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方案 」 試驗成功!幾十萬億的財富將被釋放 ···
每一個偉大時代的開端,都源自於一次勇敢的嘗試!
就猶如那40年前十二月的一個寒夜,鳳陽小崗村的18位農民以「託孤」的方式按下了紅手印。
這一按,便開啟了建國後的二次土改,讓七八億中國農民從此填飽了肚子,也順勢拉開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大幕。再如那20年前,一份號稱中國改革史上最偉大的文件之一 —— 《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要求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的貨幣化。隨後,中國便迎來了房地產的黃金20年,大多數國人藉此擠身財富階層,成為有產一族。
而改革開放40年後,面對日益貧弱的農村,我們需要再勇敢一次。
什麼是北京方案?
據北京日報(12.19)報道,近日,北京市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北京市農村產權交易所聯合推出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產品「農權保」,即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擔保抵押金融產品。
(新聞截圖)
「農權保」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用途等情況下,可做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由政府背景的擔保機構提供增信擔保,然後銀行發放擔保貸款。
據悉,「農權保」最高可貸300萬元,符合相關政策還可享受政府全額補貼利息和擔保費。
而率先享受到這個業務的是在北京大興區做農家樂的張鵬亮,其通過抵押承包的122畝土地經營權及地上附屬物,獲得了1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在筆者看來,這次的「北京方案」對農村的意義有三個,
一是解決了農村集體用地貸款時的產權問題;
二是解決了在農村貸款時擔保問題;三是開啟了農村土地的金融化和槓桿化。
而據悉,在未來一兩年內,「北京方案」將在京津翼地區得到全面推廣。
在全國範圍內的實施,也只是三五年的事。
不過,若要想看清它給中國農村究竟能帶來多大影響?中國農村會為此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我們就需要剖析下當下農村的衰落之謎。
中國農村的衰敗之謎
近10多年來,為何早已不愁吃喝的農村越來越貧弱,而城市的有產一族的財富卻在呈幾何級增長?
農村和城市的差距為何為越拉越大?
其實,這個看似深奧的問題,用基本的經濟學常識即可解釋。
眾所知周,經濟學告訴我們,一個人的財富收入主要有兩部分構成,
一個是勞動性所得,比如城裡人的工資、農民的糧食等;
一個是財產性所得,比如股票、房子增值帶來的收入等;
經濟學還告訴我們,一個人僅靠勞動性所得,一輩子也發不了大財;
而這些年,城市人財富的迅速增加也不是靠那點「死工資」,而靠著房子、股權的金融化、增值及更多的生意機會,迅速實現了財富的積累。
再縱觀這些年的農村,還在處於十幾年前的那種「小農」狀態,中國農民99.99%的收入都是勞動性所得,而這些勞動還是處於最底層的勞動,如種地、進城務工等。
然而,事實上,農民手裡是有搖錢樹(資產)的,那就是土地。
但是礙於諸多原因,搖錢樹卻無法生出更多的錢。
其一,產權問題,農村土地所有屬於集體和國家,農民僅有承包權和使用權。
在現階段,國家未明確相關規範的情況下,土地無法像城市的土地那樣,進行流轉和買賣。
其二,為了防範歷史上的「圈地運動」再現,導致大量農民失去土地,國家也堅決反對農村土地進行自由買賣。
從大大之前的講話中,也可以看到這點。
其三,在傳統的小農經濟下,農業生產成本極高。
在小農經濟中,規模優勢無法展現,農民們辛苦勞作一年,結果糧食按成本價去賣,價格都比進口的貴。
所以,農民就更不要指望靠種地來發家致富了。
其四,由於缺乏金融配套,農村土地經營權流通性差、貸款難,企業也不敢輕易進入。
之前便出現過一些企業,在農村嘗試做大農業,在與農民簽署了長期用地協議後,卻在貸款融資等方面遇到巨大困難。
有的經營失敗後,還會與農民陷入了長期的糾紛中。
因此,在農村土地價值無法變現的情況下,農民便長期無法獲得財產性收入,久而久之,在財富上,便被城裡人遠遠甩在了後面。
所以,無論是從增加農民收入、縮小貧富差距,還是從經濟結構調整上來說,現在農村土地就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
農村的詩和遠方
雖然,生活在農村的農民,早已告別了食不果腹的日子。
但在中國城市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如果農村還跟不上發展節奏的話,日後會成為巨大的社會隱患。
農村必須做出改變,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增加農村的商業機會、盤活農村經濟 ···
而這一切的關鍵,就在於讓農村土地金融化、槓桿化、資產證券化。
在筆者看來,「北京方案」無疑就是一個很好的探索。
首選,明確了產權。
農村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承包權和使用權屬於農民;
其中所有權、承包權不可以轉讓流通,流轉的是使用權。農民可以轉讓一定年限(如5年期、10年期、20年期、30年期等,類似國債)的使用權。
其次,農村土地「使用權」的金融化,由政府背景的機構做背書和擔保。
現有情況下,農村土地的地上建築和苗木等資產價值是不被金融機構認可的,而農民又不可能拿出足夠價值的擔保物(這一點和開發商用拍得的土地做抵押融資恰恰相反)
所以,用農村土地使用權作抵押貸款時,必須要有政府背景的機構作擔保背書,不然市場玩不轉。
再次,將「土地使用權」作為基層資產,進行金融衍生,促進流通。
那麼,在未來隨著金融市場的成熟,「土地使用權」甚至可以成為類似ABS(專項資產證券化)一樣的金融衍生品,農民可以將其變現或持有增值。
而隨著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資產證券化和規範化,將會促使大量企業進入農村,尋找商機,進而帶來大量的就業及其他商業機會,帶動農民致富。
比如像北方平原地區,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的資產證券化,把分散的土地集合起來,進而形成類似美國那樣的大農場,就行規模化、機械化耕作。
而農民既可以在裡面打工,也可以用「土地使用權」入股,參與經營分紅。
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商業化的操作中,又避免了農民失地(承包權仍在農民手中)帶來的社會問題。
不過,這部超級「印鈔機」啟動的關鍵,就是國家要確保「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和解決流通問題,就猶如上世紀90年,房地產發展初期,國家讓國內銀行支持房貸一樣。
而這也恰是此次「北京方案」重點解決的問題。
小結:
據2015年底的一項數據統計,中國農村用地規模在96.82億畝。
即便是僅僅把農村土地的「使用權」盤活,對其資產證券化,經過金融衍生和槓桿後,也有幾十萬億的財富。
所以,到那時,中國農村必將是另一番欣欣向榮的景象。
屆時,誰還敢看不起農名工? 說農民窮、農村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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