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開稅制改革?(普及向和交流向)

大家好

今天回了一些私信,有一些沒回,回答了一個問題,回答關注者少,瀏覽者眾,也確認了我之前的觀點:

脫胎於模擬聯合國的中國系統會場設計由於長期缺乏專業性人才以及連續性導致缺乏傳統模聯會場同行評議的基礎。

但是我吧,總覺得人生不懟些什麼真是難為自己

於是想就此盡一些綿薄之力,不逼逼,上圖。

聲明三點:

該篇文章對學術不對人不對會。

我從來沒有說過自己做會場做得好,但是並不妨礙我可以說別人的不好。

純學術交流,歡迎批評指正,拒絕無用撕逼。

利益相關:握夢學團中國系統負責人

PS:這一次我盡量作為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財政系的學生來討論這個問題。

話題經驗……讓大家見笑不過還是擺一下?反正被我家老闆嫌棄的要死哭哭

《認清企業「痛源」多措增加幸福感》. 中國財經報

《個稅改革再引熱議 高收入標準界定是難點》. 財會信報

嗯都是官面評論,又紅又專2333所以可以盡情黑,然後其他的文章不關於稅收就不擺了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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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曾經見過知乎模聯區有一個問題大概意思是「什麼樣的議題適合新手會」。

這個問題的一個潛在認知是代表並不能玩得轉所有的議題。或者說代表質量和議題效果存在一個相關關係。

那麼匯文暑假中系的議題——稅制改革,我想問需要什麼樣的代表才能支撐聯動情況下、在如此複雜的國情中、還能夠對這些問題進行有效討論?

或者說匯文的主席團得對於稅制改革了解到什麼程度,才能夠有足夠的學術水平支撐整個會議?

上述兩個問題真心不帶任何諷刺、鄙視、批判等負面色彩,我是真心想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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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來給大家從會場介紹的角度聊聊「他們眼裡的稅制改革」。

「距離上次稅收體制重大改革——分稅制改革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了,而近年來的營改增又一次激化了分稅遺留的問題……放在了增加營業稅的稅源上」

「此次中國系統……我們該如何系統的、長期地設計制度解決地方財政壓力、中央財力不足,稅收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在會議期間,可能討論的熱點在於平衡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需求,使得財政收支對等;緩解地方財政壓力,開徵財產稅、如房產稅等」

上述加粗字體便是我所關注的關鍵詞,可以看出,本次議題之宏大、討論方向之全面,可能連政治局常委會或者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才可媲美,其中涉及到了財政稅收學的絕大多數知識,然而我並不相信代表會買一本財政學或者稅收學並把它讀完。

或者,主席團需要寫長達幾百頁的背景文件?也算是模聯史上一大佳話。

為了方便閱讀,我把問題總結歸為兩類。

1、地方和中央的稅收分享關係,即分稅制。

地方財政學的開端起始於Tiebout(1956,《The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JPE),隨後由Oates等人發揚光大,Oates(1972)所寫的《財政聯邦主義Fiscal Federalism》較為系統的提出了財政分權定理並給出了經驗研究。

在中國包括胡鞍鋼、王紹光、錢穎一、周黎安、張五常等人繼承並使用不同的方法討論了中國的財政分權和經濟增長的相關關係。其中胡鞍鋼、王紹光所編製的《中國國家發展能力報告》成為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理論基礎,近年來各種專家學者又從不同的維度討論了中央與財政的分權關係問題,包括從法律、社會學、組織行為學等角度。

資料來源:鍾曉敏《地方財政學》

除去各種理論研究之外,我國的稅收分享的具體方式包括定額上解、稅收返還、轉移支付等多種方式,單單就稅收返還一項,我相信代表就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去理解,並且即便有所理解也並不能很好的掌握,即便是除去稅收返還,轉移支付也分為Earmarked grants(專項轉移支付n)以及Non-earmarked grants(一般性轉移支付),Matching grants(配套轉移支付)和Non-matching grants(不配套轉移支付)等等,每一種轉移支付都是有不同的效果的,現實中的使用總量也是不同的(如果你說你討論分稅制不考慮轉移支付那算我沒說好吧,這就跟你和你爸討論你們的財政關係不討論他給你的生活費一樣)。

對於中央—地方政府分權早就已經不再是一個規範性的分析內容了(即便有也很難出新),更多的是需要測算數據、估算政策效果等實證方法來完成改革的。

如果沒有一定的理論基礎,代表們所下的判斷就是無根之萍全憑臆斷,但是如果需要有理論基礎,至少需要長時間的學習和經濟學訓練,此其一。

2、中央與地方的具體稅種劃分:以營改增為例

我國的稅種

?A: n按稅收的計征標準:

?從價稅與從量稅

?B: 按稅款繳納方式:

?貨幣稅、實物稅、力役稅(我國唐代的租庸調)

?C: 按課稅對象的不同性質:

?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與資源稅、行為稅

?D: 按稅負是否轉嫁:

?直接稅與間接稅

?E:按稅收的財政歸屬:

中央稅、地方稅與共享稅

按照課稅對象劃分:我們共有:

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船舶噸稅(5)

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

財產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1)

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2)

行為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3)

特定目的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耕地佔用稅、【筵席稅】(4)

農業稅:【農業稅、牧業稅】煙葉稅(1)

*帶【】的稅種已經取消,括弧內為現存稅種數量

按照財政歸屬劃分,我們有:

?中央:關稅;消費稅(包括進口環節海關代征部分);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車輛購置稅

?地方: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

?共享:

增值稅(75:25,《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改為50::50);

營業稅(除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外歸地方);企業所得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及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歸中央,其餘6:4);

個人所得稅(6:4);資源稅(除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外歸地方);城市維護建設稅(除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外歸地方);

印花稅(證券交易全部歸中央(之前為97:3),其餘歸地方,2016年1月1日證券交易印花稅全部收歸中央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年鑒2016》

對了裡面還提過支出,那麼同樣附上支出(??????) ?!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年鑒2016》

我就想問問代表們,你們通過什麼樣的論證能夠推出你心目中的財政收支結構對等?怎麼論證某個稅種怎麼征?如何征?怎麼分配?

你們真的告訴我你們想開稅制改革??

PS:我這裡還有1992-2015的中國財政年鑒以及中國財政年鑒五十年彙編,因為花錢買的就不放在這裡了誒嘿嘿嘿

納稅人和負稅人的區別是什麼知道嗎?

稅基和稅源的區別知道嗎?

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區別知道嗎?

你知道我國是一個以間接稅為主的國家嗎?

你知道拉姆齊原則嗎?

你知道量能原則和公平原則嗎?

你知道什麼是累進稅什麼是比例稅什麼是單一稅嗎?

你知道什麼是稅收扭曲什麼是稅收中性嗎?

……

不知道?那祝願能看背景文件看得懂吧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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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對於匯文的主席團我一向不太懷疑,所以開頭的第二個問題予以忽略,那麼什麼樣的代表能夠撐起這一場「學術盛宴(Sarcasm Board Up!)」,我依然存疑。

本文的結論很簡單,對於一個學術要求過高的會議,我認為也是不適合代表參與的,那和騙錢也沒區別,讓代表感受智商被壓制還得掏錢真是應了一句「高中生的錢神TM好賺」

當然了,去找個情懷,花點小錢,大家樂呵樂呵,不反對,這篇文章也為你們談笑風生留一些談資。

我終究還是希望你們認真開會的,所以大放厥詞期待你們能夠認識到問題而不是到了開會的時候只能讓代表狼人殺來消磨時間。

這篇文章一方面吐吐槽做做學術交流(雖然你們不信但是我是真的抱著「學習」的態度研究匯文每一次的學術設計)

另一方面也向大家普及一些中國稅制方面的知識,可能還是有些難懂吧,能了多少就看多少咯~

最後再說一遍,我自家的中國系統和匯文差了很多

但是並不妨礙我,覺得你們可能想上天。

註:文中的論述和資料可能有部分未來及更新,各位酌情使用吼~

以上,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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