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從業報告1
我的第一個案子是從北海道開始的,那還是我第一次去北海道。
出門前我帶上了能想到的所有東西,記事本、三隻各種顏色的筆、各種證件、電子詞典、法律專業詞典等等。上車檢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漏掉什麼東西。上了車只喝了點熱水,買的三明治和便當一點都沒吃,沒有胃口。腦子裡再想著各種可能遇到的問題。
同去的律師山田看看我,笑了。「你是第一次做翻譯?」
「是的。」我也笑了笑,不過笑的有點尷尬,明顯是擠出來的。
「沒事,這種事習慣就好。注意事項你都知道了吧。」
「恩,我大概都清楚了。這是個盜竊案是吧?」雖然電話里犯人大概是因為啥進去的我大概知道,但說實話具體詳細的還不太清楚。
山田律師點點頭,「到時候就拜託了。」雖然關於案情我想再問問律師,但好像律師也不太清楚,只能到時候去問當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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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開到了札幌警察署,我們見到了犯人。30歲,女性,中國福建出身。
「迴避一下吧。」山田律師對警察說,警察很知趣的離開了。現場只剩下了我、山田律師、和委託人。
「現在警察不在,你有什麼可以詳細和我們說,不用怕。我們是你的律師,會用一切辦法幫會你的。」從這裡開始,就是我的工作了,委託人日語很差,主要是我和委託人交流。
聽到中文,委託人「哇」的一聲就哭了出來。嚇了我一跳,我和律師尷尬的對視了一眼,只能先安慰她。
接下的一個小時里,委託人從自己小時候的凄慘家事開始說起:5歲父母離異,繼父對自己不好,經常無故打罵,還收到各種同學欺負,自己小學沒上完就輟學了。一直到了20多歲,然後覺得在當地也找不到好工作,乾脆去日本打拚吧,辦了假學歷到了日本投奔親戚,前幾年辛苦工作,語言學校也就讀了幾天,結果發現邊上學邊打工賺不了什麼錢,乾脆不打工了。。。。。
一個多小時,哽哽咽咽,案情沒說幾句,倒是把我當成訴苦的人了。一開始說到傷心處連我都跟著流淚,但時間長了覺得你倒是說點有用的東西呀。終於我忍不住了。
「大姐,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律師的時間也是很寶貴的,能不能說一下案情了?」我轉頭看了看山田律師,轉頭回來又說:「律師是按小時收費的。」
委託人這才稍微控制住了情緒,開始闡述她的案件。
不說不知道,一說嚇我一跳,她組織了個犯罪團伙,專門入室盜竊。
他們組織有工作服,有分工。有人負責開車,有人負責把風(負責把風的還遛狗)。作案之前先踩點,比如到5點左右,看哪家沒開燈,連續幾天,證明這家人這個時候一般沒人在家,然後選好地方入室盜竊,按件給工資。犯罪遍布日本關東幾個大城市,半個多小時說了至少5-6起案件。
真是人不可貌相呀,我心裡暗自讚歎了一句。剛剛我還同情的不得了,現在看看真是活該被抓。
「警察對你問話了沒有?」山田律師問道。
「問了,拿了個案件,還有照片,有幾張居然是現場跟拍,還說已經盯了我們很長時間了。」
「恩,你承認了么?」山田律師繼續問。
「沒有,我什麼也沒認,口風老嚴了。」說到這裡,委託人居然還略顯得意。
「很好,你記住,警察不管給你看任何東西,任何讓你簽字的東西你都不要簽。最好話也少說,尤其不要說謊。」山田律師特別重點強調了這幾句,讓我一定翻譯清楚。
「沒問題,這個我懂。」委託人認真的點點頭。
我將繼續和委託人對案情和注意事項,突然,山田律師插嘴問了句:「另外,警察對你審訊壓力大么?有沒有天天審訊?逼問你什麼的?」
「沒有呀。警察就問了我一次,對我態度也不錯。」
山田律師點點頭,不再多問什麼。
等從警察局裡出來,看看時間已經過去了2個多小時。我擦擦額頭的汗,這才放鬆下來。
「走吧,吃點東西去吧。」山田律師一指不遠處的一家西餐廳。
我也是真餓了,早上就沒怎麼吃東西,自然贊同。
進了餐廳,找了個偏僻一點的位子坐下,點了餐,我開始和山田律師聊了起來。
「你說,這個委託人真厲害,偷東西居然還有制服。我還頭一次聽說。」
山田律師點點頭,「她很聰明呀。你以前沒結果盜竊的案子吧?」
「別說盜竊了,接案子都是第一次。」
「一般的盜竊,也有團伙作案的,非組織性的話都是幾個人各偷各的,比如2個人,一個人偷一個房間。但偷到值錢的東西會私藏,不拿出來分的。所以經常案發了以後另一個人才知道原來對方偷了這麼多東西。她是有組織的,有制服的好處是一開始這個制服里就很難藏東西,等偷完了回來搜身,避免有人私藏。」山田律師解釋給我聽,我恍然大悟。
「剛剛她說,警察給他看證據,有一些照片是跟拍的。難道他們再盜竊的時候警察是跟在後面拍的?沒當場抓他們?」放著盜賊不抓,在後面偷拍讓我有點匪夷所思。
「你知道警察辦案的程序吧。」山田律師問我。
「大概知道,如果不是現行犯當場被抓的話,警察開逮捕令,然後去家裡抓人。48小時協助調查,然後20天拘留,之後送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
「是呀,如果只是一場盜竊,警察很有可能根本不會抓你。為啥呢,一場盜竊能偷多少錢的東西?普通家庭再有值錢的東西,也就偷個百萬日元左右的了不起了,能偷上千萬的極少。把你抓了,你按照我們律師說的辦,給被盜者賠償,寫謝罪文,保證下次不再犯,認罪態度好一些,一般最多也就判個2-3年左右,基本緩刑就解決了。那警察為你這個案子折騰將近1個月,你還坐不了牢,抓你幹嘛?所以一般被起訴的,我接觸過的,基本上都是至少三起以上,跟蹤半年,才會抓你呢,因為這樣可以確保讓你坐牢。」
「還有這樣的事情?」我聽的目瞪口呆。
「像這位大姐,作案這麼多起,肯定是被跟蹤很長時間了,警察會便衣跟蹤,設置攝像頭,跟蹤偷拍,所以才有跟拍的照片呀。」
「那日本警察都是這樣么?」
「那倒不是,大城市警察才這樣,因為警察比較忙。要是鄉下的話有一起起訴一起的情況也是有的,鄉下警察比較閑,加上日本犯罪率比較低,小地方有個盜竊案都是大事了。法院也閑,所以經常是一個案子處理完,緩刑,犯人收拾東西走人。」
「哦,原來如此!那這案子,為啥大姐說警察只讓她只認一件案件呢?理論上警察應該是掌握了好幾起案件才抓她的吧。」我又問。
「這就是你不了解警察辦案的程序了。」山田律師很耐心的向我解釋:「她入室盜竊一家,我們算一起。警察一次只對一起案件進行審查,一個周期22天,你認罪了,那這就算確定起訴了。等22天以後再用第二起案件再抓捕,所以有時候一拖拖半年才進入起訴程序,那就是有好幾起案件。不過也不會太多,超過5-6件就寫餘罪了,反正夠判你了就行。」
「那她要是不認罪呢。那是不是就起訴不了了?」
「是呀,我們律師的工作不就是這個么?警察對待犯人也是什麼手段都用,好言好語和你說,給你看各種證據,說這是不是你犯的?認錯態度好可以減刑哦。你要是沒經驗那你想原來警察啥都知道了那我認罪吧,一畫押。那你就完了,必定起訴。所以正確做法應該是啥都不說,等律師。這就是我剛剛和她說的,啥都別認,什麼都別說最好。」
「這樣不會給警察以及檢方留下不好的印象么?」
「不會,真正開庭時候的法官和確定起訴時候的法官必定不是一個人,所以沒啥不好印象的。」
「明白了。」山田律師的話對我來說彷彿打開了一個新世界,我提了最後一個問題:「那為啥您剛剛要問她警察審訊壓力大不大呢,難道日本警察也會嚴刑逼供?」
「哈哈,那倒不會。不過警察掌握多少證據,從態度上是可以看出來的。要是他們已經掌握了足夠證據,確定起訴了那說實話你認不認罪意義不大,就不需要多問你了。但要是掌握證據不足夠起訴你,那就會施壓,天天提審你,各種手段也都會用。這種時候一般是沒掌握足夠的證據的時候。剛剛我問她審訊的壓力就是這個意思,看樣子警察應該是掌握足夠證據了。」
「哦-,原來如此。」我附和的點點頭,不由得讚歎了一句「您果然是經驗豐富。」
山田律師笑了,「這類官司見多了,也就知道這些了。等過個幾年,你這行經歷久點了,也會經驗豐富的。」
大約一年多以後,開庭審判,委託人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按山田律師的說法,我們是儘力了,要是態度較好,外國人一般都能減刑三分之一左右。
這也是我做律師翻譯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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