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說很多人要開始罵江歌媽媽了?

我為什麼說很多人要開始罵江歌媽媽了?

文/未書

終於讀完了《1984》,強權體制下的人民是悲哀的,個體必須像水滴一樣融入集體的海洋,沒有可以說2+2=4的自由。

有人憂慮我們離烏托邦不遠,因此才有《美麗新世界》《動物農場》這些作品誕生,然而在我看來,當下要憂慮的卻正好是,當我們有了說2+2=4的自由,是否意味著我們擁有了對抗權利的武器,這種自由是否保證了我們能夠去裹挾法律?或者說,我們是否意識到擁有了自由的自己,正不知不覺的變成另一個「老大哥」?

公民有監督司法的權利,以確保司法審判公正。前陣子爆出的「豫章書院」一事,就是網路輿論對司法審判起到積極作用的案例,知乎用戶「溫柔」行使的是自己的監督權,帖子爆出來之後許多正義之士也挺身而出,經過一系列的努力,豫章書院終於被立案調查。

然而,網路輿論已經出現了異化傾向。民眾,民眾是一部分人民群眾,他們不能代表全體群眾,舉個例子,對紅黃藍幼兒園這一事件,一部分民眾覺得涉事的幼兒園老師應該被家長以同樣的手段折磨,然後抓進監獄,重重判刑。

有這種想法的人活躍在網路上,我們不能保證沒有在網路上活躍的人和他們持有相同的想法,因此他們無法代表全體民意,更沒有權利決定司法審判的結果。

另外,民意不是完整的體系,浮動性很大,組成「民眾」的個體,年齡不同、學歷不同、階層不同,優秀的人少,普通人居多,普通人的特點是:沒想法、隨大流。在這樣的群體中,往往理性的聲音會被淹沒。

輿論監督權要是濫用,勢必會造成惡劣的影響。

葯家鑫曾是西安音樂學院大三的學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葯家鑫駕車送女朋友回家,返回時撞倒行人張妙,看張妙似乎在記自己的車牌號,於是下車刺了張妙八刀,致其死亡。

這件事的可笑之處在於,一審葯家鑫被判死刑,二審維持原判,在這段時間裡,出現了各種雜亂的聲音,比如有5位教授聯合呼籲免除葯家鑫死刑、有一位心理學家認為葯家鑫是「鋼琴強迫殺人」,因為他是學鋼琴的,法院竟在聽眾中發問卷,調查500名聽眾是否支持判處葯家鑫死刑的看法,網路上更是一片喧嘩。

葯家鑫的案件終於演變成了「葯家鑫事件」,變成了輿論影響司法審判的一個經典案例。

2009年5月10日,巴東縣野關三鎮,有兩名鎮政府人員性騷擾賓館服務員鄧玉嬌,鄧玉嬌持刀自衛,刺死一人,刺傷一人。由於死的是政府人員,可是給某些人出了口惡氣,鄧玉嬌不僅免於刑事處罰,還被網友加工成了「俠女」「烈女」。殺了惡人可以當大俠,試問我們還要法律何用?

我為什麼說很多人要開始罵江歌媽媽了?劉鑫站在被暴力壓迫的弱勢一方,從事件爆發以來,劉鑫一直遭受著網路暴力,被爆出家庭住址、電話等,而江歌媽媽一直是被支持的一方,江歌媽媽因在微博受不得他人質疑,出口成臟,捐款去向不明、發博艾特日本國駐華大使館……

這些都是江媽被討厭的理由嗎?不是的,都不是,是負能量。

老人總是希望自己去世的時候是安安靜靜走的,不要一直拖著病軀,一方面是受不了疼痛,還有一方面呢?是怕拖累自己的子女,害怕被子女討厭。

設想一下,你已是中年,有妻兒,生活費勉勉強強夠,兩個人都上班,可是家裡的老人突然得了重病,醫院治不好,只說這病要拖一兩年,你把老人接回家照顧,老人躺在床上,每天都要擦洗身子,屎尿都在床上,開始的時候你覺得這有什麼,你要把老人照顧好,但是漸漸地就力不從心了,工作太累了,還要照顧孩子,妻子成天抱怨,家裡就籠罩上了一層陰影,負能量壓得你喘不過氣來。

誰喜歡每天生活在負能量的籠罩下,對親人尚且如此了,何況是素不相識的江歌媽媽?每天上網都刷到有關她的消息,今天是女朋友生日想跟她溫存溫存,她玩手機的時候突然刷到江歌媽媽,開始跟你聊起這件事來,你說實話,掃不掃興?

於是捐款去向不明、她出口成臟,全部成了人們討厭她的附加理由。

於是開始支持她的人要反水了,帶完了節奏再帶一波,對普通人來說,藉機發表我的「高見」可以彰顯存在感,對於新媒體來說,這是一個大熱點,不寫就虧了。

所謂「民意」,就這樣像支蘆葦一樣飄蕩,但正是這股飄蕩的力量,能夠輕易置人於死地。這就是為什麼司法必須要獨立的原因,司法不獨立,將會受到社會、輿論各方面的牽制,不能保證公平,公檢法機關應當堅守法律的底線,不讓「民意」隨意左右司法公正。

最後:我在江歌案件中不站隊,請勿亂噴。

望大家保持清醒的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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