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想著叫全國人民都來為設計買單
《原創已死》,四個字的標題,10 萬+的體量。NUDE 衣架原創作者「一般工作室」,血淚控訴淘寶維權不力,惡意流量衝擊導致店鋪銷量銳減的文章,取得圓滿成功。比較 A&A communication 向黃磊的「黃小廚」維權 時的波瀾不驚,《原創已死》的成功顯而易見。
目前,「一般工作室」官方微博 給出了幾十個 NUDE 衣架的分銷渠道 ,多是比較有針對性的自媒體和高端生活電商,看來一段時間內銷路應該不愁了。但「娜拉走後怎樣」,NUDE 衣架遠沒到慶功的時候,他們該想清楚的,是怎樣才能實現長久的經營。
10 萬+勝利後的尷尬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原創已死》挑動的是任何為社會貢獻原創知識產權的人們的神經,作為碼字為生的專欄作者,我們理應兔死狐悲,感同身受,為同道中人鼓與呼。
類似的還有兩個例子。 電影《百鳥朝鳳》可以因為製片人下跪引發大家去看 ,《二十二》可以因為馮小剛的微博吸引大家去看,增加排片 。
這都沒問題。因為電影營銷真的就靠吼那一嗓子,它只發行一次,買了不佔地方,不花太多錢,還有 App 打折。消費者決策看電影通常不用考慮預算,可以說實現了 財務自由等級 中的電影院自由。但衣服呢?傢具呢?裝修呢?買之前真的不考慮一下么?
這就是為什麼 NUDE 衣架在如今取得了階段性輿論勝利後,馬上就要進入一個無比尷尬的境地當中。
NUDE 衣架訴諸和《百鳥朝鳳》《二十二》以及羅爾——就是 那個羅爾 ——一樣,最大限度的激起社會上每一個人的同情。(這也是個技術活,因為 10 萬+真的需要發文者過硬的實力,洶湧的感情,悲慘的故事,再加上發布時沒有跟其他熱點撞車的一點點運氣。)
然而這種同情儘管歷盡艱辛,依然具有速來速走的特點。短時間內激發的熱情,不足以支撐快要解散了的團隊的長久銷量,而更有可能像是為共享單車代工的自行車廠一樣,在產能短暫的打雞血後,面對難以為繼的尷尬現實。
別想著叫全國人民都來為設計買單
說到共享單車,1 元 1 小時夠便宜的了,但還是有人想不斷免費騎。直到官方基本免費後,密碼共享群才消停。這說明什麼?說明 市場對共享單車這個產品的定價就是無限接近免費。
說到設計不值錢,為啥名創優品會火,米家會火,網易嚴選開個頭,大家都開始說 xx 大牌代工廠生產?這說明 市場對這類產品的定價,就是去除設計溢價之後的價格。 就這麼殘酷。
「功勞不等於苦勞」,社會不認可原創設計的價值,僅僅說「你知道我們有多努力嗎」是救不了原創的,只有獲得認可與回報的努力才是有效的努力。
這就等於說,在現有環境下, 絕對不能試圖讓最終用戶承擔設計價格 ,除非把產品擺在方所和鍾書閣。
對吧?你得找那群不那麼在乎錢的主兒。要求面向全國人民的網購平台承擔打假的主要任務,弘揚正版價值,真的無異於緣木求魚。
以阿里為例,就算是海外大牌維權和提告,以及美國把阿里放入「惡名市場名單」的震懾,都完全無法令阿里根治假貨問題。是的,我知道平台們有這個義務,但就算你打死它,它在這個問題上也做不了太多。
所以,如何挑選合適的分銷渠道,對原創設計者來說是一門學問,而實際上也有專門做設計分銷和設計師外包牽線的平台,他們知道你除了設計什麼都不懂,也願意為你做這個諮詢服務。
那怎麼辦?
現在,針對沒什麼名氣的原創設計者,有幾個可行的路子可走。
其中一個解決辦法是 主動聯繫平台合作,獲得自己應得的那部分收益 ,這樣即使很無奈的放任盜版假貨,也不會影響自己的生計。
這就例如自媒體平台們,針對有原創能力的作者給出保底收入扶持。平台是完全願意花錢養作者的,因為都沒人寫東西,平台時間線里流動的內容,就會如一潭死水,會爛透了。
NUDE 衣架在國內首發時,也曾選擇淘寶眾籌,並獲得 2014 年度淘寶眾籌的「最佳工藝美學獎」。但眾籌成功並不等於讓淘寶官方注意到了,因為大公司的各個部門之間通常是難以互通有無的。它還得想辦法去找到各大平台更接近官方的人士。
另一個解決辦法,就像 NUDE 衣架這次發文後找到的分銷商一樣, 找買手,找自媒體,找垂直電商。
我還記得《穿普拉達的女王》里最出彩的那段話,告訴你時尚產業與每一個人的吃穿用度都有密切關係。一種服裝流行趨勢的生命周期,通常是從 T 台,到奢侈品,到一線大牌,到快時尚品牌,到淘寶貨和地攤。
「你覺得你穿的這件衣服是你自己選擇的,以為你的選擇是在時尚產業之外,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你穿的衣服實際上就是這間屋子裡的人,替你選的,就是從這一堆玩意兒里。」
長期以來,大型時尚雜誌和媒體人成為壟斷時尚風向標的當權派。但就像傳統媒體話語權旁落到自媒體一樣,米蘭達們的權利也逐漸下放到微商的買手那裡。如今,時尚不是雜誌一出,萬人空巷的單一評判標準,而是小圈子小社群,各有各的小生態。
我注意到 NUDE 衣架獲得了包括紅點最高獎、各種展覽的背書等等。如果在比較識貨,或者比較在意生活品質的人群當中,這些獎項完全能支撐它賣個好價錢。而且,真正優秀的產品,在氣味相投的自媒體營銷之後,一般是要用搶的。
你一個設計溢價這麼高的產品,非得跟人家量產地攤貨擺在一起賣,然後都一起看淘寶直通車的眼色,這不是明珠暗投,又是什麼?
最後
寫到最後,我對這次《原創已死》刷屏,其實是有點擔憂的。作為一個依靠 10 萬+爆文起死回生,獲得續命機會的案例,它繼續在消費我們朋友圈文章的感動配額,提高我們被文章觸動和轉發的閾值。
《原創已死》用了這一次火爆的機會,自身的輿論成功確實得來不易,但也讓後來的同行或有類似遭遇的人想要出頭,變得更困難一分。
用什麼辦法,能讓更多中國的原創人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出名、變現、持續發展的方法和道路呢?其實還是得依靠提供服務的各方持續不斷的教育,更主動的發現發掘。如果真的是服務設計師的,就得從展覽,從學院,從 Dribbble 和 Behance 去主動發現,主動聯繫他們。當然,這也只是我的一個美好願望。
我覺得原創不會死,一直都沒有死,哪怕是在中國。獲得商業力量的支持不丟人。我們搞互聯網的,信奉了「學會文武藝,賣給 A 與 T」,不也大部分活得好好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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