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慘遭割喉身首異處」及多次發生的歹徒持刀沖入校園砍傷兒童事件具有怎樣的社會原因?

「4歲女童慘遭割喉身首異處」及多次發生的歹徒持刀沖入校園砍傷兒童事件具有怎樣的社會原因?作為兒童家長該如何保護孩子不受傷害?


死於敵手的鋒刃,不足悲苦;死於不知何來的暗器,卻是悲苦。但最悲苦的是死於慈母或愛人誤進的毒藥,戰友亂髮的流彈,病菌的並無惡意的侵入,不是我自己制定的死刑。

  仰慕往古的,回往古去罷!想出世的,快出世罷!想上天的,快上天罷!靈魂要離開肉體的,趕快離開罷!現在的地上,應該是執著現在,執著地上的人們居住的。

  但厭惡現世的人們還住著。這都是現世的仇讎,他們一日存在,現世即一日不能得救。

  先前,也曾有些願意活在現世而不得的人們,沉默過了,呻吟過了,嘆息過了,哭泣過了,哀求過了,但仍然願意活在現世而不得,因為他們忘卻了憤怒。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不可救藥的民族中,一定有許多英雄,專向孩子們瞪眼。這些孱頭們!

  孩子們在瞪眼中長大了,又向別的孩子們瞪眼,並且想:

  他們一生都過在憤怒中。因為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們要憤怒一生,——而且還要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無論愛什麼,——飯,異性,國,民族,人類等等


殺人者,父親。4歲女童被當街殺害,很震驚,很蹊蹺,忽然就衝出來一個人連砍帶殺,而且是對著孩子去的,這是什麼路數。「從來不告訴你發生了什麼,只讓你盲目仇恨,莫名恐懼,稀里糊塗的活,不明不白的死。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惡之花綻放的土地,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什麼原因讓老漢在街頭隨機殺人?


我看新聞報道是行兇者精神有問題,和受害者不相識。說白了,就是倒霉,沒法防範。

就算沒什麼大的社會原因,精神病該有還是有的啊。

該反思的是是否應該取消死刑,如何發現未知的精神病人。

其他的,沒了。


我家附近的幼兒園放下學時保安都穿防彈衣站崗了。

看來呆灣這方面還要跟大陸學學。

特別是我這種蘿莉控大紳士越來越多的現在*^O^*


一個人如果憤怒到了極點,或者沒有什麼能再失去了,會做出極端行為。一切的法律約束、道德約束都會失效,他只會朝他人最脆弱、最敏感、最有痛感的部位捅刀子,而不計一切後果。就是這麼瘋狂。

傷害少年兒童沒人性?不爺們?沒用!這樣做讓別人最痛,就夠了!

可以說,大眾越是痛心,後來者就越會效仿,傷害少年兒童、公交縱火都是一類的。單純的說教已無意義,這些大道理犯事者本來就懂!

個人認為的緩解方法:

1、在敏感場所加強安保,及時阻止犯罪。治標。

2、加強社會關心、社區關心,和其他手段,不要讓那麼多人走投無路。嘗試治本。

嚴刑峻法對走上絕路的人無意義,只對有所顧忌的人有意義。


我認為是有不幹凈的東西附體了那個人。我在被這種不幹凈的東西時也會為別人的巨大痛苦感到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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