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而非因果嗎?
上周在雜誌社的機構賬號里,更新了一篇同事編譯的源自Science論文的小文為什麼鳥類或禽類的蛋是橢球形而非球形? - 知乎。不想發表之後,頗有些讀者不以為然,還有人專門寫了回答來「質疑」。
但是呢,「質疑」科普寫作者的論點是否成立,其實是無謂的。我們只需要保證所寫的內容源自經過同行評議的研究論文即可,當然,在一般情況下還需要不違背科學共同體的共識。如果對文章中的觀點有疑問,合理的做法是去信和論文作者討論,這就是為何學術文章都需要通訊作者的原因。如果你確定文章是錯誤的,則應該告知所發表期刊的編輯部,如果編輯部也認為言之成理,則可作為評議(comment)文章發表。
然而,當有讀者認為「估計本來研究結果發現的是相關性,中文一寫就成因果了」,我們需要給以回應。因為這是指責科普寫作者錯誤理解論文的涵義。當我給出原文鏈接時,收到的回復是摘要中「suggesting that adaptations for flight may have been critical drivers of egg-shape variation in birds.」表明作者的意思是「可能是關鍵驅動力「,而非我們文章中的「才是主要影響因素」。儘管再次告知了在結論部分,作者用了suggest(表明),而Science自己的新聞用的是depends on(取決於),但仍然不被認可。
就我的理解,學術寫作中may的頻率是遠超大眾寫作的。作者的意思常常不是在說自己的研究並不完善,只得出可能的關係,而只是一種「策略性的含糊與禮貌」。在文雅的言辭背後,往往是「老子發現了一種吊炸天的結論你們這幫蠢材都沒想到哇哈哈哈……」有趣的是,在檢索中竟然發現已有相關的中文研究《情態動詞will和may在英語學術論文寫作和新聞語體中的使用》,文中評價說「學術語篇的作者目的是說服讀者接受其觀點,然後獲得進入某話語社團的許可。這樣,may的認知情態意義更容易使他的話語『流露出一絲猶豫不決,以達到合適的社會交際目的』」。
學術寫作中的這種模糊不定的用詞,在大眾寫作中加以忽略是理所當然的。分辨科普文章和論文的論述風格和語氣是否統一毫無意義,對比外文的官方新聞報道之類才有參考價值,而事實上這篇文章本就是編譯的……
此外,關於原文是否只是闡述了相關性的問題,哪會有學術論文滿足於給出一個「相關而非因果」的結論呢?「相關而非因果」的評價,等於是說論文完全不成立,果的背後別有其因,這是在學術意義上非常嚴厲的指責。事實上,當科學工作者發現相關性後,第一反應就是控制變數,觀察其中是否具有因果性,還只是偶然的巧合。許多論文里最重要的亮點,就在於控制變數的技巧。具體到這篇文章,作者的目的顯然是證明蛋的性狀和飛行能力具有演化意義上的因果關係。
認識到「相關而非因果」是很不錯的意識,但類似「奧卡姆剃刀」原則,無視情況應用在一切場合就不妥了。實際上,在我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第一反應也是「怎麼可能這麼簡單,這不能說服我」。但我自知遠非動物學專家,當面對一篇Science的封面文章時,自己的本能反應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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