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家族信託的架構是什麼樣的?
02-01
謝邀。 如此龐大家族財產的傳承方式,基本上是不對外公開的,對於這個「是什麼」的問題,我只能硬著頭皮充當搬運工,回答到「可能是什麼」的份上。
我查找了一些媒體、記者等對洛克菲勒家族信託的報道用的是「according to many sources」或者根本不註明消息來源。坊間對其家族信託的結構是怎樣的也有比較多的版本,如美國記者Gary Allen寫的The Rockefeller Files就講了兩種不同的版本,有興趣者可以一讀:Google 圖書。而中文媒體比較流行的說法是John D. Rockefeller, Jr.曾於1934年和1952年分別為兒輩和孫輩設立的兩個系列的信託。信託由兩家銀行代管,由信託委員會充當受託人。該說法據聞是洛克菲勒家族的律師J. Richardson Dilworth所透露的,但我暫時找不到相關的出處。關於具體的信託法律結構以及信託財產組成和投資領域,以下列兩張網路上找到的圖,以供參考:
可以確定的是他們自己成立了一家信託公司來做自家的信託。看某些新聞說做了信託有1000多個?不可能有公開數據,這是個神話。神話如果被公開了,得交多少稅呀。
首先如果信託投資是根據501c 3或者501c 4的話,將是免稅的 另外洛克菲勒是美國最大的公益慈善基金會 在基礎醫學和臨床、生物科技開發、人權等角度有大量的捐助 如果是在理事會中任理事 資產還會以其他方式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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