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睡眠訓練解讀之——法伯法(Graduated Extinction)

法伯法(Graduated Extinction)

也稱作哭聲控制法,或者法伯法。其代表人物便是法伯老先生,其代表作是」Solve Your Childs Sleep Problems」,中文名《法伯睡眠寶典》於 2006 年修訂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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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伯法是指:通過允許孩子在入睡前哭泣,同時以漸進式的間隔來查看安撫孩子的方式來幫助寶寶學會自我安撫入睡。具體的操作步驟有:

  • 固定夜覺和小覺前的睡前儀式
  • 比平常入睡時間晚30分鐘安排孩子入睡,把孩子還未睡著時就放在床隨後離開房間。
  • 根據漸進的間隔進入房間安撫孩子(但不要抱起孩子)。每個晚上,安撫的間隔期要長於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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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建議是以孩子獨自入睡為前提的。當然,我也為那些與家長同房同床或者與家長同房不同床得孩子提出了相關建議,家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通使用。

  1. 矯正開始後的幾周內可以適當推遲孩子的就寢時間,以30-60分鐘為宜。同時應該確保孩子早晨起床時間和平時一樣,白天小覺時間也不能隨意增加。
  2. 就寢時家長要將孩子安頓在他自己的床上,不能抱著他或搖著他,要確保他的睡眠環境與半夜醒來時一致,這樣就算他半夜醒來,看到一樣的環境,也比較容易再次入睡。
  3. 如果孩子在就寢時或半夜醒來後哭鬧不休,家長可以試試看上表提供的等待時間,有意識地逐漸增加等待時間。如果家長覺得上表裡的等待時間太長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4. 如果夜裡孩子哭鬧的次數超過了上表給出的次數,家長也不應該放棄,而應該繼續按照當夜等待時長的最大值重複執行,直到孩子在家長不在的情況下自己睡去為止。
  5. 到了第3天或第4天,孩子的睡眠狀況應該有了很大的改善。如果到了第7天,情況雖然有了改善,但是仍未根除,那家長可以在第7天的基礎上適當延長每次等待的時間。但是如果到了第7天,情況一點都沒有改善,甚至變得更糟,家長就應該對整個矯正過程進行反思了,請參考稍後的內容。
  6. 在每一次等待之後,家長都應該走進房間看看孩子,停留的時間不應該超過兩分鐘。
  7. 一旦孩子在清晨醒了,不管他醒來的時間比平時早還是比平時晚,都應該讓他起床。整個夜間睡眠應該在一個房間內完成,不能這個房間睡一會,那個房間睡一會。
  8. 如果孩子不願意待在自己的房間里,可以把孩子房間的門鎖了,等他開始哭鬧後,按照上表提供的時間走到門邊去。如果鎖門不管用,家長可以把自己房間的門也鎖了。
  9. 如果家長跟孩子同房不同床,孩子不肯待在自己床上,而是跟父母一起走出房間或者爬到父母的床上,家長就要在離開房間的時候果斷地關上門,然後根據上表給出的時間間隔進入房間,重複這個步驟,直到孩子自己睡著為止。
  10. 如果家長和孩子同睡一張床,當孩子哭鬧時,家長要跟孩子保持距離,根據上表給出的時間間隔適時忽略孩子的任何要求。
  11. 上表不僅適用於夜間睡眠,還適用於白天小睡。如果孩子經過半小時還睡不著,或者睡了一會兒就醒來哭鬧,家長應該終止這個小睡。另外,白天的小睡最好不要太遲,以免影響孩子夜間的睡眠。
  12. 家長可以及時記錄孩子的睡眠情況,以觀測整個矯正過程。

Ferber並不是不支持合睡,他在2006再版的書里也對合睡有了更加開放的態度。很多家長認為合睡可以在增加和孩子之間的連接,可以讓孩子獲得充足的安全感。在我和法伯的交談中,法伯提供了在合睡的情況下,如何給寶寶提供更多的機會來完成自主入睡的方法(針對稍微大一點,有溝通能力的寶寶)

方法是:可以放一個床墊在大床旁邊,在寶寶入睡的時候陪伴著寶寶(可以保障寶寶不用去處理與媽媽分離的情緒),但不能有身體接觸。如果寶寶起來,就要告訴他/她必須呆在床上,這樣媽媽才可以躺在旁邊的床墊上陪他/她。如果他/她執意要下床,媽媽就要離開房間。在房間外等待一段時間後,再進入房間,把寶寶放回床上,重複上述過程。堅持這種方法3-7天,如果寶寶有一定的進展,可以給一些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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