偽經(這裡的偽是指未得羅馬教會的認可,但同樣是古人所著。例如《猶大福音》)。


這裡便有了一個分支:


1.不信奉聖經,但是信奉其他偽經。


那麼這樣的情況便是成為邪教,異教。如果僅僅是自己在修道院苦行而不傳播。(類似本篤會。)那無傷大雅。如果積極的傳教,那就是和基督教會誰力量大的事情了。


2.不信奉聖經,也不信奉其他經典。


這種情況可以參見開頭所說的宿命論。對於這種人來說,上帝只是一個自己信仰的稱呼。不論是叫「主」「神」「上帝」「李狗蛋」都是無關緊要的。


上帝兩個字也只不過是基督傳教士從中國的《尚書》裡面選出來的兩個字,然後賦予神性的。


可以。

雖然有很多知友推薦其它宗教如巴哈伊、摩尼、飛面等,但是我猜他們都沒理解答主的訴求:

要有一個最高神、至上神,但是少點亂七八糟(巴哈、摩尼、飛面或者還應包括印度、錫克、道教)、暴力色情的東西(猶、伊、基),其實新約(還有薄伽梵歌)是不錯的。那麼,基於我的理解、閱歷,推薦兩個:

1、上帝

你沒看錯,就是上帝,中文、漢字里上帝的字源所指的那個,全稱「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的那個。

也就是華夏上帝

道與道有異,神與神不同。華夏上帝的道就在四書五經尤其詩經、尚書里明白寫著,如果題主能夠不戴有色眼鏡去看,應能理解華夏上帝之道絕對配得上「皇」、「昊」二字。

另,信華夏上帝重信更重行,「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是上帝所讚許的,但也導致後來人與上帝疏離。古代天子所獨佔的,是最高等級的祭天儀式,因為這是國家大典,理應由天子主持。而無論天子庶人,所應禮拜者三:上帝、親、君師,天地君親師大錯,應該是天地親君師(君師指聖王),這樣才符合「禮有三本」,重行亦重信,易天地之名為上帝即是「上帝親君師」。

2、二宗三際

不要管拜火、摩尼經典里各種繁瑣複雜的神系,各種莫名其妙的禁忌,只要從中文、漢字的字面上去理解。「二宗」即善惡,「三際」即初際、中際、後際。善惡根本對立,初際惡不侵善、中際善惡糾纏、後際善勝惡敗直到永遠。

又有一個好處,物質、生命是上帝(善神)所創,本善,後被污染。生命不息,戰鬥不止,正義必勝。本質是性善論,不是性惡論、性無論,後二者實際不能解釋為什麼要反對惡。

又有一個關節,絕不可將善惡理解為靈肉、心物對立。世界的不完美是惡侵入了善,而後際的終極勝利要靠著上帝對人的加持、也要靠著人對上帝善道的成就,生生不息,如此善必勝惡。那麼什麼是善,要看題主的口味,是仁者愛人?是大慈大悲?還是普世價值?我想不會是綠教的主道。

好吧,我想說基督教尤其是新約,其實暗合了「二宗三際」。


也許你是泛神論或泛自然神論。


個人觀點, 任何古老宗教傳至今日,都有其大智慧, 只是在當代社會已經難以逃脫商業化的污染。 宗教從業者和普通人一樣,也是端一個飯碗。

我對於宗教的態度, 以佛教為例。 敬佛不拜佛, 信佛不禮佛。 佛傳下的彼岸之道,帶領我們超脫彼岸。 而人們拜佛求的不過是功名利祿和臭皮囊的安康,佛怎會保佑, 如果交香火錢就保佑,不交就保佑,與貪官污吏何異!

基督教把佛換為上帝即可。 不信聖經也沒什麼,那是經過無數人改編和翻譯的版本,能有幾分真意誰也說不清。

宗教問題無法辯論, 僅個人觀點,不喜請自動無視


1、我相信上帝;

2、我不想相信他的任何話,也不想認真考證聖經是不是真的來自上帝;

請你回答:上面兩句話,是不是矛盾的?

你那根本不是相信上帝,而是要求上帝聽你的。


你知道有上帝,但你該怎麼認識他的特性,能力和意願呢?

難道知道存在就足夠了?


要知道「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聖經其實沒有宣揚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其實是這樣說的,「馬太福音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裡說的很清楚,即使是新約時期,主也沒有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結合「馬太19:7-8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這就充分說明了其實主起初根本沒那個意思,而是人自己給想歪了,傳歪了,人自己想休妻,所以硬著頸項對抗摩西,摩西只好如此吩咐,這就說明,這個意思是出自人的,而不是出自神。或者說出自神的,但是被人篡改了,改的面目全非。另外使徒行傳10章里記載了彼得是如何將福音傳給外邦的事,你看這裡就說了,神的使者讓哥尼流去找彼得,這就充分證明了主並不是單單向亞伯拉罕的後裔顯現,並不是單單的只救贖亞伯拉罕的子孫。具體的細節可以參考使徒行傳10章28、34、35、45、47、48這幾節。所以說主單單向以色列民顯現是不準確的,哪怕在舊約出埃及記里也明確記載了摩西多次向埃及法老傳遞主的旨意,以及所多瑪城神差遣天使去城中拯救義人,結果就一個羅得,還有尼尼微城,先知約拿奉差遣去傳達神的旨意。所以與其說主只向以色列人顯現倒不如說,因為亞伯拉罕的信,所以他並他的子孫蒙了福,最先信奉上帝,這樣說才準確。如果說主只是與亞伯拉罕的後裔對話,那麼為什麼福音能傳遍地極?為什麼各國各邦在過去的長達兩千年的時間裡都有過神跡奇事?為什麼各國各邦都有人傳道、殉道?都有先知、聖徒?這就充分的說明了不是神偏愛以色列,而是以色列因著他們的義而蒙了福,他們是人類當中最先信奉的,當然他們的義人也是最多的,所以從表面上看起來就好像是偏愛以色列,其實不是的。

題主其實是你誤解了,因為你只看了字面上的意思,心裡有了疑惑後你沒想著去考察,去解決,而是直接懷疑,遠離,沒有給主一個作工的機會,沒有給自己一個考察的機會,如果你只是單單看字面上的意思,那麼你是根本沒法看下去的,因為有很多經文在字面上是互相衝突的,但實際上他們原是一,說的是一件事情,只是角度不同,背景不同,以及背後還藏著一些奧秘的緣故,所以乍看起來是互相衝突,互相矛盾的。但只要你細心考察,你會得到開啟的。


我相信公平民主,我認可自由人權,但我不是美國人!儘管有心卻沒證,到美國看證,我有心就行啊!心都有了還不辦個證?還是沒心。

跟上帝的才能進天國,這是硬性規定。野路子是升不了天的,因為你不認識回天堂的路,你認識?好吧少數服從多數還是跟上帝走沒人跟你。


因信稱義


這不就是信老天爺嗎


理解並支持題主的信奉和對聖經舊約中上帝的質疑。真正的上帝具備唯一、無定形、中性、無明、超能、智慧、公正、仁慈八大特徵。請看:

《聖經》宣揚的上帝不是真正的上帝

雪峰

  首先,我們要肯定的是,《聖經》是以色列民族智慧的結晶,它忠實地記錄了猶太民族的歷史,最大限度地解釋了神魔與人類的關係,為人類指明了前進的方向。

  《聖經》與《古蘭經》、佛經、《道德經》是人類智慧的寶庫,是人類的寶典,是教導我們如何做人、如何向高層生命空間發展的永恆有效的法寶。

  《聖經》開宗明義講的那句話是真理,但用神聖的袈裟蓋住的東西不一定全是聖物,穿上神聖的袈裟的人也不一定全是主持。

  《聖經》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它宣揚的上帝並不是真正的上帝。

  我們已經知道,上帝有八大特徵:唯一、無定形、中性、無明、公正、仁慈、超能、智慧。智慧主要表現在建立了宇宙秩序、設計了生命程序、知曉過去未來。

  那麼,《聖經》中的上帝是否具備以上這8大特徵?

  我們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亞當夏娃的背叛。

  《創始記》中說,亞當夏娃受蛇的教唆,吃了(《聖經》中的)上帝不允許他們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而違背了(《聖經》中)上帝的旨意被逐出了伊甸園。

  這個事件說明:《聖經》中的上帝:a.無能;b.無遠見;c.不公正。

  無能表現在他一開始就是個失敗者。他創造的第一對人就背叛自己,還談什麼超能。

  一個經常失敗的"人"能讓我們信服嗎?洪水淹死了絕大部分的人類,以後的人類又如何呢?還是不聽他的話,摩西十戒是《聖經》中的上帝的指令,但人類遵守了幾條?一條也沒有認真遵守,《聖經》中的上帝似乎對人類沒有辦法,唯一的辦法是威脅了再威脅:若不怎麼怎麼樣,就一定要如何如何。幾千年了,從一開始到如今,人類還是那個樣子,難道就再沒有什麼辦法了?難道還有什麼別的力量制約著這個至高無上的上帝?若是這樣,難道上帝不是唯一的?人類幾千年了仍然與您背道而馳,您拖拖拉拉在等待什麼?

  《聖經》中的上帝的無遠見表現在不知道亞當夏娃要背叛自己,不清楚自己創造的東西的未來發展趨勢。無法預知過去未來,你這個上帝能靠得住嗎?若地球要飛出太陽系,您卻一點不知,您如何拯救人類?連人都管理不了,您如何管理得了神佛仙魔?您又如何管理龐大的宇宙?

  《聖經》中的上帝的不公正表現在不辨是非,不講道理。

  亞當夏娃為什麼要背叛自己?原因有三:一是自己創造的亞當夏娃的基因結構有問題,或者說不完美,自己創造的東西反過來制約了自己,令自己憤怒生氣,這就象一個建築師辛辛苦苦蓋了一幢房子,工程剛剛完工房子就塌了下來,並砸了自己的腳,應該怪房子呢?還是應該責備自己?

  背叛的第二個原因是蛇的引誘和教唆。亞當夏娃是人,而蛇背後的力量是魔鬼撒旦,人的能量和智慧是無法與魔抗衡的,不去懲罰罪魁禍首撒旦,卻把滿腔怒火降到亞當夏娃的身上,把他倆逐出伊甸園,這公正嗎?如果一個強姦犯強姦了一個八歲幼女,不對強姦犯繩之以法,反而怪罪小女孩長了陰道,抵抗力太弱,這公正嗎?

  背叛的第三個原因是,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棵該死的分別善惡的智慧樹。是誰把它栽到了伊甸園中?栽它幹什麼?在小孩子們的吃飯桌上放一顆有毒的糖果,這不是蓄意製造"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一方面給青春少女們不斷地放影黃色錄象,一方面又假惺惺地要她們保持貞操,這難道是一個有道德的人的所為嗎?導致亞當夏娃背叛的難道不就是在伊甸園中載那棵智慧樹的陰險毒辣的"人"嗎?

  再說,一個能創造出宇宙的人,除了把亞當夏娃逐出伊甸園外,再沒有其他辦法了嗎?犯了一次錯,連個改正的機會都不給,這公平嗎?一次犯錯,終生有罪嗎?

  耶穌到人間來主要是為人"贖罪"。因為按照《聖經》的邏輯,人都有"原罪",這"原罪"是從哪兒來的呢?是從人類的祖先亞當夏娃遺傳來的,而亞當夏娃的"罪"是因為他們吃了那棵該死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導致的。

  我們一出娘胎,就背負著亞當夏娃遺傳的"原罪",這個"十字架"背的可太沉重了。這種邏輯推理的結果是:"賊的兒子永遠是賊,""罪犯的兒子永遠是罪犯,"地、富、反、壞、右的子女永遠是黑五類,"皇帝的兒子永遠是皇帝,"難怪人類的歷史上,特別是封建時代,"一人犯罪,要株連九祖,"難怪"一人得道,要雞犬升天,"難怪皇帝不輪流坐,要讓三歲的無知小孩繼承皇位,原來這些都符合《聖經》的邏輯。

  要說有罪,首先是您《聖經》中的上帝有罪,撒旦有罪。僅僅為了亞當夏娃,卻讓人類歷史上的上百億人跟著受罪,還講人道嗎?為什麼不把亞當夏娃當時處死,再重新造人?難道造一個人對《聖經》中的上帝那麼難?

  人生來是有罪的,這就是為什麼每個人來人間要受苦受罪的緣由。但這個罪決不是從祖先那兒遺傳的,而是每個人前一世自己造的。人若沒有罪,就成仙、成佛了。

  埃及十大災殃。

  《出埃及記》中記載著:當摩西和亞倫以《聖經》中的上帝的名義要求埃及法老允許他們讓色列人離開埃及時,被法老拒絕了。結果,《聖經》中的上帝給埃及人降下了十大災殃:(1)。尼羅河水變成了血水,河裡的魚都死了,河水開始腥臭;(2)。青蛙從尼羅河裡跳出來,布滿了埃及全地,遍地腥臭;(3)。讓埃及遍地的塵土都變成了虱子,爬到了人和牲畜的身上;(4)。讓成群成群的蒼蠅敗壞埃及;(5)。用瘟疫殺光了幾乎埃及人的所有牲畜;(6)。讓埃及人身上長毒瘡;(7)。降了一場罕見的冰雹;(8)。用蝗蟲將冰雹打剩的綠色植物全部吃光;(9)。三天的黑暗籠罩了埃及;(10)。殺死了所有人和牲畜的頭胎。

  若說埃及法老不服從上帝的旨意,因而上帝懲罰埃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埃及人的和牲畜的頭胎都殺死,就有點過分了,就有點不講道理了。埃及皇帝不聽從於你,你就懲罰他算了,為什麼要降罪於普通老百姓?更有甚者,把處在社會最底層的如驢般推磨子的婢女的孩子也不放過,也要殺死,這樣的上帝還有仁慈之心嗎?這簡直是滅絕人性的魔鬼行為。

  更可恨的是,法老不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主要原因是《聖經》中的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十大災殃未降之前,《聖經》中的上帝已經做了手腳,《出埃及記》7章3節記載: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跡奇事。"

  這就是說,《聖經》中的上帝已經給埃及人下了套子,只是變著法兒在整他們。8章19節說:"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從摩西、亞倫,正如耶和華說的。"9章35節說:"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正如耶和華籍著摩西所說的。"10章20節說:"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10章27節說:"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肯容他們去。"11章10節說:"摩西、亞倫在法老面前行了這一切奇事: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出離他的地。"

  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是《聖經》中的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多生事端,不輕易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也是同一個上帝,《聖經》中的上帝在搞什麼名堂?一方面鼓勵老百姓叛亂造反,另一方面又給政府當局通風報信,鼓勵政府無情鎮壓,這樣的人難道不是陰謀家、兩面派嗎?

  這就是上帝的模樣嗎?!

  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子民。

  《聖經》分舊約和新約兩部分,耶穌誕生之前的為舊約,誕生之後的為新約。所謂"約",就是指契約、合同、協議。整部《聖經》主要是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契約、合同、協議。

  這就出現了一個悖論,全世界大概有三千多個民族,為什麼上帝單單與以色列人立約,其他的民族難道不是上帝的子民?若是,上帝就不可能單單與以色列人立約,而置其他民族於不顧;若不是,那麼,其他的民族是從哪兒來的?難道亞當夏娃不是全人類的始祖,僅僅是以色列人的祖先?以色列人是上帝所造,難道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是魔鬼所造?

  從創世到大洪水為1656年,從大洪水到出埃及共857年,從出埃及到以色列建國為396年,從建國到以色列人被擄往巴比倫共510年,從被囚巴比倫到重建耶路撒冷為152年,從重建耶路撒冷到耶穌誕生約為450年,從耶穌誕生到今天共2003年,人類的歷史,若依《聖經》來算,大約為6376年。

  據《聖經》記載,大洪水後,地球上只有8個人生存了下來,即挪亞夫婦倆和他們的三個兒子兒媳。也就是說,4700年前。地球上除了挪亞一家人外再沒有其他人。

  這就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首先要問的是,美洲印第安人是從哪兒來的?根據大陸漂移學說,美洲大陸與其它大陸的脫離不可能是在4700多年內發生的,那麼,挪亞的後代是如何從中東地帶到達美洲的?再說,大洪水後挪亞一家只有八口人,不可能八口人馬上就分奔離析,挪亞也不可能讓其中的一個兒子兒媳穿越寒冷的西伯利亞再冒險渡過白令海峽去美洲吧。

  第二個要問的是非洲的黑人是從哪兒來的?從遺傳學的角度來講,黑人、黃人、白種人都有各自的祖先,一對純種的白人無論如何也繁衍不出一個黑人或黃種人來,即使說進化,以色列人也不可能在4700年的時間內進化出黑人和黃人來。再說,根據達爾文的進化學說,進化的必然是優勝劣汰,難道能寫出《聖經》的以色列人能進化成美洲黑人嗎?無論如何安慰黑人兄弟,黑人從智力上並沒有優勝於以色列人。

  再說中華民族,皇帝的出現約在4600多年前,大禹治水的事迹約在4200多年前,從時間跨度上來說,挪亞的後代不可能在大洪水100多年後就來到中原,即使能來到中原,400年的時間內能繁衍出那麼多的人跟隨大禹治水嗎?

  中華民族是從哪兒來的?大禹治水是否可理解為治當時的大洪水?

  從《聖經》的角度來講,絕對是不能承認生物進化學說的,因為一旦承認了生物進化學說,無疑,就是否定了上帝創造人類的理論學說,但若否定了生物進化學說,就沒有辦法解釋黑人和黃種人的來歷,就不能說亞當夏娃就是人類的共同祖先。

 該隱的故事。

  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後生的第一個孩子是該隱,第二個孩子是亞伯。"有一日,該隱拿地里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為此,該隱由於嫉妒殺了他的親弟弟亞伯。

  我們要問《聖經》中的上帝,你為什麼只看中亞伯的供物,而看不中該隱的供物?該隱殺親兄弟亞伯,難道不就是你製造的麻煩?你若不厚此薄彼,怎能引起該隱的嫉妒?你創造的人為什麼就這麼多的麻煩,亞當夏娃不聽話,而他們的兒子相互殘殺,以你上帝的能力就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或者這是你故意的安排?

  該隱是殺人犯,理應嚴厲懲罰,可是你卻對該隱說:"凡殺該隱的,必遭七倍報應。"

  這是什麼是非標準?!你不懲罰罪犯也就罷了,可如果別人懲罰罪犯,卻要給予七倍的懲罰,你這不是包庇罪犯嗎?

  難怪人類幾千年的歷史充滿了血腥、充滿了犯罪和罪犯,原來是你《聖經》中的上帝在那裡保護著罪犯。

  "凡殺該隱的,必遭七倍報應。"該隱是罪犯,那麼我們完全可以理解為:"凡殺罪犯的,必遭七倍報應。"

  由此看來,還是當罪犯好,當罪犯起碼有人保護,當好人不但沒人保護,反而要遭七倍報應。

  先知與夢。

  《聖經》中有大量的先知和夢。先知都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有不可猜測的智慧和能力。這就讓我們這些普通智力的老百姓如墜雲霧山中分不出東西南北。如果有人說:"我是先知。"我們是信呢?還是不信?如若不信,我們豈不是在與上帝作對!如若信,這傢伙會不會是盜用先知的名義,在"掛羊頭,賣狗肉"?

  再說夢,《聖經》中有大量的夢和有關夢的解析,尤其在《啟示錄》中,當然,能解析夢的都是先知。這同樣給我們帶來了數不清的困惑。

  首先,你這個先知到底做沒做這個夢?你做的夢他人看不見,你會不會瞎編幾個夢騙我們?若確實做了夢,你的解釋是否正確?你會不會恰好把夢解釋反了?

  請問《聖經》中的上帝,在"舊約"中你總是與人直接對話,為什麼後來就不直接與人類對話了?是不是其他星球上的亞當夏娃也不服管教了?你為什麼要用夢的形式警戒人類?為什麼不清楚明了地說明事情的真相?你難道沒有這個本事?你難道沒有時間?難道你有什麼難言之隱?

  我們還可以舉出許多事例來說明《聖經》中的上帝不具備唯一、無定形、中性、無明、公正、超能、仁慈、智慧這些屬性。

  可以肯定地說:"《聖經》中的上帝不是真正的上帝!"

———本文轉自生命禪院中文網 上帝篇


摩門教徒不信么?耶證徒不信么?敢於承認信仰是寶貴,但不能以謬讀謬認為前提。其實說是基督徒,題主更像是一個堅信因果業報的不可知論者。不想讀聖經的話,建議你去敲木魚。。。


你可以信聖經的一部分【聖經那麼久的歷史很有可能抄錯或者修改了一部分內容,但最好別信基督教徒所說的上帝,全知全能的存在基本不可能那麼像人的【我沒說絕對啊


皮之不存,毛將焉付:皮都沒有了,毛往哪裡依附呢?

你為什麼會信奉上帝呢?

難道一點理由都沒有嗎?

不可能吧

只要有一點理由,那麼那些理由你又是從何得來的呢?


當然可以啊,聖經只是人寫的玩意罷了,注意,因信生義,和經無關。


呵呵,大家都知道有個特善打魚的人,那人也樂於教給大家打魚之道,你也相信他,只是,他傳授別人方法的時候,你說:我不願聽。

這就是你的狀況。


不可以,如果你要是信奉上帝(這裡的上帝指的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位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你就必須要學習聖經,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上邊記載著上帝對我們人類的要求,如果你信了上帝,就一定要度,一定要按照做;否則就是不信


你這是想要減肥但是不想運動不想節食,想要賺錢但是不想幹活不想上半年。

你在否定聖經的時候就是在否定上帝。

你所謂上帝的概念事實上所描述的是你所認為的可能存在的唯一神,而不是上帝。


什麼是信?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同意上面答案中的一句,信,是信那所未見的,如若見了,便不是信,就像沒人見過主,卻信他。

主有大能,一切來於他,你會這麼想,一,說明你對<聖經>有一定的了解,這是好事,<聖經>里是主的話;

二,說明你的信仰有思考,殊不知"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

三,若信主,便要全然交託,信主而不信<聖經>是不可能的,你若信便是全信,不信<聖經>,又怎麼信主?這說不過去。

我懂得不多,從不研究為什麼信,只去想信之後的事,所以幫不了你太多,最後附上使徒信經告白,希望你知道什麼是信,什麼是信主: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瑪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將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同,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門!


神的正義必然和人的正義不一樣,因為他不是人。現實例子是統治層利益和人民利益衝突了,所以你必然失望。

兼愛則不如不愛,不然神也愛豬,愛雞鴨魚鵝,誰吃誰呢?

你所求的,不外乎「舉頭三尺有神明「,或是」因果報應「,閻王判官是很好的神選吧?

"沒有XXX就沒有XXX" 的宣傳基調讓人很無奈,還不如我黨實際,後者起碼有貧富差距。

客觀說真不信」人人成佛「,畢竟陰陽平衡能量守恆,總有些孫子損人利己,還有些損人不利己。何況神也沒說子民們你們都能成神啊,所謂王侯將相弄有種乎,這人類又得發揚前仆後繼的革命精神了……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請勿辯論。個人是玄學信仰者,對某些迷信和風水深信不疑。


當然可以,信的是神,不是宗教。至於方法論的東西不再考慮範圍內。個人不信從洞穴里挖出來的一卷東西就是「上天的啟示」,最討厭扣經文然後以「上帝名義」迫害他人的「宗教人士」。


可行,按照佛教的說法有佛、法、僧三寶,聖經勉強相當於「法」的位置,所以這是完全可行的


中國的昊天上帝就是這樣的


第一次回答知乎,有點激動。表介意~ 首先呢?我是一個基督徒哈,你說的幾點呢,不完全對。。。世界如此之大,各種事物如此有規律,顯然不僅僅是所謂的大爆炸啊,進化啊來的(不過我覺得是應該有進化,但不是一個物種進化到另一個物種的情況)。神也確實是正義慈愛的神,既然正義,必然賞罰分明啦。所以就有了天堂地獄之說,既然有天堂地獄,也就有了人死後靈魂存在的事實,當然,正推反推都是正確的,雖然此時可能覺得是荒誕的,但我相信以後科學至少會給出靈魂存在的事實,知識分子們總覺得不可能啊,都是迷信~~事實上也總會有科學家跳出來對鬼神事件給出合理解釋,解釋不了了就冠之以未解之謎。。。哈,其實聖經中神對人顯現,大部分還是已神人的樣式顯現,而且呢,其實人是不能看見神的,看見的不能活(哇 ),因為神是聖潔的,人有罪就不聖潔,不聖潔的人就不能見聖潔的神,就像光和暗不能同時存在一樣。當然,我們一直有的觀念是 神不是高高在上嘛,威嚴無比嘛,怎麼還成了人,跟人對話了呢,這簡直就是侮辱神嘛。其實呢,神既然為神,就不會像我們人(哈哈,並沒有貶低人的意思)。他的性情是完全的,既有威嚴,又有慈愛。人是神最好的創造,不但是外觀,還包括性情。神看我們為寶貝啊。所以人犯罪他就傷心,轉離他敬拜假神他就發怒,洪水滅了世界他就後悔。當然,神這樣做的體現就是公義,有罪就有懲罰。但是神不是天天盯著人,看誰犯錯了就使勁懲罰的神,神也是慈愛的。所以就有後來他的獨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全人類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使凡信靠他擔當自己罪的人,就不在罪里死,而在義中活,這也是信基督的精髓:因信稱義。你說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在聖經里其實還好吧。其實信靠耶穌的人都被稱為神的兒女嘛,只有父與子關係最鐵不是~也只有子能承受產業不是~ 所以基督徒就互相稱為弟兄姐妹(因為同有一位父神)~~ 基督徒也被喻表為基督的新婦,就是夫妻關係啦~當然,並不是你想想的唯唯是諾~所以聖經中的父與子,夫與妻不等同於我們觀念里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關係啊,什麼的,其實歸到一句話就是說:愛勝過一切啊。有人在你不認識他的時候就開始愛你,在你還在母腹的時候就已經為你捨命~這不就是大愛,這不就是無私的愛嘛~ (嘿嘿嘿嘿,說的我好感動呀)其實啊,慢慢了解哈,畢竟我們的觀念一提到宗教就會反感,一開始就給予否定,這顯然不容易深入了解啦。還記得我們小時候學過的。《小馬過河》的故事嗎?水深不深,自己試試不就知道了,又不犯法,又不損害自己利益,更何況,更有利於我們品德修養的提高。至於你對《聖經》的困惑,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有,但是請您記得,世界銷售量排名第一的書籍是什麼?被翻譯成1000多種語言的又是什麼?每次美國總統宣誓就職按的是什麼?每周基督徒去教堂禮拜聽得又是什麼?聖經不僅僅有字面的意思,還有其屬靈的含義,字面意思是叫人死,但靈意是叫人活(應該是哥林多書~前書還是後書。。。。囧 )所以有不少人說我看過聖經,就那麼回事~~感覺是神話故事啊~~感覺神好嚴厲啊~~ 為什麼給猶太人立約,不給我們立,我們人多啊,他們猶太人好幸福啊~ 其實這就是我們看在了表面,既然都是成人了,有些事,我們真的需要深入了解了才有發言權~~不了解就拒絕的人我不說你們哈~~(為了不被水淹沒,先匿一下下~~)


信你所信,無論誰對誰錯,自然中自有安排。這是我的見解。


我就是我自己的上帝,我侍奉我自己,為何要聖經?

善我者為善,惡我者為惡。

世間應該有我這樣的人以我來判斷是非。

我心安處就是天堂。


當然可以!童鞋,你聽說過摩x教嗎?教主自稱為新一代的先知,授予世人最「與時俱進」的經典。

其實,新x和古x經就是這麼搞出來的,信上帝,但老子不信你的經典,非要自己搞出來一本。

要不,你自己也搞一個出來?


RAmen!

來吧親愛的盆友,飛天拉麵大神,吾等的煮。就是為了您這樣胸懷大義,但也同樣覺得各種宗教的經書並非完全靠譜的人而準備的。

嗯…不過題主提到關於人行善和作惡的區別上的問題,因為吾煮一向都從不在乎,所以可能無法在形式上滿足題主。


反對所有用基督教教義回答的人。

有何不可?你所信奉的是你認為存在的神。

而不是基督教。

不要被異教徒的經文所迷惑。

信仰你所堅信的就好了。


我不是基督徒,但我覺得信教又不信《聖經》是很矛盾,基督教信仰和《聖經》是不可分割的。好比上語文課,又不相信《語文》教材,難不成要自己編教材?


建議你去看看巴哈伊教,或許你會皈依,即便不贊同它的信仰,對發展你自己的信仰大有幫助。

巴哈伊教和什葉派啊,遜尼派啊,我們天主教啊,新教啊,東正教啊,猶太教啊還有許許多多的教派,信仰共同點很多,但也有許多分歧,可以統稱為「閃族一神教」。

你自己完全可以形成不同的信仰,那是你自己的自由。

如果你想把你自己的信仰傳播給別人,那你就是創造了一個新的宗教。


但是沒有聖經的上帝就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上帝,你口口聲聲說上帝是應該兼愛的,但那只是你的主觀臆斷罷了,你從沒給你心中的上帝的兼愛設定過一個準則,而且永遠不會。這種yy出來的上帝其實就是你自己本身的一個映射,但是這又有什麼用呢?當你身不由己的時候,你的道德底線會產生變化,這個時候你心中的上帝的輪廓也會變化,那這種上帝要來有什麼用呢?

人信仰的應該是所有人都承認的,而不是自己yy出來毫無根據的。


各種經書都有其缺點,原教旨主義一般都是很可怕的。以自己的研讀去理解也許會達到豁然開朗的境界。

另外,信仰也並不是可以自我選擇的,在某種時刻臣服於信仰的對象,感到「被選擇」後,才可能是真正的信仰


你所謂的上帝其實可以叫做x,這個x和人家基督宗教的上帝有關係嗎?

只是名字一樣而已吧

這樣的信仰不可能會被基督教接受,因為基督宗教是信仰三位一體的上帝的。

你當然可以有自己的宗教觀,這是你自己的權利。

------------至於基督宗教這一塊兒---------------

另外應該這麼說,gilbson說過中世紀神學的精神就是「信仰尋求理解」

信仰的前提是信,所有與你信所矛盾的就是不正確的,不是信仰自身的問題,而是因為你自己理解錯了。


你要是想信仰上帝,應該感謝聖經的存在呀!就象你喜歡王菲,應該感謝她出了專輯一樣。如果你不看聖經,怎麼感受到神呢?就像你不聽專輯,怎麼體會王菲呢?


顯然不行 聖經里說了 要先吸收上帝的知識 聖經就是唯一的教科書 唯一我們懂上帝的工具 你不看 怎麼信上帝 別人很容易就說服你了 因為那是迷信 自己都沒有站住腳 隨便舉個例子 你說你信你的一個普通朋友 他拿你的錢跑了一年 你懷疑他吧 但要是這個人是你的青梅竹馬 從小你就知道他品德好得很 你信心就多了不少吧 你必須了解耶和華 才會踏實信任他


當然可以,這是高級的修行方法。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不經執著於某一個形象、個體、經書!上帝也好,如來也罷,無非是想用他體會到的方法教你得道(這裡的道就是上帝、如來、或者老子口裡的道。也就是他們想要讓人明白的東西。),如果你可以直接悟道,何必拘泥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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