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的生命

牛頓當年從自然哲學轉而去研究《聖經》,可能裡面的確存在諸多奧秘吸引著他。

今天開始我將分享《聖經》裡面的章節,直到年底結束。

先談幾個專有名詞。《聖經》里創世紀的神名叫耶和華,這是希伯來語的音譯,英文名是"I am",即「我是」,「我是」後面可以加任何你想到的東西,所以說這是一位全能的神。耶穌,也是希伯來文翻譯,意為「耶和華救主」,在《新約》部分耶穌才開始出現。基督,是「受膏者」,即得榮耀者、被選定的人,可以看成是一個頭銜(title)。

約翰福音四章24節,「神是靈;敬拜他的必須在靈和真實里敬拜」。這裡提到了神的屬性是靈,是一個新的概念,英文是spirit,這個靈是獨立於人的存在。和我們以往所說的「靈魂」不能做同樣的理解,「靈魂」主要是指魂,存在於人里,即心思、情感、意志,是英文psychology的範疇。

撒加利亞書十二章1節,「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這裡提到了神的工作,創造了宇宙。神所造的宇宙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屬物質的,一方面是屬靈的,屬靈的方面在人身上體現。

約翰福音三章6節,「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這裡談到了人的兩個生命領域,一個是物質的生命,一個是屬靈的生命。物質的生命是從父母那裡繁衍的,屬靈的生命從神那裡得著的。

羅馬書九章23至24節,「且要在那些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彰顯他榮耀的豐富;這器皿就是我們蒙他所召的,不但從猶太人中,也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經文提到的器皿即物質的生命,用來盛裝屬靈的生命。這裡要著重提一下,神造的人有三方面的基本組成,即靈、魂、體。體和魂是物質的生命,體裡面裝著魂,除了人以外,其他生物也有,只不過人顯得更高級;靈是只有人才可以擁有的,也和魂一樣被體盛裝。

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凡是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主(lord)是耶穌,也是神,與主聯合指信主,《聖經》里的神不會讓人白白得著屬靈的生命,只有信他的人才會有。這裡談的是人屬靈生命的由來,屬靈的生命並非生來就有的,只有信徒才有。信主之前,人只有物質的生命;信主之後,神的靈便可以進入人里從而得到屬靈的生命,這屬靈的生命是神生命的一部分,於是人活出了神的生命。

提摩太後書一章6至7節,「為這緣故,我提醒你,將那藉我按手,在你裡面神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因為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乃是能力、愛、並清明自守的靈」。這裡談人有靈之後對人來說有什麼好處。人的魂里天然帶有不好的一面(下節再詳細解釋),比如說謊、嫉妒,隨著屬靈生命的成長,神的生命活在人的裡面,人將活出神的生命,成為一個不膽怯的、有能力的、愛的、清明自守的人,自然會驅走魂里不好的一面。

這一節主要先理解《聖經》里的概念。神是靈。人有靈、魂、體三個部分。人信主之後神的靈就進了人裡面,人就得到了屬靈的生命。屬靈生命可以驅走魂裡面不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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