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時代,政府應當補償計程車嗎?

作為監管者,最需要去做的是避免出現一個壟斷的網約車公司。

政見觀察員/馬亮

圖源:新浪

在優步(Uber)、滴滴等網約車的衝擊下,傳統計程車行業受到嚴重影響。在傳統計程車行業的壓力下,許多國家和地區紛紛出台政策,對網約車採取限制甚至叫停。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Katrina M. Wyman指出,對計程車進行監管需要關注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由於傳統計程車的監管框架更加嚴格,這會使其在同網約車競爭時處於不利地位,有必要將傳統巡遊計程車和網路預約計程車作為同一個行業單位來監管。其次,政府監管的出發點應落在糾正市場失靈,減輕對計程車的過重束縛,使其避免傳統模式的監管重負。

最後,政府如果出於公平或政治的原因而對計程車行業進行補償,應該採取貨幣化補償,而不是出台產業保護性質的監管政策。

公允的管理

出行領域的矛盾在於,技術在不斷快速迭代,而計程車產業組織模式卻止步不前,監管框架也乏善可陳。從美國的情況來看,各地對網約車監管無外乎兩種態度。一種是明令禁止,另一種是合法化。網約車合法化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設立新的行業範疇,採取寬鬆的監管態度;另一種是將其置於已有的一個監管較松的行業範疇,並隨著問題的出現而逐步收緊監管政策。需要理解的是計程車和網約車都是解決「點到點」的交通需求,所以本質上並無二異。兩種業態不僅相互替代,而且越來越彼此互嵌。二者的唯一區別,可能就只剩下乘客是如何發出服務需求的了:是用手機輕點,還是招手攔停。

如果計程車和網約車的差別不大,那麼就應該一視同仁並採取同樣的監管政策,避免某一方處於競爭劣勢。如果區別對待,就應該是在社會收益大於監管成本的基礎之上。

計程車的監管邏輯

傳統計程車行業監管的五大支柱是:市場進入限制、統一定價、乘客安全要求、駕駛員權益保障和無差別服務。這些方面的監管要求都可以適當降低,但政府應更加重視避免行業出現新的壟斷格局。對計程車牌照採取配額制並限制進入行業,主要是避免供給過剩和交通擁堵。但是,限制牌照無助於降低擁堵,更可取的做法是在限定區域收取擁堵附加費。

過去對計程車定價進行監管,主要是因為它是一個壟斷行業。但是,網約車的湧入則使該行業不再是一個壟斷市場,而價格監管也就不再必要。更為重要的是,信息不對稱也使價格監管近乎失靈。

許多監管以保障乘客安全為藉口,但是卻並沒有提升乘客安全。無論是司機背景審查、汽車安全標準還是購置保險,都是為了解決乘客的信息不對稱並提升乘用安全性。網約車的興起,使乘客隱私的保護成為越來越凸顯的問題。

計程車司機是獨立承包商,參與並組織工會的集體行動力量也不夠強,在同牌照持有人的議價談判中往往處於劣勢地位。為了保障司機的健康、安全、就業和經濟利益,目前計程車行業一般規定「份子錢」的上限,避免司機受到過度利益盤剝。許多計程車司機轉為網約車司機,因為可以獲利更多。但是如果網約車行業形成寡頭或壟斷格局,那麼司機的命運很有可能會回到過去。

計程車司機應該一視同仁地為所有乘客提供服務,而不應因為乘客的種族、是否殘障或目的地的距離遠近而歧視或「挑單」。儘管網約車司機也會「看人下菜」地選擇乘客,但是如果善用基於後台數據的技術監督,則可以抑制歧視現象的發生。

改變監管框架

可以看出,傳統計程車監管的五大支柱都不同程度受到網約車的挑戰。作為監管者,最需要去做的是避免出現一個壟斷的網約車公司。但是,誰來監管網約車?過去計程車監管是城市政府的地盤,但是現在州政府在積極介入網約車監管,還有人呼籲聯邦政府也要出手。另一個方面,交通部門、反壟斷部門和規劃部門都同網約車有關,哪個或哪些部門去監管也需要考量。最令監管者頭疼的問題是,要不要以及如何對計程車牌照擁有者補償。從市場效率和監管邏輯來看,沒有對計程車牌照進行補償的理由。就像政府不應因為市場變化或技術變革而補償市場主體一樣,法律修訂或監管政策調整也不應成為經濟補償的依據。市場變幻莫測,技術日新月異,市場主體應為此做好充分準備,而不能仰賴政府去埋單。以紐約市為例,歷史上就曾多次調整計程車配額,儘管影響了牌照價值,但也卻並未就此補償。

對計程車牌照予以補償,等於是對產生牌照的無效政策進行二次補償,並讓公眾為此而承擔社會成本。特別是對掌握大量牌照或囤積居奇的投機者來說,政府不應為其損失補償,否則就會助長投機性投資。但是從公平和社會分配正義的角度來看,對於通過舉債借貸去購買牌照並自營的個體戶來說,可以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避免有失公允並使其傾家蕩產。

在一些將網約車合法化的地區,政府不允許網約車巡遊或在計程車站拉客,以便為計程車預留一個受保護的市場。這樣做仍然換湯不換藥,不僅扭曲計程車的供給,而且導致價格高卻質量差的乘用服務。為了減輕計程車牌照擁有者的轉型陣痛,政府可以採取一次性經濟補償,而不應延續行業保護政策。

網約車的崛起為淘汰過時的監管框架提供了契機,政府應考慮放鬆監管,特別是不應將行將朽木的監管框架套在新興的網約車行業。放鬆監管將會掀起新一輪的汽車行業技術革新,推動無人駕駛等技術的勃興。航運業等其他電信交通領域逐步減少了行業監管,但是計程車行業卻止步不前。對於計程車監管部門而言,至關重要的是去重新思考行業監管框架,迎頭趕上市場發展進程。

參考文獻

Wyman, Katrina M. "Taxi Regulation in the Age of Uber." NYUJ Legislation and Public Policy, 20 (20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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