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7阿羅不可能性定理是最大的不可能定律

人不是數字1,人是一種時刻變化的變數,這正是阿羅不可能定理不能解釋人政治心態的原因,阿羅不可能定理的假定前提,在社會層面上的意義是不重要的。當一個社會中的很多人都有X/Y/Z多項可能選擇的時候,說明這些選項本身並非十分迫切和鮮明,這也間接說明社會並未發生激烈的矛盾衝突。民主理念的根源是一種反抗意識,可以說當社會很多人普遍呈現出反抗性的時候,民主體制的真正價值才體現出來,不但投票人數增加,而且投票結果幾乎呈現一邊倒的趨勢。而社會矛盾緩和時期,X/Y/Z無論哪種選擇,在偏好上只是細微差別,投票結果本身的差異就沒有特別大的社會意義,阿羅不可能定理即使會產生投票悖論,對社會又有什麼妨礙?

如果一個社會過分失衡,對壘分明,這個定理就會失效,因為人的立場變得十分鮮明和堅定。所以社會矛盾越是對壘分明,這個定律就越是毫無價值。這個定律的前提是相當一部分人必然處於一種搖擺的狀態,並且其陣營的選擇具有決定意義。你看,如果一個社會是祥和的,人的政治立場就不會十分鮮明,勢必有不少人處於搖擺狀態,這時阿羅不可能定律是有效的,但也只是數學上有效,對社會學意義不大,因為由於社會祥和,無論哪種選擇都不具有特別大的社會意義。然而,當社會矛盾激化,社會中絕大多數人就會有明確的利益溯求,處於中間搖擺的人就不多,阿羅不可能定律在數學上喪失了前提而完全失效,但選舉的社會學意義就變得重大起來。

在選舉人具有強烈傾向性的情況下,民主程序還是能達到預期中的公正,因為選舉人的意志如此強烈,已經很少為外界因素所干擾。一隻碗,如果碗是四平八穩的,往碗里不斷注水,你不會知道水會從哪邊溢出,這時,你或許可以通過注水的技巧,讓水從你希望的方向溢出。但如果碗已經朝一個方向傾斜得十分利害,那麼水溢出的方向已經十分明確,注水的技巧已經失去導向作用。民主對於一個矛盾尖銳傾向鮮明的社會,其效用恰恰是最高的,民主本身就是誕生於卓越的反抗性理念。阿羅不可能定理假設的前提恰恰處於民主最難發揮效用的範疇。

奧巴馬以一邊倒的優勢上台,就是一個十分經典的案例。

阿羅不可能定理只適用在功利主義範疇的社會意義上探討,至於在政治上,他根本不能作為推翻民主選舉的論證,民主是世俗社會和神權社會的分界線,除非你能證明世俗社會的凡人中具有天然正確、先驗正確,道德固有、道德永恆這些神的品質的人,這樣的人不需要凡人選舉,而是以神諭來指定,以神跡來宣示。

寫於:2008.11.23

跟帖:

為何我能拋開美國媒體轟炸準確分析美國輿情呢,原因就在於網上曾經發生過一場關於阿羅不可能定理的論戰,這個定理被用來論證民主選舉無法代表民意、可以被輿論引導技巧左右的一個諾貝爾獎級別的科學證據,我早就看著不順眼了,在準確預估08年奧巴馬大優勢當選成功後,我就準備徹底推翻這個白痴理論了。社會矛盾激烈對抗時,搖擺州其實不再搖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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