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合作做生意為什麼容易失敗?——最簡單純粹的關係是金錢關係

舊友去年和親友合作,買了一家小型服裝廠,想著大展宏圖,結果短短半年時間就關門大吉了。

雖然投入不多,損失不大,但我想親友合作創業這個問題,還是值得探討一下。

我委訪問過的人物總共超過400位(我自己訪問的應該在100位左右)。

在這400位當中,有300多位是鉅賈,其中只有兩例是朋友合作的:一例做地產,另外一例做連鎖餐飲。

可見親友合作營商,取得大成就的比例是不高的。

我個人是不看好親友合作做生意的,原因有二:

1)「合併同類項」的團隊容易造成認知盲區;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能成為朋友的,大都志趣相投,三觀趨同,為人處事的風格也存在著很大的相似性。

這本無可厚非。

但一旦組建成創業團隊,就會顯出「合併同類項」的劣勢。因為人的優缺點相似,組成的團隊也存在同樣的優缺點——

例如,文人一起,都溫文爾雅,禮讓謙遜,組成的團隊則溫厚有餘,進取不足,還容易一起被坑、被欺負;

又如,好友都屬於盲沖盲幹型,組成的團隊則幹勁有餘,思慮不足;

更詭譎的是,因為這個劣勢是團隊中人共同的認知盲區,當局者迷,所以失敗也失敗得莫名其妙。

親友是合併同類項,商業合作則講究協同互補,這本身就是一對矛盾。所以即使是親友組隊,也要講究個取長補短才行。

此其一。

2)人情和道理之「爭」容易變成無謂的內耗,甚至成為項目失敗的導火索;

文首說到的兩例合作成功的鉅賈中,做地產的二位我沒訪問過,不好評價。

而飲食的二位我是參與過採訪(當然是分開的)的,在採訪中過程中,就聽出了他們對對方的不滿。

為什麼會這樣呢?

不是說親友身上的缺點就會比純粹的合作夥伴的缺點要多,而是因為:

有了「親友」的預設,你在心理上對TA的設定與預期會不一樣。

例如,你會認為對方理應如何如何:理應比別人更理解我,理應不那麼計較。一旦對方做不到,就會因心理落差產生怨懟、不滿。

與單純的投資方合作,雙方只需要盯著財務報表查漏補缺,定計劃做方案繼而執行即可。就事論事,有條不紊。

親友之間很難做到真正的就事論事,反而互相猜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況常常發生。

朋友A就是如此。

前幾年,A和舊友B合作開了一個小型電子廠,B出錢,A出力。出錢的B不參與運營,不出錢的A則負責操盤。

權責分明,各司其職,本應合作愉快。

事實呢?

A開始走的是線下渠道,也全心全意地干:抓生產,搞銷售,營業額也一直很穩定。TA每個季度與B對一次賬,照說好的比例分成。

後來,A覺得網銷空間大,於是開了天貓,隨著營業額提升,但工作量也隨之大增:因為花在網路推廣、網店裝修以及打包、發貨上面的時間越來越多了。

於是提出改變分成方案。

見營業額大增,B自然高興,但對A提出的新方案就有意見了。TA認為A不過是把產品同時放上網而已,工作量不見得會增加多少,所以只願意增加A的固定薪水,在分成比例上則不肯讓步。

這樣一來,A就覺得B太小氣,自己的付出未能換來等價回報,故而意興闌珊。而B呢,則覺得A有些人心不足,不厚道。

之後,二人罅隙越來越大。B後來把項目收回來自己做了,但因為不懂行,把本來挺好的項目也搞得無疾而終了。

親友合作的最大弊端,是不必要的內耗太大。

親友合作容易使單純的商業問題複雜化,甚至雙方明明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也會因為「情義」、「面子」等而不得不掩耳盜鈴。

想想看,假如合作方不是親友,你大可以直接指出其存在的問題,TA也會真心實意地改,因為合作就是為了賺錢,沒有誰會跟錢過不去。

但如果合作方是親友,TA會對你的意見做一些不必要的解讀,所以你不得不顧及TA的臉面,甚至經過一番思前想後後,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事。

這樣一來,企業的產品/服務質量就下降,競爭力削減。

於是,沒有解決的小問題漸漸成為大問題,大問題影響到效益,對對方意見更大。甚至會從不好意思明說,到忍無可忍理智頓失,最後割席斷袍,一地雞毛。

有些親友合作告吹後,連親友都沒得做了,就是這樣造成的。

正因為意識到這個問題,很多鉅賈特別是家族企業,要就選擇空降職業經理人代管,要就在企業內部明晰權益、職責,甚至早日分家,以避免上述情況出現。

其實,親友合作創業失敗幾率高,不是因為當中的誰錯了,而是因為人情與道理的交織、雜糅,對單純的商業合作本身進行「攪局」造成的。

從某種意義上講,最簡單、純粹的關係反而是金錢關係。

如資本方與運營方合作的項目,一旦問題出現就單刀直入,尋醫抓藥,直達病灶。合則來,不合則去,能賺錢就繼續干,虧了就「一拍兩散」。

又如老闆與員工:一個出錢,一個出力,你做得好,我給你加薪,做得不好我給你減薪甚至解僱。你大可辭職走人另覓新主,我也可以聘一個更好的。

用獲利/績效做唯一的評定標準,簡單明了,沒有無謂的顧忌。

畢竟我是不怕你以後不跟我做親戚/朋友,也不怕你跟朋友兄弟、七大姑八大姨說我的不是的。

在我看來,倘若親友真要合作,或者說互相提攜,可以考慮做輔助性的項目。如同行業的上下游,或者與該行業平行的輔助性的產品或服務。

如你開了家服裝廠,就提攜親友做拉鏈的生產/代理/經銷,為你的服裝廠供貨等。

這樣一來,人情你給了,對方不用感覺「仰人鼻息」。當中有的利益牽扯也是有明晰的邊界的——畢竟TA也是老闆,你們是財務獨立,自負盈虧的。

把人情關係轉化成協同共贏的商業關係,不再是串在同一根稻草上的螞蚱,彼此都舒坦得多。

總之,讓商業歸於商業,人情歸於人情,親友歸於親友,夥伴歸於夥伴;

這看似冰冷,其實對雙方而言,都是好事。

我是悟恩(公號kokyo98),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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