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香港(14):從大局著眼應該關閉將軍澳堆填區│脫苦海
政府把擴建三個堆填區以捆綁式一併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終因不夠支持票數以及安排不到會期而取消。堆填區將會於2017年後全部爆滿,而興建焚化爐需時八年,則在2017-2021年將會無處棄置垃圾,有言論謂可能禍延18區。
有一環保術語是NIMBY,即是Not in my backyard,意思是一些厭惡性而必要的設施,不要放在我家後園。那麼是不是就一定無處可放呢?過去堆填區可算是布滿九龍新界,單是觀塘區內都有四個,後來陸續關閉之後,只餘下三個。
而這三個堆填區中,位於打鼓嶺的「新界東北堆填區」距離最近的市鎮是深圳羅芳村只有1.5公里,在香港境內最近的是聯和墟有5公里遠;位於屯門稔灣的「新界西堆填區」距離最近的良景村有3公里,而且隔著500多米高的青山;只有位於將軍澳的「新界東南堆填區」距離日出康城連1公里都沒有,過條馬路就是將軍澳工業村,而且中間沒有隔著高山,究竟有幾近?去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JAZfKWbqgo
記得曾朝時代,有個骨灰龕的爭議,最後竟得出「十八區,區區都有」的結論,而且不是說說而已,而是真的去做,以示「公平」云云。這種想法真是深得「為官之道」,既然放去哪兒都會得罪人,那就不如得罪所有人。這種「泛政治思維」就是沒有從整體角度去考慮事情。要求數年內放棄使用堆填區是不設實際的想法,即使要爭取多八年以便興建焚化爐,也不一定要將所有三個堆填區擴建,為什麼先擴建對居民影響較細的堆填區?
比如屯門稔灣,除了與民居隔著高山,而且在近海有裝卸碼頭,運送垃圾的路徑如果經龍富路,就可以把對居民的滋擾減到最低,再進一步甚至可以用海路。當年政府因為建築填料庫爆滿,將廢料山長水遠運到廣東台山,填出廿多公頃土地出來,建議中的龍鼓灘填海區正在在稔灣隔鄰,用建築廢料填海,總好過用躉船運到千里之外。
筆者根據《香港資源循環藍圖》的數據,估計三個堆填區的剩餘容量,屯門已佔了65%,如果考慮將建築廢料向海上堆填,擴建潛力就遠比其餘兩個堆填區大得多,而且受影響的人最少,補償牽涉到的人也少得多。
堆填區每日接收量預計爆滿年份估計剩餘容量百份比將軍澳4,814公噸2015年351萬噸17%屯門稔灣6,131公噸2019年1,343萬噸65%打鼓嶺2,513公噸2017年367萬噸18%
至於打鼓嶺,政府剛剛宣布暫緩發展坪輋/打鼓嶺新發展區,如果政府不是想發展一個「月出康城」出來,最好就連粉嶺北新發展區都緩建,因為前者距堆填區1.5公里,後者4公里,而且完全沒有大山阻隔。大家亦可以基於同樣的思路,想到以前日出康城在推了三期之後為什麼停了下來很久,後來將軍澳堆填區關閉了,才推出餘下期數,137區也提出來發展。
筆者並不是偏幫將軍澳和北區的居民,而是這兩個堆填區的存在阻礙了整體城市建設和產業發展,坪輋/打鼓嶺本來是用來發展發展特殊工業,將軍澳工業區現時除了兩個傳媒集團之外,更是多個大型網企的數據中心,在堆填區馬路對面發展傳媒和數據中心,是為了「臭名遠播」嗎?
至於擴建屯門稔灣堆填區,當局宜考慮實際有多少人受影響,作出相應而合理的賠償,而不是像對粉嶺居民那樣:興建小型圖書館等地區工程,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即俗語的「九唔搭八」。
屯門稔灣堆填區離龍鼓灘村有兩公里以上的距離,相當於由港鐵坑口站去到將軍澳堆填區的距離,而且隔著高200米以上山脈(相當於70層樓高)。相反將軍堆填區與將軍澳工業村只是隔一條馬路,離日出康城連一公里也沒有,至於與將軍澳其他屋苑的距離,除了查地圖之外,請看附圖。
以往興建船灣、萬宜和石壁水塘,都有遷村的經驗,相信比任由日出康城餘下萬多個單位興建無期,有條件地安置受影響的村民,更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現時建議的擴建計劃,屯門稔灣擴建200公頃、打鼓嶺70公頃、將軍澳13公頃。稔灣堆填區不單只佔餘下容量65%,以擴建面積計佔了70%,而將軍澳的擴建潛力只佔5%,只要擴建一個堆填區就解決了問題的一大半,為什麼要為5 %而大費周章?
有一說謂將軍澳堆填區鄰近污水廠,關閉堆填區將令到有機廢物無法處理。將軍澳堆填區附近的污水處理廠是工業污水處理廠,而不是處理生活污水。處理將軍澳生活污水的那個處理廠,位於百勝角石角路,這些污水會泵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http://www.dsd.gov.hk/TC/Sewerage/Harbour_Area_Treatment_Scheme/HATS_Stage_1/index.html
將軍澳污水處理廠和將軍澳堆填區相隔一公里以上,功能上也沒有必然的聯繫,而污泥焚化爐早已動工,並在今年內啟用。換言之,因為要保留污水處理廠所以堆填區也不能關,是典型的假命題。
而生活污水產生的污泥,環保署一早就想好辦法,前文提及屯門興建污泥焚化爐,預計在今年11月落成,雖然筆者不喜歡這個設施,總不成建了不用:http:/ /hk.finance.yahoo.com/blogs/tokuhon/%E5%A5%87%E6%80%AA%E7%9A%84%E8%A3%9C%E5%84%9F-040118194.html
這個污泥焚化爐就是用來處理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和10 個分區的污水處理廠的污坭:
http://www.epd.gov.hk/eia/chi/register/profile/latest/cesb169/cesb_169.pdf
這個焚化爐的位置,就在稔灣堆填區的隔鄰,所以稔灣這個與主要居民點,受影響人口少而交通基建已完成的地方,本來就是規劃來處理煤灰及污坭等廢料。
考慮這類「必要之惡」(necessary evil)的厭惡性設施,應該以社會整體利益著眼,當然可能有受害者,也可能有得益者,怎樣作出利益分配才是政府需要處理的工作。區區都有骨灰龕,個個堆填區都要擴建,並不能體現「公平」,只能為整體社會減值,各區居民也因NIMBY而你推我讓。
相關資料夾:
脫苦海分類: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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