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瑪拉塔奇遇記(一)

我十七歲那年,決定逆水而上,去帕瑪拉塔城祭奠亡父。這是一個八萬六千英里的旅程,經過城邦無數,耗時六年,也許更久-----我現在老了,記不清時間。我帶上我的狗,後來船員都叫它蒂亞戈,但在沒有登船之前,它自稱布里奇。他們叫它蒂亞戈的原因是口音。我的狗的確是伊丘卡族系,說得一口地道的本克語,這就導致它無法分清ㄅ和?的發音,?和?也很難搞清楚。它周遊至波拉拉城,因為戶口的關係無法住宿,我收留了它----那時它說自己叫布里奇,我非常確定這一點。名字對於一條伊丘的狗極其重要,在那裡,布里奇這個姓氏高雅憂傷,但船員叫它蒂亞戈的時候,它並沒有反駁,只是默默地卸下尾巴,晾在船舷上。

布里奇覺得一條狗帶上尾巴也是高雅的事,雖然過了許多年,它早已死於考克城的那場風暴,但我非常確定,那是一條烏魯魯人的尾巴。烏魯魯人一生只長一隻尾巴,中世紀末,湯斯維爾人大肆捕獵烏魯魯人,割下尾巴飾以金銀玉器,再花高價賣出。他們把死去的烏魯魯人堆積起來,如同用磚砌塔,天長日久,以東的費爾普斯大陸就出現了一座人型高山,不生草木。後來律法變動,不準濫殺烏魯魯人,許多湯斯維爾人活不下去,鬧到州府,沒過多久,律法又變了一次,湯斯維爾人可以牧養烏魯魯人,但必須聘請一條伊丘卡狗做顧問---說是顧問,其實就是護庄,後來我猜測,這也許才是布里奇口中周遊列邦的真正原因。

我的狗布里奇,或者蒂亞戈------它已經死於風暴,叫什麼名字都無所謂了。它在入夜的時候收起晾在船舷的尾巴,望著大陸的方向,對我說:「尊敬的愛德華先生,今夜會不會有雨?」我討厭這條蠢狗的陰陽怪氣,正如你所知的,我是塞爾森族人-,有些混賬傢伙戲稱我們是閃電的愛人,天晴時我們戴著高筒帽子,穿著得體彬彬有禮,夜裡讀詩準時入睡----塞爾森族信奉的神明是一個詩人,所以崇拜用的是一本詩集。一到雨季,所有的塞爾森族人集體發情。風月場所擠滿了穿著及膝風衣的塞爾森人---你大概能猜到他們想用風衣下擺遮些什麼東西。兼職的妓女源源不絕地從四處趕來塞爾森城,她們衣著樸素,不留戀城池的宏偉與山川的俊秀,如同農夫一般低著頭趕路,雨季很快就過去了,她們必須儘早進入塞爾森城,多賺一些卡拉比,好在餘下的日子裡照料家庭。

我從波拉拉離開,要去帕瑪拉塔城,第一個夜晚布里奇問我什麼時候下雨,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賽爾森人。問一個塞爾森人天氣是極其冒犯的事,它早就知道這件事,我懷疑它在諷刺我的族性。但這並不妨礙我的愉悅心情-------在他問完那個問題不過一刻鐘時間,我看見了布林姆群,這意味著班達魯恩號駛出塔斯曼海,進入真正的大洋。讓我來說說布林姆群吧,我曾經在切爾斯抄本上見過一次,但沒有想到出海的第一天就能碰到---他們大如鯨魚,體態像橄欖,身上長滿三四英尺寬的鱗片。魚體的側面,有狀如瞳孔的圖紋,圖紋的上端靠近背鰭。背鰭粗如黑迪杉樹,根根分明。布林姆的身體有一半沉在水裡----或者說另一半浮在水面上,「它們像水母,先生。」布里奇把拖在地上的領帶拈起來,輕輕擦拭,「先生,海風打濕了我的領帶,現在它又潮又濕。」

「你可以不用打著它的,布里奇,我們已經離開城邦,現在在船上,沒人管你體面不體面了。」

「可是,先生,」

「親愛的布里奇,」我打斷它,「你看這布林姆群,像不像大海里忽然長出許多眼睛?」

布里奇看著這群布林姆緩慢地飄過海洋,臉上浮現很多年以後我仍然記得的表情,像是嫉妒,又像是害怕。後來它死了,我在賓斯布勞特城埋葬布里奇的屍骸,一個門西島人從遠處向我走來,說,先生,你見過布林姆群吧,說實話,我從遠處就能聞見這群畜生的氣味了。」

我忘記了為什麼那個門西島人會跟我說話,也忘記了後來他把我帶到哪裡去,我忘記了很多東西,我老了,時間穿過的我的身體,帶走了許多東西。但有些記憶好像生根於腦海里,長出一棵樹,越是年老,那些東西就長出越多的枝丫與分叉。有時候我變成一個很小很小的孩子,坐在這顆樹上,摸一摸樹葉,親一親它紮根的泥土。在那裡,在那棵樹里,布里奇沒有死。它站在沿海的高崗上,舊領帶隨風飄起來,黃昏的光照得哪裡都是金燦燦,布里奇看著門西島人沿水建築的巢穴,想起伊卡丘,想起本克。布里奇臨死之前說,要是給它一次機會重新經歷一段往日時光,毫無疑問,他會選擇第一次帶我出遠門,去門西島。那時我還是一個孩子,他也正年輕氣壯。

那是一個夏天,我確切地記得,是個夏天。布里奇帶我到門西島東岸。我們住在島人建造在水面上的巢穴里。巢穴呈四方形,只能容納一個人,這是他們用深海衝擊上岸的巨骨海帶建造的,這些身材細小的島人拾取海帶,先是曝晒,讓粗大的梗裂開,露出棕紅色的木質,這些是巢穴大梁,需要經歷風吹日晒。接著是將海帶漂水-----有一處入海口的水可以將海帶漂成黃色----這些是屋頂的材質,牆壁是用處理過的厚實魚皮做的,入口是白色的弗萊哈特魚肚子下的那塊皮,門西島人習慣在上面挖一個洞,供人進出。巢穴離水大約十五英尺,有八根支柱分布於兩側,站立在水上。門西島人身穿竹製的衣服,站在六七英尺寬的卷邊萍上,隨著水漂流-----這是他們的交通工具,也許有操控方向的辦法,我不太清楚----門西在古斯亞里奇典里,就是漂流的意思。他們的衣服的背部編織得與一隻大魚無異,魚肚的部分從脖子往下身漸漸縮小至六七英寸,跨過他們的大腿間,與後背相連。臀部後面垂著魚尾,後腦的地方則鑲嵌著黑玄武石做成的魚的眼睛,男人檔下漏著一塊-----他們認為把陽具裹在魚衣里是對海神的不敬,後來布里奇告訴我,那是區分成年與未成年男人的標識,露出來的肥大陰莖也可以吸引魚。成年的門西島女人的下體也是裸露的,她們的陰毛足足有四五英尺長,節日與行房的時候她們將它紮成辮子,平時捕獵的時候則放開,就像水面飄著一叢美麗的黑色水草。

魚衣背脊靠近頭部的地方,有一根細管連接嘴部用於呼吸。額頭兩邊有兩根竹筒,大約一英尺長,上面裝著鏡子,很久以後我問過許多船員這是做什麼用的,他們沒有一個能回答得上來的,這時候我很想念布里奇。它從來不會對我的問題搪塞,只會小心翼翼地說,對不起親愛的愛德華先生,我對此不甚了解。我們住在門西島人的巢穴的第一個夜晚,一整群歌魚逆水而上,尋找可以產卵的溫暖水域。它們把閃著光身體藏在水下,露出嘴巴,對著星空叫起來。先行的壯年歌魚叫出如同中年男人低沉的聲音,先是幾隻頭領開始叫,接著其餘的跟進去,聲音就漸漸細密起來。這樣過了大約十五分鐘,那些頭領的就躍出水面----這一刻非常漂亮,他們的身體發著光,躍得又高又遠。接著是被護送的懷孕的魚。它們不跳也不會發光,就只是敷衍地叫幾聲,是女人的聲音,但離清脆還有很長的距離。我以為完了,就回到巢穴里,這時布里奇輕輕地叫我的名字,我從出口探出頭,他示意我不要出聲,又指了指大約二十英尺以外的一個地方,我伏在巢穴的地上,一動不動,海面盤亘的涼意讓我打了好幾個哆嗦,但我並不沮喪,這年我十二歲,第一次出門遠行,所有的東西都是那麼新鮮。我伏在巢穴的地上,沒過多久,一隻青年的歌魚----也許是這群洄遊的歌魚里最好的一隻,它從海底射出來,發著耀眼的熒光,直刺雲霄。在最高點,下面的歌魚忽然齊聲歌唱----它們發聲的時機妙到毫顛,整齊,宏大,洶湧,好像是經歷過無數次的排練。最好的那隻魚從天空落入水裡,碰到海面的那一刻,所有發光的歌魚一起躍出海面,整個世界,眼目能及的地方,一下子被五彩的光照亮。歌魚身上帶有的獨特的果香,飄蕩在空氣中,久久都沒有散去。

我們見到布林姆群之後的第十七天,抵達了費爾普斯洲的第一個港口奧本。臨下船前,大副奧考斯丁克先生走到我的身邊,先是親吻我的尾巴、又拿出膏油膏我的額頭與腳。他俯下身子,彎曲左膝,右手抬高過頭,畫三次南十字星,嘴裡念著,「該耶律烏埆夏塞,如此三遍----這是卡塞爾族的送別禮,我的父親在甘姆洲當過四年的統都,那兒長期有流浪的卡塞爾族路過,當然,四年是以甘姆洲的曆法來算,如果以我曾居住的威爾豪斯洲的時間來算,應該是七年零五百一十七天。我之所以記得,是因為他參加完我的束尾禮之後,連夜坐船離開了。回來的時候,我剛好褪尾結束。我的父親幾乎消失在我所有經歷過的時光里,陪我成長的,就是老狗布里奇。

班達魯恩號停在港口,大副奧考斯丁克與我告別之後,我站在布里奇房間的門口敲門,裡頭傳來它的聲音,「對不起愛德華先生,可以再等我一分鐘嗎?」

「最好快點,布里奇,我們能逛的時候不多。」

「好的,先生,我馬上就好了。」

我站在門口等了大約半個小時,船上貴賓倉的客人一個一個地從班達魯恩號下去,幹完活的水手們把胳膊搭在船舷上,對著岸邊的女人吹著口哨。布里奇從房間里出來,看見我的臉色並不好看,他尷尬地道歉,把責任都推給收拾他房間的清潔員,「這個蠢東西收起了我的髮蠟,害我找了半天。」布里奇這麼說的時候,用眼角的餘光偷偷地瞥著我。我不說話的時候他就以為我是在生氣,但那次我真的生氣了,布里奇緊張起來,他還要繼續道歉,我擺手讓他走在前面。他就走在前面。

布里奇的領帶剛剛擦過,但仍然能看到那塊常年留在上面的洗不去的污垢。他棕紅色的毛用髮膠細細地梳理過,伊卡丘狗特有的獨支紅角也打上了蠟,也許是怕弄髒什麼東西,他走路的姿態怪極了----四肢胎得非常高,像是列兵走隊列,前腿與後腿落地的那一刻岔開,身子拱著往前,如同一條蟲子。他最鍾愛的烏魯魯人的尾巴上的金屬接環新刨了光,這是大約四五天前布里奇就在做的事。水手正要收起客梯,見我們來了,先是鞠躬,接著就嘲笑起布里奇來,「哦,看吶,這是哪位高貴的老先生?」,「我可以摸一下您的尾巴嗎,蒂亞戈?」

「蒂亞戈,別理這些蠢貨,來給我們跳個舞吧。」一個水手學著布里奇走路的樣子搖擺身軀,其他人就笑起來。

布里奇低著頭加快步子,走下客梯,直到水手們看不見他為止。他緊閉雙唇,什麼話也不說,但路人的注視很快又讓他高興起來。我懷疑布里奇把這種注視理解為對權貴的仰望,許多年過去了,我現在回想起來,那些盯著布里奇看的路人與街市小販的眼神中,最多的是獵奇,還有的,也許是對一條花里胡哨的狗的不屑與厭惡。但布里奇在這樣的仰視里得到它等待許久的尊敬,它仰起頭,腳抬得更高了。我回頭望了望班達魯恩號,這隻龐然大獸將在這裡停留七天,直至紅潮褪去。

讓我也來說說紅潮吧,班達魯恩號往西前行,經過瑞文黎大陸,時間正好是夏季的最後三天。以西的尤利西斯島整年生長的復足已經有足夠的力量脫離母體大陸,進行為期數十年的漫長漂流。它長約六百英里,寬約兩百五十英里,所過之處,激起紅色的巨浪,足有數百英尺高。尤利西斯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前進-,這種漂流沒有方向與歸宿,它將越來越慢,直至島嶼底下的復足逐漸石化,最終在某一刻與海床相接。島停下來了,尤利西斯島的島民禁食,獻祭頭生的羔羊,把血灑在臨海的山崖上,等月圓那夜,所有發育健全的,都要在那獻祭染血的山崖上交媾,進食,飲酒,直至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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