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第13項行動計劃轉讓定價文檔和國別報告概要

執行摘要

本文件包括了修改後的轉讓定價文檔標準即國別報告模板,國別報告要求披露跨國企業集團在全球範圍內的收入、納稅情況以及相關經濟活動指標。

BEPS第13項行動計劃要求制定「相應的轉讓定價文檔規則,以提高稅務機關的信息透明度,同時考慮企業的合規性成本。這些規定將包括要求跨國企業根據統一的模板向相關政府提供其在全球範圍內的收入、經濟活動以及納稅的分配情況。」

針對這一要求,本報告提出了轉讓定價文檔的三層標準結構。

首先,轉讓定價文檔的指導原則要求跨國企業向相關國家稅務機關提供「主體文檔」,包括概括性地介紹全球運營信息和轉讓定價政策。

其次,該指導原則還要求跨國企業向各相關國家的稅務機關分別提供轉讓定價文檔的本地文檔。本地文檔應該包括相關的重要關聯交易、交易金額以及企業對於這些交易所作的轉讓定價分析。

再次,大型跨國企業需要按年度申報國別報告,包含其所在的每一稅收管轄地收入、所得稅利潤、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計提的企業所得稅等信息。國別報告還要求跨國企業按稅收管轄地,申報其全部僱員、資本、未分配利潤、有形資產等信息。最後,國別報告要求跨國企業確認在各稅收管轄地從事全部活動的集團所有成員實體以及這些成員實體從事經營活動的性質。

上述三個文檔(即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國別報告)要求納稅人闡述一致的轉讓定價情況。稅務機關可以利用上述三個文檔進行轉讓定價風險評估、確定如何分配稅務調查資源,並在需要時開展有針對性的稅務調查。

第五章文檔

A導言

以下章節討論明確了轉讓定價文檔相關規定所應實現的三個目標,並針對如何制定相關規定提供了指導原則,以保證轉讓定價合規要求更為明確,各個國家的規定也更為統一;同時也可為稅務機關轉讓定價風險評估和調查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有效信息。

B轉讓定價文檔要求的目標

三個目標包括:

(1)確保納稅人在制定關聯交易價格和其他交易條款時以及在納稅申報中披露上述交易所得時,能夠合理考慮轉讓定價的要求;

(2)為稅務機關進行有效的轉讓定價風險評估提供必要信息;

(3)當稅務機關對其管轄範圍內對企業轉讓定價行為進行合理全面調查時,為稅務機關提供有用信息;儘管隨著調查的進行,企業可能需要額外的信息作為轉讓定價文檔的補充。

B1納稅人對是否遵循獨立交易原則的自行評估

B2轉讓定價風險評估

B3轉讓定價調查

轉讓定價文檔的第三個目的是為稅務機關進行全面的轉讓定價調查提供有用信息。轉讓定價調查案件往往涉及大量事實信息,對相關市場交易的可比性評估也較為困難,因此需要對財務、事實和其他行業信息進行仔細的考量。

如果通過適當的轉讓定價風險評估發現有必要就一個或多個轉讓定價問題進行全面的轉讓定價調查,稅務機關必須由能力在合理的期限內獲得納稅人所有的相關文件和信息。這些些信息包括:納稅人的營運和功能等信息;與納稅人存在受控交易的關聯企業的運營、功能和財務狀況等相關信息;潛在的可比信息,以及潛在可比非受控交易和非關聯方的營運和財務狀況相關的文件。

C轉讓定價文檔的三層結構

C1主體文檔

應包含跨國企業集團業務概述,其中包括全球業務性質、整體轉讓定價政策以及全球收入及經濟活動的分配情況,以協助稅務機關確定是否存在重大轉讓定價風險。

主體文檔旨在提供跨國企業集團全球業務的基本情況。主體文檔中的信息由五個部分組成:

(a)跨國企業集團全球組織架構;(b)跨國企業業務描述;(c)跨國企業的無形資產情況;(d)跨國企業內部融資活動,以及(e)跨國企業的財務狀況。

納稅人應在主體文檔中將跨國集團作為一個整體、披露相關信息。

C2本地文檔

提供有關具體關聯交易的詳細信息。本地文檔所要求的信息可以作為主體文檔的補充,有助於確保影響納稅人在特定稅務管轄地的主要轉讓定價安排政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本地文檔所含信息包括:具體交易的相關財務信息、可比性分析以及最合適的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與應用。

C3國別報告

國別報告要求提供跨國企業運營所在的所有稅收管轄地範圍內與全球收入分配、納稅情況以及相關稅收管轄地經濟活動指標相關信息。還要求列示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的名單以及財務信息、所屬稅收管轄地、註冊地以及主要經營活動的性質。

D合規性問題

D1同期資料

D2時間性要求

D3重要性水平

D4文檔保存

D5文檔更新頻率

D6語言

D7處罰

D8保密性

D9其他問題

E執行

E1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

E2國別報告

第五章附錄一

轉讓定價文檔——主體文檔

主體文檔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組織架構

跨國企業業務描述

跨國企業無形資產

跨國企業內部融資活動

跨國企業財務及稅務狀況

第五章附錄二轉讓定價文檔——本地文檔

本地文檔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本地企業

受控交易

財務信息

第五章附錄三國別報告

目的

定義

國別報告的涵蓋期間

數據來源

國別報告模板具體說明

跨國企業集團收入分配、納稅情況及經營活動概況

跨國企業集團成員實體名單

第五章附錄四國別報告實施方案

導言

國別報告實施方案:

(1)為各國提供立法範本

(2)三種便於實施國別報告信息交換的主管機關協議模板,分別以為下列法律文件為基礎:

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

雙邊稅收協定

稅收信息交換協議

立法範本

主管稅務機關協議

國別報告立法範本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申報義務

第三條

告知

第四條

國別報告

第五條

申報時間

第六條

國別報告信息的使用及保密性

第七條

處罰

第八條

生效日期

關於的國別報告信息交換的多邊主管稅務機關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關於跨國企業集團的信息交換

第三章

信息交換的時間和方式

第四章

合規性和執法協作

第五章

保密性、數據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章

磋商

第七章

修訂

第八章

協議條款

第九章

協調機構秘書處

關於國別報告信息交換的主管稅務機關協議

(依據雙邊稅收協定)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關於跨國企業集團信息交換

第三章

信息交換的時間與方式

第四章

合規性和執法寫作

第五章

保密性、數據保護和合理使用

第六章

磋商

第七章

修訂

第八章

協議條款

關於國別報告信息交換的主管稅務機關協議(依據《稅收信息交換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關於跨國企業集團信息交換

第三章

信息交換的時間與方式

第四章

合規性和執法協作

第五章

保密性、數據保護和合理使用

第六章

磋商

第七章

修訂


推薦閱讀:

家族信託在CRS下合規身份的判定n#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讀書推薦--《國際反避稅實務指引》與《異鄉人》
歐盟的小目標:先扣個蘋果130億歐元
國際稅收基礎 讀書筆記 第3-5章

TAG:国际税收 | 反避税 |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