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N指南靶葯部分更新摘要(2017年11月整理)
01-31
1、乳腺癌2017V3
- 淋巴結陰性,新增治療:曲妥珠單抗+帕妥珠單抗輔助化療和內分泌治療
- 新增藥物:奧拉帕尼(Her2陰性,BRCA1/2陽性患者)
2、非小細胞肺癌2017V9
- 新增德瓦魯單抗做為根治性放化療後的治療選擇
- 在一線化療前及一線化療時發現EGFR突變陽性,新增奧希替尼做為治療選擇
3、胃癌2017V5
- 或證實或懷疑轉移,進行Her2和PD-L1檢測。
- 派姆單抗可做為二線治療或後續治療(對MSI-H/dMMR)
- 派姆單抗可作為三線治療或後續治療(對PD-L1陽性腺癌)
- 新增腳註:對於PD-L1表達水平不低於1%的胃癌患者,推薦派姆單抗。
4、食管和食管胃結合部癌2017V4
- 當證實或懷疑轉移,進行Her2和PD-L1檢測。
- 派姆單抗可做為二線治療或後續治療(對MSI-H/dMMR)
- 派姆單抗可作為三線治療或後續治療(對PD-L1陽性的食管和食管胃結合部腺癌)
- 新增腳註:對於PD-L1表達水平不低於1%的食管胃結合部腺癌患者,推薦派姆單抗。也可擴大適用範圍至PD-L1表達水平不低於1%的食管腺癌患者。
5、骨腫瘤2018V1
骨癌全身治療藥物新增:MSI-H/dMMR腫瘤:派姆單抗
6、腎癌2018.V1
- 複發或Ⅳ期和不可手術的透明細胞癌,一線治療中新增卡博替尼,刪除索拉非尼。
- 新增全身治療方式「貝伐單抗+埃羅替尼,對於部分進展性乳頭狀RCC包括HLRCC患者」。
- 新增全身治療方式「貝伐單抗+依維莫司,對於部分進展性乳頭狀RCC包括HLRCC患者」。
7、甲狀腺癌2017V2
樂伐替尼變為首選
8、肝癌2017V4
對於索拉非尼治療後進展患者新增治療方式:納武單抗(2A類)
9、卵巢癌2017V3
對於「完全緩解,但停止化療後≥6個月複發,再次複發後,新增奧拉帕尼做為維護治療選擇。
10、軟組織肉瘤2018V1
孤立性纖維瘤/血管外皮纖維瘤,新增藥物:索拉非尼
11、胃腸道間質瘤2018V1
- 對於計劃術前治療的患者,強烈推薦突變檢測,以確保藥物治療對腫瘤基因型有效。
- GIST4腳註修改為:因為進展期GIST對伊馬替尼有不同反應,就進行突變檢測。KIT exon11突變約90%可對伊馬替尼產生反應。KIT exon9約50%,而且將劑量從標準的400mg 提高至800mg可提高治療反應率。PDGFRA的多數突變均可對伊馬替尼產生應答,除了D842V。在KIT及PDGFRA無突變時,0%-45%的進展期GIST可能對伊馬替尼產生應答,儘管已知腫瘤缺少SDH或有驅動基因(如NF1、BRAF)突變時不太可能獲益。產生獲得性耐葯的轉移性病灶通常是KIT或PDGFRA內出現繼發性伊馬替尼耐葯突變的結果。SDH缺陷型GIST可能對舒尼替尼有更高的反應率。
- 病理學評估原則第8條:伊馬替尼耐葯或不能耐受的伊馬替尼患者,符合使用舒尼替尼的指征。而瑞戈非尼的使用指征是伊馬替尼和舒尼替尼使用後疾病進展。
- 對於不可切除或轉移性GIST,伊馬替尼新增適應症:出血或阻塞性癥狀的管理。
12、惡性黑色素瘤2018V1
- Ⅲ期初步手術治療後,輔助治療新增納武單抗、達拉菲尼/曲美替尼。
- 納武單抗/伊匹木單抗聯合治療與單獨使用伊匹木單抗相比,與提高ORR和PFS相關,代價是可能增加毒副作用。聯合用藥與單獨用藥相比,是否提高總體生存率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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