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買房還是長點心吧,一不小心可能就成別人的了!
02-02
買房子對於多數中國人來說,可以說是人生一件大事了。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這個「世紀問題」也一直在困擾著不少人,畢竟關係到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法律實踐中,因為房屋所有權歸屬產生的糾紛也是數不勝數。
近日「女子出錢買房只寫男友名,後變成男友和閨蜜婚房」的新聞引起我們的關注。情侶間感情深計劃買房很正常,一般也要登記雙方的名字。
但是自己出資,登記在對方名下,而且雙方並未締結婚姻,未來對於房產的歸屬就有得糾纏了,最後可能就真的是感情沒了,房子也沒了。
雙方不歡而散,還要在法庭上爭個面紅耳赤。並且,首付方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房子歸自己,那麼就只能確認登記方的所有權了。
這給準備買房的情侶們提了醒:購房出資和產權登記都得多留神,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首先要明確的是,房子是二人戀愛時購買,且最終二人未締結婚姻,所以房子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只能歸屬於其中一方,作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爭議來自哪裡?
房子明明是是一方出首付購買,僅僅只因為房子登記另一方名下,另外一方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法律就當真如此無情嗎?
筆者在此提醒,法律有時候就是「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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