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公民》千萬不要衣錦還鄉
這篇文章被我更新重發了,原來的內容可以看我的微信號:liaoliaopian。這是我第二次看片的感受,又一些新的發現,微信那篇寫的比較啰嗦。
故鄉,只存活在記憶的灰燼中,有關時間的文學中。只有壽命百年的人類才擁有「時間」這個概念。活個7千歲試試看,故鄉這個概念根本不重要。
對於一個不斷在掙脫過往,脫胎換骨,保持對世界獨特角度和重新闡釋能力的作者。故鄉更不應該存在。
他只存在於一些離開故鄉後,思維固化,生活方式一沉不變的城市小型白領的腦海中。而他們就是暢銷書消費大戶。諾貝爾文學獎的信仰者們。
一旦衣錦還鄉,就會讓故鄉還認識你的人難受。你變了,還更好了,這樣顯得自己只是老了,還像以前一樣差。這不就更差了?
如果你衣錦還鄉不像劉強東一樣,逢人送錢,或者是提供就業機會公共設施的建立,或者鞭策當地政府好好服務大眾,要你何用?
所以,你的懷舊情,思想病,在鄉親們眼裡是雞巴很假的事情。不但假,還折磨我們這些生活在現實里的人。我就有個親身經歷,有個高中時間每周都能見幾次,無所不談的同學,十來年不見到北京。和另外一個發小聊天喝酒,不想見我。怕我說他,以前說他,是勵志,促其改變。現在勵志不起來了,環境夠厲害,不想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了。就這樣吧。其實,我挺委屈的,我他媽根本不想和觀念不一樣的人來往好嗎?無論以前認識多少年,認知不同,再見彼此都難受。
不如不見,何苦回鄉。永遠年輕,永遠志在遠方好不好呢,媽的,我又勵志了,你們有種關窗口啊。
最後,我想請問各位,你們覺得這個片子里的作家是刻意去回鄉下找刺激來寫書嗎?而且最後添油加醋的得逞了。他也確實是拿傷疤找新作品的意義,因為他說他在歐洲他什麼也寫不出來。 電影除了諷刺小鎮居民利用大作家辦點自己的事情,這個虛偽的鄉民自豪。除了這個角度,還通過諷刺了大作家身居美麗的歐洲毫無寫作的衝動,變成了一個為了寫作找疤痕的偽善精英,又是另外一個角度。
ok,這兩個諷刺角度都站得住腳。
會不會還有另外一層意思,我猜啊,電影創作者大概覺得:寫作的意義在於逃亡,掙脫出來的過程,追逐野豬也被人追逐。這裡面的勇氣與糾結,智慧與魯莽。與愚蠢生活不謀而合的超現實想像不就是黑色幽默有趣的地方。
因為早年覺醒,追求自我,逃去歐洲奮鬥,告別這個所謂的家鄉,爛地方。也因此獲得寫作的衝動,思想的力量。然後獲得盛譽後,到達理想目的地,成為人肉豐碑一座,逃亡就此結束,掙扎再無當年的意義。只好回到家鄉供人玩耍和擺弄,果真,還又獲得力量,這不得不說是濃縮了各種無奈在小鎮,一出最好的人間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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