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會消退,風格卻是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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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
Paula Gerbase還沒有把John Lobb搞得陰陽怪氣,style forum上最流行的皮鞋款式還是黑色或museum brown的John Lobb William II.
那一年,
half brogue的風潮剛剛過去,雙扣剛剛成了人腳一雙的標配。
那個年代最流行的楦型是細長優雅的小圓頭配合深足弓,以精緻見長。
我對男裝愛好的源頭,大抵可以追溯到幾年前的一次聊天。
彼時我尚年輕(當然現在也不老),偶然與一位萍水相逢的老先生聊起了觀鳥和古典音樂。
得知了我從中國來,這位老先生便興緻勃勃地與我聊起了他三年前去雲南觀鳥的經歷。
從觀鳥談起,我們談到了馬勒和拉赫瑪尼諾夫,又聊回到這位腿腳不太靈光的老先生三個月前到南美的觀鳥之行。
這時,我注意到了他腳上的那雙鞋。
(顏色款式大概相同,楦型不同。)
我又仔細看了看,老先生穿了一條淺米色的重麻褲子,一條深棕的皮帶。
大概是因為秋天還未過去,室內的暖氣卻開得很足,老先生上身沒有穿sprot jacket, 只留了一件黃底的彩色的格紋襯衫。
一身搭配既有美國南方的傳統,又不失新英格蘭的精緻。
(1930年代的皮鞋廣告,老先生腳下的鞋有這雙老鞋的風韻)
我立即稱讚了他腳下的這雙鞋:Sir, I really like your monk shoes. 他沒有聽清:What do you like? 我便只得再重複一遍: Your shoes, your monk strap!
老先生看我對他的皮鞋喜愛有加,便擺出一副長者的模樣對我說:小夥子,do you want to know what is my secret? 我當然說了是。
老先生便說:I got this pair fifteen years ago. My secret is that I always buy the pair of shoes I like, the best I can find, and replace them every twentie years. I have been wearing this pair for fifteen years, and there is still someone who thinks they look good!(我有這雙鞋已經15年前。我的秘密是,我總是買我能找到的最好的,並且我喜歡的那雙,並且沒二十年更換他們。這雙我已經穿了十五年,依舊有人覺得它看起來不錯!)
我還沒來得及繼續問下去,這位老先生的太太突然就來了。老太太看我和他聊得火熱,便對我道歉:不好意思,他年紀太大,身體不好,九點多鐘該吃藥睡覺了。
於是這位老先生就這麼被太太拽走了。這麼多年下來,我也聽過了不少關於著裝的雞湯。
YSL講過:Fashions fade, style is eternal.
Ralph Lauren也說:Style is very personal.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fashion. Fashion is over quickly. Style is forever.
然而這些話語,都遠沒有我遇到的這位老先生的意思直白:選擇你最喜歡的,然後堅持自己的風格。
(Antonio Liverano和Bruce Boyer,國寶裁縫和意見領袖)
時裝的騙局就在於一方面強調每一季的產品都是must-have,另一方面卻又用每一季的新產品給消費者灌輸獨立性的鏡花水月。
當下日新月異時尚所推崇新潮的設計,用潮流給消費者製造本不存在需求;強調品牌的時裝一直試圖製造人與品牌聯繫的幻覺,卻忽視了個性,細節上的審美偏好,與品質本身。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穿著既是社會需要,更是表達自我的手段。我希望通過這個寫專欄一樣的小品的機會,讓我的讀者在日常的穿著中重拾對品質的欣賞,和對個人審美的再發現。
我更希望能通過我囈語般絮絮叨叨的小品,傳遞一塊老羊絨圍巾,一條ancient madder領帶,一件親王格設德蘭花呢的上衣,以及一條深色燈芯絨長褲,所能給穿著者帶來的細小的感動。
希望你的人生有品位相伴
更希望你的生活有品質相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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