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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看看住建部是如何豎起玩弄住房保障房制度的大旗

中國保障房制度從根本上還沒有豎立起來,各地小政策千差萬別,為何會這樣?因為住建部連一個保障房政策的宗旨都沒有,什麼是保障房的宗旨?全覆蓋、各個收入階層之間無縫連接。

全覆蓋,並非簡單意義上的全覆蓋,而是根據收入來分層,這就要求各地實事求是考察確定各個收入階層和家庭組成的總收入、可支配收入、當地基本生活消費的物價水平,扣除租金後收入結餘。你不可能制定的保障房原則是把當月家庭收入扣除基本生活消費後全數拿走吧?這不是保障而是搜刮。

各個收入階層之間無縫連接,只有在各個收入階層保障房無縫連接之後,你才能進行退出機制的操作,現在住建部完全不顧夾心層,看似公平地對待廉租房而設立嚴格的退出機制,但退出後因為收入條件和高一層的居住條件有懸殊的差距,怎麼解決?沒有全社會無縫對接的保障制度,根本無法操作嚴格的退出機制,純粹別有用心的形式主義,要麼就是存心製造夾心層讓保障無力化。

由於缺乏「全覆蓋」「各個收入階層之間無縫連接」這兩個原則,註定住建部無法在住房保障上完全盡義務,留有夾心層的空間,正因為這個空間存在,給了地方各種政策來規避保障房對商品房的衝擊,維持泡沫水平,設立搜刮夾心層的預定目標。

比如:較早推出公共租賃房的江蘇常州市,則採用價格調整手段:首先確保公租房租金始終高於周邊房租價格,在此基礎上,政府在前三年中每月對租戶補貼500-800元,三年後如果這些家庭不符合資格,將停發政府補貼,租戶由此將承擔高於市場價格的租金,不得不自動退出。

分析:這個政策看著很奇怪,為何這樣操作?

首先這樣操作可以維持市價租金的堅挺,市價租金堅挺那麼房價也會堅挺,房間堅挺土地泡沫也堅挺,賣地財政得以維持,這實際是住建部推薦的保障方式,可見住建部和地方政府在維持房價泡沫上的勾搭。

其次,這樣操作在全覆蓋和無縫銜接的住房保障下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政府對保障承擔全員全責,再嚴格的保障退出機制,商品房也只能撿漏那種確實能承擔商品房的人,這完全不可能,因為客觀上而言,中國的房價促使商品房只有觀賞價值。只有存在大量夾心層,有綁架勒索目標,商品房維持高房價配合嚴格的廉租房退出機制才有意義。如果住房保障全覆蓋和無縫對接,維持商品房的泡沫就少了一半意義,另一半意義還是存在的,就是騙銀行貸款,畢竟商品房也就10%的建安成本,能抵押貸20%就是100%的投入產出。

住建部宣稱保障負擔重,其實責任在自己,他即使在制定保障政策中都不忘和地方政府勾搭維持房價泡沫,泡沫大,自然更多人員只能落在保障範圍,自己招來的麻煩。

社會義務是不存在取巧的,住建部想不影響房價泡沫而搞保障,最終自然是增加自己的保障負擔,要麼就是忍心制定非全覆蓋、非無縫對接的殘破保障制度,昧著良心不顧現實把大量不適合購買商品房的人推入強盜打劫的市場。

有時候我搞不懂,住建部在中國有什麼意義,他連自己的社會責任都不知道在哪裡,至今為止這個部經常冒壞水,以技術手段規避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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