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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可以有多酷?每一針下去都是在雕刻我的靈魂

「喜歡文身的人只是比較喜歡錶達自己的人。」

一個文身師如是說。

每一個文身的男女,

都是有故事的青年。

文青Idol德普,

跟自己的死黨賈木許、伊基波普,

文著相同的骷髏文身,

在死亡俱樂部里喝酒吹牛逼;

文身鼻祖Norman Collins,

為了令自己的文身技巧更為純熟,

不僅找過貧民窟的醉漢,

甚至在死屍身上練習文身。

25歲的雙性人Noel』le Longhaul,

因為從小飽受歧視,

開始用縫衣針這樣粗暴的方式,

在身體上留下印記,

後來她的文身風格變得非常「女巫」,

異教符號、野獸、幽暗的森林……

都是她對文身愛好者施行的巫術;

比利時藝術家Wim Delvoye,

在北京建了一個養豬廠,

飼養了大約一百頭豬,

並請紋身師給豬文身,

好羨慕那些豬!

德國藝術家Sander van Bussel更驚世駭俗,

把《人權宣言》文在了6773個人身上,

畢竟和任何的請願相比,文身都更長久,

需要被更嚴肅地對待;

紋身師周曉東

中國也有一個很酷的文身師周曉東,

專註刺青二十年,近乎痴迷,

其風格融合了中國傳統藝術和西方文身技法,

可以說是很有自己的文身style了,

連美國紐約歷史博物館都收藏有他的文身手稿,

周曉東作品

這位放蕩不羈愛自由的文身師,

還被拍成了一部紀錄片《遊走的靈魂》,

導演中就包括了鼎鼎大名的張揚導演!

我很喜歡紀錄片中的一句話:

「我們只是想成為自己」。

作為一種反叛的藝術,

文身記錄了我們生命中值得紀念的人和事,

藉此完成自我的表達,

讓我們「成為自己」。

你的文身有什麼故事呢?

先來聽聽我們編輯部的小夥伴怎麼說吧!

@ 冷酷的迴避

我之前聽到過一句話,大概意思是「文身的人是把自己當成一件藝術品」,我喜歡藝術,所以也想讓自己成為藝術的載體。

目前的文身是我的第一個文身,圖案是根據英國著名迷幻搖滾樂隊Pink Floyd在1973年發表的經典專輯《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月之暗面)的封面設計而來,這是我最喜歡的樂隊以及專輯。月亮也有它的暗面,不過一般情況下誰會注意得到呢?

自卑,痛苦,焦慮,絕望……每個人都有自己所隱藏的暗面,它們也是組成你的一部分,就如同封面上穿過三稜鏡的光,七色彩虹來自一束光的折射,不禁與莊子《齊物論》中「風吹萬不同,使其自己也」以及齊柏林飛艇的神作《Stairway To Heaven》中的歌詞「一既萬物,萬物合一」有異曲同工之妙。

因為是「月亮的暗面」,所以我把它文在了小臂的內側(這個位置特別疼!),圖案的背景被設計成破碎的感覺,有一種意義消解的感念。提到文身的意義,給我文身的美女小臂上文著一行字,「沒有意義」,也是一種意義的消解,她說,文身還需要什麼意義,想文就文啊。

我是一個東北人,文身對我生活的影響就是夏天去燒烤攤吃燒烤的時候更有底氣了。除此之外,它也時刻提醒我,用音樂喚起更多人去感知世界上美好的事物是我一生都想從事的。

@ Leafty

我文過兩次,第一次是在高三的時候,那段時間壓力很大,就想對自己做點什麼來改變自己,就鼓起勇氣去文身了,這個文身雖然在手上但一直都沒有被家長發現;第二個文身是因為家裡出現了重大挫折,那段時間也是悲傷過度,需要一點「改變」來使自己冷靜並成長,所以我又去文身了……我一直覺得,身體上的一點變化可以使人銘記痛苦,還可以激勵自己。

現在的身上有三個小文身,基本上都是用來警示自己的吧!生活順利的時候可能不會依賴它,但生活一團糟時我會摸著它們,認真思考,讓它們給我力量……

我覺得文身其實對別人沒啥影響,但是一定對自己有很大的意義,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文身像是一種改變,或是一種銘記,時刻提醒你過去的痛苦不該忘記,或是鼓勵你,通過疼痛來刺激你。

@ 王囡囡

大學時,有個室友去文身了,之前,他貼了一個禮拜的文身貼,一周過後,換成了真的。另一個室友說也想去文,文上拉丁文「此時此刻」,我說那我要文「此時此地」,英文。

再就是畢業後,一天下午,與朋友坐在咖啡館,她說要不我們一起去文身吧,我沒想太久,就答應了,當天便去了。冬天天黑的早,走出文身店已經是晚上,當時兩人就像考試拿了第一的中學生,一路開心,忍不住要炫耀,盼望夏天的到來。

我們一起去文了三次,都出自同一個紋身師—小白。小白很靦腆,射手座,和我們兩個金牛很合得來。我們還說這輩子文身都找她。

我有三個文身。一個是黎堅惠的名字,黎小姐真是港女,名字里都有「Win」;面積最大的紋身是黎小姐講過的一句話:「Just Live For The Moment」,她自己譯為「為一時的衝動而活」,很適合我。再一個就是一個弓箭了,代表射手座,我喜歡的女生總是射手座。

文身除了讓我的手臂上多出一些內容來,其他應該再無影響。「只有文身才會陪你一輩子」放我身上應該很適用,畢竟洗文身很痛的!

@ 一半

文身的原因就是喜歡。喜歡把自己的皮膚當畫布,畫上喜歡的圖,有無意義都沒所謂,也喜歡針刺在皮膚上綿密的痛感。

我偏愛 old school,文身內容包含了我爸爸的側臉殺以及喜歡的摩托和拳擊;我喜歡的唱片以輪胎形式呈現,還有搖滾,裸體藝術;我媽媽的性感大紅唇以及喜歡的長捲髮和花朵;不管熱愛還是無奈,都流亡在城市中。

我是用自己實習兩個月的工資偷偷去文的,文完回來,我媽媽炸了... 很久,直到現在看到她眼睛瞟過來,我都發毛,看久了我就歪頭盯著她。文身以後,走在街上會被多看一眼,也有幾個忍不住問我是畫的還是文的。

哦,我的目標是大花臂。

@ Edwin

我這麼酷,得讓人知道啊,所以選擇去文身。

我不那麼注重含義,更看重審美,個人覺得含義是說辭,覺得好看是真的。不能說滿身文身的人比只有一塊小文身的人,人生更有意義;只是有些情愫可以寄於文身之中罷了。

剛文完身那會兒,周圍的人看了興奮,搭搭訕撩一下;看習慣了,對生活就沒影響了,你還是你,我還是我。當然了,我去面試MBA的時候,大家都勸我買個襯衣遮一下。

對了,給我文身的那個美女很像范瑋琪。

@ Anna

因為小時候做手術,肚皮上有個疤,所以想著去文個身遮一下。

畫了喜歡的印度曼陀羅,把花樣畫成了自己的名字,喜歡。

文身對我的影響?大概就是多吃長胖了想著文身會變形,哈哈哈!

在評論區說說你的文身故事吧!你們倒是發個圖過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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