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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6、男團,女團,偶像、明星?傻傻分不清

截止到上一篇文章「偶像是一碗青春飯嗎」,本專欄用了近乎一整章的篇幅,對「偶像」所涉及到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理論」進行了探討。在本章的最後一篇文章里,我再談一談「男團、女團」,「明星」這幾個我們經常看到的,和「偶像」相關的名詞。希望可以通過本文章,理清這幾個概念之間的區別和關係,使得大家以後再遇到這些說法的時候不產生歧義。

一、男團,女團

一般來說,在國內媒體的通稿里出現「男團」、「女團」這樣的字眼(比如韓國女團、中國男團等等),其指的是「在舞台上唱歌跳舞」的那些男性或女性團體。飯偶像的人,或者對偶像文化比較熟悉的人知道他們其實說的是「男子偶像團體」、「女子偶像團體」。

比如說,通稿里談到「Sistar」,大概率會用到「韓國女團」,提到"X玖少年團",大概率會用「中國男團」,提到「防彈少年團」(Bangtan boys)大概率會用「韓國男團」(你看,人家本來叫bangtan boys,中文譯名就添了個「團」字),提到"News"的時候會用「日本男團」,提到「baby metal」會用「日本女團」,提到「1931」的時候會說「中國女團」。

熟悉偶像行業的人認為,通稿里出現的這個「男團」、「女團」,指的是「男子偶像團體」,「女子偶像團體」。「男團」、「女團」只不過是一種「縮寫」的方式。

然而,這裡面其實有一個認知上的「漏洞」。對於了解偶像行業的人來說,上面提到的六個男女團體本來就是「偶像團體」,所以我們默認通稿里的用詞就是一種「縮寫」,反過來,對於知道這些團體是「偶像團體」的人來說,大家為了「偷懶」,也會用「男團、女團」這樣的說法,與此同時,大家默認彼此都知道這是對「男女偶像團體」的簡稱。

然而,對於大多數使用這些簡稱的「文章作者」以及「編輯」來說,他們很可能是沒有「偶像」意識的。換句話說,他們:1、認識不到偶像是獨立於演員、歌手的一個演藝職業類別,2、從而更不可能認識到他們所談到的「Sistar」是一個女子偶像組合,而不是那些」在舞台上唱歌跳舞的小姑娘「。

「男團」、「女團」的這種縮寫,省略掉了「男子偶像團體」、「女子偶像團體」裡面,最核心的「偶像」這兩個字。這使得吃瓜群眾永遠不會把這些實際上是偶像的藝人與「偶像」這個概念聯繫起來。從而使大眾對於這些「團體」的認知永遠停留在「唱歌跳舞的年輕人」上。

這樣一來,很多時候我們就會碰到一些滑稽的「混淆」。比如說B站上有一個視頻:比較中日韓「第一女團」,日本方面用的是Akb,韓國方面用的是少時,而中國方面用的是S.H.E.。如果僅僅看「女」、「團」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比較沒什麼不妥:三家都是女的,三家也都是團體(組合)。但是但凡有一點「偶像意識」的人就能看出來,這個比較是十分「荒誕」的:日韓兩邊拿出來的都是「職業偶像」、而中國這邊拿來比較的是「職業歌手」(偶像型歌手)。所以實際上,把這個視頻的名字展開應該是:「比較日韓第一女子偶像團體與中國第一女子偶像型歌手組合(團體)」。這就好比是讓公交車司機和廚師比拼職業技能,看是公交車司機的廚藝好,還是廚師的駕駛技術高。

之所以會有這種比較,就是因為把女子歌手團體、女子偶像團體統稱為「女團」,消減掉了最關鍵的「歌手、偶像」這樣的核心概念,使得原詞義模糊不清,從而造成認知上的偏差(不分歌手和偶像)。

這種現象的成因其實也並非刻意,只是反映了中國目前社會對「偶像」這一概念的認知還十分薄弱(上至娛樂業界、下至大眾)。然而,有「偶像意識」的人,或者說知道偶像應該被當做一個獨立行業的人,需要從「我」做起,為改變去做一點小小的努力:

比如說當我們談到「EXO」,「AKB48」這些概念的時候,盡量強調他們是「偶像」,而不是以「男團」、「女團」這樣的含糊字眼帶過。比如說當我們給上傳視頻起名字的時候,可以這樣起:

「舔顏系列——細數國產女子偶像」而不是「舔顏系列——細數國產女團」

久而久之,「偶像」這個概念就會以一個「耳濡目染」的方式進入大眾的認知之中。這個過程會很漫長(可能需要10-15年,甚至更久),但是如果不這麼做的話,大眾,甚至是業內永遠也不會接受「職業偶像」這個概念。

為什麼讓社會大眾以及業內人士正式「職業偶像」這個概念尤其重要?

首先對於大眾來說,我們知道大眾,或者說「受眾、觀眾」作為消費者,是提供「反饋機制」的一環。大眾如果有基本的「娛樂認知」、「演藝認知」,就會減少然人「啼笑皆非」的輿論(比如去要求王俊凱、鹿晗這些偶像的演技,這一點會在後面一章里展開談),從而塑造一個相對成熟、理性的娛樂輿論氣氛,減少「消極流量」的產生與擴散。

更重要的是,業內人士需要明確「職業偶像」的概念。業內只有明確了「偶像是什麼」、「粉絲是什麼」、「偶像要做什麼」、「偶像不是歌手」、「偶像不是演員」這些基本的概念之後,才可以明確怎麼打造、運營偶像以及偶像團體。

而目前可以做的一件小事,就是把「男團」、「女團」這樣的含糊說法改成「男子偶像」、」女子偶像「,儘快建立起社會大眾對於」職業偶像「的基本認知。而等到大眾有了」職業偶像「的基本認知之後,再用」男團「、」女團「這樣的名詞也就無所謂了。因為大家知道你說的」X團「指的是販賣人設的偶像,而不是在舞台上唱唱跳跳的紅男綠女。

二、明星

關於明星的問題可以說是老生常談了,這裡就簡單地再強調一下。

所謂」明星「,指的是在某領域具有較高職業水平或貢獻的行業代表。正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每一個職業都有自己領域內的明星。

比如說馬雲、馬化騰就是商界的明星;莫言、閻連科就是文學界的明星;丘成桐、楊振寧是學術界的明星;姚明、蘇炳添是體育界的明星......

而鹿晗、趙麗穎只不過是演藝界的明星。

不要以」演藝界的明星「代指」明星「這個概念。」明星「只是對」身份、地位「的一種象徵性說法,並不指代任何一個職業。

所以說,歌手是不是明星?有的是、有的不是。周杰倫、twins是明星,酒吧駐唱的不是;演員是不是明星?有的是,有的不是。黃渤、趙麗穎是明星,橫店的群演不是。

同樣的,偶像是不是明星?有的是,有的不是。像tfboys這樣,做到在中國偶像業的頂點,當然算是明星。而大量的地下偶像團體裡面的成員就肯定算不上明星。

你說不對啊,現在國內有一個」流量明星「的概念,按照上面的說法,」流量明星「算不算明星呢?抖機靈的回答是:算明星,」流量明星「就是」流量界「的明星。而更嚴肅的回答在這裡就先不展開了,因為」流量明星「是中國當下娛樂圈自己獨有的,比較特殊的現象,這種」特殊「具有」時代性「(社會發展的特定時期),而不一定是」地域性「的(如果有某個國家的社會發展、娛樂產業的發展與中國情況類似,那麼也可能產生這種」流量明星「的現象,從而不是中國社會所獨有)。在第二章,或者更往後的章節里會具體討論」流量明星「的問題。

最後,要稍微說一下」追星「這個說法。所謂」追星「,其實按照現在的話說,就是」飯偶像「。只不過,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華語地區並沒有職業偶像,而所謂的」追星「,就是觀眾(聽眾)把歌唱明星(走紅的歌手)、影視明星(走紅的演員)」偶像化「,把他們當做自己的偶像(同時自己也成為他們的粉絲),從而進行的」飯偶像「行為。

因而,我們可以把」追星「這個概念就當成是」飯偶像「。唯一的區別不過是:一般意義上」飯偶像「裡面的」偶像「是職業偶像所塑造的,而」追星「裡面的追的」偶像「,則是歌手、演員」無意間「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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