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加拿大華人回國福音!
中國公安部1月22日發布新聞稱將於2018年2月1日起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其中第六項就是專門針對海外華人的: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這就是說華人今後回國一次可最長停留5年已經是事實而不再是夢想。
新華網報道,中國公安部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中的第六項規定:對來華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新華網解讀該措施說:近年來,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推出一系列便利外籍華人來華政策措施,鼓勵和吸引更多外籍華人參與我國經濟社會建設,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聚集創新創業人才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給在華工作、學習、生活的外籍華人提供更為便利、務實的出入境環境,公安部決定進一步優化外籍華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將簽證由之前最長1年多次有效,放寬至5年內多次有效;將居留許可期限由之前最長不超過3年,增加至5年。
時任中國駐多總領事館副總領事吳冬梅介紹,新條例實施後本地華人確實可以申請新的Q2多次往返探親簽證,該簽證有效期最高5年,但是能否獲得批准,領事館簽證人員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評估,做出決定,換句話說,並不是每名申請人都可以保證獲得5年多次往返探親簽證。
她表示,現在持加拿大護照的華人申請1年或者2年多次往返探親簽證都沒有問題,但是5年簽證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要求評估,不會每個人都批准。
而Q1簽證屬於居留證,即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停留時間為180天以上的人員,申請人應為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也可以是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裡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Q類簽證持有者入境後,需要前往當地公安局辦理居留許可證,最常見的為1至2年的有效期,特殊情況也會給予最長5年的有效期,持有者可以憑此證件多次進出中國以及長期居住。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外國人簽證大隊副大隊長陳艷解釋說,持Q1簽證進入中國境內後,要換成團聚類的居留證件。
陳艷稱,居留證件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年,可多次往返。到期時可在中國境內申請延期。而針對中國公民外籍家庭成員中,18周歲以下兒童和60歲以上老人可以申請不超過3年有效期的居留證件,其他人員一般不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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