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準備資金證明的注意事項】
02-02
很多申請人和家長,總會以為,提供的資金越多越好,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在申請加拿大留學簽證階段,無論是通過普通流程、SPP或者SDS流程,在準備所有的材料過程中,最主要的是要體現出申請材料的合理性與邏輯性。
因為已經就資金證明解釋,做過詳細的科普,今天就其中幾個常見的誤區,做一些解釋:
1. 提供的銀行存款,越多越好:資金擔保的總額,只要大於留學期間預計的總的開銷(總生活費+總學費)即可,在這個大前提下,提供的資金擔保總額,務必要和申請人家庭收入相關聯。比方說,一個家庭年收入僅有5-6萬的申請材料,如果提供一份超過80萬的存款證明,即屬於不合理。
2. 提供的收入證明,越多越好:收入證明,需要有相應的勞動合同、稅單、交金紀錄做輔助配合,以確定收入證明上金額的真實性。
3.私營業主,無法提供收入證明: 這也是錯誤的,如果申請人的父母是某企業的法人,那需要提供營業執照、資產損益表、年審紀錄等材料,以彌補收入證明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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